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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行业的主力军,其执业诚信水平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水平,甚至涉及到整个造价行业、整个建筑业的信誉。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强劲有力的管理工具,来有效提升湖南省工程造价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本文即通过对国内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文件的解读和思考,探索出适合于湖南省的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协助造价管理机构营造出一个可持续性的诚信管理环境。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
一、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的必要性
(一)国家建设诚信社会体系的大环境
古语有云:“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也”。信用,是中国先人信守的道德情操,直接融入到中国儿女的血脉之中。
然而,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到几年前炒得很火的地沟油,到最近频出的行贿受贿事件的发生,每一个无不直接戳痛我们平民百姓的痛点,让人心惊肉跳、心痛不已。
而建筑行业作为诸多行业中,GDP的首领者,当然也难以避免影响,比如汶川地震中出现很多没有达到抗震等级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上海市莲花小区整栋楼的倒塌、昆明新建机场引桥的垮塌,等等。无一不在社会上受到民主的广泛关注,引起强烈的反响。
因此,在面临种种问题频出的情况下,国家政府强烈意识到“诚信文化”的缺失,建设部先后颁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各种诚信文件,为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信用建设和健康发展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二)工程造价行业开展诚信建设的需要
工程造价行业,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控的重要管理者。造价工程师的工作,往往是直接与利益冲突相挂钩的,工作成果直接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导向。因此,不得不说,工程造价行业的对于建设行业的诚信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这种利益诱惑不断的社会环境下,诸多信誉失衡问题层出不穷,甚至部分行为都已经违反了职业道德与行业法律法规,例如:注册造价工程师与承包商恶意串通,利用非法手段刻意抬高工程的造价,骗取业主方更多的工程款;有的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审核过程中,任由发包人的意愿,故意降低造价,等等。近年来,这种信用失衡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无形之中破坏了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加大了政府机构和建设单位的投资成本,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行业、乃至整个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种种信用缺失的行为表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信用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一点不得不得到我们的深切重视与合理解决。
(三)造价师的诚信是造价行业诚信的主要特征
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而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乃至行业的失信。市场经济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而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投资效果,乃至整个造价行业、整个建筑业的信誉。种种信用缺失的行为表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信用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国内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文件解读
(一)《江苏省工程造价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2012年12月,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正式发布《江苏省工程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星级从业人员暂行办法”),致力推进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江苏省星级从业人员暂行办法”的信用评价标准,从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咨询成果质量、社会信誉和获奖情况五个方面着手去分析解读造价工程师的信用评价情况。工作业绩主要考核近三年内从业人员平均完成的年产值;综合素质主要考核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理论水平及爱岗敬业精神等;咨询成果质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完成工作的规范性、数据完整性及准确性等;社会信誉主要考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及社会满意度;获奖情况是指良好行为中的各类奖励获得情况。
“江苏省星级从业人员暂行办法”的信用评价标准,主要是从个人基本情况(包含综合素质)、个人执业成果(包含工作业绩、咨询成果质量)和社会信用评价(包含社会信誉、获奖情况)三个角度来综合评价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其是从点到面的方式去解读和思考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有着较为广而全的效果。这一点对于本次标准的制定有借鉴作用。
但是,从江苏省信用评价标准的实施效果来说,其可操作性难度比较大,效果不甚理想。比如: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的实施,需要动员评价人员所负责的项目主体的积极配合,实施难度较大;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因素,有太多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的客观评定原则;工作业绩的实现,主要与公司的营业能力和项目安排有关,不能直接代表造价工程师个人之间的职业诚信差别,有失公平。
因此,在考虑到湖南省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客观性等因素,课题组考虑借鉴“江苏省星级从业人员暂行办法”中对于基本素质、业务理论水平、协助造价行业管理、继续教育、成果文件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获得奖励等因素,并借鉴其评价年限、自评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设置,以此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
(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28号)文件解读
2017年12月,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服务与监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28号)》(以下简称“北京市市场评价暂行办法”)。
“北京市市场评价暂行办法”,是从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两个角度,去评价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的信用情况。其中,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的良好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业绩信息、获奖信息、成果文件的数量和质量、制定或审核标准信息、社会责任等五个信息类别;不良行为信息主要参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北京市市场评价暂行办法”的信用评价标准,应该说是江苏省信用评价标准的缩减版。简单保留了其业绩信息、获奖记录、成果文件的因素,相应的增加了制定或审核标准信息,社会责任。整体来说,其评价标准的制定都是相对来说精简处理的,比较利于可操作性。但是,也由于其针对的评价要素有点过于简单,没能较为全面的评价造价工程师的个人诚信行为,实施效果不明显。
因此,湖南省实施细则可借鉴“北京市市场评价暂行办法”中对于成果文件的数量和质量、获奖信息、制定或审核标准信息等三个信息类别作为评分指标。另一方面,在“北京市市场评价暂行办法”中所提到相关的激励机制,是推崇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朝向正向方向发展的良好工具。
(三)《扬州市造价咨询个人信用评定标准》文件解读
《扬州市造价咨询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扬州市信用评定标准”),是目前对于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的应用操作性最强、落地性较强的标准之一。只针对具体的不良行为和优良行为进行评定,十分简单而直接,操作性很强。但是,也由于其过于简单的原因,导致个人诚信评价过于片面,未较为全面的评价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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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以及《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中对于造价工程师所出具的代表其职业技术能力的造价成果文件有着很明确的规范要求,也是造价工程师从业过程中的行业管理文件。因此,在本实施细则之中,对于成果文件的质量要求,两个文件作为本次评价标准中关于成果文件质量的有效借鉴资料。
三、湖南省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机制研究
(一)整体框架构成
经过对湖南省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情况的深入研究,加上以上文件进行深刻学习,我们取其精华,编制出针对湖南省实际情况的《湖南省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其主要包含两大部分:一个是实施细则的正文,包括八个章节,二十一条条款;另外一个是实施细则的附件,总共有七个附件。
实施细则的正文中:第一章总则,整体概述本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点;第二章为参评条件,对于存在不良违法规格行为的造价工程师将不予评定;第三、四章为基本参评材料和申报证明材料,作为参评的基础性资料;第五章为个人信用评价的基本评选程序要点;第六章为本次实施细则的重点——湖南省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湖南省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第七章为对于评定后给与造价工程师所出具的评定等级划分标准;第八章为附则。
(二)“湖南省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的指标分析
“湖南省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主要分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总体指标类别,主要包括基础分值、基本指标、专业技术指标和职业诚信指标;二级指标为一级指标下的详细类别。
0、基础分值
基础分值设置为85分,后续的评分指标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是造价工程师进行评价的基础分值。其表示在评定之前,造价工程师的个人信用评分值基本符合要求。
1、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包括:①基本情况,包括涵盖学历、技术职称、合同履约诚信;②继续教育。
(1)学历:就目前工程造价行业的学历情况来说,大中专学历的工程师占据了大部分。虽然对工程造价行业的基础工作来说,已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是,在目前造价行业急需转型升级的条件下,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直接导致工程造价行业的格局有限,发展潜力不足。这一要素的建立,即旨在推崇造价工程师综合素质的发展和引导。
(2)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相对学历来说,更趋强化造价工程师职业技能水平的培养。高级职称的获取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比如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没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学术研究能力是无法得到相应的证明的。因此,这一要素的建立,也是在推崇造价工程师在职业技能上不断学习成长
(3)合同履约诚信:工程造价行业的流动性,在行业内是不争的事实,经常出现合同还未到期、项目还没做完、人已走了的事实。这一点对于工程造价行业的诚信文化水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等都存在极大影响。因此,这一要素的建立,旨在降低工程造价行业的流动性,推崇造价工程师提升更多职业专注力和合同履约诚信水平。
(4)继续教育:造价工程师,作为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的,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继续教育。这是造价工程师的职责义务所在。而且,经过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整理的继续教育培训资料,往往都是行业的精华所在,对于造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等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这一要素的建立,旨在推崇继续教育的应用,协助推进造价行业的职业水平。
2、专业技术指标
专业技术指标中包括:①成果文件质量,包括成果文件规范性、成果文件准确性;②执业理论水平,包括业务理论水平、制定行业制度、其他培训;③行业管理机构任职。
(1)成果文件规范性:工程造价行业的成果文件,在行业规范上有着明确的要求,比如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要求,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范、法规、规章、文件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规范管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成果文件的规范性是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必要条件。
(2)成果文件准确性: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准确性有着不同的要求,才能完满的实现对于工程项目成本的管控目的。因此,造价工程师的职业成果的准确性也是必须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的。
(3)业务理论水平:以往的工程造价行业多数是工程预结算的技术工作较多,从业人员大多沉陷在简单的算量、讨价的工作中去了,没有太多对于行业的发展和理念的探讨、总结。而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行业的主力军,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研究水平,并及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以获得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现行阶段,新型技术和行业的发展不断挑战行业的发展,急需转型升级的特殊时期。因此,这一要素的建立,旨在推崇造价工程师逐步加强理论研究水平,助力行业的发展。
(4)制定行业制度:能够有效参与到行业规范、标准、定额、制度等的制定的造价工程师,一般也是行业发展中的非等闲之辈,其诚信水平、职业技术水平等必然也是有着良好印证的。
(5)其他培训:现在是新型技术、新型材料、新型产业不断发展的时代,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行业的重要一员,我们需不断跟进时代的进步。时代在更新,我们也不能止步不前。这时候,各种培训班必然也是我们跟上时代的步伐的一个有力武器。因此,我们将其作为本次评价标准的一个增分项,助推造价工程师不断学习更进的步伐。
(6)行业管理机构任职:一般情况下,在行业管理机构任职的造价工程师必然是经过长久时间的历练,其职业技术水平、执业诚信水平、综合素质等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才能拥有相应的职位。因此,我们考虑到这一要素,作为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水准的证明材料之一。
3、职业诚信指标
而职业诚信指标中包括:①获奖记录,包括国家、省部、地方级、行业表彰情况、企业表彰情况;②社会信誉评价,包括行业投诉举报信息、不良行为信息。
(1)国家、省部、地方级、行业表彰情况、企业表彰情况:来自各界的表彰情况,不得不说是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获得外界一致肯定的证明,尤其是来自于国家、省部、地方级、行业的表彰情况,更是一个有力的武器。因此,本次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中,按照调研数据的成果,我们将其分数作出相应的提高,以彰显获得相应获奖记录的造价工程师的诚信水平,推崇造价行业朝向更加正向的方向发展。
(2)行业投诉举报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行业计价规则的原因,常常存在诸多擦边球的灰色地带。在鱼龙混杂的社会环境下,有些造价工程师则经不住诱惑,利用资历条件,出现了一些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到头来,在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被违规举报,得到了一定的警告和惩戒。不得不说,此种行为严厉地降低了工程造价行业的诚信文化水平,需要得到严重的惩戒。因此,这一要素采取无上限的形式,严肃警示并惩戒造价工程师的不良执业行为。
四、结束语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来说,诚信建设都是一切执业行为的基础。在经过国内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文件的详细解读、各位专家参与讨论的专题研讨会议等举措条件下,课题组终于制定出适合于湖南省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的初步框架。在后续的工作中,会根据应用情况,逐步加以完善,希望能为湖南省造价行业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参考文献
1.《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工程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3.《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28号)》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5.《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
论文作者:罗国基1,陈娟1,周志喻2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8
标签:造价工程师论文; 行业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文件论文; 信用评价论文; 成果论文; 湖南省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