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追求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_陈独秀论文

民主追求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_陈独秀论文

民主追寻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筹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活动之初,大多数积极参与的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还相当有限,他们往往并非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认识,而恰恰是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思想观念的感知角度,来确立其政治态度和文化选择的。

参与筹建共产党的思想先驱们在他们所理解的民主之“自由”与“平等”两方面的内容中,逐渐显现出一种更看重“平等”的思想倾向。他们尤其重视经济的平等,主要是分配的平等,政治上的普遍选举,以及社会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反对特权以及机会均等。

在中共建党前后,占主导地位的并非是李大钊和恽代英等人的民主观,而是陈独秀的民主思想倾向。当时,陈独秀虽未必坚信列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治形式即是“最完全的民主”的理论,但他的确对于这种专政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导致对真正民主的危害一点,缺乏起码的认知和警觉。

人们更应记住的是,那些创建中共的人们当时那种追求真正“民主”理想的时代精神。尽管他们的民主认知还有不少疑惑和盲点,但他们却无疑都以追寻“真正民主”的目标为己任。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就指出,中共的任务乃是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可以说,对于“真正民主”的追寻,无疑是当时中共得以建立的思想根本,当然也应当成为其力量永续的精神源泉。

中国共产党的创建,是20世纪以来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迄今已经90周年。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这一事件的研究,虽取得相当丰硕的成果,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辨析。比如,以往人们在谈及这一历史事件时,往往喜欢笼统强调五四运动为中共的创建奠定了思想和组织的基础;更有人明确地认定,中共得以创建的思想基础,乃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宣传、特别是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还有人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充分暴露了西方资本主义近代文明弊端的角度,来补充认证这一点。应该说,这些观点和看法都大体不错,它们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历史的真实。不过仅仅停留在这一粗线条的宏观勾勒层面,对中共建党“思想基础”问题的认识仍不充分。人们在通观全局的同时,其实还应该从更为具体的视角,来进一步理清那些影响或推动当时先进知识分子进行建党活动的带机枢性的思想观念以及那些直接构成先进分子倾向苏俄的政治选择的基础性理念和文化认知。

因为很显然,在筹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活动之初,大多数积极参与的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还相当有限,他们往往并非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认识,而恰恰是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思想观念的感知角度,来确立其政治态度和文化选择的。换言之,他们实现从过去所谓“资产阶级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向“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一定存在着某些既具有前后相续、又蕴含深刻转折的关键性思想环节。笔者以为,在这当中,有关民主的追求、认知及其变化,无疑具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

五四时期那些最喜欢谈论民主,最热心倡导和追求民主,对民主的现实明显不满,对民主的前途最为关切,认知民主较为深入且影响最大的一批中国人,大都参与了对中共的创建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应该首先明确指出和正视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许多早期共产党人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不仅都曾经历过一个提倡和信奉被称之为“资产阶级民主”的思想阶段,而且在五四时期,思想界最热衷于谈论民主,热烈鼓吹和倡导民主,盼望现有民主的改进,发表的有关民主的专论较为深入且最有影响的一批人,恰恰大多都成为早期共产党人,甚至是中共最为重要的创建者,这绝非偶然。

比如陈独秀,他在1919年年初和年底发表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和《实行民治的基础》两文,便是当时涉及民主问题最具影响力的专论。前文首次将民主形象地、意味深长地称作“德先生”,认定它是现代文明的灵魂之一,公开宣称为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对民主观念的传播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后文则是初步接受唯物史观后的陈独秀对民主认知发生转变的代表作,它不仅强调“经济平等”在民主中的意义,由此产生对资产阶级民主的不满,更表现出了由广大民众直接参与管理的“直接民权”和“大众民主”倾向,这成为他一度否弃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走向建党之路的思想催化剂。

再如李大钊,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中共建党前夕,他就一直在不停地呼唤民主或民治。在他看来,“Democracy就是现代唯一的权威,现代的时代就是Democracy的时代。战后世界新起的劳工问题,也是Democracy的表现,因为Democracy的意义就是人类生活上一切福利的机会均等。”他由这种“平等”的民主观视角出发,鼓吹政治上的“普选”,经济上的“分配平均”,“教育上、文学上也要求一个人人均等机会,去应一般人知识的要求”。他对妇女运动、劳工运动的声援,甚至呼吁青年知识分子走向农村,也都是基于对此种民主精神的理解。他认为,“苟想把民主主义做到比以前更加充实的地步,至少也要施行普通选举”,而“那选民的生活本据,大多数都在农村。若想扩清选举,使这种新制度不作高等流氓们藏污纳垢的巢穴,发财做官的捷径,非开发农村不可,非使一般农民有自由判别的知能不可”。只有在农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使中国有了“立宪的民间”,“这样的民主主义,才算有了根底,有了泉源。这样的农村,才算是培养民主主义的沃土”(见其1919年2月发表的《劳动教育问题》、《战后之妇人问题》、《青年与农村》等文)。此种思想在当时的新知识界,具有相当的前卫性。

五四时期,李大钊还无疑是中国最热衷于寻求“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共同点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在《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平民主义》等论著中,鲜明而深刻地阐述了有关思想。特别是他那本《平民主义》,1923年1月作为商务印书馆的“百科小丛书”之一出版,影响较大,可以说是五四时期关于民主问题的唯一专著,至今仍闪耀着先驱者思想的光辉。

除了陈独秀、李大钊之外,谭平山和陈启修等也是五四时期谈论民主极有影响的人物。如果今天的学者去翻阅五四时期的报刊,从中寻找关于民主问题的专题论述,有三篇论文最为显眼、事实上也是当时极为重要且影响较大的:它们分别是谭平山1919年5月和1920年2月发表在《新潮》杂志上的《“德谟克拉西”之四面观》、《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两文,以及陈启修1919年初发表在《北京大学月刊》的《庶民主义之研究》一文。谭平山是广州共产党支部的首任书记,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发起人。1921年中共“一大”召开时,他因事未能出席而让陈公博作为广东代表赴沪参加。陈启修也是五四时期北大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行者,不过他入党稍晚,是在1925年。尽管由于各种原因,谭、陈二人后来都曾脱党,但他们无疑均属于早期共产党组织的重要成员。而在他们走向建党活动的过程中,对真正“民主”的追寻,明显成为其最为重要和直接的思想动力之一。

以谭平山为例。1920年初他发表前述《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的专论时,正是他开始思考有关中国政党以及如何在中国组建政党问题的关键期。1920年3月,他随后发表了《中国政党问题及今后组织政党的方针》一文,认为当时中国政治的种种弊端,都是“国内无真正的政党之故”。在总结我国过去短暂的“政党失败史”并分析欧美各国政党现状和“最近的潮流”之后,他明确强调,今后我国组建真正的政党,“当以一定的主义做结合的中心”,不能依靠军阀、官僚等“不正当的势力”,而只能“与平民为友”,尤其是必须根据中国为农业国的国情,以“劳农政策”为根本,必须符合民治主义的真精神。由此出发,他对当时流行的各种主义多表反对和怀疑,甚至认为“马克斯的‘社会主义’——因和我国的国势情形,有些不同,故对于他学说内容,也要从实际上略有变更,方能适应于我国”。不过,谭平山从根本上还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而所以能够如此,乃是因为他坚信这符合其政治上的根本信仰——民主主义的精神之故。因此他在此文中明确表示,“我们国人想从事于政党,一定要与世界的潮流相适应”,而最能代表当时世界潮流的主义,据他所知,“亦不过我所素来所常谈的‘民治主义’——德谟克拉西——至于我的‘民治主义’出发点,就在于‘人道主义’。故由‘人道主义’出发点,所发出之‘民治主义’,就是我之政治的根本思想”(见《谭平山文集》第94-105页)。正是基于这一根本思想的政治追求,谭平山积极投身到了当时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活动中。

谭平山的这种思想状态,在中共的创建者当中显然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谓之为“集中体现”或“缩影”,实不为过。

中共建党前夕及建党初期有关人士民主认知的共同特点、两种取向及其得失

如果我们认真关切五四时期参与中共建党和有关宣传活动的人士在建党前后的民主思想,会发现他们在对于民主的认知上,有着一些值得注意的共同特点。

首先,民主的内涵范围进一步扩大。人们不再仅从政治层面来理解民主,同时也将其扩展至经济和社会等层面,并对从社会经济层面来完善民主甚为看重。如李大钊就指出:“现代生活的种种方面,都带着Democracy的颜色,都沿着Democracy的轨辙。政治上有他,经济上有他;社会上有他,伦理上也有他;教育上有他,宗教上也有他;乃至文学上、艺术上,凡在人类生活中占一部位的东西,靡不受他支配的”(见其《劳动教育问题》一文)。陈启修也指出现代社会“举凡政治、宗教、美术、教育、经济等一切设施及学理,莫不以Democracy为归”(见其《庶民主义之研究》一文)。谭平山更是直接从政治、经济、精神、社会四个层面来理解和解说民主的内涵,强调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不可分,社会民主值得特别注意。陈独秀也曾将民主分成政治的、民权的、社会的、生计的四种,不过他声称吸收的是杜威的分法,并表示:“我们所主张的民治,是照着杜威博士所举的四种原素,把政治和社会经济两方面的民治主义,当做达到我们目的——社会生活向上——的两大工具”。在陈独秀看来,同政治民主相比,社会经济的民主更为重要,因为社会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见其《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

其次,与前者相一致,参与筹建共产党的思想先驱们在他们所理解的民主之“自由”与“平等”两方面的内容中,逐渐显现出一种更看重“平等”的思想倾向。他们尤其重视经济的平等,主要是分配的平等,政治上的普遍选举,以及社会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反对特权以及机会均等。用谭平山的话来说,就是“民治主义的立脚点,舍不了平等的思想”,或者说,一切民主主义“都是同一样用平等思想做基础的”(见其《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一文)。陈独秀在《实行民治的基础》里解释民治主义的目标时,对社会和经济的民治主义的说明,可以集中透见这一点。在他看来,“社会的民治主义就是平等主义:如打破不平等的阶级,去了不平等的思想,求人格上的平等”;“生计的民治主义就是打破不平等的生计,铲平贫富的阶级之类”。当然,五四时期,陈独秀、李大钊等民主诉求的首要目标并非一开始就趋集于“平等”,而是曾经历过一个从“自由”转向“平等”的过程。以李大钊为例,他1916年发表的《民彝与政治》,就充分表达了他崇尚宪政自由主义的民主观,而1919年初的《战后之妇人问题》等文,则洋溢着一种重在追求“平等”的民主精神,这自然体现了当时时代思潮的影响。

再次,基于对民主的上述理解,早期共产党人大多形成一种同情广大劳农、平民,强调关注和反映大多数民众利益与愿望的“大众民主”观,他们认为当时的民主“犹未达于完全之域,将必更有发挥光大之时”(谭平山语,出自《“德谟克拉西”之四面观》),而批判西方近代民主制度为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同时认定主要由劳动阶级构成的广大平民之“大众民主”,已成为现代民主的最新潮流。谭平山就认定:“现代的民治主义,是劳动阶级对于非劳动阶级争自由争平等发生的;这是现代民治主义的出发点”(见《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一文)。不仅如此,这些人还往往表现出一种“直接民权”的倾向。他们不仅呼吁“民众的大联合”(毛泽东语)——各种形式和层级的联合“作战”,而且主张“政治上的总解决”运动(恽代英语),即为真正的现代民主制度奠定可靠的政治基础,以避免代议制民主所可能产生的官僚执政和少数人专权。

实际上,如果具体分析中共建党前后其主要人物的民主观,可以发现大体存在着两种有所差异的认知倾向:一种是像陈独秀那样,开始强调“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认为“民主主义是什么?乃是资本阶级在从前拿他来打倒封建制度底武器,在现在拿他来欺骗世人把持政权底诡计”,并认定在现代社会,只有阶级意志和党派意志,而不可能有全民意志(见其《民主党与共产党》一文)。在骨子里他实际上已不再相信有一种代表“全民性”利益的民主,而把资产阶级民主与社会主义绝对对立起来,尽管他当时乃至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有关认识上尚有疑惑,表述上也仍存有矛盾。他的这种认知取向,1927年以后在中共党内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另一种认知取向,则是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民主之间,强调前者超越性的同时,也重视两者之间一致性的方面。后者可以李大钊、恽代英和谭平山等为代表。特别是李大钊,他尤其自觉地思考如何将两者进行融汇。

在《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和《平民主义》等论著中,李大钊就强调“德谟克拉西与社会主义,在精神上亦复相同。真正的德谟克拉西,其目的在废除统治与屈服的关系,在打破擅用他人一如器物的制度。而社会主义的目的,亦是这样。”他注重那种超越各个具体历史阶段的“民主”的精神共性,认定民主不仅是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气质”、“一种精神的风习”、“一种生活的大观”、“一种抽象的人生哲学”。在李大钊那里,民主观明显带有某种理想主义的色彩。出于对“反强制”的民主精神的把握,李大钊还把“自由政治”与“多数政治”区别开来,认为民主政治的实质在于“自由政治”而不是“多数政治”:“自由政治的神髓,不在以多数强制少数,而在使一问题发生时,人人得以自由公平的态度,为充分的讨论,详确的商榷,求一个共同的认可。商量讨论到了详尽的程度,乃依多数表决的方法,以验其结果。在商议讨论中,多数宜有少数方面意见的精神;在依法表决后,少数宜有服从全体决议的道义”。有学者认为,李氏的这种观点,与哈贝马斯在“开明的公共领域中的开明的商谈”基础上形成的公共意志的观点有接近的地方,显示出其思想的深度。这的确不无道理。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并不以“无产阶级民主”自足,而是认为“德谟克拉西演进的程[层]级甚多”,在他那里,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工人政治之制度虽相对高于资产阶级民主,但依然存在着如何保障好发展人民民主的问题,还远不是他心目中“纯正的平民政治”即真正彻底的民主主义。与李大钊有别,谭平山甚至走得更远,他明确反对“劳农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认为无论哪个阶级都不应行使专政这样的“霸权”,否则就属于“多数专制”,而不符合自由平等的“民治主义精神”了(见其《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一文)。恽代英也强调,“真正的民治政治”,“是要谋全体人民利益的政治,不是谋任何优等阶级利益的政治,我们是要谋建设平等互治社会的政治,不是要谋阶级剥夺制度的政治”(见其1922年发表的《民治运动》一文)。他还特别强调在追求民主的实际运动中,在服从领袖的同时,更要注意“监督领袖”,认为单纯的“领袖人格”是靠不住的,“很少的人,不是因为有外方的督率,而能够自己约束的。外方不注意约束,反转陷领袖于作恶的阱坑”。不知他是否针对当时中共党内的具体情况,有感而发。1924年,恽代英又发表《民治的教育》一文,主张在中国这样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度里,应该大力实施民主即民治教育,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大多数民众,本来人人平等。他们理当明白“自己的地位”,不仅要学会“自主自治”,而且“自己应该为民众服务”。所谓“民治的教育”就包括“自主自治”的教育和“养成为民众服务的人”的教育两大内容,前者是要使受教育者独立思想和行动,自尊自信,并在此基础上“练习团体生活”;后者的目标则要使受教育者尊敬民众,了解民众,愿为民众利益努力。可见在恽代英那里,大众民主观与所谓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实在是既有区别,更有联系。两者间仍是可以统一的。

遗憾的是,在中共建党前后,占主导地位的并非是李大钊和恽代英等人的民主观,而是前述陈独秀的民主思想倾向。当时,陈独秀虽未必坚信列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治形式即是“最完全的民主”的理论,但他的确对于这种专政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导致对真正民主的危害一点,缺乏起码的认知和警觉。1920年11月,他在答复柯庆施的信中,充满激情地这样写道:

“现在又许多人拿‘德谟克拉西’和‘自由’等口头禅来反对无产的劳动阶级专政,我要问问他们的是:(一)经济制度革命以前,大多数的无产劳动者困苦不自由,是不是合于‘德谟克拉西’?(二)经济制度革命以后,凡劳动的人都得着自由,有什么不合于‘德谟克拉西’?那班得不着自由的财产家,为什么不去劳动?到了没有了不劳动的财产家,社会上都是无产的劳动者,还有什么专政不专政?”

由此可以窥见,陈独秀当时的有关认知是多么的富于理想主义。这不得不使我们联想到晚年陈独秀的那些关于“民主”的通信。经过了20年的曲折之后,这位中国共产党最为重要的创建者终于认识到,民主并非只是资产阶级的专有物,更不能成为无实际内容的阶级斗争“门面语”,它具有着永恒的人类意义和追求价值(见1940年《陈独秀致西流》等通信)。

以今天的认识和眼光来看,五四时期参与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有关人士的“民主观”主流,无疑存在许多不足,如今人常喜批评的“民粹主义倾向”,如过于重视“国体民主”而相对忽略“政体民主”等等;与此同时,人们还会想到哈耶克对只重“结果平等”、“分配平等”而导致的“通往奴役之路”的警醒。但人们更应记住的是,那些创建中共的人们当时那种追求真正“民主”理想的时代精神。尽管他们的民主认知还有不少疑惑和盲点,但他们却无疑都以追寻“真正民主”的目标为己任。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就指出,中共的任务乃是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可以说,对于“真正民主”的追寻,无疑是当时中共得以建立的思想根本,当然也应当成为其力量永续的精神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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