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伦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人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伦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经济人”能否远离伦理支撑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提出“道德人”的假设,并认为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是人类社会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与动机;而在《国富论》中,他却以“经济人”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假设,从人们的利己心出发考察经济世界。这就是所谓“亚当·斯密问题”。亚当·斯密问题的当下形态可以具体化为经济人可否远离伦理支撑的问题。亚当·斯密认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1]斯密认为,人在经济系统中所从事的活动,直接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主体利益,而不是为了他人利益,也不是为了社会。利己是经济人的人性特征。从人性利己出发,经济人的本质特征是完全的理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具备完全的理性,经济主体通过对市场环境、竞争对手的周密计算,为自身的利益选择最佳的行动方案。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人的行为一般遵循着“最小——最大”原则,即试图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他将通过市场的各种经济信号,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求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毋庸置疑,经济人假设对于经济学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它描述人们总是在既定的约束下选择和追求最有利于主体自身的经济方案,即寻求利益极大化。但是,在利己心的支配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可以远离道德吗?
从理论上,缺乏伦理支撑的经济人假说违背了辩证法的本质要求。
首先,完全理性的经济人界定不能从逻辑上完全排斥非理性。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总是相对立而存在。“针对经济行为者的许多不同描绘中,经济人的称号通常是加给那些在工具主义意义上是理性的人的。”[2]这种工具主义理性的经济人概念自为地揭示出其对立面的存在逻辑可能,完全的理性必然包含非理性,强烈的利己必然离不开利他的道德心。马克思指出,“每个人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仅仅是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样,也就不知不觉地为一切人的私人利益服务,为普遍利益服务。”[3]“关键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4]可见,私人利益的客观存在预设着他人利益和社会道德的客观根据。
其次,斯密的经济人假说是一定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它不仅没有穷尽人的所有人性特征,也没有穷尽经济主体的所有活动规则。它是依据经验观察的基础,对人的现实活动进行合理抽象,去除社会活动中的其他心理及行为特征,专门提炼出人的经济心、利己心、利益心,以使经济人成为有效的逻辑工具,用于发现财富积累的奥秘。其实,斯密在《道德情操化》中主张人性既不是完全利他,也不是完全利己,利己心和利他心都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不同侧面,但他没有将这一论点推广到经济学分析中。《国富论》仅以利己心为出发点来研究人类经济行为。这表明其理论的不彻底性和局限性。如果把本来有缺陷的理论再推向极端,视利己心为与生俱来和一成不变的东西,进而不分环境和时点,把“自私人”绝对化、永恒化和一般化,那么,就有意无意地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潭。实际上,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环境规定了经济活动中人的本性和本质,而不是相反。
作为一个具有完整性和延续性的经济行为主体,其目标函数一般由三种子目标变量构成:第一种是独立自利变量,它的取值与其他人的利益无关(零相关),用IX表示;第二种是利他收益变量,它的取值与他人利益正相关,用HX表示;第三种是损人利己变量,它的取值与他人利益负相关,用DX表示。用Y表示的经济人总利益的目标函数为:MAXY=F(IX,HX,DX)。三种变量的具体取值大小及在总目标中的权重如何,经济人以何种行为方式追求利益最大化,每个人在不同的时空场合会有很大的差别。这主要取决于制度环境和社会约束程度以及受宏观环境影响的个人偏好结构和个体素质差异等方面的因素。
从实践上,缺乏伦理支撑的经济人假说没有现实的土壤。科学的推理可以运用严格的抽象方法,但经济人的现实活动永远发生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之中,历史已经证明,“经济人”本身就是依存于一定社会关系和市场环境的。假如经济人不受任何约束,保留为自身利益而可以采取任何行动的权利,每个主体都试图扩大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由于面对有限的经济资源和市场机会,这种经济行为不仅不可能对任何主体带来最佳的结果,反而由于各主体间的绝对排斥和冲突,市场功能受到遏止,健全有序的市场体系将难以形成,这样,缺乏伦理约束的经济人行为不是朝向其自身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是背道而驰。
二、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伦理定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伦理需求机制的内外互动、伦理约束机制的刚柔相济交织在一起,构筑了经济人的伦理坐标,从而科学地界定了经济人的现实方位。
第一,“经济人”的伦理需求机制。
伦理需求的内在机制。由于对各自欲望的无限渴望和对利益的执著追求,经济人在相互的经济交往中必然产生一系列的利益矛盾,主体间的关系充满了欺诈与反欺诈的斗争。这种市场竞争的实践必然反映到其主体的经济心理中,并不断得到概括、升华,由此拉动经济道德的需求,唤起经济人道德意识的觉醒,自发地促成道德体系的逻辑发展,以履行约束和规范经济活动的功能,这是认识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
伦理需求的外在机制。恩格斯说:“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归根结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一一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实际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5]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经济人作为处于一定经济关系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总是具有其特定的经济地位,经济人的伦理规范归根结底是由其自身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性质决定的,经济行为是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维护超越单个经济人特殊利益的普遍利益。这种普遍利益来自于特殊利益和个体利益,二者既有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一面,同时在利益的高度、范围、工具等方面又存在冲突,伦理道德因而成为制约经济组织或个人自利行为的有效的外部约束。它通过统一价值导向,提升主体的经济意识层次,保障公平与正义,形成稳定而平衡的经济运行系统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二,“经济人”的伦理约束机制。
依据对经济人的作用方式,伦理约束机制有柔性和刚性之分,柔性机制是指通过思想熏陶、道德感化、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等方式来控制人们经济活动的经济伦理。这种约束机制的特征在于伦理意识往往以渐进的、持续的、自内而外的方式影响着常规的经济行为。柔性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历史形成与社会已有的道德水平,任何社会人、任何经济主体都可通过社会力量和舆论压力对抗非道德活动,使得全社会经济行为的发生、发展始终处于伦理道德的辐射范围之内。
刚性机制是指通过行政的、法律的强制性方式来控制人们经济活动的经济伦理。这种约束机制的特征在伦理意识往往以激烈的、突变的、自外而内的方式制约有违伦理道德要求的非常规的经济行为,刚性功能的行使以严格的行政和法律条文为依据,一旦发生效力,经济主体具有不可抗拒性,因而其行使权掌握在特定的行政与司法机关。
第三,伦理约束机制的刚柔相济。
刚性约束机制并不针对任何特定的经济人,而是针对它所要规范的一般对象,作为一种特定的制度化结构,它并不要求在这个结构空间中每一种逐利动机和每一个逐利行为,都能针对某种确定的伦理规范作出调整,它只是保证每个行为者在遵循其一般性规则的情况下,选择利益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刚性结构本身并不试图决定某个经济行为的功效,它只通过所有行为者的“理性试错”在统计意义上的整合效果体现伦理约束的事实功能,即刚性约束的效用实现——使在伦理框架内追求利益最大化者享受成功,而使以其他方式行为者遭受挫折。
相对刚性机制对社会经济效果的制约与裁切而言,柔性机制是对经济人的能动性的激活和自利行为的超越。它凭借无形的舆论网络和持久的公众监控,昭示克制物欲、牺牲自我的伦理精神,以此消解经济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市场运行中的利益冲突,这种机制致力于单个经济主体的理性意识与非理性意识的圆融统一,它颂扬接受道德教化的经济人,反对彻底的自利和完全的理性,使完全利己者处于遭受谴责和疏离的境地。柔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刚性机制对单个经济人主观世界的欠缺,但这种补足功能必须依托于确定的制度化结构,以此实现柔性约束与刚性约束的互补。失去刚性约束的道德要求难以向社会落实,并且可能使伪善流行;自我牺牲精神放弃互利互惠的交换规则,只会助长各种机会主义行为,最终破坏社会的运行秩序。
柔性伦理机制与刚性伦理机制在社会经济中共同发挥着作用,二者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在不同的经济约束方式和约束力度中保持必要的张力,在资源稀缺、机会有限的自然条件下,为追求社会效用的最大化服务,在宏观层面满足经济人的逐利需要。
三、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伦理基础
社会主义经济人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需求与约束机制是建立在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之上的。经济基础对经济人伦理的决定作用,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经济人”伦理是经济活动的直接产物。
恩格斯指出,“我们拒绝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作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伦理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一切无理要求,这种要求的借口是,道德世界也是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相反地,我们断定,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经济状况的产物。”[6]
首先,“经济人”伦理是历史的,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以商品流通实现物品交换和分配的经济关系相伴而生,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关系充分发展的结果。在前资本主义时代,所谓“诚实交易”、“信守承诺”、“理性计算”、“利益最大化”等经济人特征尚未普及,直到商品经济有了充分发展,“经济人”随之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蕴涵着商业伦理观念的“资本主义精神”才最终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其次,“经济人”伦理是具体的,它总是同一定的经济关系相联系。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而“经济人”伦理就蕴涵于经济人的具体行为中。列宁说,“既然农民在变成商品生产者(其实所有农民已经成了商品生产者),他们的‘道德’必然会‘建筑在卢布上’,我们不必为这一点责备他们,因为生活条件本身迫使他们用商业上的种种狡猾手段猎取卢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犯刑事罪,不卑躬屈膝,不制造假货,‘农民’也会分化为富人和穷人的。”[7]可见,伦理道德的根源不在于社会意识和上层建筑领域,而是根源于经济领域,“经济人”伦理是其经济活动合乎理性的现实反映和理论提炼。
此外,经济人伦理是内在的,它是经济活动本身内在的理性要求,源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
市场经济是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态,社会人必然处于经济关系中,居于一定的经济地位,承担一定的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任何主体必然追求价值的充分实现,市场经济关系进一步表现为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在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下,市场机制生成并诱发主体的道德意识,道德顺应需求成为消解利益矛盾的内部调和因素,因而,经济人具有的道德属性不是外在于经济人,而是经济人的经济活动本身所具有的。
第二,“经济人”伦理在经济活动中得以丰富和发展。
经济实践既是产生“经济人”伦理的源泉,又是推动“经济人”伦理内容不断丰富,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动力。伦理在产生发展及运作的全过程中都离不开经济活动的实践。
首先,经济活动促进经济人格的独立。“经济人”是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包括经济生活中有健全理智的所有经济集体主体和经济个体主体。经济人无论以集体形式的活动,还是以个体形式活动,其内化的经济人格都是影响经济人行为的重要因素。经济人格形成于市场经济活动,是市场运作规则和行为规范在主体心灵境界及观念层次上的表现,是人格化的经济主体对经济关系和经济现象的主观映象。
主体经济人格的主观塑造与经济活动的客观实践相辅相成,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推动主体经济人格的独立,并通过客观经济实践为经济人格的成长拓展市场空间。推动主体经济人格的独立,市场经济体制通过两个层次分别展开,一是由经营、组织、管理等组成的体现管理功能的外在的制度层次;二是由思想意识、价值导向、社会评价等构成的体现判断功能的内在的观念层次,市场体制内外结构的双层互动促使经济主体主动与经济规律相容,培养自主自决的品格。经济人格的独立,是立足于市场经济,将制度规则与伦理规范融合起来,从中确立主体人格规范和精神准则的过程,它开辟了制度规则上升为伦理规范,进而内化为人格要素的路径。
另一方面,独立的经济人格与市场信条的高度统一,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和完善市场机制,为经济实践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市场信条是维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一系列原则规范,它是高效率的经济秩序所内含的基本要求,在约束与被约束的作用过程中,外在的市场信条必然会与主体自利的内在动机发生冲突。由于市场运行秩序需要并促使经济人的人格特征符合市场信条蕴涵的规范,经济人格就成为疏通市场信条与自利动机的桥梁。缺乏经济人格的调节与疏通,实现同样利益的经济行为将消耗更高的成本,经济秩序将遭受不同程度的干扰和破坏。
经济人格的独立是在新的制度规则和伦理规范下对客观的市场信条和主观的逐利心理的重塑。它以高尚的精神准则导引主体的自利欲望,并使其得到理性的发挥,纳入持续健康的经济运行轨道之中。
其次,市场机制催生了越来越多的进步精神,创造道德意识升华的条件。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揭示了利益追求应建立在公平竞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平等和公平的观念得以凸显;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激发主体奋发向上、创新进取的精神;在契约关系的制约下,诚实守法、珍视信誉的理念在企业文化中占据越来越显著的地位。这些孕育于经济领域的社会进步精神,即是市场经济伦理在上层建筑领域的系统规整,也是与经济制度和市场规律相依托的一种存在,它通过经济行为在实践意义上的正反验证,逐步超越其最初的经济意义,并从应然意义上帮助经济主体在其他领域实现价值抉择。市场经济下的进步精神的正面功能,从经济实践伸展到社会实践,从历史实践延伸到当下实践直至未来实践,展示了经济人伦理的广阔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
四、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伦理效益
经济人伦理是社会主义市场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融入相关市场要素,彰显公平机制,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提高经济效率。
首先,经济人伦理从思想和意识层面配合市场机制和制度运作,成为市场经济的自组织系统的有效组成部分。一方面,伦理约束为经济主体创造更多的盈利机会,直接增大自身的物质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最终归结为利益关系,一切经济活动实质上都以利益交换为核心,互惠互利的交换行为既吻合成功的市场竞争谋略,利于调动市场机制的各种积极因素;又符合伦理道德的根本要求,消化竞争中的对抗与冲突,减少社会成本在交易摩擦中的损失,从而使道德行为以更长远更持久的效益服务于利益目标。另一方面,伦理失范可能得到暂时利益或局部利益,但往往以市场形象的破坏和交易信誉的丧失,使主体在竞争中南辕北辙,最终利益受损。
其次,经济人的伦理效用通过两种路径实现。其一是内化路径,它是基于主体的自觉认同,并通过对人的精神世界的点化使人完善自我,提高主体对经济环境及竞争对手的判断智能和应对智能,从而改善主体的经营绩效。其二是外化路径,经济人的伦理通过竞争机制的双面作用,使市场对那些能诚实守信,遵守游戏规则并做出正确决策的有道德的经济人报以应得的经济利益,而对那些欺诈违约,做出错误决策者则不可避免地使其承担道德失范的后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亚当·斯密问题的现实价值,就在于揭示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性,界定了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伦理坐标,从而使科学的市场型“经济人”,伦理得以确立。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应在高度尊重个人利益和个人选择的基础上,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有机地协调起来。在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信息化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多元化倾向逐渐凸显的情势下,应致力于塑造市场型的公有产权制度,使社会主义经济人的市场行为根植于其经济基础,形成有高度凝聚力的一元化价值导向,避免市场社会变成一个充满人格分裂的社会,以实现更大的伦理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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