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阳修以史为碑的成就_欧阳修论文

论欧阳修以史为碑的成就_欧阳修论文

论欧阳修以史笔为碑志的成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碑志论文,欧阳修论文,成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1)04-0199-03

一、“彰善而著无穷”——对碑志文文体职能的认识

欧阳修的碑志文观念建立在他对碑志文文体职能的理解基础上。他认为:“铭者,所以彰善而著无穷也。”[1]“铭者,所以名其善功以昭后世也。”[2]在欧阳修看来,碑志文的文体职能在于纪德昭烈、传名久远,这与《礼记·祭统》论铭一脉相承。《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中书令程公神道碑铭》:“臣修以谓古者功德之臣,进受国宠,退而铭于器物,非独私其后世,所以不忘君命,示国有人,而诗人又播其事,声于歌咏,以扬无穷。今去古远,为制不同,而犹有幽堂之石、隧道之碑,得以纪德昭烈,而又幸蒙天子书而名之,其所以照临程氏,恩厚宠荣,出古远甚!而臣又得刻铭其下。铭,臣职也,惧不能称。”[3]“幽堂之石、隧道之碑”、“纪德昭烈”指的是碑志文继承铭文的文体职能,传声名于不朽。铭功颂德的目的,“非独私其后世”,还有“不忘君命,示国有人”的作用。《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昔者《烝民》、《江汉》,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见任贤使能之功,虽曰山甫穆公之诗,实歌宣王之德也。臣谨考国史、实录,至于缙绅、故老之传,得公终始之节,而录其可纪者,辄声为铭诗,昭示后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称圣恩褒显王氏流泽子孙与宋无极之意。”[4]将铭功颂德、推美主上的传统溯源至《诗经》中的《烝民》《江汉》之篇,意在表明碑志文创作也要遵循这一传统,在称述臣下功劳时要褒美主上的“任贤使能之功”。显然,这继承了《礼记·祭统》论铭“一称而上下皆得焉”的观点,重视铭文的教化作用。

欧阳修尤为重视碑志文传声名于不朽与宣扬教化的文体职能,在其作品中反复强调碑志文是要传之久远的,如《与杜论祁公墓志书》:“然须慎重,要传久远,不斗速也。苟粗能传述,于后亦不必行,况治命不用耶。”[5]正由于这个缘故,欧阳修对范仲淹子孙擅自增损其所作的神道碑铭,特作文字发明,要求后人以他的家集为信;还针对尹师鲁家人对尹师鲁墓志的批评,特作《论尹师鲁墓志》一文逐条陈述创作尹师鲁墓志的主旨及其依据。[6]这都体现了欧阳修对碑志文传之久远的文体特性的重视。

欧阳修还特别重视发挥碑志文的教化作用,做志铭阐扬碑主功美,既有称美主上之意,也有褒劝后世之用。如《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恭王公神道碑铭》曰:“至于出入勤劳之节,与其进退绸缪君臣之恩意,可以褒劝后世,如古诗书所载,皆应法可书。”[7]《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铭》曰:“盖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而止于是,若其殁而又无传,则后世遂将泯没,而为善者何以劝焉?此予之所欲铭也。”[8]“褒劝后世”与“为善者何以劝焉”表明有意借碑志文的创作起到劝善人心的作用。可见,欧阳修有意以史家的敏感与责任感创作碑志文。他所重视的碑志文传之久远与宣扬教化的文体特点,恰恰是碑志文与史传职能上的相近之处。

二、以实录精神创作碑志文

欧阳修对碑志文传之久远与宣扬教化的作用十分重视,因此,他主张碑志文的创作应坚持史家的实录精神,只有信于今方可传于后,实录是实现碑志文传之久远的前提。欧阳修做志铭对碑主生平事迹的叙述往往有据可查。其创作碑志文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依据国史、实录等资料。如在《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中表明此碑是“考国史、实录,至于缙绅、故老之传”之作。二是依据求铭者所提供的行状。如《太子太师致仕赠司空兼侍中文惠陈公神道碑铭》曰:“颍川公既葬于新郑,其子尚书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状、祁伯之铭以来告曰……予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于初、盛于中、有于终而大施于其后者。”[9]死者家属提供的行状是欧阳修叙述死者生平的主要材料来源。因此,他要求死者家属提供的行状要尽量详细。如在《与梅圣俞书》中欧阳修云:“忽辱惠教,兼得唐子方家行状,谨当牵课,然少宽数日为幸。其如行状中泛言行己,殊不列事迹,或有记得者,幸更得数件,则甚善。又云有尹师鲁所作墓志,亦得一本,尤幸也。寻常人家送行状来,内有不备处,再三去问,盖不避一时忉忉,所以垂永久也。乞以此意达之。”[10]三是依据自己或他人对死者的了解。《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中书令程公神道碑铭》:“臣修与文简公故往来,知其人,又尝志其墓,又尝述其世德于冀公太师之碑,得其世次、官封、功行最详,乃不敢辞。”[11]其他如欧阳修为朋友所作墓志,更是建立在个人与友人交谊的基础上。《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墓志铭》的创作则是间接依据他人对死者的了解。此篇墓志铭中曰:“故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卜以至和二年正月某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洪固乡神禾原。其素所知秘书丞李诩与其孤安期,谋将乞铭于庐陵欧阳修。……其仕未达,而所为未有大见于时也。然诩节义可信之士,以诩能报君,而君能知诩,则君之为人可知也已。”[12]此篇墓志铭是受李诩的请托而作。由此可见,欧阳修创作碑志文非常讲究碑主生平材料的有据可察,正如他在《再与杜论祁公墓志书》中所说:“然所纪事,皆录实,有稽据,皆大节与人之所难者。”[13]欧阳修在碑志文作品中往往交代作碑的缘由,其实也交代了碑主生平材料的来源及创作依据,这都是其以实录精神创作碑志文的体现。

欧阳修在碑志文作品中常自称“史臣修”,可见其自觉地以史臣的身份来创作碑志文。对于有修史经验的欧阳修来说,他清楚地知道,碑志文作品会被作为后世史官修史的主要材料来源。因此,他坚持以实录精神创作碑志文,不仅是对碑主个人负责,同时也是为历史负责。对欧阳修的这种良苦用心,乾隆指出:“凡墓志、神道,皆国史所据以示后世者也。文如韩、欧其人者不世出,而史则不可以或阙。不可或阙,而又无可信之碑志以为据依,则信史不更大难乎!观修为杜衍作志,其斤斤自明如此,盖以时俗不能晓信今传后之义,徒欲跻其父祖与圣哲比肩,必铭功悉太公、颂德皆仲尼而后快,不知空言无实之名非所荣也。徒使平昔一言一行之善犹可励俗而兴行者,转因繁言浮词致晦昧湮亡而莫可问……而古今是非之公,不独泯于当时,而且泯于万世矣。修之慎重不苟然者,岂为一己之私哉!”[14]此语道出了欧阳修以史笔为碑志的深意,非为“一己之私”而欲传“信史”于后世。

三、借鉴史家的叙事笔法

欧阳修以史笔为碑志还体现在对史家叙事笔法的借鉴上,这集中体现为追求“简而著”的创作原则,对此,《内殿崇班薛君墓表》中有明确说明:

然予考古所谓贤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铭见于后世者,其言简而著。及后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而犹患于不章,又备其行事,惟恐不为世之信也。若薛氏之著于绛,简肃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铭公不愧于其兄,则公之铭不待繁言而信也。然其行事终始,予亦不敢略而志诸墓矣。今之碣者,无以加焉,则取其可以简而著者书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绛之人云。[15]

欧阳修在总结了前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后明确提出“简而著”的碑志文创作原则。“予考古所谓贤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铭见于后世者,其言简而著。”这是从正面吸取古人做铭的成功经验;“及后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而犹患于不章,又备其行事,惟恐不为世之信也。”这是吸取前人失败的教训。结合碑志文学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欧阳修所批评的主要是六朝以来碑志文创作极尽铺张夸饰之能事以至千篇一律的现象。欧阳修认为只有坚持“简而著”的创作原则,才能实现碑志文创作的信今传后。

欧阳修追求碑志文创作的“简而著”,是有意运用史家笔法的体现。刘知几在《史通》中指出:“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16]并明确表示史传的叙事当以简要为主:“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17]在评价《尚书》与《春秋》时,刘知几指出:“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足以惩恶劝善,观风察俗者矣。”[18]“其文简而要”是对这两部经典叙事成就的肯定。可见,刘知几将“简要”奉为史书叙事的最高准则。欧阳修的碑志文创作追求“简而著”显然是将史家的叙事笔法运用到了碑志文的创作中。

为实现碑志文创作的“简而著”,欧阳修主张选取碑主生平事迹的大节来彰显碑主的声名,也就是“纪大而略小”。《与杜论祁公墓志书》:“缘修文字简略,止记大节,期于久远”,“更思之,然能有意于传久,则须纪大而略小”[19]。《论尹师鲁墓志》:“其大节乃笃于仁义,穷达祸福,不愧古人。其事不可遍举,故举其要者一两事以取信。”[20]像这类表述在欧阳修的作品中十分常见,可见欧阳修非常自觉地贯彻“纪大而略小”的写法,以实现“简而著”的原则。从欧阳修创作的碑志文作品也可印证这种“纪大而略小”的写法。如为好友梅圣俞所作墓志铭,以阐扬梅圣俞的诗歌才能为中心,叙述梅圣俞的家世、人品、仕宦经历。欧阳修在墓志铭的结撰上重在选择那些足以令死者扬名后世的事件来组织墓志铭的创作,也确实收到了信今传后的效果。这种“止记大节”突显人物志向的写法,与司马迁创作《史记》的写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论尹师鲁墓志》中,欧阳修表明其碑志文创作对“春秋笔法”的有意借鉴,这也是其以史笔为碑志的重要体现。欧阳修曰:“《春秋》之义,痛之益至则其辞益深,‘子般卒’是也。诗人之意,责之愈切则其言愈缓,“君子偕老”是也。不必号天叫屈,然后为师鲁称冤也。故于其铭文,但云‘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铭不灭’,意谓举世无可告语,但深藏牢埋此铭,使其不朽,则后世必有知师鲁者。其语愈缓,其意愈切,诗人之义也。”[21]欧阳修为尹师鲁作墓志就遵循了“《春秋》之义”与“诗人之意”:评价其文为“简而有法”,评价其学为“通知古今”,评价其论议的才能为“是是非非,务尽其道理,不苟止而妄随”。文字极短,而分量极重。

欧阳修还运用互文的写作手法来实现碑志文叙事的简要,这也是有意学习司马迁的结果。司马迁撰写《史记》,常常运用互文法,将一个人的事迹分散在其他人的传记中。欧阳修创作碑志文也经常采用互文法,且多见于同类作品的互文,如为死者所作的神道碑与墓志铭或祭文、传状之间的互文。为同一人物既作有神道碑铭又作有墓志铭或祭文等,便采用互文之法,避免雷同。在为同一家族的人物做碑志时,也往往运用互文法省略祖先世德的叙述,如《内殿崇班薛君墓表》:“公讳塾,字宗道,姓薛氏,资政殿学士、兵部尚书简肃公之弟。薛之世德终始,有简肃公之志与碑。”[22]此墓表与《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简肃薛公墓志铭》形成互文。

四、结语

对碑志文与史传文学的关系,刘勰早在《文心雕龙·诔碑》中便已指出:“夫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23]从“碑碣云起”的东汉时期开始,碑志文在写法上对史传笔法一直有所借鉴与吸收,但是直到欧阳修运用史家笔法创作碑志文才真正地成熟起来。茅坤曰:“世之论韩文者,其首称碑志,予独以韩公碑志多奇崛险谲,不得《史》、《汉》序事法,故于风神处或少遒逸,予间亦镌记其劳。至于欧阳公碑志之文,可谓独得史迁之髓矣。”[24]对欧阳修以史笔为碑志的成就给予高度肯定。从碑志文学的发展历史来看,欧阳修在蔡邕与韩愈开创的碑志文写作规范之外,另创一体,树立了以史笔为碑志的写作范式,有力地纠正了六朝以来铺排官阶、藻饰郡望,过度谀美以致内容失实的创作弊端,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补史之阙的作用,其创作不仅影响了宋代的碑志文创作,对金元乃至明清的碑志文创作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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