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中国经济增长--兼论腐败治理的社会基础_公职人员论文

腐败与中国式经济增长——兼论腐败治理的社会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腐败论文,经济增长论文,基础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1978~2012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与此同时,中国的腐败问题也逐渐凸显,腐败不仅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而且损害了公共投资的质量,同时,也间接引起了诸如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公民发展机会不平等、社会阶层固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有的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的腐败程度对其经济发展是有阻碍作用的,腐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国经济的增长速度(Ali and Isse,2003;Anoruo and Braha,2005)。然而,中国经济高增长奇迹与高腐败程度并存的事实却在一定程度上对该命题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甚至有人提出了“腐败促进了中国经济增长”的观点。Rock and Bonnett(2004)发现,虽然腐败总体上对经济增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某些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并未受到腐败的抑制作用,相反,这些国家的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为了更直观地考察中国经济增长与腐败程度的变动关系,我们利用2002~2012年中国的GDP增长率数据和中国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简称CPI)①对比二者的变动趋势。图1显示,2002~2012年间,中国的CPI指数总体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而GDP变动率则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即随着腐败程度的加深,中国的GDP增长速度也随之加快,腐败程度降低,GDP的增长速度也放缓,二者这样的变动关系似乎从直观上支持了“有效腐败论”。显然,根据已有研究无法明确了解腐败与中国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

      

      图1 中国清廉指数(CPI)与GDP增长率变动趋势(2002~2012年)

      资料来源:作者依据国际透明组织网站(www.ICGG.org)的国际透明组织的清廉指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的中国GDP增长率数据,用stata12.0软件绘制。

      研究腐败对经济增长究竟是促进还是抑制作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腐败问题都与各自的文化、习俗、传统、宗教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而这些文化因素支配着各自地区的腐败行为类型,正是这些腐败的行为各自影响着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已有的研究显然忽视了这一重要前提(Mo,2001)。②在既有理论框架下,对各国腐败问题进行横向比较,研究腐败与经济增长关系,并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为了避开跨国研究中因国家文化、民族习俗、制度差异导致的异质性问题,我们将问题定位为腐败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关系。那么,具体到中国的现实情况,是腐败促进了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还是快速的经济增长滋生和加深了腐败程度,抑或是腐败与中国的经济增长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我们在分析转轨经济时期中国腐败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运用中国31个省域2002~201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尝试回答以上几个问题。最后,在实证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指出中国腐败问题治理的社会基础,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完善反腐败措施的政策建议,这对于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转轨期中国腐败问题的形成机理

      腐败根源于官僚体制的弊端和人性的“弱点”,是人类社会的通病(燕继荣,2013)。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腐败治理问题,建国伊始,就组建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对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和治理,防止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并于2003年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参与到国际反腐败的联合行动中。尽管如此,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却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日益严重。③为何在中国政府如此重视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情况下,腐败却愈演愈烈,逐渐演变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文献梳理

      国内学者对转轨经济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的形成机理进行探讨,并取得了很多有意义的成果。胡鞍钢(2001)分析了经济转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寻租租金和因此产生的腐败机会,并认为这是转轨期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过勇(2006a)基于腐败动机、腐败机会和制度约束三个方面对经济转轨过程中腐败的成因进行分析,他认为经济转轨通过破坏非正式制度造成了腐败动机的增加,经济转轨通过产生制度漏洞增加了腐败机会,经济转轨通过削弱执行力度造成制度约束失效。另外,他还从经济转轨的内涵——经济自由化、分权化、私有化和经济全球化④——分析了经济转轨导致腐败机会增加的机制(过勇,2006b)。陈刚(2011)认为腐败蔓延的主因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初期推行的“双轨制”,这导致了价格与资源配置的扭曲,从而滋生了大量的腐败机会和腐败租金。围绕“租金”概念来解释中国转轨前期的腐败产生是合理的,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双轨制产生的租金逐渐消散,腐败逐渐由个人或少数人行为演化为系统性行为,“租金”已不能很好地解释系统性腐败。

      (二)腐败问题形成机理

      一个国家转轨过程中通常都会遇到棘手的腐败问题,无论是英国的“工业革命”、美国的“进步时代”,还是俄罗斯正在经历的经济、政治转轨,无一例外。中国的腐败问题可能也与经济转轨和制度变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我们尝试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制度变迁视角,通过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财政分权、行政垄断制度形成等几个重要阶段,来分析经济转轨和制度变革给腐败形成带来的条件变化,从而揭示转轨经济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的形成机理。

      文化大革命破坏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这场运动使传统权威彻底颠覆,宗教信仰遭到破坏,人们的精神和信仰陷入迷茫时期。在没有重建权威和信仰的时候,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思想波动和冲击,人们开始不分糟粕地接受西方思想文化,甚至以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来构建自身的信仰和价值观。欧美国家在内有宗教传统约束,外有严格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实行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尚且会出现较多腐败贿赂现象,故中国在没有制度约束和精神约束的情况下实行市场经济对社会秩序和传统道德的破坏是很大的。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导致诚信缺失,道德沦丧,以权谋私,拜金盛行,这成为公职人员腐败滋生的社会条件,也是转轨期腐败问题产生的内因。所以,非正式制度(如文化习俗、宗教信仰和教育水平)的缺失和不完善,可能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腐败程度产生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度的变革落后于经济的变革,制度漏洞直接引发了以腐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各类投机行为的泛滥。中国转轨经济时期法律的不完善和执行力度较低导致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的机会成本降低,根据贝克尔(2008)关于人类行为分析的理论,当收益足够大但受到惩罚的概率很小时,理性的公职人员必然选择腐败,这是腐败产生的最直接外因。另外,由于社会道德的滑坡,对官员的心理软约束缺失,腐败不会造成腐败官员的心理压力,进一步助推了腐败行为的加剧。尽管如此,这个时期的腐败还只是个人的投机行为,并未形成系统性腐败。

      财政分权框架下中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地方政府竞争,“放权让利”虽然激发了地方政府和经营企业的积极性,但是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在中国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下,由于对地方政府官员存在着经济性激励和政治性激励,地方政府官员更注重当地经济的发展,这样地方官员就会通过扭曲要素价格等形式与其他地区之间展开竞争。这种经济制度下,会产生因地方政府发展目标与中央政府政策产生冲突而导致的“政策性偏离”和因地方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行为而引致的“行为性偏离”(姜琪,2012),两种偏离行为直接诱发和催生了地方官员的腐败行为。故而,政府规模、投资水平和财政分权等变量可能会对腐败程度产生影响。

      伴随着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和财政分权,经济国有化进程和行政垄断制度形成从未停滞,行政垄断已发展成为“转轨时期特有的经济现象和当前我国垄断的主要形式”,也是“一切垄断的根源”(于良春、杨骞,2007)。此时的腐败逐渐由个人或少数人行为演化为系统性行为,而系统性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行政垄断,比如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活动(李真,2012),或在国有财产关系调整和变化时,将国有财产据为己有,利用市场体制的不完善来谋取私利。系统性腐败的危害较之个人腐败更甚,在1999~2001年间,系统性腐败造成的损失平均占当年GDP比重的14.5%~14.9%(胡鞍钢,2004)。行政垄断使靠近权力中心的一小部分人率先成为社会富有阶层,中产阶层数量不足,低收入者居多,这直接导致了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杨林、郝瀚,2013)。从整个社会收入结构看,2003~2012年,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始终在0.47以上(见图2),远高于国际警戒线0.4的水平,表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非常严重。社会结构力量对比悬殊,进一步导致腐败加重和社会不公,使得社会发展进入“……腐败—收入差距—社会不公—腐败加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恶性循环的状态。另外,因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不公平引发的社会结构失衡和社会矛盾加深也会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经济增长水平等变量可能会对一国或地区腐败程度产生影响。

      综上可知,造成腐败问题蔓延的主要外因是经济转轨和制度变革的不适应,而其真正的内因则是伴随着经济社会改革,非正式制度约束的丧失。制度缺失、道德滑坡、行为无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三、腐败的影响因素

      腐败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影响腐败因素的多样性。宏观层面,国家制度、民族性格、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对腐败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微观层面,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政府规模、财政分权、经济增长等因素与腐败的程度也密切相关。在本节中,我们基于中国31个省域2002~2011年的面板数据,从微观层面对中国腐败程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这不但避免跨国研究中因各国文化、制度差异导致的数据异质性问题,而且对研究中国的腐败问题更具有针对性。

      

      图2 2003~2012年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变动图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数据绘制。

      (一)变量选择与解释

      基于中国的现实情况和数据的可获得性,主要选取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政府规模、财政分权、经济增长五个主要解释变量作为检验中国各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因素。

      1.衡量腐败

      目前,经济学界主要采取两种方法来度量腐败:在跨国家多样本的腐败研究中,一般采用国际透明组织的“清廉指数”指标;在针对某一国家的腐败问题研究中,一般采用“每百万人中的腐败案件数量”指标或“每万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指标。

      根据指标的合理程度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选用“每万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指标来衡量腐败程度。⑤其中,“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立案数量”来源于《中国检查年鉴》相关年份中的“贪污贿赂立案数量”和“渎职立案数量”两项的加总,而“公职人员总数(万人)”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就业人数(年底数)”,将二者相除就得到了“每万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指标,即每万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立案数量/公职人员总数。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用CORR表示。⑥

      2.公民受教育程度

      公民的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短期内,能明显地提高公民个人素质,从而提高公民的自主意识、反应能力和监督能力,通过舆论民意的途径对官员的腐败行为起到一种软约束,从而能更好地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另外,从长期看,提高国民的受教育程度,能有效促进中产阶层的形成与发展,这正是维护民主环境的必要因素之一⑦,而民主程度的提高正是有效抑制腐败的社会基础。我们预期,高等教育比例与一个地区的腐败程度应该呈显著的负相关。

      我们用公民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即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与6岁及6岁以上总人口的比值来衡量公民受教育程度指标。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人口数与“6岁及6岁以上”的人口数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该指标计算等式为:公民受高等教育比例=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人口数/6岁及6岁以上总人口数,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EDUCATION表示。

      3.公职人员工资水平

      将公职人员工资水平作为影响腐败程度的一个因素来考察,是检验“高薪养廉”假说的最直接的做法。如果一个地区的官员无法通过工资收入来满足其维持体面的生活时,在“示范效应”的消费理念作祟下,他们就无法抵御“糖衣炮弹”的侵蚀,政府官员就会凭借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从而引发腐败问题的产生。但如果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较高,能够与其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匹配,那么其抵抗贿赂诱惑的能力就会变强,因为他们害怕因为贪图一时的小利,而失去自己稳定的高收入和面临锒铛入狱的法律惩罚,即腐败的机会成本高于其预期收益,此时,腐败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我们用公职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来表示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指标,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项,单位为万元。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WAGE表示。

      4.政府规模

      政府规模一般用政府预算与GDP的比率来表示。LaPalombara(1994)研究表明,政府预算与GDP的比率可能与腐败程度存在着正相关性。但是,Elliott(1997)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通过83个国家的抽样调查研究发现,政府预算与GDP的比重随着腐败程度的加重反而减少了。Graeff and Mehlkop(2003)的研究显示,在高收入国家中,腐败程度与政府规模是负相关的。此外,Gerring and Thacker(2005)的研究表明,政府预算与GDP的比率与腐败程度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已有的研究表明,政府规模需要作为影响腐败程度的一个因素来处理,因为政府规模具有导致腐败产生的潜力。

      我们用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占当年该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表示政府规模变量,地区财政支出和地区生产总值原始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的地区财政支出的“支出总计”项和“地区生产总值”项,该指标计算等式为:政府规模=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地区生产总值,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GOVERNMENT表示。

      5.投资水平

      中国经济属于投资拉动型增长模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投资比例不可避免地会加重,投资占GDP的比重很可能也是影响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我们需要将其作为解释变量来对待。

      我们用固定资产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表示“投资水平”这个指标,固定投资水平的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的“各地区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总计”项,地区生产总值的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的“地区生产总值”项,该指标的计算等式为:投资水平=该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地区生产总值,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INVESTMENT表示。

      6.财政分权

      财政分权带来的地方政府竞争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最主要原因,但吴一平(2008)认为,中国式财政分权对长期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为财政分权恶化了腐败问题。潘春阳等(2011)的研究发现,财政分权能够通过推动政府规模扩大和支出结构扭曲而加重地区腐败程度,但在控制政府规模和支出结构的前提下,财政分权则能对腐败产生抑制作用。经济学家们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财政分权如何促进了经济增长上,而忽视了财政分权对腐败的影响,所以,将财政分权作为影响腐败程度的因素来考虑是必要的。

      我们把财政分权分为两个指标,一个是收入分权指标,一个是支出分权指标。收入分权指标为每年各地区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值,而支出分权指标为每年各地区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值,原始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有关财政分权的两个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在回归方程中分别用DEC[,1]和DEC[,2]表示。

      7.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与腐败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微妙的,在问题的提出一节中可窥见一斑。在这里,我们需要检验的是,在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是否会加深腐败程度?

      我们用地区生产总值变动指数来表示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变动指数的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的“地区生产总值和指数”中的“指数”项,在回归方程中,该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GDP表示。

      (二)回归方程设定

      方程Ⅰ:将腐败程度作为被解释变量,把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政府规模、投资水平、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作为解释变量,考察各变量对腐败程度的影响及显著性水平。方程Ⅰ具体形式为:

      

      方程Ⅱ:考虑到量纲可能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我们将方程Ⅰ中的被解释变量取对数,将其结果与方程Ⅰ的估计结果作对比。方程Ⅱ具体形式为:

      

      方程Ⅲ:考虑内生性问题,舍弃方程Ⅰ估计结果中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对方程进行重新回归,并将计量结果与方程Ⅰ进行对比。方程Ⅲ具体形式为:

      

      方程Ⅳ:考虑到腐败行为从发生到立案侦查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效应,即腐败行为若发生在第T年,但该腐败行为被立案侦查可能发生在第T+2年,所以我们将腐败程度滞后2期考察⑧,方程Ⅳ的具体形式为:

      

      方程Ⅴ:在方程Ⅳ考虑时滞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舍弃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对方程进行重新回归,并将计量结果与方程Ⅰ、方程Ⅳ进行对比。方程Ⅴ的具体形式为:

      

      (三)计量检验对比分析

      我们对中国31个省域2002~2011年的面板数据分别用方程Ⅰ~Ⅴ进行回归,最终的计量结果汇总如表2所示。

      

      

      1.总体参数估计分析。方程Ⅰ计量结果显示,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支出分权水平和经济增长水平四个解释变量与地区腐败程度是显著负相关的,而政府规模和收入分权水平与地区腐败程度是显著正相关的,投资水平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不显著。方程Ⅱ的计量结果显示,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与支出分权水平三个解释变量与地区腐败程度显著负相关,收入分权水平与地区腐败程度显著正相关,投资水平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仍然不显著,同样不显著的还有政府规模。考虑到内生性问题,我们舍弃方程Ⅰ和方程Ⅱ估计结果中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对方程Ⅲ进行重新回归,计量结果发现,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投资水平三个解释变量与地区腐败程度是显著负相关的,政府规模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考虑腐败行为从发生到立案侦查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效应,我们分别在方程Ⅳ和方程Ⅴ中,将地区腐败程度变量滞后两期来考察。方程Ⅳ的计量结果显示,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收入分权水平与地区腐败程度是显著负相关的,而政府规模与地区腐败程度为显著正相关,投资水平、支出分权水平和经济增长水平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并不显著。方程Ⅴ计量结果显示,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收入分权水平与地区腐败程度是显著负相关的,政府规模与地区腐败程度为显著正相关。

      2.方程联合显著性检验。尽管方程Ⅰ~Ⅴ的R-square值不高,但方程总体的F检验值均在1%水平下显著,验证了方程设定的合理性和估计系数的可靠性;方程Ⅰ~Ⅴ的Wald检验值和Hausman检验值均在1%水平下通过检验,分别验证了混合回归和随机效应回归的不合理性,故在方程Ⅰ~Ⅴ中我们对面板数据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所有解释变量系数也均为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

      3.解释变量的对比分析。分析方程Ⅰ-Ⅲ的估计结果,我们发现,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财政分权的估计系数始终为负,且估计系数均不同程度的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地区腐败程度没有滞后的情况下,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财政分权均对地区腐败程度起抑制作用。经济增长的估计系数虽然是一致负向的,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经济增长可能对地区腐败程度能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并未通过计量检验,故二者的关系仍不明了,需要我们进一步检验。政府规模和投资水平的估计系数是不一致的,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两个解释变量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是不明确的。方程Ⅳ和方程Ⅴ的计量结果显示,公民受教育程度、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政府规模和收入分权水平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是一致而显著的负效应。投资水平、支出分权水平和经济增长的估计系数都是负的,但是不显著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腐败程度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不显著的负相关。

      4.简要结论。综合分析和对比方程Ⅰ~Ⅴ的估计结果,我们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公民受教育程度和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是一致的,均与地区腐败程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教育和工资水平是影响腐败的两个重要变量,“高薪养廉”命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证实;第二,政府规模、投资水平和财政分权对地区腐败程度的影响是不一定的,估计系数的正负受到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第三,经济增长的加速并没有加重地区腐败程度,相反,经济增长的估计系数为负,尽管不显著,但能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命题“快速经济增长会滋生和加深腐败程度”。

      四、腐败拉动了中国经济增长?

      第三节中,我们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腐败程度随着经济增长的加速而减轻,二者的关系为不显著的负相关,即经济增长水平不是影响腐败程度的重要变量。那么,腐败是否拉动了经济增长呢?如何解释中国高腐败与高经济增长并存“双高之谜”的内在逻辑?本节中,我们构建中国经济增长模型,直接检验“腐败是否拉动了中国经济增长”这一问题。

      (一)中国式经济增长

      在实证检验“腐败有效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式经济增长的特点进行描述。已有研究表明,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影响因素主要有:劳动力、固定资产投资、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制度结构变迁(柯武刚,史漫飞,200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呈现出高投资、高消耗、劳动密集和出口导向的特点(王小鲁等,2009)。中国高速经济增长最直接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劳动力的增长和固定投资的激增。首先,中国充足的劳动力是助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动力之一。廉价的劳动力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得益于人口红利,经济高速发展重要的先决条件是充足的劳动力(蔡昉,2007)。如图3所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适龄劳动人口数量一直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图3 1978~2011年中国就业人口变化散点图(单位:万人)

      另外,若考虑到教育水平提高带来的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中国的人力资本存量的上升幅度会更大,这对于助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至关重要。其次,投资是直接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另一个主要动力(张德荣,2013)。如图4所示,1978~2011年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状态,从改革之初的1000亿元一直稳步增长到2011年的30万亿,改革开放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在30年间增长了300倍,这无疑会极大地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在劳动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均快速增长的条件下,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并不奇怪,但腐败程度的加深是否对中国经济起到了拉动作用,为未可知。为了澄清腐败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将在下面进行实证检验。

      

      图4 1978~2011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变化散点图(单位:亿元)

      (二)变量与方程

      为了进一步检验腐败是否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我们构建中国经济增长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将地区生产总值(GDP)作为被解释变量,把按地区划分的固定资本投资(K)、人力资本存量(L)、腐败程度(CORR)、外商直接投资(FDI)和财政分权(DEC)作为解释变量。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我们采用地区工资总额这个替代变量来代表人力资本存量(L),有的研究用人均受教育程度来代表人力资本,但是平均受教育年限并不能有效反映出所有劳动者的平均人力资本水平,因为无法剔除掉未就业者的数据干扰,所以,我们选用工资总额来反映一个地区的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因为工资薪酬是劳动者贡献和其人力资本的主要反映指标。第二,腐败程度(CORR)和财政分权(DEC)的数据沿用第三节中的数据,腐败程度滞后2期,财政分权仅取收入分权水平指标来替代。其他数据如未特殊说明,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

      关于中国经济增长回归方程具体设定形式如下:

      

      

      (三)进一步检验与讨论

      我们对中国31个省域2002~201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逐步回归,最终的计量结果汇总如表3所示。

      1.各变量的估计系数。方程Ⅰ计量结果显示,固定资本投资、人力资本存量和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显著的,均在1%的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地区腐败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负相关,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方程Ⅱ剔除了不显著的财政分权变量,其他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与方程Ⅰ的估计结果相比基本一致。方程Ⅲ进一步剔除了外商直接投资变量,剩余的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只是在数值上发生了少许变化,但符号与显著性并未改变。方程Ⅳ只将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力资本存量作为经济增长的解释变量,最后估计结果显示,固定资本投资的系数为0.3146,人力资本存量的估计系数为0.5659,二者均在1%水平下显著。对比方程Ⅰ~Ⅳ的估计结果,我们发现:第一,固定资本投资与人力资本存量是影响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两个变量,二者系数之和均大于0.8;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影响系数较小;第三,地区腐败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该系数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2.方程联合显著性检验。方程Ⅰ~Ⅳ的R-square值均在0.9以上,且方程总体的F检验值均在1%水平下显著,保证了整体方程和估计系数的可靠性;方程Ⅰ~Ⅳ的Wald检验值和Hausman检验值均在1%水平下通过检验,故我们摒弃了混合回归和随机效应回归,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所有解释变量系数均为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

      3.简要结论。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主要来源于人口红利带来的人力资本存量的增长和改革开放带来的固定资本投资的激增,而并非“腐败促进了经济增长”,腐败程度、财政分权等变量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并不完全显著。

      五、腐败治理的社会基础及建议

      本文实证研究结论否定了“腐败促进了经济增长”或“快速的经济增长滋生和加重了腐败”等类似命题,认为腐败与中国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并无显著的计量关系,高增长和高腐败并存只是具有时间上的趋同性⑨,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腐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尽管估计系数不显著,但已有研究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这一观点。⑩从长期来看,腐败会慢慢吞噬掉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结束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腐败的危害不仅仅表现为侵占公众的基本权益,破坏正常秩序,妨碍经济发展,有损于经济活动的公平和效率,使自由的市场经济过渡愈发困难,还会扭曲公众对市场经济的正确看法,认为市场经济是“万恶之源”,从而破坏社会正常的道德秩序。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了较为严重的腐败问题,因为高速的经济增长可以有效缓解居民收入不均、社会不公平等社会矛盾和现实,即人们虽然看到收入差距在扩大,但是自身的收入相比之下也在逐步提高,故在心理上对收入差距扩大的现实存在着一定的容忍度,但是,如果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不可持续,腐败的危害就会愈加凸显,腐败的负面效应就会暴露无遗,诸多社会矛盾会进一步激化。中国政府不失时机的进行腐败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政府与其与腐败行为作斗争,不如与腐败产生的原因做斗争。我们根据转轨期中国腐败形成机理和腐败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国腐败治理问题的社会基础和相关建议:

      第一,加大教育的投入,普遍提高公民的受教育水平。公民受教育水平是抑制腐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公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不仅能提高公民个人素质、自主意识、反应能力和监督能力,而且随着其受教育程度和素质的提高,社会活动参与度也会提高,从而通过舆论民意的途径对官员的腐败行为起到一种软约束。另外,除教育之外,辅以宗教等非正式制度形式引领国民道德体系重建,也能对腐败行为产生积极的抑制作用。(11)所以,在腐败治理问题上,不能迷信“制度万能论”,认为只要设计出有效约束和惩罚机制,腐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为较高的国民素质和民主思想是腐败治理的精神基础,制度的变革在较短的时间内可能会引起公众道德体系和秩序的崩坏,但是非正式制度有序性的重建却不能依靠短时间内变革正式制度来实现。(12)

      第二,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方案,合理进行收入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居民收入能培育足够多的中产阶层,削减高收入群体的数量,有效降低基尼系数,缓解社会矛盾,更为重要的是,中产阶层的崛起能有效调节社会力量的均衡,制衡腐败利益集团,这是腐败治理的结构基础。

      第三,建立强大的公共管理机制,树立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中国腐败问题的治理,最终需要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的法制化和政治的民主化来实现。政府应不断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官员腐败的机会成本,同时,还应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限制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腐败治理的社会公众参与度,只有做到社会治理机制的“共有”,才能真正遏制腐败的蔓延。

      ①国际透明组织的清廉指数(CPI)是一种综合指数,其结果来源于风险机构的评估和针对精英商业人士的调查,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员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该指数为一种年度指数,从1995年开始编辑,指数采取满分十分制,即一个国家或地区CPI指数越高,代表该国或地区的政府越清廉,腐败程度越低。

      ②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高腐败与高增长并存了三十年之久,而在非洲,高腐败却使国家和人民越发的贫穷。

      ③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提交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涉及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2008年至2012年间,检察机关查处行贿犯罪人数比前5年上升60.4%。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中,省部级高官达32人,厅局级干部1029人,共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详见2013年10月23日《新闻晨报》。

      ④经济自由化包括价格双轨制和市场准入两方面;分权化包含财政分权化和行政分权化两方面;私有化涵盖了产权制度改革、私营经济发展和国有资源出售等方面;经济全球化包含了外商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人员交往有限制放开三个方面。

      ⑤我们注意到,“每万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指标既可以作为衡量腐败程度的指标,又可以作为衡量反腐败力度的指标,在这里,我们将其作为衡量腐败程度的指标,实际上隐含两个基本假设:一是政府打击腐败力度长期来看是没有大的波动的,二是实际腐败程度与腐败立案数量是正相关的。

      ⑥在计量过程中,为了消除因量纲的差别带来的系数的变化,我们对该指标还采取了取对数及每千名公职人员中腐败案件的数量等处理,下文有交代。

      ⑦维护强大民主制的要素包括文化知识、经济富足、多党政治、中产阶级四个主要因素,但这并不一定与民主制最初形成的要素相同(迈克尔·约翰斯顿,2009)。

      ⑧之所以将腐败程度滞后2期,是因为从图1中我们可直观发现,腐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一定的时滞效应,如2005年CPI指数达到最低,即腐败水平最高,但GDP增长率的最高点在2007年出现,GDP的变动滞后于CPI的变动。

      ⑨高腐败是因为中国在不完善的约束条件(包括法律、道德等正式或非正式制度)下进行改革开放带来的制度漏洞和投机机会的结果,而高经济增长则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口红利与固定资产投资激增带来的,又由于制度漏洞、固定资产投资激增都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提下发生的,所以导致二者具有时间上的趋同性,容易引发“腐败有效论”的错觉。

      ⑩有研究认为,中国的腐败显著地阻碍了经济增长,腐败程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使得经济增长的速度下降0.4个—0.6个百分点(陈刚等,2008)。

      (11)Treisman(2000)发现了宗教与腐败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他调查了64个国家,将腐败与新教徒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联系起来,发现新教徒的百分比对腐败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这说明宗教对腐败的抑制作用是存在的。

      (12)改革开放带来道德体系的崩溃,但逆改革化却无法让人们的道德回归。所以,在治理腐败之前,公众道德体系的重塑是必要的,也是腐败治理的社会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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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中国经济增长--兼论腐败治理的社会基础_公职人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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