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与农业增长方式转变:——2001-2010年的中国农业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政策论文,中国论文,城乡论文,增长方式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成立后确立并长期实行的工业和城市偏向型发展战略引起国民收入分配在城乡的不均等,扩大了城乡发展差距,恶化了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六大适时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标志着党在国家发展理念上的重大创新。十六大以后党和政府立足国家发展大局,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应以实现工农、城乡协调与融合发展以及结构协同转换作为政策目标。[1]
一、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稳步快速发展,国家已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实力,随着党中央2002年首次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思想,以及一系列农业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并渐次深化。
(一)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背景
1.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矛盾凸显
认识城乡关系失衡的突出矛盾是我们研究城乡统筹发展的逻辑起点。从历史上看,新中国成立后确定并长期实行工业化战略、城市偏向型战略以及为确保倾斜战略实施而采取人为的制度障碍使经济资源大量向城市重化工业集中,同时通过统购统销方式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由此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具体表现为:(1)工农劳动生产比率逐渐扩大。该比率由1985年的4.52上升到2003年的高点8.17,随后几年有所缩小,但到2008年仍高达6.26①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波动中再次扩大且日趋严重。根据统计数据计算,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1978年为2.57∶1,到1985年缩小到1.86∶1,但随后再次扩大,到2009年为3.33∶1。(3)城乡社会发展差距扩大化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政府公共产品投入差距。综合来看,以起点和过程不公平为标志的机会不平等成为城乡发展经济差距和社会差距逐渐扩大的内在表现,[2](P7)并以“三农”问题的方式具体表现出来。
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使得城乡矛盾凸显,如城乡工业在要素和产品市场存在低水平过度竞争、城乡资金短缺矛盾、城镇化低水平征地补偿与农村群体性对抗矛盾、环境污染转移矛盾、仇富和报复等社会对立矛盾。城乡矛盾的产生、积累和凸显破坏了城乡间发展的良性循环关系,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城乡统筹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已具备
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的标志是:人均GDP超过800美元,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降到20%以下,农业在工农业增加值的比重降到30%以下,农业的就业份额降到50%以下,城市人口份额上升到35%以上。[2](P69-70) [3](P7)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来自第二、三产业,工农关系的基本特征转变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据统计,1998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800美元,到2004年人均GDP升至1269美元,外汇储备升至6099亿美元,[4](P86)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3.4%,农业的就业份额为46.9%,城镇化水平为41.76%。[5](P38、114、89)综合上述几项指标,众多学者认为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已从工业化初期阶段向中期阶段转型。2009年,农业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10.6%,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仅为4.9%,可见,第二、三产业已是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绝对动力。[6](P1)另一方面,中央财政支农支出在绝对量上逐年增加,到2009年达7253.1亿元,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反哺农业的力度将越来越大。也就是说,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后,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和国家支农力度加大客观上已经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
(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支农政策体系的形成
1.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形成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渐次深化。2002年,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并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作为科学发展总要求的“五个统筹”之首;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把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在此期间,新世纪的七个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为主题,根据“三农”现状逐步调整政策总体要求,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2.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在农村政策中的体现
新世纪实施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质是国民收入分配均等化的过程。具体说来,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在农村政策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见表1)。
第一,“多予”的范围在扩大,力度在加强。农民问题的根源在农村之外,[7]农村的出路也在农村之外,[8]而“多予”恰好是当前农村之外的力量,因为“多予”的实质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国民收入和社会资源的分配适度向“三农”倾斜。[9]我国出台的一系列补贴政策就是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如良种补贴范围由最初的补贴大豆扩大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作物,再到2010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粮食直补政策从惠及主产区种粮农民扩大到惠及全国31个省区的种粮农民,补贴品种几乎覆盖了所有主要粮食作物,补贴规模不断扩大,已占粮食风险基金的50%。此外,2004年起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2005年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6年起实施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2007年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等等。在补贴范围扩大的同时,补贴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如“四补贴”从2004年的145.2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274.5亿元,2010年起对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可以说,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在补贴政策方面是一个逐步形成集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目标和专项补贴与综合补贴相结合的演进过程。
第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于2000年在安徽省进行试点,2001年扩大到江苏省,2002年扩大到20个省市,2003年在全国推开。用于支持乡村公共事业的“三提五统”等制度外筹资方式被纳入到制度内的税收范围、取消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从制度上堵住了乱收费、乱集资和乱罚款等漏洞。随后,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开始试点取消农业税,当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到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与税费改革相适应,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负担也在逐步减轻,如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自2006年起逐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到2008年覆盖全国农村。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给农民休养生息的机会。
第三,国家对“三农”财政投入的政策规定更加具体,投入规模逐年增加。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7年和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财政支农“三高”的具体安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则首次强调“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不仅强调了“三农”投入总量,还明确提出了提高比例的要求。国家支农投入从2001年的1456.7亿元上升至2009年的7253.1亿元,8年间增加近4倍。支农投入总量的变动趋势反映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第四,逐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看,2004年指出进一步增加“六小工程”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从2005年起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6年明确了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2007年将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和新型农用工业以及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了进来;2008年补充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加强生态建设等;2009年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延伸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2010年把农产品市场体系也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范围。
第五,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更加关注民生。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2006年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8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2007年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2009年推行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另外,国家政策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方面也体现了延续性,如2004年提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2005年强调“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06年首次提出“培养新型农民”的概念,2007年强调“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2008年提出“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加大外出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此外,许多政策文件对农民工权益问题也日益重视起来。
理解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须把握两个方向:一是统筹的深度在加深,主要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在增强,具体表现为生产补贴、税费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在总量上逐年增加,在比例上有所提高。二是统筹的广度在延伸,覆盖范围从城乡经济扩展到城乡文化、城乡政治和城乡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从生产领域延伸到生活领域,从人居环境建设扩大到生态环境建设,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社会性和系统性的民生工程。目前,国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初步构建起新世纪的农业政策框架。
二、广大农民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实施中得到的实惠
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得以逐步调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农民从中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
第一,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2000年安徽省进行税费改革试点,全省农民人均负担为75.5元,比1997年减少了23.6%,总税费负担减幅达31%。[10](P93)从表2可知,1994-2000年期间,农业各税占农民税费负担总额的比重均不超过35%,反映了农村“三乱”是当时农民负担膨胀的主要因素。[11]为了解农民负担情况,我们试图估算其税费负担总额:2001-2006年的税费总额由农民人均税费负担与同期乡村人口数的乘积推算得到。根据推算结果,农民在2006年的税费负担比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减轻1283亿元,这一结果与国内学者和官方的估算结果较为接近②。2001-2006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深化,农民人均税费负担逐年下降,从2001年的90.1元下降到2005年的13元,下降了85.6%,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人均税费负担下降到11元,比2005年下降15.4%。与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人均税费负担下降了146.6元,税费负担占纯收入的比重也从7.2%下降到0.3%(见表2)。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减轻的效果更加显著。总体上说,农村税费改革坚持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采取以税惠农的方式予民实利。
第二,生产补贴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我国的农业补贴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大多采用了“一本通”直接补贴农民的方式,不少地方在操作中采取了与生产脱钩的办法,使国家补贴演变成一种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从近几年的生产补贴情况看(见表3),2004-2009年的6年间,仅农业“四补贴”资金就由145.22亿元增加到1274.5亿元,增加了7倍多,6年来共向农民发放补贴3445.78亿元。“四补贴”的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其中2008年的增量达到516.8亿元,增长100.6%。以2009年的1274.5亿元为例,若同年年底的71.288万乡村人口为平均受惠对象,则人均增收178.8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3.47%。此外,其他补贴同样让农民受益颇多,如2005-2007年,中央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18.27亿元,仅2007年就投入农业保险补贴21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9亿元,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2亿元,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9亿元,科技入户技术补贴专项资金2亿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增加农业补贴规模,扩大补贴覆盖范围,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农民收入将是未来一个时期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基本做法。
第三,托市收购保障了政策执行区域内种粮农民的最低收益。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也保证种粮农民的经济收入,国家逐渐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的形成机制是依据农民种粮的物化成本加最低收益确定的,对种粮农民的经济收入起到保障作用。2004-2007年,水稻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维持不变,而生产成本在逐年上升,粮农依靠最低收购价的有保障利润空间在缩小。自2008年起,根据国内外形势,国家连续提高了水稻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到2010年,每50千克早籼稻(三等)、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3元、5元和10元。国家通过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托市收购为确保粮食供给和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保障。
第四,农民受益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央财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逐年增加“三农”投入,2001-2008年,农业支出从1456.7亿元增加到5955.5亿元,增加了3倍;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从7.7%上升到9.5%。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达7253.1亿元,比2008年增加1297.6亿元,增长21.8%。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三农”投入在总量上持续增加、比例上稳步提高,将直接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农民更加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自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政府肩负起为农村提供公共品的重要职责,改革了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民农业投资的边际收益率,另一方面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和扶贫力度,逐步扩大了农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总体来说,国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通过财政资金投向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农业市场条件的变化与对策
近年来,我国农业市场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内农业处于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双高”新阶段,在加入WTO后,来自世界农产品市场的挑战和冲击日益加深。
(一)农业市场条件变化的主要表现
第一,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农产品价格不断推高,进入“双高”时代。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提供的数据表明,2004-2007年样本农户在种植业上的雇工量分别为3.3个、3.2个、3.9个和4.3个工日,雇工的日平均工资分别为17.3元、19.0元、24.8元和30.65元,2007年比2004年提高了77%。[12](P128) 《中国统计摘要2010》数据显示,2004-2009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0.6、8.3、1.5、7.7、20.3和-2.5个百分点,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3.1、1.4、1.2、18.5、14.1和-2.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较快,农产品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而国内外自然灾害频发引发农业减产明显,新的供求关系导致国内农产品价格跟着国际市场变动而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内政策性粮食库存总体充足的背景下,2010年的粮食价格与2009年同期相比仍然不断攀升,反映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第二,农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国家宏观调控难度加大。从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状况看,2009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进口额和出口额均出现加入WTO以来的首次下降(见表4)。自2004年起,已是连续六年出现贸易逆差,持续的逆差反映出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不尽合理,某些农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处于竞争优势,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处于竞争劣势,[13]且随着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农产品市场逐渐开放,进口平均关税水平下降,最大关税配额量、农产品进口配额及进口指定经营等也逐步取消,这些都给国内农业产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14] 随着农业开放度的提高,农产品生产、贸易、加工、流通等环节逐步全面对外开放,国家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国外农产品将不断冲击国内市场,导致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第三,世界农产品市场和贸易被跨国公司控制,我国农业产业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进入21世纪后,世界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农产品演变成金融衍生品后,世界农产品市场和贸易遭到跨国贸易公司的控制甚至垄断③。当金融资本投资(投机)于农产品并将农产品作为期货和金融衍生品进行交易时,农产品市场就具有了价格波动幅度大和风险高的金融市场性质。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其大国效应在世界贸易中十分明显,加上农产品消费需求具有很大的刚性,而跨国农业贸易公司通过对全球供应链的控制直接支配市场,导致中国进口哪种农产品,该农产品价格就会疯涨。有学者甚至认为油料进口被ABCD公司控制,造成了中国整个农业贸易的历史性移位,由顺差转为逆差。[15]显然,中国某些农产品(如大豆、棉花)的自给能力不足,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不仅进口量庞大而且缺少定价话语权,往往被迫高价进口,逐渐恶化的贸易条件给我国农业安全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农业市场条件变化的对策
针对国内农产品“双高”和国外农业贸易条件恶化的现状,为保证农业安全,减少农业和农民的损失,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对策:(1)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相对收益率:全面统筹改革,结合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推广和普及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技术应用转化率;创新农业组织制度,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中介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制度创新。(2)充分利用WTO贸易机制,创造公平的贸易环境,维护农业产业安全:主动发挥WTO成员的积极作用,争取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利用关税政策合理调节农产品进出口,保证国内农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合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利益。(3)推动官商民合作,积极防范和应对跨国农业贸易公司对我国主要农产品市场的控制:谨慎引进外资,对跨国公司在国内的经营、收购、并购活动等实施监管、制衡;组建农产品贸易协会,提高农产品贸易公司组织化程度,增强对抗跨国公司的力量;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和政策性农业企业,鼓励学习跨国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管理经营方式,提供商业和财政支持,培养本土战略性大型农业企业,直接与ABCD跨国公司抗衡。
四、近中期中国农业政策走向
目前,中国农业依然是弱质产业、农村基础依然薄弱、农民群体依然弱势,城乡关系不协调的因素依然存在。近中期中国农业政策的总体走向是:继续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初步判断,中国农业政策将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演进:
第一,稳定、强化、调整、完善与创新农业投入补贴政策。基本走向是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统领下,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思路,强化对“三农”的支持,重点包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各种投入、补贴政策。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上,严防“一事一议”资金筹集加重农民负担。在投入政策上,调整工农城乡财政分配格局,按总量增加、比例提高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在生产补贴政策上,持续增加“四补贴”的资金规模,合理利用8.5%的“黄箱”补贴空间。在最低收购价政策上,进一步探索最低收购价的形成机制,缩小最低收购价定得过低或过高的政策偏差,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除了加大投入力度外,按照全面统筹、次第有序、重点突破的方式从点—线—面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和补贴政策体系。对已有的农业投入、补贴政策,既要保持延续性,又不能过分路径依赖,在稳定的基础上强化、调整、完善和创新政策。
第二,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基本走向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技术、资本要素向农业配置。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是提高农业比较收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16](P15)依靠科技,强化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同时配套措施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合法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扫除各类障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
第三,保护农业产业安全。基本走向是加强中央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职能,增强政策联动性,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构筑农业产业安全防护墙。应对我国农业市场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须通过体制改革,依靠科技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业产业链的整合力度,提高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做好双边贸易谈判,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统筹协调,增强政策联动性,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外资进入我国涉农领域的监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防范跨国并购带来的风险;鼓励和引导国内涉农企业通过兼并、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增强对抗跨国公司的能力。
第四,兼顾城乡公平,更多关注乡村民生。基本走向是对东中西部实行差别化区域战略,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兼顾城乡公平,以人为本,更多关注乡村民生。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为离土离乡的农民提供舒适的容身之所;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提高城乡分工协作水平,强化城乡经济互动,调整城乡产业收益分配格局;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收入获取能力持续提高;协调城镇建设与农地占用冲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合理安置失地农民,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征地剥削农民;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为农村创造高级生产要素;统筹城乡教育,改革重点中学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保证教育公平发展;深入探索农村医疗、养老、低保及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工伤、生育、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治理农村环境,严惩城市向农村转移污染的行为。
第五,深化改革,统筹管理。基本走向是消除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高效运转的农业管理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各种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强化城乡经济互动;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探索乡村债务新型管理办法;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着力解决农民对抗性冲突问题;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整合行政资源,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水平。
注释:
①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的资料整理计算所得,第一、二产业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工农劳动生产率之比=(第二产业产值占当年GDP的份额/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占全国劳动力总人数的比重)/(第一产业产值占当年GDP的份额/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全国劳动力总人数的比重)。
②有学者认为,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约1335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参见张红宇、赵长保主编的《中国农业政策的基本框架》,第98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265亿元。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取消农业税农民减负1265亿》,载《经济日报》,2006-02-24。
③国内常说的ABCD跨国农业贸易公司分别指美国的ADM(Archer Daniels 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法国的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据税尚楠(2010)提供的数据,2008年,嘉吉经手交易全球粮食和油料总贸易量的22%,除了控制美国20%的小麦出口,还经营阿根廷25%的小麦、玉米和大豆出口;ADM掌控了美国30%以上的大豆经营;邦吉控制了阿根廷和巴西30%以上大豆的出口和加工;路易达孚是世界最大的棉花贸易商,2008年交易量达150万吨,占全球总贸易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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