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会学的社会学理据诠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理论文,社会学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安全学界一般从大安全角度把安全问题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矿难、交通事故等)、社会安全(含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治安问题)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4大方面[1],包括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安全社会学(Safety/Security-sociology),即是将安全问题与社会学知识结合起来,把安全看作一种社会过程,研究社会运行中的安全问题及其社会性原因和效应、社会过程、本质及规律;性质上它是一门应用性社会科学[2];从哲学本质看,它是研究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我们将安全社会学放在社会学中观层面进行考察[3],把上述4个方面的安全问题同时纳入安全社会学范畴进行探讨。
一、沃特斯社会学视角与安全社会学
澳大利亚社会学家马尔科姆·沃特斯在其名著《现代社会学理论》中,他把自孔德以来各位社会学大师和各家流派探讨有关“社会(宏观结构)一个人(微观建构)”关系的问题归为4个方面,即从他所划分的“行动—理性—结构—系统”4个角度,笔者称之为“沃特斯社会学视角”。
1.行动—安全行动
关于行动的理论,可以说贯穿于整个社会学研究的历程,不论建构主义还是结构主义。沃特斯认为,行动(agency)与行为(action)不同。行动是社会安排中的意义和动机的外在表现,与一套意义、理由或意图(intention)相关的行为过程被称为行动[4]。行动是主动性的,行为是被动机械的。安全是主体—人行动的安全。在生产中,主体—人的安全是本质安全之一(另外包括机器环境)。安全行动伴随着主体—人的一生。安全行动也是主体安全的社会化过程,即由对安全—无所知的生物人逐步接受安全理念、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地适应社会需要、社会化为“安全人”的行动过程。从互动论角度看,安全也是一种人与人(或人群与人群)之间的一种社会互动,进而形成一些安全行动组织或群体、安全制度。吉登斯则力图弥合建构主义和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采用“结构化”概念,因此,人的安全行动既要考虑到结构的要求,同时也要主动地建构和再生产社会结构(规则和资源),也正是使用了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中维持和再生产了安全结构。
2.理性—安全理性
在沃特斯看来,社会学考察的理性和经济学考察的理性大同小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4](P62—64)。安全同样具有理性,安全行动即是理性的行动,在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方面以及日常的生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层面的安全(国家理性中的安全)都含有工具合理性的行动。人类天生就有一种安全的理性需求,人类总是算计行动在什么条件下会求得最大安全、最安全可靠。安全行动同样产生效用,同样会产生安全需求的弹性。人们通常会采取一定的安全模式谋求最大安全效用。理性行动通常是逻辑性的,人们在安全的理性互动中总是要在安全问题的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理性计算,形成“安全帕累托最优”。微观层面的安全互动更有利于促成和再生产宏观层面的安全互动,从个体安全到群体安全再到社会稳定,这是安全社会学研究的一条路径。所有技术生产组织或其他社会互动群体在进行集体活动的时候,都会为增进其成员安全利益负责,同时也可能为了其他个体或整个群体的安全,会出现“安全行动搭便车”现象。“搭便车”安全是临时性的,而且长远上是不安全的。这正是奥尔森等人关于集体行动逻辑在安全理性中的应用。同时,安全理性也忽略不了博弈论的运用,需要在安全社会学中运用埃尔斯特博弈论(分析)马克思主义。
3.结构—安全结构
在沃特斯看来,沃特斯倾向于最后一种,即认为结构是决定经验的隐秘模式,被当作潜藏于外在表象之下的决定因素[4](P101—102)。沃特斯认为弗洛伊德的主张是一种心智结构论。本我意义上的安全即最原始、本原和无意识的成分,体现为具有生物基础的冲动、需要和驱力(drives),也就是吉登斯在研究现代性时所提及的本体性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吉登斯认为,本体安全可以通过与他人际遇的例行化,以及实践的或者库存的知识对行为的成功解释,以及伴随话语意识而来的理性化能力而得到。例行化使行为具有可预见性,而且由此可以产生本体性安全感[5]。列维—斯特劳斯结构论的核心要素是神话分析,他之所谓神话是指人们讲述关于其自身的故事,是人类学的视角[4](P107),安全结构就是本质意义的“人因”安全。马克思强调生产的物质结构。这样,安全结构始终与现实社会物质生产的结构相联系,安全渗透于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各个角落,确保个体安全在物化、“异化”进程中就具有了至关重要的意义。帕森斯是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的奠基人。他分析了结构性安排对于社会系统的意义。安全结构无疑渗透于帕氏所称的亲属关系—阶级分层—国家—宗教结构中。安全问题同样与帕氏五个变项模式相联,存在安全普遍性—安全特殊性、安全情感性—安全价值中立、室全专门性—安全贮散性、安全身份性—安全后天性成就、安全集体取向—安全个体取向。按照帕森斯AGIL图式,则安全结构又会呈现为安全适应(SA.Safety Adaption)—安全达鹄(SG.Safety Gaol)—安全整合(SI.Safety Integeration)—安全维模(SL.Safety Last)。安全结构同样镶嵌于帕氏的社会系统结构中,呈现出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行为有机体等各子系统而且相互作用。
4.系统—安全系统
按照沃特斯的说法,系统表现为一种统领性的秩序功能,理论的核心问题域则是一个社会如何以一种凝聚的,内部整合的方式实现维存[4](P140—143)。按照涂尔干的说法,社会事实产生分为动力因和终极因,安全的动力因即是安全的先行条件,来自于群体内在构造(社会环境),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同样受制于社会凝聚力的构成。在机械团结的社会里,看似安全稳定,其实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从机械团结走向有机团结,从原始军事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安全稳定问题因此更依赖于人与人或人群与人群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关系,更在于发展的安全机制的建立和安全系统的创建。马林诺夫斯基对于系统组织的一个关键贡献在于三个方面:心理的、集体制度性(社会)的以及符号性整合性的(文化的)[4](P151)。安全问题同样具有安全的心理性、安全的社会性、安全的文化性因素和特征。帕森斯是最早把系统论思想引入结构—功能主义的。他始终关注行动系统,认为行动各子系统是整体论的三位一体(即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后来加上行为有机体系统[4](P153—155)。安全的行动系统同样包含安全的人格系统、安全的社会系统、安全的文化系统以及安全行为有机系统。安全主体的行动总也需要考虑安全动机并要适应情景;安全主体之间也存在一套固定的相互安全期待:主体之间也有一套共享的意义和安全标准、规则。
二、“社会问题说”与安全社会学
社会问题是与社会控制相关联的。我国有的学者把社会问题放在“中层理论”中加以考察认为合适[6],即“只涉及有限的社会现象”,“主要用于指导经验探索”[7],既不像社会系统“大型理论”过于庞杂抽象、远离特定社会现象,也不像微观分析又只是关心特定事件和现象,缺乏整体性的概括。所谓社会问题,从广义上讲,即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社会学一般研究狭义的社会问题,它具有特定的属性和特征。具体说,社会问题是指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8]。实际上,我们之所以认为安全社会学的理论来源于“社会问题说”,就是因为社会学本身就是研究社会问题的。孔德当初创立社会学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试图运用社会学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社会问题;而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要探讨砸碎社会问题丛生的资本主义旧世界,建立一个美好的共产主义新世界。在我国,郑杭生教授等则从社会策略着手,认为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社会科学”[8](P1),表明社会学就是要解决现存秩序下的社会问题。
三、哈贝马斯“沟通行动论”、“系统—生活世界”与安全社会学
哈贝马斯作为当代德国社会学大师,最初以一种行动的社会学开始,后来转到一种关于秩序的社会学。其实从微观层面人的行动到宏观层面的社会秩序是相互联系的。哈贝马斯沿着马克思关于资本对人的“异化”、“物化”,韦伯关于资本主义“理性”与“科层制”的铁笼的“思”与“路”,发展出了“沟通行动理论”。其中心意思在于:现代社会中人类受到“科技理性”的极度控制,因此需要以人际间的“沟通理性”去替代“科技理性”,在没有内外制约之下达至相互理解的沟通,并由此协调资源的运用,去满足各自的欲望[9],去疏解人类社会的矛盾和问题。在他看来,现代社会的理性化导致社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系统,二是生活世界。哈氏认为,由于现代社会的日益发展,生活世界和系统其内部的张力日益膨胀;而更重要的是,系统中的一些媒介因素如货币、权力等总是不断地渗入和侵略生活世界的信用和承诺,并以系统的形式复制它们。这样就是哈氏所谓的生活世界“内部殖民化”(colonization of the life-world),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主要病症。如果一个系统无法产生足够的可交换资源,以满足其他系统的期待或需求,就会产生“危机”,即会产生经济危机、理性危机、合法性危机和动机危机[4](P174—289)。哈贝马斯为将沟通行动理论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确立了“商谈伦理学(discourse ethics)”,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建立一个法律与民主的商谈理论[9](P105),以此更加有效地化解系统尤其是生活世界的张力与困惑,体现沟通行动理论的作用。沿着哈贝马斯的“思”与“路”,安全社会学同样需要考察系统和生活世界里及其它们之间的安全问题。系统安全涉及货币、权力等产生和使用上的安全、稳定以及技术安全;生活世界的安全关涉安全规范、安全信用体系和安全共识问题。而且由于系统理性化的加速发展并对生活世界中人格、文化、社会领域的过度侵蚀和“殖民化”,科技理性的安全并不能完全保障人格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即便是系统中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技术安全也更容易引发不安全、不稳定的问题)。由此,当代社会就出现了为保障人类社会安全稳定而兴起的环保主义、和平主义、民主化以及新宗教主义和反主流文化等社会运动。一方面即反对科技理性发展对环境安全的侵蚀;另一方面又要求在人类和平、民主发展、人权保障和社会稳定问题方面争取更多的安全权益。安全社会学不能不关注这类问题,也同样要循着哈贝马斯的“路”,寻求安全的沟通行动理论与现实世界安全问题的有机联系,也需要在安全规范与安全事实之间建立安全的商谈伦理学、运用法律(程序)和民主方式解决现实中的安全问题。
四、吉登斯、贝克风险社会理论与安全社会学
安全社会学当然要研究各种风险。“风险社会”一词最早见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出版的德文著作《风险社会》(英译名risk society)中,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而嗣后不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人为原因发生爆炸,酿成核泄露的世界性大灾难;紧接着不久,英国又发生疯牛病危机[10],这两起重大事件无疑印证了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前导性。近几年来国内外所发生的突法事件和各类矿难事故等,都可以从风险社会理论角度加以思考。实际上,也正是对切尔诺贝利核事件的思考,安全科学技术界差不多在风险社会理论提出的同时而提出了“安全文化”概念,安全社会学无疑属于大“安全文化”研究范畴。风险的本来涵义是指具有一定可能性的危险和灾难,但在贝克这里,“风险”有了新的内涵,是一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也即: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其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11]。也就是说,风险是对现实的虚拟;是充满危险的未来,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种参数;是对事实也是对价值的陈述;可以看作是人为不确定因素中的控制与缺乏控制;是在认识(再认识)中领会到的知识与无知;具有全球性且与本土同时重组;也是指知识、潜在冲击和症状之间的差异;具有人为的与自然的两重性[12]。
风险社会理论其实也导源于吉登斯对现代社会的分析。与后现代主义者们所认为的我们已经进入“后现代社会”的观点不同,吉登斯认为,我们目前只是处于“高度性现代社会”里。在这样一种社会里,风险始终与信任是联系在一起的。吉登斯认为,现代性高度发达的今天,面临着以下四项威胁:极权主义力量的增长;核冲突或大规模常规战争;生态系统的破坏或灾难;经济增长力量的崩溃[13]。这四项分别对应着安全社会学所要研究的社会和谐安全、国家安全、自然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吉登斯认为目前有四项社会活动与此四大威胁相伴而行:自由言谈/民主运动;和平运动、生态(环保)运动以及劳工运动。
不论是贝克还是吉登斯都始终关注全球化进程的风险社会即全球化风险社会。吉登斯认为全球化后果存在“人为风险”、环境风险、健康风险,并从不平等和全球分工角度分析了全球风险社会形成的原因。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其危险不受时间、空间和社会的限制;今天的风险会影响到所有国家以及所有社会阶层;具有全球性而非仅仅个人后果[14];且与本土重组具有本土特征;来自于亚政治领域如大公司、专家专业系统等。总之,风险社会理论更关注晚期现代社会而不是前现代社会或现代社会前期,这与我们力图探讨安全社会学、力图探讨现代社会诸多安全问题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想象力;安全社会学要研究安全问题的社会性原因、社会性后果、全球化进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问题预防与决策、人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关注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类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对人类生活、人类社会的影响。
五、越轨社会学、社会冲突论、集合行为理论与安全社会学
1.越轨社会学理论视角
越轨社会学理论实际上最初导源于涂尔干“失范”(anomie)概念,认为越轨者之所以越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中的特定位置使他们较少地接触社会的主导规范和价值,因而自由地形成他们自己的规范和价值。后来的代表人物则是法国社会学家贝克尔。他认为不同群体把不同的行动视为越轨,必定与感知而不是行动者动机相关联;越轨的核心事实是:创造越轨的不是个体行动的方式,而是社会[4](P33)。给犯事者贴标签的标签理论似乎更能说明贝克尔的观点。安全社会学在关注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方面时,同样要关注转型中国的“制度洞”、“体制洞”问题,即旧制度废除、新制度尚未出台或者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社会成员的“失范”、越轨问题及给社会造成的不安定影响。越轨社会学理论还从另一端吸取营养即社会心理学和文化学的解析。生理学、心理学认为,某些人的越轨原因在于越轨者天生就有与社会规范相冲突的潜质,天生就有犯罪的基因。因此,安全社会学又必须与安全心理学、生理学结合起来研究。人的社会化不完全或者人的社会化本身就接受一些越轨行为规范和价值的亚文化,那么这样的社会化过程就本身使人越轨。安全社会学同样不能回避安全主体的社会化问题。安全社会学也同样要与安全文化学同步进行,需要研究安全问题发生的社会文化心理包括习俗、非正式制度等的原因以及某一安全问题发生后对某一地区或某一时期社会习俗、规则的影响。
2.社会冲突理论视角
社会冲突理论实际上是对帕森斯等结构—功能主义的一种反叛,法兰克福学派的兴起是其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整套关于经济分析中阶级冲突的社会冲突论,是富于变革动力的革命性冲突社会学说。达伦道夫、柯林斯、科塞、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都是当今突出的冲突论代表人物,各研究者角度不同,有所偏重,但都认为社会冲突主要源于社会中财富、权利、地位等不平等和社会异质性的增加,也源于科技理性对人类生活世界的侵蚀。安全社会学的社会冲突论理据则是从社会结构、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精英们对其权利的维护或资源的垄断等视角来分析安全行为、越轨行动和社会不满、社会愤懑情绪。同时,也分析技术的、经济的因素对人类安全基质的负面影响。吉登斯把控制理论引入对越轨行为的分析,认为是对社会或对个体的控制不足时就会出现犯罪行为和社会不安定。并且,他还分类分析了几类社会越轨现象如青年犯罪、计算机犯罪、毒品走私与白领犯罪、有组织犯罪、犯罪的性别差异、同性恋者犯罪、歧视偏见与种族冲突等[15]。这就为我们进行安全社会学研究,尤其是其中的社会公共安全打开了更大的理论视野。
3.集合行为理论视角
集合行为理论实际上导源于社会互动理论,是宏观或中观层面的社会互动,社会学家认为,集合行为是指一种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集体行为,比如恐慌、传言、抢购等,往往发生在突发事件之后。恐慌、谣言、流行是集合行为的几种典型表现。它往往具有人数众多、无组织性、行为者相互依赖等一般性特征。突发性群体事件可分为政治性突发事件,经济类突发事件如东南亚金融危机,社会性突发事件,近年如SARS传播、恐怖主义行动等。在突发性事件传播途径中,谣言一般来源不明、通过非正式途径传播,容易混淆是非、造成他人模仿和从众心理的心理、煽动性比较大。安全社会学需要分析这类心理现象。在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发布权威性信息对于控制谣言和恐慌情绪的蔓延是非常关键的。集合行为既能够形成新的风气、确立新的规范,也能冲击现有体制和价值规范。而那种出于对社会不公正、不平等、不合理、黑暗腐败等现象义愤填膺的集合行为,可能会成为社会动荡和革命的火花。这就是说,集合行为进一步延伸就形成所谓的“社会运动”,涉及到安全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国家安全、政权稳定、社会安定的问题。群体的集合行为对于社会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这也是安全社会学必须加以研究的重要面向,同时也必须结合安全心理学等学科加以研究。
六、社会性别学、女性主义与安全社会学
在当代西方学术界尤其在社会学领域,研究社会性别学、女权主义更为突出,很多知名学者包括社会学大师吉登斯、全球社会学者罗宾·科恩和保罗·肯尼迪等都把社会性别学、女性主义视角纳入研究领域。社会性别理论是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对于社会性别问题的分析,在总体上分野为两大流派:一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一是西方社会性别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从阶级结构分析的角度出发,偏重于经济因素的基础性决定作用。西方社会性别理论则是从性别的生理和社会结构角度出发,偏重于文化因素的分析。在当代实践中实际上两者有了更多的融合促进。我们研究安全社会学之所以要纳入女性主义、社会性别学视角,就是要分析两性间在安全问题的心理感知和对安全问题处理的态度、立场上的不同;也要分析安全事故对两性心理、生理和发展方面影响的异同;更要分析技术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相关安全问题的性别原因。
结束语
安全伴随着人类社会始终。而社会学本身从一开始就关注社会问题,关注社会秩序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因此对安全社会学进行研究就具有学理上的必要性。从沃特斯社会学视角看,会形成安全行动—安全理性—安全结构—安全系统,同时社会问题论、批判理论中的哈贝马斯学说、社会冲突论、社会越轨论等、吉登斯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等等就直接为安全社会学的研究奠定了一座座“理论大厦”,社会性别学和女性主义也为安全社会学提供了不可忽视的视角,社会学结构主义强调人的被动性和受制性,建构主义则强调人的主动性和能构性,而吉登斯则力图弥合两者的分歧采取“结构化”理论,同样安全问题既受制于社会文化制度和社会结构,同时又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一种建构。结构功能主义强调社会稳定,带有保守色彩,而众多批判理论则认为稳定和谐只存在于冲突与变迁中。后现代主义极力反对宏大理论和整体主义,而认为社会问题只具有局部性理论和加以解决。无论如何,安全问题是社会变迁发展中的问题,所有安全问题,与社会发展是相互促进的。面对跨入“高风险”时期的中国社会,除了自然灾害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发生外(但也需要理性的灾害损失预防文化的建构),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较,当前中国“人因”安全事故的频发也许正是难以避免的“阵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安全社会学有它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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