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的世系及其对中国古代纪年的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系论文,纪年论文,中国古代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山西天马—曲村晋侯墓地的发掘是近年来最为重要的考古发现之一。像几乎所有的考古发现都能证实、深化或推翻某种史观一样,晋侯墓地的发掘为重新考虑修正我们对这段历史的传统看法,既提供了证实文献记载的可能性,又表明了我们有对传统的认识加以修正的必要。就天马—曲村的发掘而言,晋侯苏编钟铭文特别是其年代问题则是其中最引起兴趣、也是争议最多的问题。尽管围绕这一问题已经发表了许多论文(包括与“夏商周断代工程”有关的论文),但是迄今还没有一种意见得到大家普遍接受,或者说可以与所有的史料相吻合。这些史料的矛盾似乎无法调合,而基于它们所得出的研究结论似乎也难以使人信服。
在这种情况之下,有时候一种新的,或是旁观者的观点说不定能使人顿开茅塞。由于中国学者在这篇铭文对学术界公开五年后的今天尚未能得出一个使多数学者专家首肯的结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感到有必要提出自己的解决办法,以就教于中国的学术同仁。我们相信我们提出的办法既简单,又可以与所有看来相互冲突的史料相吻合。它只要求修正传统历史记载中的非常重要的一条,但同时却可以证实其他数条记载。我们感到自己的办法仍是相当保守的。
首先应该说,虽然我们所提出的是一种“旁观者”的观点,但我们对中国古代的年代问题并不陌生。在过去二十年间,在西方研究中国古代年代学,特别是西周的年代问题的学者当中,我们大概可以算是有一定经验的了。我们两个人都曾发表过不少有关的论文,其中有些已被译成中文。(注:关于倪德卫的年代学研究,请参看倪德卫《西周之年历》,收入北京师范大学国学研究所编《武王克商之年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1-444页:《武王克商之日期》,同上,第513-532页;《克商以后西周诸王之年历》,收入朱凤瀚、张荣明编《西周诸王年代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80-387页。有关夏含夷的年代学研究,请看夏含夷《〈竹书纪年〉与周武王克商的年代》,收入《武王克商之年研究》,第445-453页;《此鼎铭文与西周晚期年代考》,收入《西周诸王年代研究》,第248-257页:《西周诸王年代》,同上,第268-292页。)虽然在过去我们两个人之间也常为年代学的某种问题而争论不休,但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几乎完全独立地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我们希望这样的共识能表明只要大家集思广益,像晋侯苏编钟年代这样的问题还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的。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有关年代问题的讨论常常是错综复杂而难于抓住要点的,因此在下面对晋侯苏编钟年代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尽可能直接地阐明我们的观点,暂时不牵涉一些相关的但属于枝节性的问题。
对天马—曲村墓地或是中国古代年代问题有兴趣的人都知道,晋侯苏编钟以“惟王三十又三年,王亲遹省东国南国”开篇,然后述及由时王和晋侯苏领导的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征讨。由于《史记·晋世家》“子献侯籍立”条《索隐》云:“《系本》(即《世本》)及谯周皆作苏,”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晋侯即是晋献侯。我们也接受这种观点。但是,司马迁在《晋世家》中讲到晋献侯在位始于宣王六年(公元前822年),终于宣王十六年(公元前812年),这与晋侯苏编钟铭文纪年之三十三年相矛盾。看来不管怎样解决这一矛盾,都有必要假定《史记》所记为误。我们将从这样的假设出发:即《晋世家》中有关晋献侯在位年代的记载是错误的。这与大多数中国学者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
关于铭文中的周王究竟是厉王还是宣王,现在有很多争论。我们认为“三十三年”这一纪年本身即可排除是厉王的可能性。我们曾已各自详细论证过厉王在位没有这样长,这里没有必要重复这些论述。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夏商周断代工程已经接受公元前899年为《竹书纪年》所记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的年代。(注:《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1月4日D页。李学勤在1997年12月27日晚10时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一频道的谈话中表示赞同。又见《新华文摘》、《求是》有关报道。)如果厉王在公元前842年奔彘之前至少已在位三十三年的话,其元年将不会晚于公元前874年,即这次日食之后的二十五年。这样,我们就必须设想懿、孝、夷三王在位年数之总和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但所有文献都说,单是懿王在位即有二十五年之久。所以,我们想晋侯苏编钟不可能作于厉王时期。
排除厉王之后,唯一的可能即是于公元前827年继位的宣王。这便是天马—曲村墓地的发掘者对出土晋侯苏编钟的M8所定的年代,也是与大多文献最相符合的年代。有些学者之所以否定这一年代是因为晋侯苏编钟的记日与以公元前827年为始的三十三年(公元前795年)的历日并不相符。晋侯苏编钟铭文记日可列如下:
惟王三十又三年,王亲遹省东国南国;
正月既生霸戊午,王步自宗周;
二月既望癸卯,王入于成周;
二月既死霸壬寅,王往东;
三月方死霸,王至于分行;
六月初吉戊寅,旦,王各大室。
除了二月的癸卯(40)与壬寅(39)二日倒置,我们认为是刻铭者误刻外,这些记日的内容与王国维提出的四分月相说完全吻合;我们认为最近发表的吴虎鼎铭文再次证明了王国维的四分月相说的正确性是不容置疑的。(注:穆晓军:《陕西长安县出土西周吴虎鼎》,《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3期;李学勤:《吴虎鼎考释——夏商周断代工程考古学笔记》,《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3期。)根据晋侯苏编钟铭文所记载的日期,这一年正月的首日必定始于庚戌(47)前后,这样“正月既生霸戊午”则为一月九日,“二月既望(癸卯)壬寅”则为二十二或二十三日,“二月既死霸(壬寅)癸卯”则为二十三或二十四日,而“六月初吉戊寅”则为六月一日;见下表:
无论我们怎样解释这些记日,它们都与公元前795年的年历绝不相合。譬如,张培瑜和董作宾的两个历谱都定此年朔日为己酉(22)。但是,正如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陈久金先生在《晋侯苏钟笔谈》(《文物》1997年第3期)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次年,即公元前794年,与这篇铭文的记日完全契合。张培瑜和董作宾把公元前794年的朔日定在己卯(16),而定前一月(公元前795年的十二月)的首日在庚戌(47)。我们只要改变一下置闰规则,此年的元日即为晋侯苏编钟年历记载所须的庚戌那一天。在讨论吴虎鼎铭文的断代时,李学勤先生已经提出有必要修正张培瑜的历表以适应不同的置闰法。李先生说:“宣王当时实行的历日,是同历表所推差了一个月。其原因,我认为是在其前误增或者误脱了一个月,故建子错成建丑。”(注:李学勤:《吴虎鼎考释——夏商周断代工程考古学笔记》。)
有这种准确的吻合(时间的余裕仅仅有一天)是异常罕见的,应该使我们慎重考虑,在某种理解之下铭文的年代或有关的历史记载是否能与之相合。实际上,我们相信对这一年的差别至少可以作出几种合乎情理的解释。譬如,铭文起首“惟王三十又三年,王亲遹省东国南国”与以下叙述的事件可能并非属于同一年头,而是指其前一年;铭文中并没有记载王确曾“亲遹省”“南国”的证据。这样,从一月王自宗周出发以下的事件将是次年,即公元前794年。尽管这个解释似乎比较牵强,但在语法上还是可以说得通的(在三十三年王作此事,然后在次年一月他作了另一件事)。另一种解释是晋和周使用过首月不同的两种历法。根据张培瑜和董作宾的历谱,始于庚戌(47)之月是建亥之月,即含有冬至的月的前一月。如果晋以此月为正月而周以建子或更晚之月(建丑或建寅)为正月,则“正月既生霸戊午”可能同时是指晋历正月及周历的十二月,也就是宣王的三十三年。我们相信这两种解释在直觉上都是合理的,而特别是第二种解释一点也不勉强。更重要的是,我们相信这种年历上的解释可以从传统文献中得到印证。
研究这篇铭文的学者大多把其中和城两个地名定在山东省西部的东平县和郓城县,即离当时的鲁国很近。无独有偶,《国语·周语》、《史记·鲁世家》和《竹书纪年》均言宣王三十二年有伐鲁之役。虽然这里的三十二年与三十四年不尽相同,但我们已在他文中指出有证据表明宣王及其他一些周王在位期间曾经使用过两种不同的纪年法。就宣王时期而言,一种始于公元前827年,而另一种始于公元前825年。我们曾指出,这与三年之丧期(实际是二十六月)满后而正式即位有关。我们也举出一些记日完整的铜器铭文来支持这一论点。(注:见夏含夷《此鼎铭文与西周晚期年代考》,收入《西周诸王年代研究》,第248-257页。)因受篇幅之限,这里只举出文献中的几条证据来说明这一现象:
《后汉书·西羌传》: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今本《竹书纪年》:
(宣王)三十三年,……王师伐太原之戎,不克。
三十八年,王师及晋穆侯伐条戎奔戎,王师败逋。
三十九年,王师伐姜戎,战于千亩,王师败逋。
四十年,料民于太原,戎人灭姜邑。晋人败北戎于汾隰。
四十一年,王师败于申。
根据《后汉书》伐太原戎之役发生在宣王三十一年,伐条之役在三十六年,伐申之役在三十九年;反之,根据今本《竹书纪年》伐太原戎之役发生在三十三年,伐条之役在三十八年,伐申之役在四十一年。每事均差恰好两年。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以秦庄公元年为宣王七年(公元前821年)。
也就是说《史记》以秦仲卒年为宣王六年(公元前822年)。而如上所述,《后汉书·西羌传》记载秦仲卒年为宣王四年(公元前824年),也相差两年。
《史记·陈杞世家》:
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周宣王即位。
据此,从厉王奔彘到宣王即位的陈国纪年(公元前842—公元前825年)当如下:
公 在位年数
公元年事件
幽公 12前842 周厉王奔于彘;
幽公 23前831 幽公卒;
釐公 1 前830 子釐公孝立;
釐公 6 前825 周宣王即位。
这个纪年表明,至少可以有另一种理解,即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5年,而不仅仅是一般所认为的公元前827年而已。
由于宣王在位年数上有这种二年差别的可能性,所以传统文献记载宣王伐鲁的三十二年很可能即是宣王实际在位的三十四年,即公元前794年;晋侯苏编钟铭文显示这一年周王在离鲁很近之地进行征伐,恐怕不能仅仅是偶然的巧合。不管怎样,山东西部在这时对宣王来说是一个问题点。
我们相信以上的讨论为解决晋侯苏编钟的记日和记事问题指明了一条合理的途径。但是,还有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即怎样将这个年代与《史记·晋世家》所记载的晋侯苏在位年代(宣王六年到十六年,即公元前822—公元前812年)调和起来。简单地说,我们认为司马迁把晋献侯(即晋侯苏)的在位时间和晋穆侯的在位时间(据《史记》为宣王十七年到四十三年,即公元前811—公元前785年)搞颠倒了。我们认为《史记》有关这两位晋侯的在位年数的记载是正确的,只是穆侯应该在前,在位年代为宣王六年至三十二年(公元前822—公元前796年),献侯应该在后,在位年代应该为宣王三十三年到四十三年(公元前795—公元前785年)。这样,晋献侯,也就是晋侯苏的在位年代就会包括晋侯苏编钟所记载的三十四年(公元前794年)。这一说法乍看起来似乎奇怪,但是不无证据。
首先,《史记》所记献侯以降晋侯世系为:釐侯—献侯—穆侯—殇叔—文侯—昭侯。如果不计入殇叔(据《晋世家》为穆侯之弟),晋国宗庙中的位次则为:
釐侯
献侯
穆侯
文侯
昭侯
据此世系昭侯为穆侯之孙,两人在宗庙中将处于同一侧,这无疑将破坏宗庙中的昭穆制度。如果将献侯和穆侯易位,穆侯和昭侯将分居两侧,正如他们的称号表明那样。
第二,从《史记·晋世家》可以清楚地看到,司马迁本人对穆侯的在位时间说得很含混。譬如: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
根据《史记》的纪年,这意味着伐条之役在宣王二十三年,千亩之战在宣王二十六年。然而,如上所述,《后汉书·西羌传》记载伐条之役是在宣王三十六年发生的,而《国语·周语》记载千亩之战在宣王三十九年;亦如上所述,今本《竹书纪年》以二役分别列在宣王三十八年和三十九年。
如此,伐条之役的年代有两说,宣王三十六年和三十八年。这似乎是宣王年历上有相差两年的两种年代记载现象的又一个例证,而如果记载的差别实在是由于这种现象,那么伐条之役的确实年代必定是公元前790年,亦即以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7年计的三十八年、以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5年计的三十六年。不同的史料都记载千亩之战是在伐条之役以后三年发生的,因此年代可以推定为公元前787年,也就是以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7年计的四十一年、以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5年计的三十九年。今本《竹书纪年》虽然像其他的文献一样将千亩之战列在宣王三十九年,可是在此是不可能的,因为若是这样的话,那么千亩之战即会在伐条之役的次年发生。今本《竹书纪年》所以有这个年代的原因只能是因为在这条记载上它采用以公元前825年为元年的年历,正如同书记载宣王三十二年王师伐鲁不指以公元前827年为元年的公元前796年,而应该是以公元前825年为元年的公元前794年。
然而,《史记·晋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都记载文侯仇是生于穆侯七年、少子成师生于穆侯十年;根据《史记》的年表,这等于公元前805年和公元前802年。如果我们假设穆侯是在献侯以前在位的,并且假设献侯(而非穆侯)为文侯之父,这种史料混乱的现象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像我们建议的那样献侯是于宣王三十三年到四十三年在位(公元前795年—公元前785年),并且《史记》的“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是关于献侯的记事的话,那么文侯的出生将合于宣王三十九年。尽管这与今本《竹书纪年》的伐条之役之记载仍有一年之差,但只要我们假设《史记·晋世家》所记为文侯生年,伐条之役在其母怀孕之年而文侯生于十月后的次年,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少子成师的出生年代也可以作同样的解释。)也就是说,伐条之役发生于宣王实际在位的三十八年,正如今本《竹书纪年》所云。
《晋世家》在文侯之前所记殇叔的间隔同样亦可有助于说明文侯生于宣王三十九年,即公元前789年:
(穆侯)献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殇叔三年,周宣王崩,(穆侯)献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
献侯于公元前785年死时文侯只有五岁,因太小而不能即位。殇叔很可能在这时摄政。但是当殇叔自立为侯时,文侯之徒很可能携文侯出逃。其后,他们又拥立文侯即位。
最后,天马—曲村墓地也有证据表明穆侯在前,献侯在后。为了充分说明这一证据,有必要来考虑墓地中所有墓葬的年代。由于篇幅的限制,不可能详论这一问题。我们只能顺便说明一下很多学者已证明墓地上排最东边M9-13这组墓葬应该比上排仅次的一组墓葬M6-7要晚。(注:卢连成:《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年代及墓主考订》,收入《汾河湾—丁村文化与晋文化考古学术研讨会文集》,山西高教联合出版社1994年版;Jay Xu,"The Cemetery of the Western Zhou Lords of Jin,"Artibus Asiae 56.3/4,196,224-225。)这足以说明原发掘者有关上下两排均自东向西排列的说法难以成立。同样的情况也见于出土晋侯苏编钟及其他晋侯苏铜器的M8-13以及出土晋侯邦父铜器的M64-62-63;很多学者(包括我们在内)认为邦父为晋穆侯之字。(注:裘锡圭:《关于晋侯铜器铭文的几个问题》,《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2期。)尽管发掘者认为M8-13早于M64-62-63,但墓中所出青铜器的年代却与此种说法相矛盾。譬如,M64出土的晋侯邦父鼎与小克鼎非常相似,其年代不会晚于宣王即位的时候(在大克鼎铭文中克曰其祖曾服事龚王)。另一方面M8出土的晋侯苏鼎则与西周非常晚的标准器毛公鼎相似。简单说,从一般西周铜器类型学的角度来看,把晋侯邦父鼎定得比晋侯苏鼎晚是不合理的。
再者,M8还出土了晋侯铜器。从它们的器形和花纹看,应该是天马—曲村墓地中年代最晚的。关于晋侯簋,卢连成曾提出:
浅腹外鼓,盖面簋身方座均饰上下两组平行窃曲纹,两兽耳扳,全器虽呈复古作风,但仍透析出春秋初年铜器的精神风貌。(注:卢连成:《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年代及墓主考订》。)
关于晋侯壶,卢先生以之与春秋早期铜器相比,说道:
河南新郑出土的两件铜方壶形制纹饰都和晋侯壶相类,时代也可能在西周晚期或春秋初期。(注:卢连成:《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年代及墓主考订》。)
有些学者(包括邹衡、张颔和李朝远)把晋侯定为文侯,认为于音义均与文侯之名仇有关。(注:邹衡:《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张颔:《晋侯簋铭文初识》,《文物》1994年第1期;李朝远:《晋侯方座簋铭管见》,《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1993年,第231-236页。)这些学者当中,邹衡以非常严密的逻辑推演方法,论证因为晋侯苏与晋侯的铜器同出一墓,两者必定属于相邻的世系。由于他把晋侯定为文侯,故认为晋侯苏为穆侯,以为苏是穆侯之名,而非献侯之名。我们赞同邹衡有关两位晋侯世系相邻及晋侯 即文侯的观点,但是,我们认为没有理由否定《世本》有关苏即晋献侯之名的明确记载。如果晋侯苏是献侯,晋侯是文侯,并且如果他们属于相邻世系的话,则便应该认为献侯和穆侯在晋侯的世系位置被颠倒,献侯应该在穆侯之后,而不在他之前。
总之,只有当我们假设穆侯早于献侯,诸多不同性质的证据——包括晋侯苏编钟的年代、穆侯与文侯的昭穆次序、铜器的器形和花纹以及M8和M64两墓晋侯之名等——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进行这种假设的唯一障碍是必须对《史记》中的记载作出修正。几乎所有学者,无论他们对太史公多么推崇,都会承认《史记·晋世家》中不无错记、漏记或误记之处,特别是在年代方面。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现在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不但是言之成理的,并且也能包括所有似乎是相互矛盾的历史证据。晋侯苏编钟的年代跨越宣王三十三年和三十四年,亦即献侯在位第二年(见下表)。对晋侯苏编钟年代作出准确的判断极其重要,为西周晚期历史和西周年代研究都能提供新的实际证据和治学方法。
宣王和晋侯苏在位史事对照表
公元前年 宣王在位年
晋献侯苏在位年史事
827元 825元
795
33311王亲遹省东国南国
794
34322王师伐鲁
793
35333
792
36344
791
37355
790
38366王师及晋(穆)献侯伐条戎
789
39377晋文侯仇生
788
40388
787
41399王师伐姜戎战于千亩
786
4240
10成师生
785
4341
11晋献侯苏死、晋文侯仇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