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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海军战略的理论核心,是制海权问题。在很长的时间内,中国人对夺取海上控制权的重要意义,是缺乏深刻认识的。早在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等人已经认识到了“洋面水战”为西洋“长技”。可是,“议军务者,皆曰不可攻其所长,故不与水战,专守于陆。”〔1〕到19 世纪中期、特别是1874年日军侵略台湾事件发生后,海防问题更引起朝野的普遍重视。当时,总理衙门有切筹海防之奏请,清廷发给沿江沿海督抚将军详细筹议。在他们的复奏中,观点歧异之处甚多,甚至针锋相对,而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主张水陆之防不可偏废。如两江总督李宗羲乃陆防论者,虽主“尤宜急练陆兵之法”,但认为“仍以水陆兼练为主。”〔2〕 李鸿章是海防论者的代表人物,在这次筹议海防的复奏中,他提出三项建议:其一,“若外洋本为敌国,专以兵力强弱角胜,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必终败。敌从海道内犯,自须亟练水师。惟各国皆系岛夷,以水为家,船炮精练已久,非中国水师所能骤及。中土陆多于水,仍以陆军为立国根基。”其二,“自奉天至广东,沿海袤延万里,口岸林立,若必处处宿以重兵,所费浩繁,力既不给,势必大溃。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紧要之处,如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畿门户,是为最要;江苏吴淞至江阴一带,系长江门户,最为次要。盖京畿为天下根本,长江为财赋奥区,但能守此最要次要地方,其余各省海口边境略为布置,即有挫失,于大局尚无甚碍。”其三,“北、东、南三洋须各有铁甲大船二号,北洋宜分驻烟台、旅顺口一带;东洋宜分驻长江外口;南洋宜分驻厦门、虎门,皆水深数丈,可以停泊一处,有事六船联络,专为洋面游击之师,而以余船附丽之,声势较壮。”“如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是外洋水师铁甲船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矣。”〔3〕 李鸿章主张置备外洋水师铁甲船,以“为洋面游击之师”,比“专守于陆”自是很大的进步,但他所设想的海军战略只是建立在“守”字之上,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之造船本无驰骋域外之意,不过以守疆土保和局而已”〔4〕, 即专“防敌兵沿海登岸”,实际上仍未跳出纯海岸守口主义的窠臼。
在近代中国,最早主张海军须改守势而采取攻势运动者,是刚从国外学习归来的两位海军留学生。1879年秋,刘步蟾、林泰曾上《西洋兵船炮台操法大略》条陈,提出:“求最上之策,非拥铁甲等船自成数军,决胜海上,不足臻以战为守之妙。”刘、林的条陈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也使李鸿章的海军战略思想向前进了一大步。李鸿章屡次致函总理衙门,力请速购铁甲等船,庶几“进可战,退可守”。并称:“正值海防吃紧之际,倘仍议而未成,历年空言,竟成画饼,不特为外人窃笑,且机会一失,中国永无购铁甲之日,即永无自强之日。窃为执政惜之!”〔5〕当时,向国外议购船只, 那些“利于守而不利于战”或“不能出洋交战”〔6〕之船,开始不再受到欢迎。甲午战争爆发后, 连文廷式这样的文官也认为:“洋人用兵,凡两国战事,隔海者以先得海面为胜。”“先得海面”者,夺取制海权之谓也。故指斥“借口防守,使海军逍遥无事”为“失机”,主张“严饬海军选择勇将,令在洋面与倭决战。”〔7〕这说明当时一些清朝官员已比较注意制海权问题, 突破了消极防御的海岸守口主义。
但是,传统的观念具有惊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北洋海军正式成军之后,提督丁汝昌以下多主张海上作战须采取攻势。1889年和1890年之交,丁汝昌曾在朝鲜全罗道西南角的长直路一带进行过探测,考虑到一旦中日发生战争即可以此处为舰队之根据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夕,丁汝昌致电李鸿章:“各舰齐作整备,俟陆兵大队调齐,电到即率直往,并力拼战,决一雌雄。”〔8〕日本在丰岛袭击中国军舰后, 左翼总兵“镇远”管带林泰曾又力“主执攻击论,将以清国全舰队扼制仁川港,进与日本舰队决胜负。”〔9〕但李鸿章皆未予采纳。 消极的“保船”思想成为海军作战的指导方针。在此情况下,根本谈不上夺取制海权了。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虽在大力发展海军,但海权观念却比较薄弱。在挑起甲午战争之前,日本参谋本部对掌握制海权的重要意义也是认识不足的。当时,以参谋次长川上操六中将为代表的“陆军万能”论者认为:“果遇战争,但有陆军,已足言哉。”至于海军的作用及掌握制海权的必要性,则未被注意。最先提出海权问题的是海军省主事山本权兵卫大佐。他在一次列席内阁会议时,曾针对川上操六等人的“陆军万能”论,提出反驳说:“大凡偏处海国,或领有海疆之邦。……其无能掌握海权者,斯不克制敌以操胜算,此古今东西莫易之义。”并进一步建议:“现下时局如此,我海军所取之方略,宜先谋前进根据地之设施;基于此项根据地,按诸敌海军游弋面,扩大我海军活跃范围,迫近敌国要地而占据之,加以防御及其他必需之设备。夫如是,我根据地既固,足以对敌,然后始可出动陆军,着手运输,借期兵站联络之安全,陆上作战之推进”〔10〕。
山本权兵卫的意见受到日本军事首脑的高度重视。于是,参谋本部即根据山本的意见制定了海陆统筹兼顾的全面的作战计划,即所谓“作战大方针”。其内容包括:第一,如海战大胜,掌握了黄海制海权,陆军则长驱直入北京;第二,如海战胜负未决,陆军则固守平壤,舰队维护朝鲜海峡的制海权,从事陆军增遣队的运输工作;第三,如舰队受挫,制海权归于中国,陆军则全部撤离朝鲜,海军守卫沿海〔11〕。并以争取实现第一项为基本战略方针。
战争尚未打起来,而仅从海军战略的制订来看,胜负似乎已见分晓了。
二
1894年7月25日爆发的丰岛海战, 是日本海军为实施“作战大方针”而对中国海军的一次突然袭击。这只是一次小海战。由于从此中国海军自动放弃了制海权,因此制海权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日本的手里。
其实,对中国海军来说,并不是毫无战胜日本海军的可能性。首先,从整体上看,中国海军占有一定的优势。若能将中国的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舰队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编队,中国海军即具有较强的攻击力量,有利于掌握制海权。日本大本营在制定作战方针时,即“鉴于清国四水师不仅舰艇只数及吨位均凌驾于我海军,而且北洋水师实际拥有优于我军的坚强舰只”,所以颇有“胜败之数难以预料”的顾虑。在清朝官员中,也不是没有人看到这一点。早在6月间, 驻朝总理商务事宜的袁世凯即提出:对日本“难与舌争”,“似应先调南北水师迅来严备。”〔12〕驻英公使龚照瑗进一步向李鸿章建议:“若有战事,必先在海面。我胜则不患倭不退,否则运兵饷必阻截。如真开战,度倭力势不能遍扰南洋海口,乘战事未定,将南洋得力各兵轮酌调北听差,以壮声势。”如果当时清廷执政大臣采取以上策略的话,那末,北洋不仅守口有余,且可编为数队,近则游弋黄海,远则径窥日本海口,进控朝鲜的西海岸,完全掌握黄海的制海权,这对日本的侵略计划来说,必定是一个严重的打击。然而,李鸿章却认为:“南省兵轮不中用,岂能吓倭?”〔13〕枢府诸臣更是昧于外情,完全不了解日本的战略方针及主攻方向,不但下令调拨南洋数船分防台湾,而且还想从北洋抽调军舰赴台防守。在这种情况下,北洋只能以“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国之师”〔14〕了。
其次,只要采取正确的战略方针,靠北洋舰队本身的力量,也不是不能克敌制胜。对于北洋舰队来说,在稍处劣势的情况下,如果采取积极防御与伺机进攻并重的方针,以中国军队控制的朝鲜半岛西海岸和渤海出海口基地为依托,及时捕捉战机,给敌舰队以沉重打击,从而获得黄海制海权,是有成功的希望的。但是,从战前看,李鸿章即倾向于守势,甚至盲目自信:“就现有铁快各船,助以蚊雷船艇,与炮台相依辅,似渤海门户坚固,敌尚未敢轻窥。”〔15〕及至日本挑起战争后,他也并未改变这一方针。丰岛海战的第二天,丁汝昌曾率10舰由威海到朝鲜近海追击敌舰,但只到白翎岛停泊了几个小时,又在汉江口外巡游一遍就返航了。丁汝昌为此受到各方的攻击,此皆由于不了解个中底细之故。原来,李鸿章很不放心舰队出洋作战,因为他认为“北洋千里全资屏蔽,实未敢轻于一掷。”〔16〕他仅是把海军看成是一种威慑力量,只期“作猛虎在山之势”〔17〕,即使游弋渤海内外,也“不过摆架子耳。”〔18〕他始终认为:“海军力量,以之攻人则不足,以之自守尚有余。”因此,制订了“保船制敌”之策〔19〕。丁汝昌率舰出海前,李鸿章特别告诫他说:“须相机进退,能保全坚船为妥,仍盼速回。”〔20〕丁汝昌虽心中“愤慨无似”〔21〕,但不敢违抗命令。从战争一开始,北洋舰队就采取了“保船制敌”的错误方针,怎么能克敌制胜?
复次,在战争初期,对中国方面来说,是有好多次采取攻势的机会的。事实上,7月25日丰岛海战发生后的半个月内,从军事上看, 日本一方面还没有在朝鲜站稳脚步,而往朝鲜运兵又需要海军护卫,所以不希望双方舰队及早决战;另方面,不完全了解北洋舰队的意图,故暂时不敢从仁川运兵登岸,而将舰队的临时锚地设在朝鲜西海岸的南端,以便于进退。所以,从各方面的条件看,北洋舰队在此时采取攻势都是有利的,而且有多种切实可行的方案。例如:(一)在7月28日以前, 北洋舰队出动,护运五六营陆军从牙山登陆,以增援叶志超军,有可能避免成欢之败;(二)在8月5日以前,趁大岛混成旅团尚未回师、汉城空虚之机,北洋舰队全力进扼仁川港,并护运10余营劲旅登岸,突袭汉城,当唾手可得;(三)即使在大岛混成旅团旋师之后,仍可采用此策,并令进入平壤的四大军同时兼程南进,南北两路进击汉城,朝鲜战局必将因之改观;(四)北洋舰队在此期间可以全队进入江华湾,因日本联合舰队在此处仅有少数舰只往来,且其中多是弱舰,对其发动突然袭击,必可沉其数舰,给敌人以沉重打击。由此可见,丰岛海战后的半个月内,正是北洋海军采取攻势的大好时机,而且有几次有利的战机,却都一一错过了,终于铸成了永世难以挽回的大错。
与中国方面相反,日本大本营在作出对中国开战的决定的同时,即以采取攻势运动为海军的基本战略方针。为贯彻这一方针,明治天皇免去了“主张舰队取守势运动”〔22〕的海军军令部部长中牟田仓之助的职务,而颁发特别指令,将预备役海军中将、著名的主战论者桦山资纪恢复现职。桦山莅职后,着重抓了三项工作:其一,对日本舰队进行整备。桦山资纪上任后,将包括非役舰的主要战舰都编入常备舰队,又将警备舰队改为西海舰队。同时,为了舰队的统一指挥,将常备舰队与西海舰队合编为联合舰队,任命海军中将伊东祐亨为联合舰队司令官。战争爆发后,为了适应采取运动的需要,将联合舰队再次进行改编,共辖本队和三个游击队。其二,谋取前进根据地。在编成联合舰队的当天,日本大本营向伊东祐亨发出了如下命令:“贵司令官当率领联合舰队,控制朝鲜西岸海面,在丰岛或安眠岛附近的方便地区,占领临时根据地。”〔23〕这既是为了掌握朝鲜西岸海面的制海权,也是为了谋求舰队前进的根据地。丰岛海战后,联合舰队先是以所安岛为临时根据地,不久又北移至全罗道西海岸10余海里的隔音岛。到8月12日,因北洋舰队已不到仁川近海,联合舰队遂又决定北移,以距全罗道海岸马岛镇不远的古今岛为临时根据地。同时,以浅水湾为联合舰队的集合点。平壤战役发生的前数日,桦山资纪命伊东祐亨做好与北洋船队进行决战的准备。伊东认为,为了配合陆军对平壤的进攻,发挥海军的牵制作用,联合舰队有必要将临时根据地再行北移。于是,决定以大同江口南之渔隐洞为临时根据地。其三,根据日本参谋本部的战略意图,一面以舰队护送陆军至朝鲜登陆,一面“从海上应援陆军,使其完成进击平壤之功”〔24〕。从丰岛海战至黄海海战前夕,在联合舰队的护航下,日本陆军分4批运至朝鲜, 从而保证了进攻平壤的日军的兵力输送任务。与此同时,为了牵制北洋舰队,以应援进攻平壤之日军,联合舰队于8月10日对威海卫进行了袭击。此后,日舰又多次在威海、旅顺附近海面停泊、游弋或袭扰,甚至还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谣言,制造似将在直隶海岸登陆的假象,使中国方面产生日本“亟欲乘间内犯,以图要挟”〔25〕的错觉。
日本海军的所有这些活动,都是以夺取制海权为目的而进行的。在中国方面,由于海军采取守势,则显得左右支绌,处处被动。本来, 8月10日这天,丁汝昌正率北洋舰队10艘战舰进抵大同江口。恰在此时,日本舰队倾巢出动,对威海港进行袭扰。日舰大队竟直叩北洋门户,朝野为之震惊。李鸿章当即传命设法令丁汝昌速回威海。他致电总理衙门说:“倭乘我海军远出,欲捣虚投隙,已电平壤令丁速带全队回防,迎头痛剿。”〔26〕又恐打到平壤的电报转不到丁手,便雇洋轮“金龙”号驰往送信。13日晨,北洋舰队回到威海。清廷又虑日军从直隶海岸登陆,谕丁汝昌“速赴山海关一带,遇贼截击”〔27〕。李鸿章也向丁汝昌发出电令:“连日倭船廿余只并民船十余,乘虚往来威海、旅顺肆扰,各处告警。并有赴山海关、秦王岛截夺铁路之谣。此正海军将士拼命出头之日,务即跟踪,尽力剿洗,肃清洋面为要。”〔28〕丁汝昌先后率队出海游巡4次,毫无所获,中国方面至此才发觉上当。 李鸿章又电嘱丁汝昌:“此后海军大队必不远出,有警则兵船应全出口迎剿。”〔29〕清廷也特谕丁汝昌应在渤海湾内之数处要隘“来往梭巡,严行扼守,不得远离”〔30〕。这样,日本海军便轻易地完全掌握了黄海的制海权。
三
在丰岛海战后的一个多月内,由于中国海军采取“保船制敌”之策,把战争的主动权完全让给敌人,因此处处被动,甚至被敌人牵着鼻子走。而日本海军既掌握了黄海的制海权,便一面把大量陆军和辎重运往朝鲜,为发动平壤战役作准备;一面封锁大同江口,警备大同江下游,以配合陆军对平壤的进攻,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于是,根据日本大本营所制定的作战计划,日本联合舰队的下一步棋,就是寻找时机与北洋舰队决战了。
黄海海战后,日军为进一步实施参谋本部的“作战大方针”,决定入侵中国本土。此时,日军已经控制了朝鲜全境。日本大本营最初计划,遣一军“乘势直进入满洲,以经略辽东,向山海关,拔奉天”〔31〕;另遣一军在直隶海岸登陆,“攻其首都北京,以迫使对方签订城下之盟”〔32〕。此计划既定,便开始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欲攻占北京,而旅顺口雄堡坚垒,威海卫又有北洋舰队驻泊,共扼渤海门户,运兵深入渤海实行登陆作战,确有困难。因此,决定先取北洋海军基地之一的旅顺口,俟开春后再越渤海而进行直隶平原作战。于是,一面命海军探测旅顺后路以选择登陆地点,一面开始准备向国外运兵。日本联合舰队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派舰侦察北洋舰队的动静,并测量大连湾至鸭绿江口的海岸,为陆军寻找登陆地点。
在中国方面,经过平壤和黄海两次决战后,仍沿袭守势战略。当时,李鸿章向朝廷建议:“就目前事务而论,惟有严防渤海,以固京畿之藩篱;力保沈阳,以固东省之根本。”〔33〕此建议竟得到朝廷的批准。本来,清军的战略方针是:陆军取攻势,海军取守势,如今则都取守势了。正由于此,从黄海海战到旅顺口陷落,其间为时两月有余,又是毫无作为地打发了过去。
当然,李鸿章在加强北洋海军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成效不大。其中最切实的一着,是请求调南洋舰只北上。经过黄海海战,北洋舰队“失船五号,余多被损赶修”,“暂无船可战”,他才不得不转变态度,请旨电饬南洋“暂调‘南琛’、‘南瑞’、‘开济’、‘寰泰’四船至威、旅帮助守护,暂听北洋差遣,以济眉急。”〔34〕两江总督刘坤一则以“东南各省为财赋重地,倭人刻刻注意”,“前敌与饷源均关大局,不敢不兼筹并顾”〔35〕为由,要求免派。不久,清廷再次电谕南洋,商调四船北上助战。署南洋大臣张之洞又托辞拒绝派舰。这次借调南洋舰只终于未能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已无计可施。正当中国方面束手无策之时,日军大举入侵中国本土之役开始。此时,日本联合舰队根据战局发展的需要,已将全舰队又改编为本队和四个游击队。10月24日,日本舰队及第一、第二游击队,除以二舰驶向威海卫、旅顺口,监视北洋舰队的行动外,余皆停泊于远海,以防北洋舰队来袭;第三、四游击队停泊于靠近花园口的海面,以掩护陆军在旅顺后路的花园口登岸。在此以前,李鸿章已料到日军将犯旅顺,曾指示丁汝昌:将旅顺进坞之战舰“必须漏夜修竣,早日出海游弋,使彼知我船尚能行驶,其运兵船或不敢放胆横行;不必与彼寻战,彼亦虑我蹑其后。”还特别嘱以:“用兵虚虚实实,汝等当善体此意。”日军从花园口登陆后,他电令丁汝昌:“酌带数船驰往游巡,探明贼踪,同壮陆军声援。”并指出:“如贼水陆来逼,兵船应驶出口,依傍炮台外,互相攻击,使彼运船不得登岸。”又叮嘱要“相机进退”。花园口南距旅顺100余公里, 北洋舰队如何能“依傍炮台外,互相攻击?”丁汝昌怕舰队被敌人堵在口内,提出宜撤离旅顺。李鸿章也怕两艘铁甲船有失,授意说:“旅本水师口岸,若船坞有失,船断不可全毁。口外有无敌船,须探明再定行止,汝自妥酌。”〔36〕实际上是同意舰队撤离。由于清政府战守乏策,眼睁睁地看着敌人的大股部队在旅顺后路上岸,“海陆军无过问者”〔37〕。
根据日本大本营所制定的作战计划,在攻占旅顺口后,本应实施在直隶平原进行决战的方案。为此,山县有朋曾提出《征清三策》。但是,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加以反对,而代之以进攻威海卫和攻略台湾的新方略,以尽可能避免列强的跃跃欲试的干预。伊藤新方略的基本精神,就是“消灭北洋舰队,控制台湾,以造成有利的和谈条件,并获得割取台湾的‘根基’”〔38〕。准此,日本大本营决定组建“山东作战军”,并传令联合舰队协同陆军攻占威海卫,消灭北洋舰队。于是,日本联合舰队制定了周密的掩护陆军上岸和协同陆军作战的《联合舰队作战大方略》,其中包括《护送陆军登陆荣成湾计划》、《鱼雷艇队运动计划》和《诱出和击毁敌舰计划》。
日军欲犯山东的消息传来,清廷谕李鸿章悉心筹酌。当时,因“镇远”舰进威海口时触礁受重伤,它与“定远”舰本是一对姊妹铁甲,作战时必须相互依持,如今伤情既重,“定远”势难独自出洋攻战。而可战的快船也只剩下“靖远”、“来远”、“济远”三艘。这样,北洋舰队采取攻势更无可能了。所以,李鸿章致电丁汝昌,提出了“水陆相依”的作战方针,令其妥筹实施计划。丁汝昌与诸将合议后,制定了一个“舰台依辅”的具体方案:(一)“如倭只令数船犯威,我军船艇可出口迎击”;(二)“如彼船大队全来,则我军船艇均令起锚出港,分布东西两口,在炮台炮线水雷之间,与炮台合力抵御,相机雕剿,免敌船驶进口内”;(三)“倘两岸有失,台上之炮为敌用,则我军师船与刘公岛陆军惟有誓死拚战,船沉人尽而已。”〔39〕此方案,李鸿章认为“似尚周到”,并得到了清廷的批准。根据当时敌我力量的对比,“舰台依辅”方案虽是被迫提出的,却是唯一可行之法。这个方案的头两点尚无大疵,问题就出在第三点上。由于威海陆路失守,“水陆相依”已无可能,港内的余舰很难久撑。北洋舰队终于未能逃脱最后覆灭的命运。
四
通过中日海军战略的比较可以看出,在甲午战争中,日本打赢,中国打败,绝非偶然的因素在起作用。战争的胜负,不仅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而且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战争爆发前,日本海军即制定了以夺取制海权为目标及海陆统筹兼顾的战略方针,对其获得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相反,中国海军却采取消极防御方针,自动把制海权让与敌人,以致在丰岛海战后错过了许多采取攻势的好机会;黄海海战后又慌乱无计,坐视日军从花园口登陆以陷旅顺;后来被迫采取以威海基地为依托的海口防御方针,但在陆上后路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也只能走向失败。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在引进造船工业、创建海军的同时,却忽视了对近代海军战略理论的研究和掌握,成为这场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能不是一个极为惨痛的历史教训!
注释:
〔1〕杨国桢编《林则徐书筒》(增订本), 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故宫博物院影印版, 卷一○○,第2—3页。
〔3〕、〔4〕、〔14〕〔33〕《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四,第13、16—18页;卷一九,第47—48页;卷七八,第62页、第61—62页。
〔5〕〔6〕《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一○, 第7、20、25页;第24页。
〔7〕、〔24〕〔37〕《中日战争》(丛刊三),第105页;(丛刊一)第239页、第37页。
〔8〕〔12〕、〔18〕〔20〕〔29〕、〔36〕《李文忠公全集》, 电稿,卷一五,第56页、第45页;卷一六,第2页、第31页、第46页; 卷一八,第4、21、28、31页。
〔9〕〔31〕〔日〕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卷七,第245页;卷八,第275页。
〔10〕〔日〕《山本权兵卫笔记》,载《海事》卷九,第6期, 第50—51页。
〔11〕〔23〕〔38〕〔日〕藤村道生《日清战争》,第78页、第79页、第130页。
〔13〕《节录龚大臣中英法往来官电》,载《中日战争》(丛刊续编六),第565、568页。
〔15〕、〔16〕〔25〕〔26〕〔27〕、〔17〕〔19〕、〔30〕、〔35〕、〔39〕《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四,第5页;卷一六, 第11页、第23页、第17—18页、第25页;卷一八,第28页、第28页;卷一七,第27页;卷二一,第5页;卷二八,第25页。
〔21〕《马吉芬黄海海战述译》,载《海事》,卷一○,第3期, 第33页。
〔22〕〔日〕外山三郎《黄海海战和日本海海战》,载日本《军事研究》1977年第7期,第57页。
〔28〕〔34〕《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上),第81页、第176页。
〔32〕〔日〕《日清战争实记》,第九编,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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