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政治改革与禁官制度_中郎将论文

汉魏之际政治与禁卫武官制度的变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禁卫论文,汉魏论文,武官论文,政治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4)02-0065-11

与政治剧变相适应,汉魏之际政治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禁卫武官制度的变革最突出的表现是,将军系禁卫武官的出现并且取得主导地位。这一变革成为此后三百余年间禁卫武官制度演变的基础。汉魏之际的民众暴动与军阀混战,促使东汉王朝土崩瓦解,包括武官制度在内的政治制度亦遭彻底破坏。在割据兼并战争中,各实力派军阀如袁绍、曹操、刘备及孙策—孙权都相继建立了各自的幕府和幕僚机构,以进行军事政治决策。汉代的州刺史改为州牧,州府权力膨胀;汉代临时派出的“将军”也逐渐固定下来,成为各路军阀的头衔,将军制度确立起来。将军幕府相继建立,并成为指挥军事政治行动的决策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各种名目的“将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有些是汉朝早已有之的将军名号,有些则是新出现的因事而设的将军名号。各大幕府中,府主担任将军自无疑议,其幕僚及下属官吏也逐渐兼任将军之职。这一变化是汉魏之际政治制度特别是武官制度变化的重要特点。汉魏之际政治制度的变化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即是曹操的霸府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曹魏王朝的政治制度。

清朝嘉庆末年,著名地理学家洪亮吉之子洪饴孙编成《三国职官表》,分门别类,钩稽索隐,举凡史书碑志所见三国职官均予搜罗,体例谨严,完备详赅,三国一代官制大貌尽备。[1]洪饴孙虽然不可能用现代史学方法来分析研究三国官制,但他的工作却对后代学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世纪40年代末,何兹全先生发表了《魏晋的中军》与《魏晋南朝的兵制》两篇论文[2],开创了中国学者研究魏晋南北朝兵制史的先河。《魏晋的中军》一文中有不少内容涉及到魏晋时期的“宿卫武官”,认为:“曹魏王国是由曹操集团发展起来的,故曹魏军制除承受两汉传统军制的影响外,尚承受曹操集团在建安时代的发展的结果。”该文考察了自曹操时代至西晋时代的中军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见。下文将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汉魏之际的政治局势,主要从官制角度探讨曹魏禁卫武官制度的形成背景和渊源问题。

一、黄巾起义后东汉禁卫武官制度的变化

汉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正月,黄巾起义爆发。东汉王朝地方兵力较弱,州郡兵本是为维持地方社会治安而设,王朝兵力的重心在京师及边地,战时临时派遣将军出征。(注:参见:孙毓棠《东汉兵制的演变》,《孙毓棠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95年;[日]滨口重国《两汉の中央诸军に就いて》、《光武帝の军备整顿に就いて》,《秦汉隋唐史の研究》(上卷),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社会安定时,这种制度无疑有助于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发生小规模暴动时,仅有地方州郡兵即可平叛,达到维持社会安定之目的。但当发生波及全国广大地区的大规模暴动时,这种制度便难以迅速奏效。汉廷为了迅速平叛,制订了临时紧急措施。《后汉书》卷八《灵帝纪》:

中平元年春二月,钜鹿人张角自称“黄天”,其部帅有三十六方,皆著黄巾,同日反叛。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以应之。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将兵屯都亭。置八关都尉官。壬子,大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遣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讨颍川黄巾。

同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

……京师震动。诏敕州郡修理攻守,简练器械,自函谷、大谷、广城、伊阙、轘辕、旋门、孟津、小平津诸关,并置都尉。……于是发天下精兵,博选将帅,以嵩为左中郎将、持节,与右中郎将朱儁,共发五校、三河骑士及募精勇,合四万余人。嵩、儁各统一军,共讨颍川黄巾。

按何进所将兵为“左右羽林、五营营士”[3](卷五十八,灵帝中平元年),自是以禁卫军镇守京师之重要举措。在这些措施中,自以军事处置为要,设置八关都尉的主要目的便是为了加强京师保卫。黄巾大军主要有两支,即河北黄巾和颍川黄巾,距京师洛阳都较近。更为重要的是,京城有大量黄巾同道,这引起了汉廷的高度重视。在朝廷中有黄巾党人,如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张角内应;事发后,“诏三公、司隶按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3](卷五十八,灵帝光和六年末、中平元年正月条)《后汉书》卷七十《宦者·张让传》:“而让等实多与张角交通。后中常侍封谞、徐奉事独发觉坐诛,帝因怒曰:‘……汝曹反与张角通,为可斩未?’”“宫省直卫”除了宦官外,恐怕还包括禁卫武官及禁卫军的一些成员在内,当时政局危机之严重于此可见一斑。因此,保卫京师迫在眉捷。洛阳四战之地,水陆交通便捷,如不妥善处置,很容易被攻克,镇卫京师显得至关重要。八关都尉均设于洛阳外围地区,其保卫京师的政治意图十分明显。据《资治通鉴》卷五十八《汉纪五○》灵帝中平元年三月条胡三省注及《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图42-43东汉《司隶校尉部》可知:函谷关在洛阳正西,太谷(大谷)关在洛阳正南,伊阙关在洛阳西南,轘辕关在洛阳东嵩高山之西,旋门关在洛阳东北大伾山一带,孟津关在洛阳东北黄河南岸,小平津关在洛阳北黄河南岸。其意图是:扼守函谷关以防关西氐羌威胁,扼守太谷、伊阙、轘辕及旋门诸关以防颍川黄巾北上西入,扼守孟津、小平津及旋门诸关以防河北黄巾南下。洛阳地区的治安则由河南尹出身的大将军外戚何进负责。在保证京师安全的基础上,调出京师禁卫军为主力的军队讨伐黄巾。颍川黄巾由新任命的左中郎将皇甫嵩与右中郎将朱儁共同征讨,而河北黄巾则任命北中郎将卢植出讨。

《后汉书》卷六十四《卢植传》:“中平元年,黄巾贼起,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4](卷二十七,赵典传注)举植,拜北中郎将、持节,以护乌桓中郎将宗员副,将北军五校士,发天下诸郡兵征之。”《资治通鉴》卷五十八《汉纪五○》灵帝中平元年三月条胡三省注:“北中郎将则创置于此时,盖以讨河北黄巾也。”同上六月“遣东中郎将董卓代之(卢植)”条胡三省注:“卢植先为北中郎将,卓为东中郎将,四中郎将始于此。”其实,当时卢植为北中郎将、董卓为东中郎将讨河北黄巾,仍然如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出讨颍川黄巾一样,是朝廷禁卫武官出征的事例,这从卢植、董卓所率主力军为五校之士即可看出。只是因为已有左、右中郎将,故以出征方位而任其为北、东中郎将,且二人并非同时任职,而是前后接替。卢植为北中郎将时仅他一人为方郎将,董卓为东中郎将时亦无别人同任,并无同时存在四中郎将的情况。董卓卸任后,亦未再见到四方中郎将之号。此后出现过以乞降的黑山黄巾张飞燕(褚)为“平难中郎将,使领河北诸山谷事”[4](卷七十一,朱儁传),显然只是为了表示安抚。可见当时出现北、东中郎将是为了应付征讨黄巾战事而临时设置的,并非固定制度,似可看作是四中郎将制度之滥觞,而认为“四中郎将始于此”则言过其实。一直到建安二十三、二十四年,才在曹操霸府中始置北中郎将及南中郎将。《续汉书·百官志二》“羽林中郎将”条刘昭注:“案:汉末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不知何时置。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献帝以曹操[植]为南中郎将。”《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上》:“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西中郎将;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陵侯曹彰居之。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北中郎将,中平元年卢植任之已见前,《宋志》不确;西中郎将无考。东汉末任四中郎将可考者亦仅此三人,表明四中郎将之制的确立经过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四中郎将并后汉置,历魏及晋,并有其职,江左弥重。”其说并不准确。四中郎将大体出现于汉魏之际,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到西晋时方固定为正式制度。

中郎将制度的变化从汉灵帝中平元年征讨黄巾时就已开始,但其变化比较缓慢,直到献帝建安年间曹操控制汉帝以后,中郎将制度变化的步伐才明显加快,出现了诸如典农中郎将、度支中郎将(建安元年)、司金中郎将、司律中郎将等名称。[1](卷上,第1341页)这些似乎仍是以中央禁卫武官的身份出现的,表明曹操对屯田、财政、税收及乐律(应与礼义教化有关)等方面的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平叛战争之需及政治斗争的影响,东汉传统的禁卫武官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表现在东汉禁卫武官制度的重要方面——五校尉制度上。《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八月,初置西园八校尉”。《资治通鉴》卷五十九《汉纪五一》:灵帝中平五年“八月,初置西园八校尉。以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皆统于蹇硕”。又可参见《后汉书》卷七十四上《袁绍传上》注引乐资《山阳公载记》。本传谓袁绍为佐军校尉。西园八校尉是汉灵帝在复杂政治局势下为了控制朝廷兵权,加强镇压反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改组。宦官蹇硕掌握了当时的军事大权,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东汉后期宦官专权的继续。西园八校尉成立之后,很快便投入了征讨叛逆的战争。十一月,“遣下军校尉鲍鸿讨葛陂黄巾”;“巴郡板楯蛮叛,遣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4](卷八,灵帝纪)

虎贲中郎将出身的袁绍与屯骑校尉出身的鲍鸿以及曹操等人都曾职司禁卫,他们与朝廷禁卫军关系密切,[4](卷七十四上,袁绍传上)[6](卷一,魏书·武帝纪上及注引魏书)本来就拥有很大军权,对受制于宦官蹇硕心存不满,于是谋划发动政变。《后汉书》卷六十九《何进传》:“帝以蹇硕壮健而有武略,特亲任之,以为元帅,督司隶校尉以下,虽大将军亦领属焉。”何进为外戚,是皇后之兄,时为大将军,本来控制着政权,灵帝此举则将何进置于蹇硕之下,从而加剧了宦官与外戚之间的矛盾。蹇硕先行一步,欲排挤何进出朝,以图全面控制朝政。何进则利用其外戚身份与蹇硕斗,久不出朝。与蹇硕谋者为宦官中常侍,与何进谋者则以位次于蹇硕的中军校尉袁绍为主。史载袁绍“少为郎……后辟大将军何进掾,为侍御史,虎贲中郎将”[4](卷七十四上,袁绍传上),其为何进亲信无疑。同年三月,“下军校尉鲍鸿下狱死”,此当是蹇硕欲完全控制禁卫军而采取的措施。正巧汉灵帝于四月病故,宦官失去了靠山。何进、袁绍等乘机经过精心策划将骞硕除掉,中平六年四月“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4](卷八,灵帝纪)于是何进、袁绍控制了汉朝军政大权。《后汉书》卷七十四上《袁绍传上》:“灵帝崩,绍劝何进征董卓等众军,胁太后诛诸宦官,转绍司隶校尉。”卷六十九《何进传》:“绍等又为画策,多召四方猛将及诸豪杰,使并引兵向京城,以胁太后。进然之。……遂西召前将军董卓屯关中上林苑,又使府掾太山王匡东发其郡强弩,并召东郡太守桥瑁屯城皋,使武猛都尉丁原烧孟津,火照城中,皆以诛宦官为言。……八月,进入长乐白太后,请尽诛诸常侍以下,选三署郎入守宦官庐。”何进一派与宦官蹇硕及宦官集团经过一番激烈较量,终于诛除蹇硕,控制了朝政。然而不久,何进又为宦官所杀。就这样,成立不久的西园八校尉仅昙花一现,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西园八校尉虽仅昙花一现,但东汉原有的校尉之制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众多名号的“校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大概已经认识到了这一变化,他说:“汉时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诸校尉,亦典兵之官,号为五校。西京更有胡骑、虎贲二校尉,故云七校。若命将出征,则大将军营五部,部皆有校尉,不常置也。边塞则有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西域有戊己校尉。灵帝置西园八校尉,有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左校、右校之名。自后校尉渐多,曹操为骁骑校尉,周珌为督军校尉,盖勋为讨虏校尉,公孙瓒亦为讨虏校尉,应劭为袁绍军谋校尉,皆见于《后汉书》。其见于《魏志》者……。”[5](卷十七,三国志三·孙破虏讨逆传)

何进召董卓入京以胁迫太后消灭宦官的策略引致另一重大恶果,即董卓入京带来了强大兵力,遗患无穷。董卓的专权和暴戾引起了巨大恐慌,京师草草,人怀异心。袁绍乘机举兵反卓,董卓不得不撤出洛阳,挟持汉帝迁往长安,临行时,放火焚烧洛阳,近二百年的东汉国都遂毁于一旦。董卓在关中继续实施暴政,为其部下吕布所杀。袁绍逐渐成为河北地区的军事强人,并进而壮大为北方最有实力的军阀。原西园八校尉之一的曹操也在群雄逐鹿中不断壮大起来,控制了河南地区,与袁绍成为北方两大军事势力。

在汉灵帝以后的军阀混战中,制度变革最大的要数州牧制的确立和州牧领兵之成为现实。东汉刺史虽已由原来的地方监察官转变为郡以上一级行政长官,但毕竟仍是非制度因素的影响所致。刘焉建议汉灵帝改刺史为州牧,并提高其地位,以加强控制地方并镇压反叛。《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时灵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为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辄增暴乱,乃建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清选重臣,以居其任。……故焉议得用。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按刘焉时为太常,太常、太仆、宗正皆为中二千石,“以本秩居职”表明州牧之俸秩实际上为中二千石,比刺史之六百石大大提高。俸秩的提高使州牧的实际权力与地位相符,为州牧领兵制铺平了道路。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各路军阀纷纷以州牧的身份统兵治民,征战四方,割据兼并,互相消长。

《续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条,刘昭注:

臣昭曰:……至孝灵在位,横流既及,刘焉缴伪,自为身谋,非有忧国之心,专怀狼据之策,抗论昏世,荐议愚主,盛称宜重牧伯,谓足镇压万里,挟奸树筭,苟罔一时,岂可永为国本,长期胜术哉?……大建尊州之规,竟无一日之治。故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荆南,郊天祀地;魏祖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源乎此。

刘昭所论,表面来看,确实如此。但仔细推敲,却有未谛。东汉王朝自身统治的各种矛盾(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阶级矛盾以及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统治集团未找到治理的良策,这是导致东汉社会政治动荡以至最终灭亡的根本原因。至于在政局已经混乱时期的制度修补以及对某职已存权力的认可或削弱,往往能解一时之困,而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如上述西园八校尉之设立,本是汉灵帝在非常形势之下为了加强君主权力和中央集权而采取的措施,结果却招致了东汉王朝统治的更快瓦解。州牧制之确立,从刘焉来说无疑有为自己谋取政治权益之一面,但也有为加强汉王朝在地方的政治军事权力以挽救统治危机的意图在内;从汉灵帝来说,就是认可地方长官所拥有的实际权力并求得他们在加强地方统治的同时效忠于中央政府,并进而达到维护汉王朝统治的目的。州牧权力的认可更有利其有效镇压反叛、控制地方。这一改制客观上达到了为地方长官加强自身军事政治权力开辟道路的目的,但却并未能使他们进一步效忠朝廷,而是为其割据开了方便之门。从这个角度看,刘昭的认识是精辟的。但另一方面,即便没有改州刺史为州牧的制度出现,各军事强人也照样会以其他方式割据一方,加强其军政权力,想方没法实现其称霸野心。曹操在这一政局变化时期,最终能够取得胜利,主要依靠的不是州牧制,而是其有正确的策略和政治方针,众所周知的“唯才是举”、实施屯田和控制汉献帝以号令诸侯等便是。因此,制定正确的反映时代发展趋势的方针政策并力行之,比之一二制度变革更为关键重要。在社会矛盾尖锐政局动荡的时期尤其如此。而当社会安定的时期,在正确方针之下制定并遵循健全、完备的政治制度当然必不可少。

二、曹操霸府中的传统禁卫武官制度

公元196年,曹操挟持汉献帝至其政治中心许,许成为汉朝的“都城”,史称建安元年。汉献帝建安二十余年,完全控制在曹操手下,成为曹操号令四方的一块政治招牌,而无丝毫权力可言。君主既已成为傀儡,则汉朝廷自然名存实亡,汉官制虽然存在,但也不可能是效忠于汉献帝的制度,而只能是服务于曹操,为曹操政治需要服务的工具。

建安五年官渡之战曹操打败袁绍并成为北方唯一霸主,之后又经过一系列经营企图实现国家的重新统一,但曹操的计划被赤壁之败彻底粉碎。赤壁战后,曹操全力经营北方,为其篡汉创造条件。在曹氏帝业发展的过程中,继承汉代制度而又在汉制基础上创造出了一些适应形势的新制度。西南的刘备及江东的孙策—孙权两个割据势力实际上同时也在走着与曹操相似的道路。凡此种种,都为三国建立后的继承汉制而又不同于汉制的政治制度准备着条件。在这一变革中,最突出之点便是由曹、刘、孙各自霸府的制度派生出新朝的制度。

曹操的州牧府→大将军府→丞相府幕僚制度是曹魏政制的基础和雏形。在此我们主要考察与禁卫武官制度相关的一些制度。

如前所述,君权之式微,京师之被毁,使得原来以侍卫君主、保卫皇宫和京城为职事的东汉禁卫武官制度不可能正常运作。黄巾起义以来,京城禁卫兵大量调出,损耗极大。各路军阀则拥有通过各种渠道而来的私人部曲,横行四方。不过,在汉末,禁卫武官左/右中郎将、羽林/虎贲中郎将、光禄勋、卫尉等率兵征战及参与当时政治纷争的活动亦屡见于史,表明这些官职仍然存在并且以曲折的形式拥有着原有的政治职能。据《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及《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等书记载,所见禁卫武官有:

灵帝中平元年:北中郎将卢植,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中郎将董卓(东)

四年:光禄勋丁宫(迁司空)

五年:射声校尉马日磾(迁太尉),光禄勋刘弘(迁司空),卫尉董重(迁票骑将军),中郎将孟益,骑都尉公孙瓒

六年:虎贲中郎将袁术,执金吾丁原

献帝初平元年:城门校尉伍琼,光禄勋赵谦(迁太尉),执金吾胡母班,越骑校尉王瓌

二年:卫尉张温

三年: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颀

四年:卫尉张喜(迁司空)

兴平元年:左中郎将刘范

二年:光禄勋邓泉,卫尉士孙瑞、步兵校尉魏杰,射声校尉沮儁

建安三年:中郎将段煨

四年,执金吾荣郃,中郎将王忠

五年:越骑校尉种辑

十三年:光禄勋郗虑

六年:五官中郎将曹植

十七年:卫尉马腾

十九年:左中郎将杨宣

曹操将汉献帝挟持都许后,并未重建汉廷禁卫武官制度。许在当时只是一个具有战争指挥中心性质的临时政治中心,而不具备一般京师的功能。只因汉朝傀儡皇帝献帝在此而被称为“都”,实际上它并非一国之都。战争时代,一切从简,汉献帝仅需看管起来即可,而无需为其修建宫殿及京城;无宫殿京城,光禄勋、卫尉及执金吾等诸卿系禁卫武官不可能按正常制度存在。在个别时候尤其建安初年汉献帝身边有五校(不一定全设)保卫,如越骑校尉种辑及皇后父屯骑校尉伏完[6](卷一,魏书·武帝纪上,注引曹瞒传)等人。曹操占据河北迁都邺城后,营建邺城,宫室制度粗备,此时应该有类似于汉代的禁卫武官制度建立,不过其侍卫的主要对象在曹操而不在汉献帝。献帝可能仅用长乐卫尉护卫,从建安二十四年九月相国西曹掾魏讽“与长乐卫尉陈祎谋袭邺”[6](卷一,魏书·武帝纪上注引世语)之记载来看,长乐宫当不在邺城,而在邺城附近某地。

当曹操迁都邺城,北方的统一基本稳定之后,便逐渐开始恢复汉代的禁卫武官制度。如建安十六年春正月,以世子曹丕为五宫中郎将、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六月“初置卫尉官”。此前已有光禄勋之设置。《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裴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五[三]年……使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司徒赵)温官。”这是汉廷之职,而非魏国官职。同书卷一《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八年“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此次所置之尚书、侍中、六卿便是曹操魏国(公)之官职,据注引《魏氏春秋》曰:“以荀攸为尚书令,凉茂为仆射,毛玠、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为尚书;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有尚书令仆及五尚书、四侍中,与东汉制相同,表明尚书及门下机构已经建立。这是曹操为了篡权而加紧在政治制度(政权组织)上进行的准备。“六卿”据洪饴孙解释:“盖有郎中令、太仆、大理、大农、少府、中尉凡六。”[1](卷上)建安十八年“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曹操于当年十一月健全了魏国的官僚机构,开始正式以国君的名义发号施令,其篡位的目标正式确立,步伐迅速加快。按此前史书中所见卫尉、光禄勋等职,当为汉朝之官。如《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建安十三年“八月丁未,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十七年夏五月癸未,诛卫尉马腾,夷三族”。建安二十一年四月,“曹操自进号魏王”。八月,再在原六卿基础上设立了另四卿,进一步健全了魏国的官僚机构。

公元220年正月,曹操死,太子曹丕即魏王位。二月,“以大[太]中大夫贾诩为太尉,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大理王朗为御史大夫。置散骑常侍、侍郎各四人。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为金策著令,藏之石室”。这样便进一步完善了魏国官僚体制,为篡权作好了最后的准备。到当年十月曹丕篡位禅代时,三公(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九卿为首的官僚体制实际已经完全确立。曹丕称帝后,同年十一月,“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大理为廷尉,大农为大司农”。[6](卷一,魏书·武帝纪上;卷二,文帝纪)完全消除了汉代王国制度的痕迹,实现了汉制(东汉制度)的复兴。于是旧制度又重新在新朝确立起来。魏国时期担任过郎中令者可见袁涣、王修、路粹三人。据《三国志》卷十一《魏书·袁涣传》,涣为谏议大夫、丞相军谘祭酒,自是曹操亲信。“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同卷《王修传》:曹操礼辟为司空掾,行司金中郎将,迁魏郡太守。“魏国既建,为大司农、郎中令。”按司金中郎将“主冶事”。《太平御览》卷二四一《职官部三九·司金中郎将》引《魏略》曰:“河北始开冶,遂以王修为司金中郎将。”魏郡太守即京师邺城之行政长官。可知王修亦为曹操集团主要成员。

建安十八年所置六卿中有中尉一职。《三国志》卷十一《魏书·凉茂传》:“魏国初建,迁尚书仆射,后为中尉、奉常。文帝在东宫,茂复为太子太傅,甚见礼敬。卒官。”按凉茂早年即被曹操辟为司空掾,“举高第,补侍御史”,历任泰山、乐浪、魏郡太守及甘陵相。“文帝为五官将(建安十六年正月),茂以选为长史,迁左军师。”从其仕履便可看出,凉茂为曹操、曹丕亲信集团重要成员。同上,卷十二《魏书·崔琰传》:“魏国初建,拜尚书。时未立太子,临淄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于外。唯琰露板答曰:……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迁中尉。”时当曹丕立为太子之际,据同书卷二《文帝纪》,在建安二十二年十月。崔琰为中尉,当是接替凉茂之职。崔琰于官渡之战后进入曹操营,“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太祖征并州,留琰傅文帝于邺”;“太祖为丞相,琰复为东西曹掾,属徵事”。后因曹操怀疑崔琰对其处心积虑篡汉有“怨”行而被赐死。崔琰虽受疑而死,但直到死前都是曹操亲信集团的重要成员。从凉茂、崔琰仕历中虽未见到禁卫职能,但看来此二职在当时是比较重要的。

曹操自称魏王后,在魏国原有六卿基础上又设置了四卿,在职司禁卫诸卿中,郎中令、中尉之后又增置了卫尉。郎中令、中尉在西汉初为汉朝诸卿,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王国势力,区别汉朝与王国官制,将汉朝之郎中令、中尉分别改为光禄勋、执金吾。《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序》:诸侯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武帝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成帝绥和元年……中尉如郡都尉。”东汉一朝,王国官制多如西汉末年制度,中尉之制如郡都尉,负责王国之武事。《续汉书·百官志五》:东汉之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东汉王国无卫尉,以卫士长当之,同上志载:“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曹操在建安十八年自称魏公建立魏国官制时,郎中令、中尉等六卿,其职略如西汉武帝以后之王国官制,比东汉王国官制完备,但相对于徒有其名的汉献帝朝廷,其权力却与天子之职略似。到建安二十一年曹操自称魏王进一步扩大魏国官制时,设置了东汉王国官制所无的卫尉等职,虽然郎中令、中尉之名尚未恢复到西汉和东汉朝廷官制的原名,但其权力与职能应完全一致。这是曹操事实上完全建立自己的正式王朝的开始,只是缺一顶皇帝的冠冕而已。从上引史料中我们不能确切得知郎中令、中尉、卫尉诸职是否如两汉一样职主禁卫,但从任职诸人皆为曹操之重要亲信来看,其职责应与东汉之光禄勋、卫尉、执金吾大体相同。不过当时虽然北方已经完全统一,社会相对此前已大为安定,但毕竟还是战争时代,特别是曹操在赤壁战败后与西南刘备、江东孙权两大势力之间呈对峙之势,边境地区战争不断,曹操本人亦经常出征,因此,职似汉朝的魏国禁卫诸卿自不可能完全与全国一统、社会安宁的两汉时代一样。实际上,在当时最重要的禁卫职责不是护卫京师邺城,而是保卫当权者曹操。曹操身边的亲信将领具有更重要的禁卫职能。

三、领、护军将军(中领、护军)及其渊源

《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惇传》附:“韩浩者,河内人,及沛国史涣,与浩俱以忠勇显。浩至中护军,涣至中领军,皆掌禁兵,封列侯。”注引《魏书》曰:

韩浩……汉末起兵……太守王匡以为从事,将兵拒董卓于盟津。时浩舅杜阳为河阴令,卓执之,使招浩,浩不从。袁术闻而壮之,以为骑都尉。夏侯惇闻其名,请与相见,大奇之,使领兵从征伐。时大议损益,浩以为当急田。太祖善之,迁护军。太祖欲讨柳城,领军史涣以为道远深入,非完计也,欲与浩共谏。浩曰:“……吾与君为中军主,不宜沮众。”遂从破柳城,改其官为中护军,置长史、司马。从讨张鲁,鲁降。议者以浩智略足以绥边,欲留使都督诸军,镇汉中。太祖曰:“吾安可以无护军?”乃与俱还。其见亲任如此。……史涣……太祖初起,以客从,行中军校尉,从征伐,常监诸将,见亲信,转拜中领军。十四年薨。

这一段史料直接涉及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的设置时间,正确理解至关重要。韩浩为河内太守王匡从事,率兵拒董卓于盟津,当在董卓初入洛阳之际,即中平六年末七年初。《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河内太守王匡,遣泰山兵屯河阳津,将以图卓。卓遣疑兵若将于平阴渡者,潜遣锐众从小平北渡,绕击其后,大破之津北,死者略尽。卓以山东豪杰并起,恐惧不宁。初平元年二月,乃徙天子都长安。”《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及《资治通鉴》卷五十九《汉纪五一》载此事于献帝初平元年正月。据同书卷九《魏书·夏侯惇传》:“太祖初起,惇常为裨将,从征伐。太祖行奋武将军(按时在初平元年正月,[6](卷一魏书·武帝纪),以惇为司马,别屯白马。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太祖征陶谦(初平四年四月),留惇守濮阳。张邈叛迎吕布(兴平元年九月之前),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既免,太祖闻之,谓浩曰:‘卿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顾质。”据此可知,韩浩于兴平元年(公元193年)因救夏侯惇而为曹操所知,很可能就在此之后不久他由夏侯惇部下转入曹操部下,并向曹操提出了“当急田”的建议,这一建议与枣祗许下屯田的建议当是一致的,时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3](卷六十二,献帝建安元年)。《三国志》卷一《魏书·太祖纪》: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建安元年以后,韩浩被曹操迁为其府之护军。

护军之职,当是对汉制的继承,并非曹操独创。《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序》:“护军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元寿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太尉……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两处均载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马,又据《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二人于元狩四年出征匈奴获胜后,“乃置大司马位,大将军、票骑将军皆为大司马”。《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条注引《汉官仪》日:“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汉官仪》所谓元狩六年罢太尉而置大司马之说疑有误。根据以上记载可知,汉代置大司马时则设有护军一职,其职主府中军法监察,故可“比司直”或“更名司寇”。汉武帝元狩五年于丞相府初置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司寇一职初见于《左传·昭公十七年》。《周礼·秋官·司寇》:“小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以五刑纠万民。”“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7]《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条注引《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长史、司马之后注引《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可知东汉时长史、司马为将军府之正式僚佐,而中护军则为将军出征时临时所置,当是为了负军中监察之责,曹操之设都护军中尉、护军将军与此完全一致。当时的护军之职还与后来以禁卫为基本职责的护军将军(中护军)有别。《历代职官表》卷四十五《前锋护军统领》“汉”条案语,谓汉代“所谓护军,乃调护诸将之义,非护卫之护”[8]。不过都护军中尉用中尉之名,表明其职已经具有某种类似汉代中尉(执金吾)的职能,即巡察宫(帐)外之治安,维护军国法纪。

上引《三国志·夏侯惇传》注引《魏书》,谓曹操出征柳城时“领军史涣以为道远深入”云云,是史涣时已为领军,其任职当与韩浩任护军约略同时。但这种判断可能并不准确。据其下文记载,史涣是以行中军校尉之职“从(曹操)征伐,常监诸将,见亲信,转拜中领军”,则其任中领军之前并未曾任领军,而是行中军校尉。“行”反映此职也是临时设置,征伐时设,征伐之后罢;韩浩之为护军情况可能类似。中军校尉可作二解:在当年东汉朝廷设西园八校尉时袁绍为中军(佐军)校尉,时曹操为下军校尉,曹操设此职是对这一制度的模仿。另一种理解是,曹操军队分为几部,其中最关键在曹操身边的主力军为中军,史涣行中军校尉统领此部,这种情况类似于汉代制度。《续汉书·百官志一》谓“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云云。《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渊传》:“及与袁绍战于官渡,行督军校尉。”击昌狶反,“渊还,拜典军校尉”。“十四年,以渊为行领军。太祖征孙权还,使渊督诸将击庐江叛者雷绪。绪破,又行征西护军,督徐晃击太原贼……从征韩遂等,战于渭南。又督朱灵平鄃糜、汧氐。”夏侯渊行督军校尉、典军校尉,与史涣行中军校尉类似,都是统率军队的将领。曹操当时为司空、行车骑将军,其下不可能再设将军号,而只能设校尉以统率各部军队。在西园八校尉中有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左、右校尉,蹇硕曾任上军校尉,故曹操不可能在其幕府再任命此职。曹操在继承和变通八校尉之名的基础上设中军、督军、典军等校尉,同时又是对汉代将军府统兵制度的继承和变通。

当曹操于建安十三年担任丞相以后,其官属名称开始发生变化。由行中军校尉(领军)发展出中领军,由护军(校尉)发展出中护军,而由典军校尉发展出行领军。这一变化是汉魏之际禁卫武官制度演变的关键事件。

关于中领军(领军将军)、中护军(护军将军)的始置时间,史书记载有歧异,兹引述如下:

《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领军将军一人,掌内军。汉有南北军,卫京师。……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涣)为领军,非汉官也。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中领军将军,魏官也。汉建安四年,魏武丞相府自置,及拔汉中,以曹休为中领军。文帝践阼,始置领军将军,以曹休为之,主五校、中垒、武卫等三营。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涣为领军,非汉官也。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通典》卷二十八《职官十·武官上·左右领军卫》:“初,魏武为汉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建安十二年,改为中领军,以史涣为之,与护军韩浩皆领禁兵。文帝受汉禅,始置领军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这三种权威著述对于中领军(领军将军)、中护军(护军将军)之始置时间记载互有差异,但又有相同之处,即:(1)二职均设于曹操之丞相府,为相府属官,其设置上限为曹操担任丞相之时。按《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据此,则中领军、中护军之设置必在建安十三年六月或其后。晋、宋志及《通典》所记建安十二年设中领军、中护军之时间与此不符,晋志之建安四年设中领军(将军)与十二年两处互相矛盾,更难以成立。(2)首任领、护军及中领军、中护军为史涣、韩浩,如上所考,领军、护军当为中军校尉、护军校尉,为曹操军府领兵校尉。而中领军、中护军置长史、司马,地位上升,已有府属,实即中领军将军、中护军将军。这是领军、护军将军制度成立的关键,是与汉制完全不同的制度,所谓“非汉官也”。据上引有关史涣、韩浩的史料记载,二人改任中领军、中护军是在曹操讨破柳城之后的事。《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二年春,“将北征三郡乌丸……夏五月,至无终。秋七月……引军出卢龙塞……涉鲜卑庭(龙城),东指柳城(今辽宁朝阳市西南十二台营子)。……九月,公引兵自柳城还……十三年春正月,公还邺……汉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为丞相。”据此可知,建安十二年曹操北征乌桓时,史涣、韩浩分别以领军(中军校尉)、护军身份随从曹操北征,其职责即“为中军主”,按中军为曹操禁兵,则谓其为禁军长官亦可通。曹操北征大军返回邺城时已到建安十三年春正月,前引晋、宋志及《通典》等关于建安十二年设中领军、中护军之说,当是根据上引史涣、韩浩从破柳城之后转中领军、中护军的记载而得出的,这一判断显然是错误的。中领军、中护军是相对汉献帝之“汉朝”而言,它们只能在曹操担任丞相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政权机构后才可出现,而在此前设置的可能性不大。《太平御览》卷二四○《职官部三八·中领军》:“《魏略》曰:‘中领军,延康中置,故汉北军中候之官。’又曰:‘太祖以史涣忠勇,为中领军,领禁军。’”同上,《中护军》:“《魏志》曰:韩浩字元嗣,以忠勇显,为中护军,掌禁兵,置长史、司马。从太祖讨张鲁,鲁降。议者以浩智略足以绥边,欲留使都督诸军,镇汉中。太祖曰:‘吾安可以无护军?’乃与俱[还]。其见亲如此。’”以上记载表明,中领军、中护军之职“领禁军”、“掌禁兵”,确为曹操幕府禁卫将领。其始置时间不得晚于曹操征讨张鲁之役。曹操西征汉中讨张鲁及还长安在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三月至十二月间[6](卷一,魏书·武帝纪)。

《唐六典》卷二十八《职官十·武官上·左右领军卫》注:“汉建安十四年,魏武为丞相,相府始置中领军。既拔汉中,还长安,以曹休为之,主五校、中垒、武卫等营。魏文帝为魏王,又置领军,而领军差胜,中领微劣。”按此一注文亦有误。(1)曹操为丞相在建安十三年而不在十四年,此处抄录《晋志》的痕迹十分明显,当是将《晋志》的四年变为十四年,可能与编撰者注意到四年曹操尚未为丞相这一事实有关。史涣在任中领军之后于建安十四年卒,则中领军设置时间下限自不得晚于建安十四年,不过可以在十四年史涣死前设立。但考虑曹操相府建立时间以及于相府设立中领军、中护军等因素,则应以十三年为宜。比起建安四年及十二年二说,建安十四年初设中领军应与实际相距较近。(2)曹操攻克汉中返回长安后以曹休为中领军,但当时中领军尚未规定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这当是注者删改《晋志》史文而致误。中领军主三营是在曹丕即魏王位之后的事。《三国志》卷九《魏书·曹休传》:“太祖拔汉中,诸军还长安,拜休中领军。文帝即王位,为领军将军。……夏侯惇薨,以休为镇南将军。”据惇传,惇于文帝即魏王位数月而死,时当公元220年。可见领军之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是在其改为领军将军之时,而非中领军之时。曹休之前,韩浩任中领军,当是接替史涣而转任此职;曹洪为中护军,王图为领护军将军,均见《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为魏公、受九锡条注引《魏书》所载“公令”。按《三国志》卷九《魏书·曹洪传》:“累从征伐,拜都护将军。”可知此都护将军即中护军。

综上所考,从西汉至曹魏建立前夕,护军之职的演变历程是:

护军都尉→护军(护军校尉、都护军中尉)→中护军(都护将军)→护军将军

领军之职的出现比护军要晚得多,其演变可归结为:

(行)中军校尉(领军)(注:建安十三年曹操任丞相以前,按制度一般无权任命将军、校尉等高级将领,如建安十一年曹操任命于禁、乐进、张辽等为将军还要“表汉帝”,“行”表明其职为临时任命,未经汉廷正式封拜,此与后代之“板”授相似,应是汉代“行”官之制的一种变通。关于汉代之“行”官,严耕望先生认为:“大抵汉制,长官有缺,例由佐官中地位最高者代行其事,谓之行事,简称为‘行’。”见严耕望先生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卷上(秦汉),第389页,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五,1963年。又可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第369-370页,齐鲁书社,1985年。)→中领军→领军将军

通过以上考述,我们可以将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的形成作一总结。

领军将军的前身是中军校尉,建安元年至建安十三年史涣任曹操军府之行中军校尉(领军),这一职务的职责便是“中军主”,作为中军的统帅,统领曹操大军之中军(曹操身边最亲近的一支军队)一部。这与汉代将军出征时之部校尉有着渊源关系。西汉中央禁卫武官有中垒等八校尉,东汉有屯骑等五校尉。禁卫之职出身的曹操对于东汉禁卫武官制度有着切身感受和深入了解。黄巾起义爆发后,汉廷为了保卫京师、镇压反叛而在京师设置西园八校尉,曹操本人就曾任典军校尉。除了曹操等人的对手蹇硕为上军校尉外,其下最高者为中军(佐军)校尉,由袁绍担任。虽然西园八校尉仅存在了一年时间,但曹操在将汉献帝迎至许后,兴屯田,壮大实力,积累与袁绍决战的实力时,便在其军府中设立了由袁绍曾任的中军校尉,来统帅其中军。中军的主要任务是随从曹操出征,因中军为曹操身边最亲近的军队,保卫主帅曹操的安全自是中军职责,则中军校尉一开始实际上便具备了禁卫武官的职能。

与此同时,建安初年,曹操军队中设立了护军校尉,由韩浩担任;护军之职在汉代即已出现,其职责主要是担负大司马或将军府之监察军法。正因如此,护军便可代表主帅监督、监护出征军队。领军的职责是统领一部军队,护军则是监督、监护诸军或一军,在战时特殊情况下自然有权统领部队,护军韩浩对领军史涣说“吾与君为中军主”即指此。但两者本应有职责分工。另外,中领军的前身是中军校尉,它只能是中军的将领,在最初曾有过夏侯渊为行领军出征的事例,但也是在随曹操出征之时。此后再未见中军以外的领军之职。而护军则不同,它从产生起便是在出征将领的军府中负责监察的,因此当曹操军府中出现中军之护军时,在曹操辖区的各路战场同时出现了大量的各类护军,最初主要是以出征任务来命名的,如征蜀护军、征西护军等。这是在曹操作为将军,其下再不能有将军名号的制度所囿的情况下而出现的。当曹操建立丞相府,地位上升、权力扩大后,其下便可设置将军,护军变为中护军,而出征护军则变为护军将军、都护将军(夏侯渊),或径以某护军命名。曹操自称魏公、魏王之后,在中央建立起几乎与汉朝一致的官僚制度,其出征将领自可径以将军名之。后来由于制度变迁,在将军之下又设置了各类护军,护军由监护出征将领而固定于地方,再到后来,地方护军又可兼任将军号,这与当时将军号地位下降有关。方诗铭先生认为:“从曹操开始,魏军中设有‘中军’,是保卫主帅并代表主帅监督出征各军的中央军事机构,担任‘中领军’(原称‘领军’)和‘中护军’(原称‘护军’)的都是曹操的亲属和亲信,尤其是曹氏和夏侯氏的重要人物。……史涣最初担任的是‘中军校尉’,很可能,‘中领军’、‘中护军’即是由‘中军校尉’等发展而来的。”[9]认为中领军与中军校尉有渊源关系,诚属灼见,但中护军与中军校尉则并无渊源,而是由大将军幕府护军之职发展而来。另外,曹操时代的中领军、中护军似还不能称为“中央军事机构”。

曹丕即魏王位后,改中领军为领军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考之史载,建安时代有越骑、屯骑校尉的记载,不过都是汉献帝亲信,应属汉朝之职。在曹操的军府及丞相、公、王府未见到五校之职,这与五校本作为京师禁卫武官有关。在战时,曹操经常出征,其身边设立五校自无必要。故只有在社会安定,曹丕即将实施篡汉禅代的时候才有可能恢复汉代宿卫京师的五校之职。曹魏时有中垒将军,而在西汉有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曹魏时期,由于汉魏之际战争的影响,将军大量出现,且将军地位弱化,原汉朝之校尉多上升为将军,如前述之领、护军便是。中垒将军即是继承汉制中垒校尉而来。因其主北军垒门内故称中垒校尉,中垒将军之情况亦当相类,它也只能在社会稳定,宫室建置完备,曹丕即将称帝之时才能出现,而不可能在曹操出征的军府或公、王府中出现。武卫将军情况则不同,它是战时的产物,其武装保卫的性质极明显。武卫将军的前身为武卫中郎将。《三国职官表》卷中:“魏武卫将军一人,第四品,主禁旅。太祖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武卫将军。”其依据主要是《宋书·百官志》及《三国志·许褚传》。《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初,魏王[武]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武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即]其任也。”《三国志》卷十八《魏书·许褚传》:“迁武卫中郎将。武卫之号,自此始也。……迁中坚将军。太祖崩,褚号泣欧(呕)血。文帝践阼,进封万岁亭侯,迁武卫将军,都督中军宿卫禁兵,甚亲近焉。初,褚所将为虎士者从征伐,太祖以为皆壮士也,同日拜为将,其后以功为将军封侯者数十人,都尉、校尉百余人,皆剑客也。”按许褚迁为武卫中郎将是在其随从征讨并击破韩遂、马超于潼关之后,时在建安十六年九月,则建安十六年九月许褚迁任武卫中郎将一职。武卫之设名,可能与其领虎士宿卫有关。《通典》卷二十八《职官一○·武官上·左右武卫》:“后汉末,曹公为丞相,有武卫营。及魏文帝,乃置武卫将军,以主禁旅。”《唐六典》卷二十四《左右武卫》亦谓“魏武为丞相,有武卫营”。《三国志·魏书·许褚传》载:

太祖徇淮、汝,褚以众归太祖……即日拜都尉,引入宿卫。诸从褚侠客,皆以为虎士。从征张绣,先登,斩首万计,迁校尉。从讨袁绍于官渡。时常从士徐他等谋为逆,以褚常侍左右,惮之不敢发。伺褚休下日,他等怀刀入。褚至下舍心动,即还侍。他等不知,入帐见褚,大禁愕。他色变,褚觉之,即击杀他等。太祖益亲信之,出入同行,不离左右。从围邺,力战有功,赐爵关内侯。从讨韩遂、马超于潼关。太祖将北渡,临济河,先渡兵,独与褚及虎士百余人留南岸断后。超将步骑万余人,来奔太祖军,矢下如雨。褚白太祖,贼来多,今兵渡已尽,宜去,乃扶太祖上船。贼战急,军争济,船重欲没。褚斩攀船者,左手举马鞍蔽太祖。船工为流矢所中死,褚右手并泝船,仅乃得渡。是日,微褚几危。其后太祖与遂、超等单马会语,左右皆不得从,唯将褚。

这段记载形象生动地表现了许褚率领虎士宿卫曹操左右的情形。他先是以都尉率领虎士宿卫,后升为校尉,又进而升为武卫中郎将。虎、武义同,武卫中郎将,可解为率虎士宿卫之中郎将(中郎将在汉代为宿卫将领),当时不叫虎卫中郎将,可能与已经存在虎贲中郎将一职有关。许褚地位之升迁一方面是因其侍卫及杀敌建立了重大功勋,另一方面也是因曹操地位之不断上升而导致其下属之地位亦随之上升,前述领、护军之变迁即是如此。当曹丕即王位并进而称帝之时,许褚也由武卫中郎将升迁为武卫将军,成为禁卫军之重要武官。

综上可知,在魏初领军将军所统三营中,只有武卫将军是继承了建安时代曹操的宿卫亲兵制度,而五校、中垒营之营兵自是中军无疑,但其制度却是对东汉制和西汉制的恢复,而非新创,更非自曹操建安制度继承而来。

四、结语

通过以上考察,对于汉魏之际政治与禁卫武官制度的变迁问题,可以得到如下认识:

1.黄巾起义爆发后,汉廷在京师外围设置八关都尉以加强对京师的保卫,同时调出京师禁卫军为主力的军队讨伐黄巾,其将领被冠以北、东中郎将等名号,成为后来四中郎将制度之滥觞。平叛战争及政治斗争使东汉传统禁卫武官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五校尉制度上。汉灵帝中平五年八月置西园八校尉(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左、右校尉),由上军校尉总其成。西园八校尉只存在了一年,但对东汉政治产生了很大影响。宦官蹇硕担任上军校尉掌握了朝廷军权,虎贲中郎将出身的袁绍与屯骑校尉出身的鲍鸿以及曹操分任中军、典军校尉,他们都曾职司禁卫,与禁卫军关系密切。蹇硕与袁绍等的斗争进一步将东汉政权推上崩溃的边缘。灵帝以后的军阀混战中,州牧制确立,州牧领兵成为现实,各路军阀以州牧的身份统兵治民,征战兼并。君权式微、京师被毁,使原来以侍卫君主、保卫皇宫和京城为职事的东汉禁卫武官制度不可能正常运作。黄巾起义以来,京城禁卫兵大量调出,禁卫武官左/右中郎将、羽林/虎贲中郎将、光禄勋、卫尉等率兵征战及参与当时政治纷争的活动亦屡见于史,表明这些官职仍然存在并且以曲折的形式拥有着原有的政治职能。

2.汉末的政治剧变为曹操势力的壮大提供了契机,曹操的州牧府→大将军府→丞相府→魏公府→魏王府幕僚制度是曹魏政制的基础和雏形。曹操建立丞相府后,宫室制度粗备,逐渐开始恢复汉代的禁卫武官制度,其主要保卫曹操而非汉献帝,献帝可能仅由长乐卫尉护卫。从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自立为魏公以后至曹魏建立前夕,逐步确立了承袭汉代三公九卿制的官僚体制,其中包括郎中令、光禄勋、卫尉、中尉等,其权力与职能应与汉制相当。但是由于时当战时,都城建置未定,因此汉代职司宫殿—宫城—京师保卫的诸卿在曹操公、王府并未真正发挥其禁卫职能。当时最重要的禁卫职责不是护卫京师邺城,而是保卫当权者曹操。曹操身边的亲信将领具有更重要的禁卫职能。

3.汉魏之际的政治剧变对以皇帝—皇宫—京师安全保卫为职能的禁卫武官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曹魏王朝禁卫武官制度便直接脱胎于汉魏之际军阀幕府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曹操霸府的禁卫之制。最初在曹操幕府中出现了统领中军的中领军及中护军,后又发展成为领军将军及护军将军。而统率中军随从曹操南征北战并保护其安危的领、护军系统则行使着实际的禁卫职能。这正是曹魏建立后领、护军系统发展为禁卫武官制度主体的背景。领、护军制度虽然是战时的新生事物,但他们与汉代制度并非没有丝毫联系。特别是护军之制论其渊源,则应追溯到秦汉时期大将军出征幕府负责监察军法的护军或都护军中尉。曹操霸府之护军/中护军不仅采纳了汉代护军之名,而其职能也基本一致,只不过他一般无权对府主曹操实施监督,而是对其负责。领军之制则起始于曹操军府设立之初的行中军校尉,其职虽与汉制并无直接渊源关系,但校尉之制仍是对汉代八校尉/五校尉乃至汉末西园八校尉(有中军校尉)之制的承袭。

收稿日期:20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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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政治改革与禁官制度_中郎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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