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书与中国前期小说的形态特征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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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前79—前8)字子政,本名更生,在西汉成帝时受命典校群籍,现存古籍多经其手校定,毋庸置疑,他在我国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典校群籍之余,他编撰了《新序》、《说苑》、《列女传》等几部颇有小说意味的著作(本文称之为“刘向书”)。

刘向书所记人物故事,大都来自诸子史传,但又绝非原文照录。《四库提要》云:“大抵采百家传记,以类相从,故颇与《春秋内外传》、《战国策》、《太史公书》互相出入。”对产生这种情形的原因,《四库提要》未予分析,只是对此予以理解:“要其推明古训,衷之于道德仁义,在诸子之中,犹不失为儒者之言。”但对其“失误”之处,仍觉遗憾,故引叶大庆《考古质疑》所论,谓叶氏“切中其失”。

又严可均《铁桥漫稿·书〈说苑〉后》也认为“同所类事与《左传》及诸子或时代抵牾,或一事而两说三说兼存”。严氏分析其原因是:“良由所见异词,所闻异词,所传闻异词,不必同李斯之法,别黑白而定一尊。浅学之徒少所见多所怪,谓某事与某书异,某人与某人不相值,生二千载后而欲画一二千载以前之人之事,甚非多闻阙疑之意。善读者岂宜然乎?”

严氏与四库馆臣的态度看似相反,但不管是“切中其失”还是“阙疑”,他们实际上都是用史家实录的标准衡量刘向书,在这点上,他们完全一致。其实,刘向书与诸子及史书相出入、一事多存其说等现象,如果从文学小说创作来看,正可以看出刘向书的某些小说意味来:一方面是作者极其严肃而正统的创作宗旨;一方面却又在写作中不顾历史事实,对材料进行剪裁、缀补,甚至虚构。如果用史家写史眼光来看,二者不可调合,任意选材的态度尤其不合“实录”精神,但如果从小说家来看,这就并不成为一种矛盾,甚至相反。为了表达作者所欲表达的主要思想,对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和合乎情理的想象虚构,正是小说家所必备的能力。

既然刘向并非有意做小说,而他的某些叙事法又暗合小说写作的规律,那么他的这些作品与中国小说发展史到底有何关系?让我们先看看历代目录书关于刘向书的著录情况。

刘向书呈现出一种亦子亦史又非子非史的形态。说它是“史”,则有太强烈的主观色彩;说它是“子”,则又以大量貌似史料的内容充塞其中。故古代目录书只能采取权宜之计,将其史传性质较明显的书录入史部,将思想性较强的书录入子部。历代主要著录情况如下表:

刘向书被录入诸子儒家类,几无疑议。但比较先秦汉初之子书,其变异却是明显的。汉代自武帝立五经博士,经学之风成为笼罩汉代文化之主流,各种学问也都烙上了经学的印记,汉代诸子散文也不例外。刘勰对此有精辟的总结:

若夫陆贾《典语》、贾谊《新书》、扬雄《法言》、刘向《说苑》、王符《潜夫》、崔寔《政论》、仲长《昌言》、杜夷《幽求》,咸叙经典,或明政术,虽标论名,归乎诸子,何者?博明万事为子,道辨一理为论。彼皆蔓延杂说,故入诸子之流。夫自六国以前,去圣未远,故能越世高谈,自开户牖。两汉以后,体势漫弱,虽明乎坦途,而类多依采。此远近之渐变也。[1]

6刘勰指出了两汉诸子文的“叙经典”、“延杂说”、“多依采”的文章风格,虽然导致这种风格变异的原因非如刘氏所言,但这种变异无疑产生了意想不到的附属产品:子书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博明万事”,为此,先秦诸子能“越世高谈,自开户牖”,而两汉以后,却只能“多依采”,其主观性之发挥只能在依采之中再加一些附会。由于有了经学与诸子保护,这种随意附会也得以存留下来。刘向书中的这种附会十分明显,成为变异诸子书之代表。他也因此受到强烈指责。刘知己《史通·杂述》曾斥责刘向书“广陈虚事,多构伪辞”,叶大庆《考古质疑》也指出刘向书多处“时代先后邈不相及”,黄朝英《湘素集记》亦摘向书自相矛盾之处多条,指责其“失于参校”,而四库馆臣的总评价是“固不以微瑕累全璧”。现在看来,学者以求实的史家准则去衡量刘向书,自然发现其书之虚构伪辞,但刘向在虚构伪辞之时,却无疑使现代小说中的基本要素想象、虚构进入其叙事之中,导致了刘向书叙事的小说意味。虽则刘向书没象《世说新语》、《汉武故事》等著作那样或迟或早地被录入小说类,但通过对其书形态技巧之分析,可看出刘向书的叙事具有浓厚的小说特征。

至于《列女传》之入《史部·杂传》,《隋志》小序云:“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这固然跟《隋志》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有关,但《隋志》对该书的性质与类型的认识,最终还是由其书本身的表现形态决定的。在刘向书中,《列女传》传记形式最突出。《列女传》以种类相从为七篇,共载一百多个传主的行事,写人叙事,十分接近史传。而在当时,所有叙事体裁基本被史部垄断,如《山海经》、《穆天子传》等小说家言均入史部,故其被录入史部,自不足为怪。

刘向书不论是为人物写传记,还是搜集琐闻佚事,其目的都不是在修史,而是通过编撰故事来宣扬、阐述某个主题,这与小说家的心态正有相通之处。许多小说的构思正是从主题开始,即先有一个较为明确的主题,再虚构出人物和故事来形象地阐述这个主题。刘向显然不是有意虚构人物故事,但刘向编撰故事宣扬主题的构思跟小说构思却毫无二致。刘向的这种构思特点,前人早已看到。《四库简明目录》云:“《说苑》与《新序》体例相同,大旨亦复相类,其所以分为两书之故,莫之能详。中有一事而两书异词者,盖采摭群书,各据其所见,所莫定孰是,宁传疑而两存也。”这里指出的现象在刘向一书中是存在的,但分析原因却值得商榷。这种两存情况有两种:一是有意为之,如赵氏孤儿的故事在《说苑·复恩》中以韩厥报赵盾之恩为记述之中心;《新序·节士》则以公孙杵臼和程婴保护赵氏孤儿的行为为中心。刘向根据自己主题之需要,侧重点也因之不同。二是两书事情一样,人物有异,如《说苑》中“舟人古乘对赵简子”,《新序》作“固桑对晋平公论养士”。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跟刘向采书来源不一有关,但刘向以其博洽却并不进行仔细参校统一,这是否也说明了刘向并不以此为意?因其文旨乃在为其主题思想服务而已。这样便极大地增加了叙事的小说意味。

现在看来,刘向书的亦子亦史又非子非史的模糊形态,正表明了古代小说曾有寄生子史著作的历史时期,以下几种著名的古代小说的著录情况,也表明了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实践与小说概念的演变深受子史影响这一特点:

“小说”一词,最早出现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小说”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庄子》中出现的“小说”与后世作为文学体裁之一的小说固然不是同一概念,但先秦时的“小说”概念与后世目录学上子部末流之小说家却颇有联系。

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15种,其小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汉志》小说家概念,基本是有汉一代对小说家书认识的总结。

《汉志》所著15种小说书中最末有《百家》一种,刘向所著六十七篇中缺之,但《说苑·叙录》云:“所校中书《说苑》杂事……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其书全貌已不可知,尚有遗文二则,《艺文类聚》卷七十四引《风俗通》曰:“门户铺首。谨案《百家》书云:公输班之水,见蠡曰:见汝形。蠡适出头,般以足画图之。蠡引闭其户,终不可得开,般遂施之门户云:人闭藏如是,固周密矣。”又《太平御览》卷九百三十五引《风俗通》:“城门失火,祸及池中渔……谨按《百家》书:宋城门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中伤。重谨也。”观其所引,正如刘向自己所云“浅薄”,其所以“浅薄不中义理”,盖出自道听途说之故。虽其浅薄,无助于治国安邦,但于治身理家,也还有可取之处。故《汉志》录之入小说家,而与刘向《新序》、《说苑》之入儒家相异。其与《庄子》中“小说”之特点颇有相承以处,虽一则讲的是不中儒家之义理,一则讲的是不合道家之道术,但在浅薄和琐屑上却尤为相似。用琐屑的言语表达浅薄的道理,可以看成此类著作的共同特点。

对于小说家书的这种认识,还体现在与刘向子刘歆同时代的桓谭著作之中。桓子《新论》曰:“著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2]显然,“合丛残小语”的“短书”正是指《百家》这类作品。

汉代学者对小说书的这种认识和著录,表明了小说书与子部著作的某些相似性。诸子著作立说的目的就是要阐发自己的思想见解和主张,刘向也不例外,他极力主张礼乐教化。为达此目的,往往采取各式各样手法,阐明其主张,以使读者理解并接受其观点。东汉王充《论衡·书虚》云:“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要而言之,就是以作者个人的言论其中包括他采录、改编或杜撰的故事来宣讲某种道理、某种主张。这样一种被传统目录学划入子部(或“小说家”或“儒家”)的作品又因其浓厚的故事味而符合现代小说的概念,似乎可称之为子部小说。但是,我们还要注意到,刘向书似乎同时又兼有史书的品格,《列女传》在《隋志》入“杂传”固然是其明证,而《说苑》、《新序》二书,也采录了大量的历史传说故事。刘向书体例是“以类相从”,即著作的框架体现了刘向之思想,但每个主题之下,却串连了一大串的故事表达其思想,这种结构颇象西方之小说《十日谈》。

但刘向并不自认为在录史,故他不用史家实录准绳严格要求自己。相反,他吸收了诸子雄辩的风格,为宣传某个思想,他往往对历史故事进行自己所需要的增删、缀补,重新剪接乃至虚构。这种行为正如刘勰《文心雕龙·史传》所云:“所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刘勰站在史家正统地位上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其实,这不过再次提醒人们注意到,就中国小说发生的历史来看,除了前述子部小说之外,还存在另一大部类著作,它们主要被著录于史部典籍之中,其特点是根据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来演义、生发,创造出不完全符合历史真实的故事,这类小说似乎可称为史部小说。用子部小说和史部小说这两个概念正可以比较好地对中国小说做出符合中国文化特点和术语的解释。

子部小说与史部小说在创作原则和创作目的两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

首先从创作原则来看,子部小说往往是从鲜明的主题出发,或者虚构人物和故事,或任意取材于历史传说,通过讲故事,阐明作者的主观见解和思想感情,用刻画人物形象来描绘社会心理及风俗人情,形象地反映一定时期的社会生活风貌。史部小说则不然,“实录”乃其恪守的创作原则。所谓“实录”,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盛称司马迁:“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班氏的这个“实录”理论不仅对已拥有二十五史的中国人的修史观有巨大影响,对史部小说创作也影响很深。六朝时最为典型的实录论莫过于刘义庆《世说新语·排调》所载:“干宝向刘真长叙其《搜神记》,刘曰:‘卿可谓鬼之董狐。’”董狐是古代有名的坚持实录的良史,现在看来,《搜神记》记载并非人间实有人神鬼,而刘真长将干宝与董狐相比,表明史家之实录原则确实已成为衡量小说书优劣的准绳。

实录理论除了影响史部小说的创作及理论外,随着子部小说的发展,实录理论也渗透其中。逞才子之笔的唐传奇小说作者不承认自己的故事的虚构,李公佐《南柯太守传》曰:“翻覆再三,事皆摭实。”清代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曰:“《聊斋志异》盛于一时,然才子之笔,非著书者之笔也……小说既述见闻,亦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今燕妮之词,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纪氏以为《聊斋》著述采用的是“街谈巷说”的小说体例,而其叙事又系传奇体例,故有“一书而兼二体”之说,并指责其不应记述自己未亲耳所闻、亲眼所见的东西。

其次,从创作目的来看。子部小说的创作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宣传作者个人的思想见解及其主张,它与一般靠逻辑思维的思想著作不同,依靠的是形象思维的方式,通过刻画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把作者自己关于历史、社会、尤其是人生的感受与领悟用人物形象、用生活画面间接表达出来。而史部小说裨史之阙的创作目的,是大约在六朝时便已形成的共识。托名郭宪的《洞冥记序》曰:“史官记事故略而不取,盖偏国殊方,并不在录……今籍旧史之不载者,聊以闻见,撰《洞冥记》四卷,成一家之书,庶明博君子该而异焉。”在他看来,史官有略,故小说家补之。葛洪则将裨史之阙的目的直言相告:“今抄出为二卷,名曰《西京杂记》,以裨《汉书》之阙尔。”[3]唐代史学家刘知己则对史文有阙及小说裨史之阙从理论上予以了确定,《史通·采撰》曰:“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是知史文有阙,其来尚矣。”而《史通·杂说》又云:“是知偏纪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以来尚矣。”

子部小说与史部小说在创作原则和创作目的上的差异,使我国古代小说表现出两种不同写作风格的传统:一种为抒发作者个人思想情怀的虚构小说,一种为历史演义小说。这两种形态的小说在中国古代小说历史上占主导地位。子部和史部小说之分除能概括我国古代小说的基本情况外,同时也说明古代小说与子史著作关系密切。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讨论《汉志》十五家小说书时指出:“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诸子著作的宗旨就是要阐发一种对人生社会的理解,表达作者的某一种思想见解或对现实社会的认识,以及对将来世界的设想。小说书之所以“似子而浅薄”,就在于小说家也要有思想,其思想也要立足于社会风格、社会心理等现实社会基础之上,在这一点上,小说与史传有了分别,而与诸子颇相通。思想家的思想结晶本应偏重使用概念进行逻辑推理论证,但我国古代诸子著书传统却偏重借用形象、比喻,记叙等叙事手法来描绘其思想,讲述道理;又因为我国古代思想家注重实用理性,使其思想与现实生活距离未拉开,这便使其在精神上、表达上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上均与小说家界限模糊。先秦时期诸子散文极为发达,并将触觉伸向了未来应属于叙事小说的领域,或者说小说就是这样寄生在诸子著作之中的。

小说的特征就是叙事,但叙事并不是小说的唯一目的,否则就会与历史趋同。叙事不过是语言形式与主体精神之间的桥梁。在小说创作中,怎样叙事和如何充分而恰当表达作者的主观精神世界才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故子书对小说的影响,除其寓言故事对小说创作的影响外,还存在着对小说家主观精神的影响。诚如石昌渝先生所论:“小说家的主观精神之重要表现是小说题旨确立以及它对情节的铸造。故事不再是故事本身,故事有所寓意。诸子散文中的寓言在这里与小说相钩连。”[4]蒲松龄所谓“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5],其实正是最有说服力的表白。

如果说中国古代小说书的精神思想与子书界限模糊,那么小说书的叙事模式则受史传影响至深。相比而言,小说与诸子创作旨趣颇相通,但表现手法有异,一通过故事、形象和描绘来间接表达,一直接阐述所思所想;小说与史传创作旨趣亦有异,但手法却颇相通。

史著以实录为最高原则,尽管班固对此阐述清晰,史家也恪守此规范,但要完全做到公正客观,实在是不可能的。钱钟书先生认为古代史著有许多虚构之处,他说:“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在论及《左传》记言时,他又说:“吾国史籍工于记言者,莫先乎《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又云:“上古既无录音之具,又乏速记之方,驷不及舌,而何其口角亲切,如聆謦欬欤?”[6]

古人似乎也意识到这个实际情况,自《隋志》起,史部除正史、古史外,另设杂史、杂传,将那些虚幻之辞过于明显者从正史中剔出,归入杂史、杂传。对于杂史、杂传的特点及性质,《隋志·杂传·小序》云:“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杂史·小序》亦云:“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这便将其与正史区分开来,但之所以史传仍不放弃这类虚妄之作,仍将其置于管辖之范围,在于“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

由于《隋志》的这种态度,使后人对许多书籍的归属造成混乱。宋代郑樵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者,足相紊乱。”[7]至清代仍未解决妥当。《四库全书总目·杂史类》曰:“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未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若夫语神怪、供谈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分类之勉强,呈之笔端。盖其原因即在于杂史、杂传与小说之间难以理清的纠缠关系。小说在史家眼里缺乏独立的地位,故小说的性质与特点未被引起重视,如果以小说的特征来解决这个问题,或许可以迎刃而解。

作为叙事文体,史传在叙事模式(作品结构模式和叙事角度)上对小说影响至深。

史传传统结构方式有两种:编年体和纪传体。前者如《春秋》、《左传》,后者自《史记》以后,各代正史均用纪传体。一般的编年体偏重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次序来记叙,而纪传体则以人物与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记叙。自然,时间与逻辑是无法绝然分开的,二者通常纠缠在一起。史传的这两种结构方式对后世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的结构影响颇大。如《三国演义》、《红楼梦》在总体结构上采用了编年体方式,而《水浒》、《儒林外史》则基本上采用纪传体结构。

叙事角度的产生,是因为事件从来不是它们自身出现在读者面前,读者阅读的事件总是记叙人使用某种眼光,站在某个观察点叙述出来,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种眼光和观察点就形成了叙事角度[8]。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事实会有不同的视野和感受,也就会记录不同的事实。史传的叙事角度多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的客观叙述,叙述者(一般即作者)很少在文中露出端倪,但他仍然存在于叙事之中,他无所不在,无所不知。这样似乎叙述者给读者提供的仅是被观察对象的信息,即客观信息,而关于艰察者或叙述者本身的信息却没有或很少。这种全知视角有两个特点:一是作者的叙事活动毫无局限,二是叙述的信息有一种客观性。如此记录下来的事件似乎显得既全面又真实,正好符合史家之实录原则。故史传文的对话最多,古来有“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之说。但除了这种历史影响之外,恐怕跟“对话体”叙事能使人物事件场面更客观更真实有关。在对话中,叙述者的主观信息几乎为零。史传的这种叙事角度对小说影响很大,我国古代小说基本采用这种客观式。但是正如前所言,史传的作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却又总是站在某一观察点叙述事实,这样的叙述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某种主观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史部与子部的特点相交汇,并行不悖地共存于中国小说的传统之中了。

刘向著作,具有较浓厚的子部小说特征。《汉志》将其收录于《诸子略》,或刘向本人便是将自己看成诸子之儒家。但《隋志》却将《列女传》分离出来录于《史部·杂传》,这个细微的变化反映了目录家对刘向著作归宿的不同认识。当然,溯源究根,乃是由刘向书本身的亦子亦史或非子非史的形态所决定。刘向书的这种双栖特征表明了中国小说曾寄生子史的,这是中国小说发育的一个重要时期,它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小说形态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小说寄生于子史的时期,刘向书无疑是一个颇具研究价值的典型个体。

注释:

[1]《文心雕龙·诸子》。

[2]《文选》卷三十一江文通杂体诗《李都尉从军》李善注引。

[3]葛洪《西京杂记跋》。

[4]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

[5]蒲松龄《聊斋自志》。

[6]钱钟书《管锥篇》第一册。

[7]郑樵《通志·校雠略·编次之讹论》。

[8]参考卢伯克《小说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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