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和词的分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在分析“吃”的意义时,说明它的关系对象是“食物”,“喝”的关系对象是“液体”,有人提出语言中有“吃火锅”“喝易拉罐”的说法,这样“吃”的关系对象就是“火锅”,“喝”的关系对象是“易拉罐”,并非食物和液体。这个问题涉及不同的方面。第一,我们所说的词义中的动作行为的关系对象并不等同于这个动作行为的词所结合的宾语,如“吃”的基本义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关系对象是“食物”,但可以说“吃大碗”。“大碗”是宾语,表示吃所用的工具,在词义内容中它不是“吃”的动作行为的关系对象。第二,分清词的一般用法和修辞性用法,例如在“吃火锅”“喝易拉罐”的说法中,“火锅”“易拉罐”都可能解释为一种修辞性用法,指的是火锅煮的食物、易拉罐装的饮料。第三,这说明我们对词义的描写在分析词义成分时应该同它的组合能力(即分布)的描写结合起来才是细致恰当的。莱昂斯说:“词的意义和它们的分布之间存在一种内在联系。”(注:J.Lyons,Sematics(Ⅱ)p.486—487。)我们认为,词义一方面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的概括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在应用中形成和发展的,因此词义同经常结合的词语就有密切的关系。其中既有规律性的表现,又显出众多的差异和独特性。本文是想对各类词在这方面的情况作一般性的说明。
一
在《词义单位的划分》(注:见《汉语学习》1998年4期。 )一文中我们说明过不同词典对“吃”一词的词义单位划分不同的语义根据,在这里我们想讨论把词义单位的划分同词义的分布结合起来说明的问题。在上文中我们介绍过,《现汉》和《大词典》给“吃”立了这两个词义单位:
②在某一出售食物的地方吃:~食堂。
③依靠某种事物来生活。靠山~山,靠水~水。
《现代汉语八百词》则把这两个意义,同“吃”的基本义合为一义,其说明如下:
1.通过嘴嚼把食物摄入体内。可带“了、着、过”,可重叠。可带名词宾语。~了饭再走│鱼让猫给~了……
a)宾语大多指固体食物,液体限于‘奶’和‘药’。
b)可带非受事宾语。
表示处所。~小馆│~食堂。
表示工具或方式。~火锅│~大碗,不吃小碗。
表示凭借。靠山~山,靠水~水│~劳保。
孟琮等编的《动词用法词典》则把“吃”的基本义同《现汉》之②合为一义,而分出同《现汉》③相当之义,其说明摘引如下:
吃(1)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包括吸、喝)
〔名宾〕~饺子……
〖名宾类〗〔受事〕~苹果│~零食│~米饭
〔工具〕~大碗│不~小碗〔方式〕~大锅饭│~集体伙│~小灶〔处所〕~食堂│~饭馆│我~过全聚德……
吃(2)依靠别人或某种事物来生活。
〔名宾〕~粉笔末儿(指当教师)……
〖名宾类〗〔杂类〕~瓦片儿(旧时北京指靠出租房屋过活)│~集体│~父母│干一行,~一行(靠职业为生)│~房租
应该说,“吃”的基本义和《现汉》分出的两个意义是有差别的。我们说明过其中词义的差别。(注:见《汉语学习》1998年4期。 )而各义有它的分布范围,即各义的结合词语有所不同。如果把词义和它的分布结合起来说明,就会清楚得多。下面是我们对“吃”这三个意义最主要的分布特征的说明:
吃① 义见上
1.宾语指固体食物:~苹果│~米饭 液体限“奶”“药”。
2.可带工具宾语:~大碗│~火锅
3.可带方式宾语:~小灶│~集体伙
在“吃”带固体食物宾语时,宾语和“吃”词义成分中的关系对象一致,在“吃”带工具宾语时,宾语所指和词义成分中的关系对象不一致。用什么工具吃,在“吃”的词义成分中不是必要内容,也难以构成选择性特征。实际上,“吃”所用工具是多种多样的,除用大碗、小碗外,还可以用盘子、杯子、筷子、勺等等,但不能说“吃盘子”“吃筷子”;人们用以加工食物的器具也很多,铁锅、沙锅、火锅等,但人们只说“吃火锅”不能说“吃沙锅”“吃铁锅”。可见,语言为表达经济而形成一些固定搭配,这些搭配不能类推。这是因为,这种用法同“吃”正常结合的宾语差别较大。如果普遍类推,会引起违背事理的感觉。在一般的交际中,人们容许少数特例,不容许大量的超常组合,因为后者违反条理性,而条理性是交际工具作为交际工具的基础。少数特例只有在正常的词语组合的条件下才能得以理解。
吃②,义见上。“吃”这个意义的结合词语《动词用法词典》有相当细致的说明,上已摘引,不再重复。早在三十年代,刘半农对“吃”的这个意义就作过分析:“人非吃不能活,故举一吃足包括生活之全部,故言‘吃饭问题’,问题不仅吃饭也,衣住行三者亦赅焉。言‘此人吃党饭’,党之所以不仅供其吃饭也,仰事俯蓄皆赅焉。‘吃教’‘吃祖产’用法同此。”(注:《国语周刊》16期,1931.12.19。)刘的分析重在意义。今人编的用法词典注意描写了它的组合情况,一般说明此义后加名词性宾语,列举一些可以组合的词语。其实,这种用法的“吃”后面组合的不是一般的名词性宾语,而是表示生活来源的名词性宾语。
吃③,同《现汉》“吃”之③(见上)。
这个意义最主要的组合特征是后面带某些表出售食品处所的宾语而不是一般表处所的词语。表示“吃”的处所的一般格式是同“在”组成介宾结构放在“吃”前面,如“在家吃”“在学校吃”“在机关吃”,这种格式不能一般地变为“吃+处所宾语”,“吃家”“吃学校”“吃机关”都不成立(“吃学校”之“学校”有可能表示生活来源,这时“吃”是上述②义)。有少数可以变换,但宾语表示的不再是简单的处所,而是出售食物的处所,常用的只有有限的几个,如“吃馆子”“吃小馆”“吃食堂”,不能类推,下列组合都不可接受:
吃酒店吃饭馆吃小吃店吃咖啡厅
这种用法的“吃”词义增加了“在出售食物的地方购买”(然后再“吃”)的内容。(注:见《汉语学习》1998年4期。)
《大词典》还将“喝、饮”和“吸”义从“吃”的基本义分出,处理为“吃”的不同词义单位,这也可以从词义和词义的组合情况得到说明。以“喝、饮”义为例,据《大词典》所列各时期的例证,“吃”的“喝、饮”义结合词语如下:吃酒(唐,用例略,下同)、吃水(宋)、吃苦茶(明)、吃酒、吃药(晚清)。到了现代,在普通话中“吃酒”“吃水”等已改说成“喝酒”“喝水”,仅“吃药”这个组合还常用。由此可见,从词义的历史发展上看,“吃”的“喝、饮”义分出有其组合(分布)上的根据,现代词典不将它分出,是因为这些组合大多消失,也有组合(分布)上的根据。
一般动词词义同词的分布关系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有时前后要求某类词,有时又要求某种句型,有时又要求某种句式。下面引述《现代汉语八百词》对“亏”几个动词义的说明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3.使吃亏。可带“了、过”。必带名词宾语。多用于否定句:既~不了群众,也~不了集体……
5.表示不怕难为情。用于讥讽。常见的句式是:“亏+你(他)+动+得……”和“亏+你(他)+还……”这话~他说得出口│这点道理都不懂,~你还是个中学生。
二
表名物的词各个意义或其他词性的词发展出表名物词的意义同分布的关系可注意的情况可以指出下面几点。
1.表名物的词作为指示某类整体对象的代表,在一定的上下文、语境中有表示所指对象不同数量范围、不同部位方面、不同具体对象的作用,而当需要为这些特指内容划分出词义单位时能同时指出这些特指义出现的语境(分布情况)则是更周到的描写。如《现汉》为“人”立的几个特指义:
⑥指人的品质、性格或名誉:丢~│这个同志~很好│他~老实。
⑦指人的身体或意识:这两天~不大舒服│送到医院~已经昏迷了。
⑧指人手,人材:我们这里正缺~。
《现汉》用例句说明了“人”在这些例句中具有义项所概括的意义。反过来也可以说,正是例句所显示的“人”出现的语境(分布),“人”才具有义项所说明的意义。我们可以把各义组合(分布)条件作更概括的描写。
⑥义出现的条件是:
人
+形容人的品质、性格、名誉的词语
└┘└──────────────┘
主谓
人 好/坏
人勤奋/懒惰
人老实/不老实
如果让这些当谓语的词语作定语修饰“人”,如好/坏(的)人,老实/不老实(的)人,则⑥义消失。这是因为人的品质、性格等已有修饰语说明,“人”不再特指其品质、性格等。
⑦义出现的条件是:
人+形容人的身体、意识的词语
└┘└───────────┘
主 谓
人健康/瘦弱
人昏迷/清醒
人胡涂/不胡涂
如果用这些充当谓语的词语作定语修饰“人”,则人的⑦义消失,理由同上。
⑧义出现的条件是:
1) 主谓
── ──
人不够/多余
人 有技术/没技术
2) 述 宾
──
──
(我们这里)缺/要人
有/没
人
3) 述 宾
────
(我们)派去 (三个)人
分给
你们(三个)人(双宾语)
在1)中,“人”充当主语,在2)、3)中“人”充当宾语, 同它搭配的谓语、述语,在意义上应该能显示出“人”是指有劳动能力的、有不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人。
2.表名物词的某个意义,或从其他词发展出来的表名物词的意义,只能充当某种句子成分,只能用在某种格式中,不全具有名词的主要功能。如“高明”是形容词,它的引申义“高明的人”是名词义,只作宾语,且有较固定的搭配:“另请高明”。“意外”也是形容词,它的引申义“意外事件”是名词义,一般只作宾语:旅途中发生了意外、飞行时出现了意外;或者作兼语:防止意外发生、避免意外出现。
“坏”的名词义“坏主意、坏手法”一般用作宾语,但述语很有限制:(别)使坏,“搞坏”“做坏”都不成。可以作中心语“一肚子坏”,但修饰语很有限制:“一脑瓜子坏”“满腔的坏”都不成。“烧”指“高于正常的体温”是名词义,一般只同“发…(烧)”“退…(烧)”搭配。可以说“发了三天烧”,这种说法的“烧”不能当主语,“烧又发了”不成立。“退烧了”的“烧”可以当主语。
三
表性状的词某一意义形容不同的对象时,其表示的性状可能是有差异的。表性状词可以修饰限制的对象是复杂的,词典释义词语在主语位置上列出的一般的形容修饰对象(即适用对象)只能是代表性的、类型化的。因此更恰当的说明是探讨如何适当地将意义的说明同其结合词语(分布)的说明结合起来。
我们总结过“勇敢”一词的“词义成分—模式”是(注:见拙文《‘词义成分—模式分析’(表性状的词)》,载《汉语学习》 1997年3期。):
n│t
──────────────────────────
─军队、战士、个人、一般行为不怕危险、困难,有胆量
“n”说明“勇敢”的适用对象,这里有多项,它们是选择性的。应该区分“n”中词语的两种情况, 一是可以同“勇敢”直接结合的词语,如“军队”(~的军队)“战士”(~的战士),一是指示结合范围的词语,如“个人”一般行为”,不能同“勇敢”直接结合,但指出了结合的范围。如“~的董存瑞(董属“个人”)“~地批评”“~地反抗”(批评、反抗属“一般行为”)。
“t”(性状内容、特征)中的各项,有并列关系的, 有选择关系的。它们同“n”中各项的搭配有很多复杂情况。可以设想, 在说明词义时,“n”的说明分为“表示结合范围词语”“直接结合词语”, 同时适当地说明结合搭配情况。在一个词义单位的释义范围中,必要时指出“n”不同时“t”特征的差异变化。下面以我们分析过的“勇敢”“英勇”(注:见拙文《‘词义成分—模式分析’(表性状的词)》,载《汉语学习》1997年3期。)为例,说明我们的初步考虑。 下面所用符号的含意分别是:N表示结合范围词语,n表示可直接结合词语,可分类,以n[,1]n[,2]n[,3]…表示,t为性状特征,M为词语组合格式。
N│ t
勇敢 军事人员 不怕危险、困难,有胆量
军事行为
一般人员
一般行为
军事人员 n[,1]兵、战士、士兵、民兵、将军、将领…
n[,2]军队、部队、陆军、海军、空军…
作谓语:兵~,(官怕死)〔表示这种用法需对举〕
兵很~
战士(很)~/军队(很)~。
M:n[,1]+(很)+~
n[,2]+(很)+~
(1)~前可带副词修饰语:很、非常、十分、真、确实
…
(2)~后可带补语,~+得很,~+极了,~+起来
~+一点儿
作定语: ~的兵/~的战士/~的军队
M: ~+的+n[,1] ~+的+n[,2]
军事行为 n[,3] 打仗,战斗、进攻、冲锋、追击、反击…
作谓语: 打仗(很)~/进攻(很)~
M:n[,3]+(很)+~
~作n[,3]谓语时,前后可加的成分同上述~作n[,1]n[,2] 谓语时相同。
作状语:~地打仗│~地进攻
M: ~+地+n[,3]
作补语: 限n[,3]的一部分:进攻得很~/追击得很~。 对照下列组合:
作战得很~/攻克得很~
打仗得很~/打仗打得很~
冲锋得很~/冲锋冲得很~
n[,1]n[,2]n[,3]+~,t意重在不怕困难,不怕牺牲,敢于拼杀。
一般人员 n[,4] 人、青年、运动员、驾驶员、小王…
作谓语: (这些)人(很)~/(那些)青年很~〔若省去指代词,“人”“青年”一般特指〕
M: n[,4]+(很)+~(n[,4]一般特指)
作定语: ~的人/~的青年
M: ~+的+n[,4]
一般行为 n[,5] 做、走、打、踢、跄、跳…
作谓语: n[,5]不能作主语,同~组成主谓结构:
做~/ 打~/ 跳~
作状语: ~地做,(细心地调查)/~地做下去/~地走,(不要
瞻前顾后)/~地走出去
(~作n[,5]的状语,一般n[,5]有附加成分或有搭配词语)
M: ~+地+n[,5]+其他成分
作补语: 一部分n[,5]可带~充当的补语。例如:
打得(很)~ 踢得很~
走得(很)~ 做得很~
n[,6]批评、揭发、追查、改变…
作谓语: 一部分n[,6]可作主语,~作谓语。如:
批评(很)~揭发(很)~
追查(很)~改变(很)~
作状语: ~地批评/~地揭发
M: ~+地+n[,6]
作补语: 一部分n[,6]可带~充当的补语。如:
批评得(很)~ 揭露得(很)~
改变得(很)~ 施行得(很)~
n[,5]、n[,6]+~,t意重在不怕困难,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不良后果。
为便于比较,下面对“勇敢”的同义词“英勇”也作同样的说明:
英勇 N│ t
军事人员 超过常人地勇敢
军事行为
牺牲的行为
军事人员 n[,1] 兵、战士、士兵、民兵、将军、将领…
n[,2]军队、部队、连队、陆军、海军、空军…
作谓语: 兵~,(官胆小)〔表示这种用法需对举〕
兵很~
战士(很)~/军队(很)~
M: n[,1]+(很)+~ n[,2]+(很)+~
(1)~前可带副词修饰语:很、非常、十分、真、确实…
(2)~后可带补语:~+得很 ~+极了
但: ~+起来 ~+一点儿
作定语 ~的兵/~的战士/~的军队
M:~+的+n[,1] ~+的+n[,2]
军事行为 n[,3]打仗、战斗、进攻、冲锋、追击、反击…
作谓语: n[,3]不能作主语直接同~组成主谓结构:
战斗~/冲锋~
作状语: ~地战斗/~地进攻
M: ~+地+n[,3]
作状语: 一部分n[,3]可带~充当的补语。例如:
战斗得很~进攻得很~
追击得很~反击得很~
n[,1]n[,2]n[,3]+~,t意重在表示超过常人地不怕牺牲、勇于拼杀。
牺牲的行为 n[,4]牺牲、就义、捐躯、殉国…
作谓语: n[,4]不能作主语直接同~组成主谓结构:
牺牲~/就义~
作状语: ~就义/~(地)牺牲(了)
M: ~n[,4] (可不加“地”)
n[,4]+~,t意着重表示不畏强敌,临危不惧,视死如归。
“英勇”不像“勇敢”那样可以形容一般的人,它可以形容从事正义事业的人,如“~的革命者,~的革命青年”。这时其组合同n[,1]n[,2]。
“英勇”不能形容一般的行为。例如:
~地批评/~揭露
表性状词的词义同其分布的关系另一值得注意的方面是,一部分性状词的意义或词的某一表性状的意义只充当某种句子成分,要求某种句型、句式。如“实惠”有两义:①实际的好处(得到~),②有实际的好处(买这些东西很~)。①义为名词义,②义为形容词义。但②义只作谓语,不作定语:~的东西/~的礼品。又如“红”的“象征顺利、成功受重视欢迎”义作补语只出现在“唱戏(写字、说书等)唱(写、说)红了”的格式中。对这些情况,本文不再详述。
词义和词的分布的关系是内容非常丰富的研究领域,本文所谈,只是想引起注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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