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阶层的社会属性--兼论当代人范畴的科学界定_工人阶级论文

论新阶层的社会属性--兼论当代人范畴的科学界定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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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692(2002)04-0049-06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在谈到扩大党的群众基 础时,首次提出研究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 大问题。客观地、全面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处理好现阶段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阶级、阶层间的关系,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 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我们必须从改革开放的现实背景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分析改革开 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新情况和社会作用,正确认识新阶层的阶级归属, 与时俱进地界定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范畴,总结新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历史唯物 主义理论。

一、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及其对传统阶级理论的挑战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其自身结构,并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但它又不 是一成不变的。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由于各种内在与外在因素的作用,主要社会关 系的调整,会使社会结构发生显著的变化。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 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激励下,我国实行允许和鼓 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富裕起来的政策,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积极性, 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社会生活中直接而显著的变化是,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 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1]。有一种观点认为:近20年来,中国社会已经从一个平均主 义盛行的社会,转变成了超过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社会[2]。

衡量贫富差别,国内外通常使用两个指标系统来测定。一是五等分测量方法,即欧希 玛指数测量法;二是基尼系数测量法。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学家对社会贫富差距的研 究加强并深入,运用这两个指标系统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统计,调查统计结果表明 ,反映贫富的指标上升较快。

欧希玛指数和基尼系数的变化,是对贫富差距实际状况的一种反映,而这种状况可以 表现在许多方面。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贫富差距有以下几种表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扩大;区域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不同阶层、行业、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目前,高收入阶层的职业主要包括:私营企业主、“三资”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的中方 高级雇员、个体工商户、少数企业经营承包者、部分股票证券经营者、房地产开发商、 某些人才紧缺,有特殊专业技术的特殊职业以及流通行业、金融企业和一些垄断性行业 的从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运动员、演员、著名节目主持人、经纪人、设计师等。

人们之间利益或资源占有关系的变化是社会结构变化的核心。在我国社会现阶段,工 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体阶级、阶层。推动我国先进生 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和党的阶级基础的工人阶级,其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农民阶级也更具现代性,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工人阶级的行列 ;知识分子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年轻化、高学历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随着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出现了一些新兴的社会阶层;在社会阶层变化的同时,社会 流动日趋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个人或某一群体在社会结构体系中的具体 位置呈现出动态变换的特征。这些显著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必 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在社会层面的客观反映。生产力的发 展和市场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根本原因。

分析新的历史阶段经济、政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可以发现人民内部各群体的利益关 系上也有一些新的问题。如:目前收入差距是否处于合理范围之内,是否背离了共同富 裕的根本方向;私营企业家群体的崛起,是否表明形成了新的资产阶级;国企下岗职工 增多,私企雇工增加,对工人阶级主体地位、作用和构成产生怎样的影响;少数领导干 部腐败、官僚主义突出,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是否表明有特权利益集团存在;面对初 级阶段不同利益群体的问题,应该用什么思想方法、认识方法来认识,等等。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一个 历史范畴,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形式。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人民群众的内 涵也随着历史的发展断的变化。传统理论确定人民群众的界限所根据的是人的阶级属性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 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3]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同时也是一个有 特定含义的历史范畴,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剥削阶级可以成为人民群众的组成部分, 但在任何历史条件下,劳动人民永远是构成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通常说的人民群众, 主要就是指劳动群众。人民群众的基本涵义是:以劳动群众为主的,对人类社会的发展 进步起积极推动作用的社会群体。以劳动群众为主的居民中的大多数,这是人民群众的 量的规定性;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这是人民群众的质的规定性。在阶级 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各国的社会形态、阶级结构以及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不同, 它包括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

传统理论认为,阶级就是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因而具有不同利益的集团 。换句话说,阶级是由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同一地位,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关系的社会 成员组成的。在一个阶级内部,尽管各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而在不同阶级之间,则存在着利益的矛盾和冲突,正是这种矛盾和冲突,导致了阶级 之间的斗争。工人阶级是人民群众的主体组成部分,而工人阶级的标志是:受压迫、受 剥削最深;一无所有,唯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与社会化大生产联系在一起。

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阶级内部的构成发生变化,阶层增多, 阶级、阶层的地位有了巨大变化,传统的阶级标准面临现实的挑战。

二、全面认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新变化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正确分析和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及其关系,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阶层利益群体 的关系及矛盾,是我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基本前提和依据。全面准确理解 共同富裕的思想,准确地看待和分析现阶段的贫富差距,以及我们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 关系,是我们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的关系及矛盾的前提。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终极目标,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 。社会主义制度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创造和享有物质财富 的制度,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决定了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两个“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 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为我国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提供了生产关系前提和物 质前提条件,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 中,都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根本原则。但是,应该强调的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 的本质特征而不只是一种理想和道义要求,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 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邓小平指出:“一部分地 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4]同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党的长远的目标之一,按照邓小平提出的分三步走的发 展战略,到21世纪中叶,使我国的经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 这个时候才可以说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目标。对当前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 区先富起来,可以说,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量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先导,是共同 富裕的局部实现。

在全面准确认识和理解共同富裕思想的基础上,分析目前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可以 得出如下的结论:

第一,目前的贫富差距状况还没有在整个社会中形成界限分明而又对立的两极,也没 有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提高基础 上产生的收入差距,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伴生现象,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先富后 富的差别,而不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降低一部分人的收入为代价的。因此,这种 差距是相对差距而不是绝对差距,在本质上它与中国人民的共同致富实践活动是同向的 而不是逆向的。

第二,现阶段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绝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造成的什么恶 果。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 分配为主体的根本原则下进行的。我们提倡的是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任何损公肥私、 损人利己,用歪门邪道坑害国家,坑害别人,都是政策和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三,我们党和政府一直提倡先富带动和支持后富,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引导和促进先 富帮助和支持后富。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创造的社会财富为支持和帮助后富奠定了物质 基础,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一个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和社会发展的重 要方面,而且也对改革的继续深化、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具有多方面的 、持久的积极影响。

其一,这种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使社会构成要素更加具有活力,使各具特点、各 有所长的社会成员能够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传统的社会阶层 结构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已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传 统社会阶层结构向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转变,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 分配政策和分配方式,无疑是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反过来,这些变 化在从根本上体现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又保证和促进了效率的实现。通过保持一定的社 会阶层差异,强化了竞争和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结构 内部的动力源。社会成员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流动的增强,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趋合理 ,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其二,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有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 的多样化,新兴阶层出现,我国社会阶层出现了分化,这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重新 调整,是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合力机制的完善。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以及不同社会阶层 利益差异的存在,无疑加剧了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但只要这种变化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 规律、符合人类社会进步方向的,就不仅不会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反而会更加有利于 社会的长治久安。社会流动,尤其是向上的社会流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改革开放以 来,我国社会阶层间上升性的流动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这是社会流动的主要方向和社会 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减震器”。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体 系更加具有活力和充满生机。从现实情况看,尽管社会阶层结构的调整在短期内也伴随 着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出现,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社会系统呈现出日趋协调和稳定的趋 势。

其三、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有利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日趋多元和开放的社会 阶层结构,社会从业人员职业角色的分化以及较强的职业流动性,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 了自由选择和自由发展的广阔空间。人们所属的社会阶层不再是先天赋予的,而是后天 所致的。对社会劳动者由身分型管理向契约型管理的转变,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和 发展。人们能够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突破一些暂时的条件约束,致力于更为长远的人 生目标。社会阶层结构的流动性,使一个民族和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社会阶层 划分标准和社会评价标准的多元化,为人们彰显个性、发挥优势和专长提供了条件。在 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的过程中,社会选择亦日趋合理。社会通过一个合理的选择机制 ,任贤选能,把各有所长的人才群体纳入社会选择的主体群中,做到人尽其才,就能不 断加快社会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无疑给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 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应看到它带来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职工下岗、部分居民 生活困难、私营企业主等高收入阶层的出现等。特别是从动态角度看,改革开放20多年 来,我国基尼系数上升较快,幅度较大,分化的因素和危险确实存在,对社会安定也存 在潜在的影响。怎样看待这些新情况和新现象,是亟需我们认真研究和做出明确回答的 重大问题。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江泽民 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 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 [5]因此,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寻找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统观 全局,精心谋划,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在社 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正确反 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这是我党始 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仍然 是我国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国家 的主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工人阶级作为现实生产力的代表者和创造者,始终 处于改革的前沿,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推动着 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进步。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始终坚持党的工 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应该看到,工人阶级承担了经济和社会转型的主要成本,做出了 巨大的牺牲。当前下岗职工再就业这一社会现象就是一个客观的反映。这是我国社会转 型所付出的成本,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我们要在客观地承认这些社会问题的同 时,积极寻求克服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当前我国社会正在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这场 社会变革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意味着为了未来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的 繁荣和进步,必须暂时付出一定的牺牲和代价。目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收 入差距扩大等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阵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 条件下,社会阶层结构分化难免会使一部分社会成员生活陷入窘境。我们应超越个人利益、阶层利益的局限。我们坚信,这些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归根结底是前进中的问题,也一定能够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解决。不能因为有这些问题存在,就否定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进步意义。

三、科学界定当代人民范畴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人们的阶级归属问题上, 尤其是新阶层的阶级归属问题时,不应再照搬那些传统的论据。显而易见,“受压迫、 受剥削,在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和经济上一无所有、唯有出卖劳动力”已不是当代工人 阶级的身份特征。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因此,必然带来社会经 济、政治、文化方面各领域的巨大变迁。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坚持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阶级分析方法和科学原则,与时俱进,正确认识社会阶层构成 发生的新变化,肯定新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地位,是我党对新时期人民群 众范围进行科学界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

人民群众指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这是人民群众的质的规定性。人民群 众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发生着改变,但在任何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主体 都是由劳动群众组成的。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是人民群众的主体,这是毫无疑义的,在马 克思的阶级理论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即是所谓“管理阶层”、“白领阶层”的阶 级地位。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已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十四大报告中,江泽 民强调,“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 拓者。”十五大报告中说:“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重要 作用。”在党的十四大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1408名,占代表总数的70 .7%,比十三大时提高了11.2%[6]。而党的领导人百分之百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这 在事实上说明了知识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就是:由工人队伍、知识分子队伍和干部队伍三部分力量组成, 相互之间由于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不同的变化,总体上素质提 高,队伍壮大,流动性增强,先进性在发展,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力量[7]。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劳动”范畴内涵和外延的变化,“劳动者”、“劳动阶级 ”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在今天劳动呈现出不仅仅生产有形的物质产 品,而且越来越多地提供无形的服务;不仅仅是靠消耗体力,而且越来越多地使用智能 化机器,以消耗脑力为主;不仅仅是简单的重复劳动,而且越来越多地是创新性劳动等 特点。为此,不仅直接操作劳动是劳动,而且科学技术劳动、经营管理劳动同样属于劳 动,它们都创造价值,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源泉。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人为地肯 定一种劳动形式而否定另一种劳动形式。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飞速发展,游离于公有制 经济之外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 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阶层,他们从事和参与的知识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 ,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济活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种新的劳动形式 ,他们的生活来源是这种劳动所得,他们为发展生产力所作的努力,是对发展生产力的 贡献,也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贡献。他们虽然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但他们也是当代中 国工人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七一”讲话中江泽民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 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 们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出的贡献”。[5]这里,对于阶级、 阶层的划分提出了三个新观点:1.不仅要看经济地位,而且要看“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 表现”;2.不仅要看财产来源,而且要看“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要看“贡献”; 3.要在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的基础上,考察“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这 些新观点,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划分理论的继承,又是这一理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 发展和创新[8]。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个 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但个体、私营企业不是马克思当年所分析的 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而是社会主义条件的民有经济的一种现实形式,不能简单地把他 们等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是有产劳动者,因此,中国的个 体、私营企业主真正身份是具体的“民”,或者称为劳动者、建设者。所以对当今我国 的私营企业主,应当把他们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区别开来。这是因为,第一,他们 所经营的私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 重要力量,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二,私营企业主的构成,都是原来的工人、农 民、知识分子、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以及一些留学归 国人员,从这一群体的思想政治状况看,他们大都从小受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第 三,私营企业主所交纳的税款,是交给我们的社会主义的人民国家,国家又将它用之于 民。因此从他们产生的条件、参加劳动的状况、思想政治态度等方面来看,可以把他们 列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是根据我国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所做出 的新概括。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 技术人员,都是发展我国先进生产力的组成力量;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其他劳动群众 ,同工人阶级紧密团结,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新兴的社会阶层 ,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 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此,在中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的外延得到 了空前的拓展。人民群众是指一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新生产力的代 表者,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劳动者。

收稿日期:200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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