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金融产业与防范金融风险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风险论文,产业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金融也是一把“双刃剑”,金融杠杆如果运用得好,就会对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抑制通货膨胀、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起到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金融业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巨额资金在国内外迅速流动,加之政治、经济和市场的变化以及各种投机因素,使金融业潜伏着很大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就会危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因此,当前在金融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金融产业的发展,一手抓金融风险的防范。
一、深刻认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湖北金融产业的发展
早在1991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段话深刻地阐述了金融与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明确地昭示我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金融活动将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在调节经济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地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同志尤其是担负全面领导工作的同志,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金融工作,更加重视学习金融知识和深入研究金融问题,更加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加重视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深刻认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首要目的在于加快我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北省的金融业同全国一样,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健康地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大大推动了我省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进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融资功能不断增强,大大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在近几年治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扩大内需方面,我省金融部门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金融中心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没有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就难以实现湖北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湖北经济要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实现振兴崛起的战略目标,也有赖于全省金融产业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前不久召开的湖北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金融产业作为战略产业,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培育和发展。这是认真分析了我省在世纪之交面临的重大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湖北省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等任务十分繁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市场化初期的省份,资本不足和资本结构不优,始终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钱从哪里来”,始终是经济发展的永恒话题。当前,湖北金融业发展不够、发展滞后,仍然是湖北的现实省情。因此,实现湖北跨世纪发展目标,必须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上取得新的突破,以此推动资本的不断优化和重组,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创新。这就使得金融业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使得金融产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具有更加突出的紧迫性。无论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无论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还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结构的更新,都必须依靠完善的金融市场发挥作用,都必须有高度发达的金融产业与之相适应。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党和政府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金融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坚决按照中央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支持金融改革,大力加强地方金融事业的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化进程;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都要认真学习金融知识,研究金融问题,提高运用金融工具和驾驭金融市场的本领,尽快从金融外行转变为金融内行,切实担负起领导地方金融工作的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现代金融业的战略构想,组织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通过分步实施,把这一战略构想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湖北的金融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深刻认识金融风险的严重危害,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国内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九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投资、生产经营以及人才流动、资金流动和技术转移、产业转移等,越来越趋于自由,各个国家的经济越来越开放,与国际市场日益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包括金融全球化在内的经济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全球化加速了国际资本的流动,给世界各国带来了种种发展机遇。但是由于对巨额国际资本不能实行有效监控,加之投机资本运用金融衍生业务进行投机炒作,导致国际范围内产生大量的“金融泡沫”。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全球“金融泡沫”的爆发和蔓延。亚洲金融危机不仅暴露了这些亚洲国家金融体系的薄弱,更暴露出国际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局部的金融风险很容易迅速扩散,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而引起广泛的金融震荡。全球金融市场危机频发,使得健全金融体系、强化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机制的问题变得更为紧迫。不仅国际金融组织、爆发危机的国家正在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就是尚未出现危机的国家也都在加紧解决本国的金融风险问题。这已经成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头等大事。
在亚洲金融危机席卷而来的时候,我国明确提出了“坚定信心,心中有数,未雨绸缪,沉着应付,埋头苦干,趋利避害”的方针,采取了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以扩大内需消化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人民币不贬值。着力于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全力防范和化解国内的金融风险,保持经济的健康发展。早在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整顿金融秩序,完善宏观调控,刹住了通货膨胀,有效遏制了当时正在迅速发展的经济泡沫,用三年时间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正是由于我们较早地着手解决经济泡沫和金融风险问题,才为这次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1997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消除金融隐患,增强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措施。1998年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1999年的三大工作重点之一,强调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这一切都说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任务。
我省金融工作和金融状况总体上是健康的,但也存在着风险问题。主要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所产生的金融风险。例如由出租经营权所导致的债务责任风险、由盲目竞争所导致的高成本风险和支付风险、由内控机制缺位所导致的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还有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乱办金融业务等造成的金融风险。对这些问题,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本着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对一些突出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同时,全省各地也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武汉市加强清收银行利息工作,努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黄石市密切银企关系,政银企携手,致力于经济金融共同发展;荆门市党政司法与金融部门联手,共建金融安全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仙桃市努力改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松滋市在改革中注重保护债权银行的利益,银企携手共同发展,等等。尽管如此,我们对省内地方性金融风险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也丝毫不能低估。要清醒地看到,尽管这些金融风险的影响还是局部性的,但如不及时处理,必将对金融秩序和地方经济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由于非法集资造成的群众上访不断发生,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如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重大的社会问题。因此,防范和化解地方性金融风险,不仅是一个突出的经济问题,也是一项关系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对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务必引起高度关注,并努力采取各种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地方性金融机构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他们的资本金来源主要是本地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出资,造成的金融风险主要危害地方的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的也是地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地方政府的威信。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起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部署,果断采取措施。同时,还要注重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金融机构的运行质量和效益,积极支持、配合人民银行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切实将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广泛开展金融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为依法办金融、依法管金融、依法治金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在这里还必须强调的是,地方金融机构也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地方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风险进行及时的分析,对潜在的金融风险提前预警,对已经发生的金融风险,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对于非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所造成的金融风险,也不要认为与已无关,而应该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二是人民银行要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对金融机构自身的违规经营和金融犯罪,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格依法从快处理,以达到化解风险的目的。三是地方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途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增加投入和优化贷款增量结构,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农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等。现在,有些银行的领导怕承担责任,甚至对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也不愿或不敢发放贷款,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各级金融机构在当前困难的条件下,一定要多为地方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促进地方经济和金融事业共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
第二,要切实把经济发展的重点转移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轨道上来。经济决定金融,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决定金融发展的水平和质量。解决金融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加快经济发展,形成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合理的经济结构,以增强承受和抵御国内外金融风险的能力。亚洲金融危机,从本质上讲,是这些国家经济结构深层次的矛盾通过金融形式的集中爆发,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所造成的企业效益下滑、产品严重滞销、市场竞争力弱化、经济运行质量下降等等,是造成这次金融危机的更为深刻的根源,也是这次亚洲金融危机很快演化成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主要原因。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在总体上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例如,一些产业的集中度不高,缺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位主义出发,盲目投资,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老化,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一些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慢,技术含量低,档次和质量不适应市场需要;一些地区的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进程跟不上整个经济现代化进程的需要,失调的城乡经济结构造成了结构性的消费不足。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也直接影响金融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已经成为我省新一轮发展的突出矛盾。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是我们经济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防范和化解地方性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是把地方经济发展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机统一起来的根本结合点。各地要牢牢把握这个根本指导思想,切实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力度,加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力度,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要举全省之力发展那些我省具有优势且前景极为广阔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出口创汇产业、高市场占有率的产业和高利税率产业,不断增强湖北经济的竞争力。企业和地方的发展要进一步从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扩大生产规模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上来。要充分利用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当的货币政策,加快发展那些对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项目。总之,要千方百计地把企业搞活,把地方经济搞活,才能真正把金融搞活,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法制建设 这次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除了难以避免的市场性风险外,还有着体制性或机制性风险。它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或尚未根本建立、规则不清、内外监督不力、不确定空间增大而导致的风险,如信用风险、犯罪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这种风险恰恰都与金融法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同时,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当前,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重点,是坚决、严格地贯彻执行已经颁布的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具体要求是:人民银行要切实履行调控、监管和服务三大职能,坚决执行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和分业经营等制度,严格依法监管;商业银行及各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金融法和经过审核批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把依法经营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在各自职权的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要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金融民事纠纷,化解金融矛盾;要依法办案、及时办案、公正办案和廉洁办案,维护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正常的金融秩序,为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不仅仅是金融部门的事情,而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多加关心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一是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金融知识,了解和熟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最新动态,努力做到按经济金融规律办事,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赢得领导金融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金融政策、金融秩序、信贷总量、支持重点”四个方面,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引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要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为地方金融部门提供区域产业政策导向和信贷支持重点,引导地方金融部门在严格控制信贷总量的前提下,搞好信贷结构调整,支持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转换政府职能,正确发挥政府对金融的调控作用。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政府对金融的直接干预转到调控总量平衡、引导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环境上来,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干预转到主要运用市场手段间接干预,特别是要坚决支持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支持地方金融部门依法经营,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理好新体制下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建立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机制。四是各级党政部门要发挥政治优势,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帮助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央的要求,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坚决禁止非法金融活动和各种乱集资,维护好金融秩序,确保本地区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