可持续农村发展:研究议程_环境经济论文

可持续农村发展:研究议程_环境经济论文

乡村持续发展:关于研究的议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议程论文,持续发展论文,乡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1992年6月联合国召开的“地球最高级会议”的一个显著成果是建立了“持续发展委员会”,这证明全世界正日益关注着如何才能掌握和实现持续发展的机制。然而,“持续发展”术语的意义仍然不够明确。本文考察了有关英国乡村环境持续发展的文献之间的相关性,目标是要揭示持续发展的意义以及开展乡村研究的一些涵义。

首先,本文总结回顾了持续发展的概念。持续发展总的看来是一个较模糊的术语,但它却是沟通开发者与环境保护主义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它既使得开发者们意识到开发过程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保护,也使得环境保护主义者感到他们有义务决定什么才算得上是“可持续的行为”。该术语对寻求交叉学科分析的研究者也很有吸引力。

其次,有必要阐明“乡村环境”的具体含义。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与乡村空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但仍然存在着“乡村地区和社区”,更何况有许多机构一直关注着乡村经济和环境的改善与调整。这使得我们有必要研究乡村地区的发展的主要方式、其拥有的资源类型和限制资源利用的主要类型。

最后,笔者试图探讨由乡村地区可持续性原则应用而引出的可能的研究顺序。

二、持续发展

1.持续性的定义 “持续性”概念来源于这样一种观点:人类目前利用环境资源的速度不久将使资源出现严重的枯竭,也将产生许多目前仍不可预测的环境后果,如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持续发展观点最早出现于1981年的《世界保护策略》一文,随后被1987年《布伦特兰报告》所引用,并在1991年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和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三文联合声明《关心地球》中得到进一步的阐明:持续性的生活依赖于人与自然间的相互协调,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必须控制在其所能再生的范围之内。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采纳尊重和自觉遵守自然限制的生活方式和发展途径。

持续性概念的价值在于其包含了环境保护主义者与政治、经济利益集团所共同关心的问题,然而,这也正好说明了持续发展概念的模糊性,因为开发者们认为在持续发展名义的伪装下,任何有关环境方面的项目似乎都是合法的,尽管环境保护主义者经常要求确保和提供经济上并不有效、社会上并不公正的投资,从而歪曲了持续性的含义。因此,我们有必要精确地对“可持续性”一词加以定义。许多环保主义者认为经济增长直接导致了环境的退化,因此经济“零增长”是实现持续发展所必须的。1991年由M.Jacobs提供的分析则认为问题不在于发展本身,而在于“环境上不加限制的发展”,因而我们仍然可以采取低资源消耗和低污染的经济发展方式,衡量经济活动的标准在于其对环境资源水平、或者说对自然界的资产的影响大小。具有经济功能的自然界资产可分为4种:自然资源的提供、废弃物的吸收、生命支持体系和通过享受自然界而获得的人类福利。自然资源又可分为三类: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和永续性资源(如风能,潮汐能和太阳能)。自然资源是人类在技术上可加以利用的产品,技术革新和知识水平的提高仅仅提高了利用资源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否能实现还取决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求。任何形式的资源利用都将产生废物,这种废弃物又必须被自然环境吸收或贮存。显然,环境的吸收能力是有限的,超过了这种吸收能力不可避免将产生污染,危及到大气、人类对自然的享受,进而导致动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以上这些观点只定义了持续发展的“外围边界”,在这一边界内仍存在多种利用资源的选择方式,“资源总消耗”的数字也不可能保持一成不变。Jacobs在1991年提出了可持续性的三大核心要素:第一是环境保护和经济政策制定要整合起来考虑;第二是财富和资源在当代人中能得到较公平的分配,后代人的资源也能得以保护(即代际公平);第三是发展本身不仅要包括经济增长,也要包括环境质量的改善。因此,着眼于可持续的未来的发展既强调人类行为方式的转换,也强调价值观念的转变。这种价值观念的转变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个人认识的水平上,而应在整个社会的层次上,人类应摆脱这样一种简单盲目的观点:自然界就是一个“黑箱”,它能不停地为我们带来能源和原料,又总能吸收和处理人类的废弃物。“持续性”意味着人类社会再度被带回到自然的约束中来,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社会并不机械地去适应环境,因为人类下决心将环境危机列为中心议题,并对其加以解决。

伴随着工业的发展,出现了“风险”的观点。起先,人们认为通过采取预防性和补偿性的措施可以阻止风险的发生;然而后来,技术上的巨大挑战削弱了这种风险“可控论”的基础。随着危险程度的加重,人类社会已变成一个毫无保险可言的社会,只有“持续发展”才能使得风险重新回到可控制的状态。

《布伦特兰报告》告诉我们,后代人有权享用至少和我们这代人同等的环境资源。这种使环境资源代代相传的责任应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加以理解,这种义务还应当包括人类为获得环境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实际步骤和制定的一系列目标。

2.可持续性的实现 首先,持续发展的概念应用于资源利用方面,其指导原则应是“代际公平”,即我们今天资源消耗的速度快慢应以是否能为后代人留下充足的资源为准。它不仅仅关系到资源的供给,还牵涉到未来需求的水平。实际上,维持不可再生资源的充足供应须取决于三个行动:新的经济性资源的开发、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和资源需求量的减少。

其次,持续发展还要求废弃物的排放必须控制在环境能吸收的水平之内。

第三,可持续性要求永久保存环境所提供的“生命支持”功能,有损于这种功能的活动应该减少。

第四,尽管自然界的欣赏价值较难精确定义,但美学上有价值的区域的保存是同代际公平原则相一致的。

近来,环境经济学家试图用一系列的技术(可统称为成本—效益分析)来标准地衡量环境的价值,他们将环境的价值纳入财政预算之内,并设置了一些投资项目必须克服的障碍,从而使环境跨入了市场定价的领域,并为开发者们提供了与环境退化相联系的“成本”。然而,从可持续性的角度看,以货币形式来为环境产品定价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没有考虑居住于海外和未来时代的这两类人。

实际上,持续发展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多种不同的手段和实际行动。1988年JRees认为有四种基本的干预类型:经济上的剌激、直接的调控、劝告以及集中性的(或社会性的)行为。但1988年M.Redclift却认为干预手段往往只是倾向于对问题采取非正式和零碎的解决方法,因此提倡一种将所有导致环境退化的因素结合起来考察的全局性方法,尤其是决策制定应有大众的普遍参与。因此,持续发展不仅要求我们注意度量环境价值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要注意那些负责执行可持续的实际行动的制度上的和政治上的机构。

这里,机构问题同时也引出了规模的问题:干预和调控应该在什么层次上施行?1988年R.Norgaard认为持续发展在“区域”层次上能最成功地得以实现。区域持续发展涵盖了众多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区域的农业与工业是否是可持续的,是否损害了区域的资源基础、环境和地区文化、社会体系?其次,该区域依赖于区域外的何种资源?该种资源的生产是否是可持续的?第三,区域本身是否有执行持续发展行动的文化与政治机构?第四,区域对全球变化的影响程度如何?第五,区域的发展是否会与其它区域发生敌对的竞争?此外,国家级和国际级机构应起到何种作用?不同层次持续发展间的合理相互关系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也有待解决。

最后,我们很明显可以发现执行持续发展策略可能导致较高的财政投入。从长期效果看,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可能是很有效的,但由谁来承担这些昂贵的投资呢?这些投资的降低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所采取的干预和调控措施的类型、干预体制的结构以及不同参与者均赞同的影响的层次高低。

总之,持续发展牵涉到了人类活动的许多方面:一是有关资源及环境退化的科学知识;二是经济活动和市场的调节;三是政治及体制的结构以及干预的进程;四是社会的分配以及环境的成本与效益。就持续发展的概念本身而言,它对社会科学之间以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传统学科界限提出了挑战。作为一种规范的、道义上的概念,它涵盖了广泛的目标,当前我们迫切需要具体说明在社会与经济生活的不同领域持续发展的实际措施能起到多大作用。在下面的部分笔者更精确地探讨了乡村地域的范围概念以及乡村持续发展的概念的发展。

三、乡村环境的持续发展

研究乡村环境首先要界定乡村的范围以及促使其成为一独特区域的各种因素。长期以来,“乡村”的定义一直很不确定,尽管人们应用了各种不同的数量方法,包括:乡村化指数、人口密度、人口迁移率、年龄结构和占地率等指标分析法,以及多变量系统分类法等等。这些方法往往将乡村视为静态的、连续的可度量的范畴,它存在许多问题:其一在于乡村地区是动态的、多变的,象制造业的城郊转换和郊区化等这些变化可能会削弱静态分类法的正确性;其二是这些变化的进程和根本原因可能远远超出了乡村的边界;其三是这些数量方法与我们对乡村的普遍性看法不吻合,因为乡村往往只是人们出于认识的方便性而采用的。

因此,乡村的界定还须特别注重其产生的各种特殊社会状况以及它们是如何随时间发生变化的。乡村的概念既包括了农场主,林业员和规划师等这些“创造”乡村的人,也包括了放牧者、乡村居民和旅游者等这些乡村环境的“消费”者。本文接下来采用这种方法,分析了作用于乡村的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以及需优先采用的持续发展措施。

1.可持续的生产 英国乡村目前正处于快速变化期。这些变化的部分原因是占用英国乡村70%土地的农业的危机,但对乡村空间的新需求则加剧了这些变换,包括工业需求以及社会和文化娱乐的需求。1961年至1981年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乡村人口增加了27%,人口大量从城市流向乡村,使乡村不仅成为生产的场所,也成为一种消费的去处。人们以往认为农业和环境很容易共处的观点在近几年已不复存在,因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新农业措施产生了不利于环境的影响,而且,乡村非农业居民的增加也迫使农场主们考虑与之能和谐共处的新方法。

战后英国农业发生的变化是相当大的。随着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遍采用,过去30年英国农业产值不断增加,但农场数目则减少了30%,农业从业人员减少了40%,估计至2000年农业人口还将比1990年减少15%。农业似乎成了自身发展的受害者,因为产出的增加导致了主要粮食的过剩,而政府又把资金用到了没有市场的粮食的生产上。因此,环保主义者、消费者、牧人、土地开发商、纳税人等纷纷对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政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关贸总协定会议也对此施加了压力,某种程度的农业剧变看来已很难避免。

欧共体和英国分别就围绕农业生产和农业政策的危机问题展开了辩论。1992年5月的最新欧共体农业政策改革方案提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农业生产应限制在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其调控供求关系的作用范围内;二是应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给农业,尤其是给小农场主,以便农场主们留在自己的土地上;三是欧共体农业应保持竞争力,使农场主们能在世界市场上充分发挥其作用。可以看到,该建议只是一种新旧环境保护政策的混合,因此,又有人建议采取一种以环境为目标的长期计划,它包括鼓励采用环境上有明显效益的耕作方法,以及直接的资金运用的环境标准,但所有这些标准都只是再次强调了以前的资源合理运用和平等性的观点,并未提供任何实现这些目标的详细计划。

《关心地球》报告中了提出了一套关于可持续性如何实现的较详细的建议。该报告倡导在所有国家采取以下行动:

──制定并实现最优化利用土地的策略与计划;

──控制化肥和杀虫剂的使用;

──保存物种基因资源;

──提供适当的经济剌激和经济支持;

──停止耕种贫瘠的土地;

──经济补贴只应提供给有利于整体社会发展但却暂时没有市场的措施,如景观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

1991年J.Holmberg也建议经济补贴不能用于提高某种作物的生产,而应用于支持各种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包括高技术低能耗的作物种植、森林养育及生态系统的保护。

然而,尽管持续农业的某些方面在这些报告中都有所体现,但它们对“如何实现”这一问题仍考虑不足,尤其是没注意到社会和政治因素的改变。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可简要地分析一下农业中的水污染问题。农业水污染来源于硝酸盐的应用、农业废水排放以及杀虫剂的使用三个方面。①限制或禁止使用硝酸盐的代价是很高的,但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农场主、化肥生产者、消费者还是国家中的哪一方来承担?这个问题又关系到技术和政治两方面的许多问题。②农业废水以往常被认为是由于贮存设施不足等技术原因造成的,但鼓励废水贮存的做法实际上反而提高了水污染和危险性,并没有解决废水来源的根本问题,可取的做法应是减少废水生产并对其加以再利用。③要减少杀虫剂的使用就必须综合运用生物控制、耕作方法控制(如轮作和多样化种值作物)和有抵抗力的品种的使用等方法。1992年意大利的研究表明这种多种技术的综合控制法只有通过农场主之间的合作才能最有效地得到利用,尤其是当这些农场主都处在一个共同的区域内时。

刚才我们提到了持续发展的区域观点,这种观点在近来的许多著作中均被提及,英国环境部也认为泛泛的治理措施可能会导致一些地区过度放牧而在另一些地区则放牧不足的问题,因此建议具体的环境管理措施应根据各区域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但这种以区域为层次来管理农业的想法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粮食作物生产体系是国际性的,一个地区的持续农业必须同时考虑到其它地区的持续发展措施。因此,我们必须区分国际性机构和国家性机构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关心地球》报告提倡在国家的层次上来统一处理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英国上院特别委员会则倡导在欧共体的层次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调控机构,并制定一套在全欧共体都能实现的最低标准,这样,欧共体内的所有政府就可以相互协调,共同展开持续发展的运动。

2.可持续的消费 一个地区的消费行为如何与该地区可持续的生产体系相协调?这里笔者以乡村旅游为例来简要阐述这个问题。

越来越多的人涌向乡村,使乡村环境的保护越来越困难。苏格兰旅游董事会近来认为可持续的旅游政策应涉及到五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压力所带来的植被破坏和野生动植物被干扰;二是过多的小汽车涌入小城镇和乡村而带来的交通拥挤;三是由于不合理的旅游设施的设计而导致的“视觉污染”;四是乡村的拉圾和废弃物;五是由于乡村环境的有限性而产生的旅游者之间的矛盾。因此,可持续的旅游就意味着在使环境资源免受乡村旅游压力的危害的前提下,使旅游业持续地向前发展。这就需要主要的旅游部门、环境部门和负责环境资源区划的土地利用规划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共同拟定减轻旅游压力的影响的策略。

显然,有限的资源要求我们继续限制乡村的旅游人数。然而,这种限制也带来了“平等”与否的问题:

(1)限制性的旅游收费是否剥夺了低收入阶层人员的旅游机会?

(2)乡村环境的保护实际上是保护了那些已居往于乡村的人,这种保护是否也有利于城市居民呢?是否体现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平等?

可见,持续发展概念在英国乡村的应用涉及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基本问题。持续发展措施应富有灵活性,并根据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情况来加以制定。而且,我们还应考虑到这些持续发展措施之间如何相互协调,其协调的尺度应有多大等问题。总之,笔者在这里只是简单地概括了一些由乡村环境的持续发展而引出的问题。

四、乡村持续发展:若干研究领域

从上面两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可明显看出乡村持续发展概念的本身便隐含了一个广泛且复杂的研究议程,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使过去互不相干的许多学科走到了一起。这里我们探讨持续发展研究的一些涵义。

首先,持续发展使我们注意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之间的显著差别,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相互分离现象。而通过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研究我们则发现社会不能超越自然的约束,社会与环境系统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因此,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也必须相互合作。这里,最为重要的是要处理好经济增长和环境退化之间的关系,即以经济增长的“多重循环”模式代替以往的“线性增长”模式,使生产过程的废物得以再利用,可再生资源取代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这就要求开展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综合研究,使我们不仅了解如何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而且也知道在当前的条件下如何选择现实的社会措施。

持续发展的“调控”问题,过去常被视为外部强加于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约束,然而,它实际上也关系到社会方面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来自于我们对社会和自然进程之间相互作用复杂性的理解,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意味着自然过程应更多地被看成一种社会过程。另一方面,持续发展意味着生态保护需要更直接地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决策制定过程相包容。总之,社会发展过程应和自然系统相协调,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也需要相互合作。

目前,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政策调控手段,诸如禁止、补贴、课税、区划、支援和合同等,这些手段各有其优点和缺点,因此有必要研究这些政策如何合理地组合起来,以获得较好的持续发展效果。这种合理的组合应根据不同的工业部门和不同的地区来确定。这点对于英国乡村持续发展问题更显得重要,因为英国许多郡之间的乡村政策是相互分离的。

这里,又产生了范围大小的问题,即环境政策应该怎样按地区、国家和国际三个不同的层次来制定。正象前面述及的,许多人认为持续发展的决策制定范围应是区域或地区,但这种观点忽视了当今世界经济联系的复杂性,忽视了我们正生活于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环境中。然而,作为开展持续发展研究的第一步,我们可以先着手进行一系列区域性的研究,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接下来便可有大范围的生产和消费环境中发展持续发展的系统研究,将区域、国家和国际三者联系起来,制定出最有效的调控体制和政策手段。

以上所有的问题都再次表明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之间应有更密切的合作,但从前面两部分的分析中可看出,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合作显得更为迫切。因为持续发展概念指的是当代人和后代人在资源利用方面的平等性问题,它本身就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

总之,若要使持续发展这个抽象的概念成为现实,就需要各学科间的大量合作。迄今为止,大部分有关持续发展的文章都还只是注重抽象的归纳和狭窄的技术细节,以后的任务是研究详细的持续发展策略,改变所有非持续性的人类行为与措施。

张志强摘译自《Geoforum》1993,第24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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