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与行业收入差距——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经济学论文,实证论文,视角论文,收入差距论文,中小企业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中国政府适时提出并努力实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但在微观企业组织和市场结构层面,如何让更大的群体分享改革的福利增量,可能是理论界忽视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试图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视角对中小企业发展与行业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对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调整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理论回顾及其评述
斯密(1776)用“看不见的手”的隐喻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个体经济单位与整个社会经济利益的和谐性。马克思(1867)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揭示了企业发展过程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收入差距拉大的不和谐事实。斯密与其随后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忽视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一味的强调二者的和谐性,而马克思及20世纪许多发展经济学家意识到二者的冲突,但是他们对理论成立的前提未能予以充分的阐释。
斯密与马克思的分歧在于企业发展带来的福利增量能否为社会共享?这一问题在中小企业发展这一问题上被转化为,究竟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是大型企业的发展更有利于更大的社会群体分享其发展带来的福利增量?科斯等人的交易费用理论对把公司规模作为经济增长外源决定因素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Kumar,Rajan和Zingales(2001)指出,各种自然的资源禀赋、技术、政策和机构等,都决定一个国家的工业组成状况和最佳的公司规模。Coase(1937)公司规模将反映出公司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业务成本之间的差幅,于是,当市场业务成本相对于公司内部成本下降的时候,最佳公司规模也下降了。由于各种不同的机构和技术等原因,这种差幅将因行业和国家不同而不同。从这种观点出发,各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实际上不仅会扭曲公司的规模,而且还将潜在地损害经济的效率。
(二)竞争秩序:n个企业的古诺模型
Hamer(2004)指出,以往的政策往往以公立企业和大型合资公司为主导,从而使许多法律与中小企业相敌对;而事实上只有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和机会,才能实现公正的市场经济。
竞争秩序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持依据,其形式化表述如下。
这一模型的涵义正如Hamer(2004)指出,只有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和机会,才能阻止企业垄断和官僚化等现象,能避免经济、政治和其他社会资源不被垄断在少数人手里,实现公正的市场经济。而我们国家以往的政策往往以国有企业和大型合资公司为主导,从而使许多法律与中小企业相敌对。以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为主的政策导向在一定程度上面加剧市场结构的垄断局面,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接下来则是我们对这一结论的实证工作。
(三)行业收入差距:劳均资本规模与中央投资
由于缺乏行业需求规模、行业内企业数量及规模等相关数据,我们直接测度中小企业发展与行业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是困难的。在这里我们选取了行业劳均资本规模和中央投资两个指标进行间接的度量中小企业的发展,一般我们可以假设:(1)行业劳均资本规模越大,企业的规模越大,这一现象在制造行业中表现的更为明显;(2)中央投资比重越大,企业规模越大,尤其在中国目前,中央投资项目一般仅于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相关。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行业收入差距与行业劳均资本规模、行业中央投资比重之间的相关性做出测度,以表明中小企业发展与行业收入差距拉大之间的关系。
因此本小节拟从两个层面讨论行业收入差距与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一是从国民经济中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金融业等20个分类的层面讨论;二是从采矿业中6个细分行业和制造业内部30个细分行业的层面讨论,这是因为采矿业和制造业的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这两个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我们首先从国民经济20个分类的层面讨论,采用这20类行业2003~2004年两年的截面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2004、2005》),以这期间工资的增长率为应变量,以行业劳均固定资产增长率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结果表明:行业工资增长率与行业劳均固定资产增长率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7393。该结论表明:行业工资的变动与行业劳均固定资产的变动方向是一致的。
接下来我们从采矿业中6个细分行业和制造业内部30个细分行业的层面来讨论行业收入差距问题,我们采用这36个行业2004年的截面数据。但由于在这一层面缺乏行业工资的具体数据,我们在此假设行业的收入水平应该与该行业劳均利润水平保持相关:高劳均利润的行业必然存在着高的收入水平,劳均利润率偏小的行业收入水平必然不会很高。在此假设下我们以劳均行业利润率为应变量,以行业中央投资比重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结果表明:劳均行业利润与行业中央投资比重明显正相关,二者相关系数高达0.9456。这一结论意味着:(1)高劳均利润行业或者高工资水平行业一般是那些中央投资比重高的行业,高工资水平可能与行政垄断或者政府的权利介入相关;(2)中央政府仍没有退出那些高劳均利润行业,并且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比重仍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以行业劳均行业利润为因变量,以行业劳均资产规模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结果表明:行业劳均行业利润与行业劳均资产规模明显正相关,二者相关系数高达0.7736,低于劳均行业利润与行业中央投资比重之间的相关系数。当我们控制了行业中央投资比重这一变量的时候,行业人均资产规模与行业劳均行业利润之间的系数大幅度下降。但当我们控制了行业职工N这一变量时,行业人均资产规模与行业劳均行业利润之间的系数又上升为0.012,P值为0。
在20类行业层面我们证明:行业工资的变动与行业劳均固定资产的变动是一致的,或者说,行业工资水平的增长一定程度上与行业投资的增长相关;行业工资水平在长期而言可能反映是行业劳均固定资产存量。在36类行业层面我们的分析表明:我们如果接受行业的收入水平与该行业劳均利润水平相关的假设的话,与行业工资水平相关的最重要的变量应该是中央投资占在该行业的投资比重,其次行业人均资产规模对行业的收入水平也存在有限的影响。
这一结论表明,影响行业收入差距的两个主要变量是行业劳均固定资产规模和行业中央投资比重。对应本文的结论,值得关注的是,劳均固定资产规模大的行业(大型企业)劳均收入增长越快,企业的规模与收入变动显著正相关;而中央在该行业中投资比重,也是影响行业收入差距的重要变量。更为明确的结论是,正是由于大型企业自身资本规模的优势和中央对这些企业所在行业的大量投资,引致了大型企业劳均收入和中小企业劳均收入之间的巨大差距;以往的政策往往以国有企业和大型合资公司为主导的企业改革政策是行业收入差距存在并拉大的首要原因。
另一有趣的结论是,在36类行业中,劳均利润额超过2万元的有11个: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3.36万元)、黑色金属矿采选业(2.97万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80万元)、烟草制品业(18.41万元)、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4.76万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1万元)、医药制造业(2.36万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97万元)、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40万元)、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36万元)、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2.47万元)。而上述行业在我国无一不被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所垄断。
更有意思的是,其中除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烟草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外,其他6个行业均属于中央部门所认为的过剩产业(路透社,2006)。高利润行业与过剩行业相关,而我们前面实证表明高利润行业与中央行业投资比重相关,这从一定程度也可表明我们目前产能过剩背后可能存在的政府推动。
(四)结论及研究总结
本文从理论角度讨论了以往对中小企业发展认识及其出现分歧的基本原因,如果“看不见的手”无法自发的形成竞争秩序并保证市场竞争的有效进行,那么中小企业的发展则具备重要的效率含义。模型分析表明,即使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只要准入政策不存在障碍,当企业个数增加的时候,垄断市场的效率也会趋近于一般均衡。但是由于我们过去的政策以大型企业、尤其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导,这样不但加剧了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各级政府之间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大型企业治理绩效考核与晋升激励相关性使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激励去支持中小企业改革。但在另一方面,使地方政府存在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中大型企业投资的激励,从而很容易引致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冲动及全国范围内的行业生产能力过剩。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在于让全社会分享经济增长的福利增量,但我们过去以大型企业、尤其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导的企业改革政策无助于我们实现这一目标;而中小企业的发展,无论从就业贡献、税收提供还是投资效率而言,都会使更多的人群分享到增长所带来的福利增量。但如何从政策层面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不仅需要我们理论上实现由“经济增长”向“和谐社会”的转变,并且从实践由以支持大型垄断企业转向支持中小企业、反对行业垄断。《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劳动法》的修订正是朝着这一方向努力的良好开端。
当然,本文的讨论中依然有一些逻辑无法理清或尚待拓展的问题:(1)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还是支持大型企业发展实际上涉及在“经济增长”与“公平”之间的双目标决策,本文未能深入讨论;(2)在计量中,HHI(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或者4企业集中度作为一个变量的引入对本文下一步的研究而言无疑是必须的;(3)从新政治经济学视角分析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并从政绩考核标准的调整——激励与收益的变化则是本文作者又一感兴趣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