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生化”的道德缺失及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缺失论文,生化论文,重构论文,道德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新生代”也适时而生。他们是网络社会的主体,对网络文化“一网情深”,宁愿相信网上有的,也不相信自己思考的。网络提高了他们的认识活动效率,扩大了他们的认识范围,增长了他们的创新能力,拓宽了他们的交往范围,扩展了他们的交往能力,改变了他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尤其是网络对他们的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促进其道德建设;另一方面,也给他们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网络的全球化,易导致他们道德价值观的错位、伦理情感的疏远、道德人格的缺失、道德意识的弱化、道德责任的丧失、道德行为的失衡。因此,研究“网络新生代”道德建设迫在眉睫。
一、“网络新生代”道德缺失的成因
1.主体意识淡化,导致网络行为放纵
在网络世界中,“网络新生代”以“符号”身份在“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往,他们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反应,有一种在与机器而不是与人打交道的错觉,往往会做出一些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做出的粗暴、无理的行为,出现道德上自我失范。他们较长时间生活在数字化的在线空间,迷失在网络世界中,从而忘记自己的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和社会责任,忘记了道德规范、责任义务。在他们眼里,“黑客”绝对是英雄、是智慧的化身。美国作家埃里亚·多尔夫指出:“那些热衷于在电脑屏幕前制造假象的毁灭,让自己的闲暇时间充满火药味儿的电子游戏迷们,早把正义感和道德尺度置于脑后。在当今社会中,有规模的杀戮被当做游戏,4000万人的死亡被视为胜利”。事实上,大部分“网络新生代”在网上实施不道德行为的动机,一是出于好奇;二是想检验和提高计算机水平,显示一下自己的才能,顺便获得免费的信息服务。对于大部分网络行为失范者而言,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过错,而是把自己的行为看作是一种智力的“挑战”或“游戏”。他们的最高追求适合程序设计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进行无休止的“猫和老鼠”的智力较量。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智力游戏中,他们错误地把战胜对手作为人生至乐,甚至认为网络入侵、盗窃等犯罪也不过是敲击了几下键盘,点击了几下鼠标而已,没有了紧张恐惧的犯罪感,模糊了罪与非罪、道德与非道德界限,从而无视他们的所作所为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2.社会转型对“网络新生代”道德观念的冲击
社会转型主要指社会结构的整体性、根本性的变迁,是社会中传统因素和现代因素此消彼长的过程。在社会转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新旧观念的并存与冲突。当代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型社会的转变之中,这一特点尤为突出,成为“网络新生代”社会化过程中的主要背景。在此背景下,产生了多元价值观、多元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对此,“网络新生代”因心智尚处于发展阶段,易产生困惑和迷茫。他们一方面承受着沉重的文化困惑,自身解惑的能力又相当有限;另一方面却拒绝向外寻求文化他助,这必然影响了他们对先进文化、高尚道德的选择和吸收。
3.适应网络发展主流的网络道德缺乏
在网络以外的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现实空间里,经数千年社会生活实践的积淀,形成了在全社会范围内人们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维护这种准则的道德规范。网络自产生以来,在二十几年内便迅速渗透在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改变了人们接触、交流的方式,也营造了一个从事商业活动、发表自己见解及其他方面活动的全新的“社会”。在网络背景下,网络成为文化多元化的催生剂,一方面消解了传统的文化边界和价值垄断,使个人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突显和发挥;另一方面又使整个社会价值体系极度分化,其内部出现多元化,分层化格局,呈现出丰富多彩的面貌。多元的文化信息和价值观,使“网络新生代”晕头转向,无所适从,迷失了自我。有的被西方腐朽的文化左右乃至同化,盲从西方文化,贬低民族文化;有的肆意放纵自己的行为,侵犯他人,散布不良信息乃至犯罪。究其原因,一是人们的道德规范在网上摆脱了管理和控制,只能靠个人的道德信念来维持。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使得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在网上显得苍白无力。二是网络仅有短暂的发展历史,在网络空间中尚未形成得到普遍认可的文化和基本的道德准则,因此,网络言行不轨,其受谴责性还没有达成共识。
二、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筑起网络道德防火墙
1.加强对“网络新生代”的自我教育,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培养自己道德责任意识的过程。责任意识的形成正是责任主体在无数次的道德内化与外化的交替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应特别强调“网络新生代”参与自我教育的意义。德育工作者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使“网络新生代”意识到网络只是为了更好地更方便地为自己的学习、生活服务,而不是让网络主宰我们、奴役我们。我们在汲取网络营养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对网络信息不盲从、不依赖。同时,使“网络新生代”意识到网络是自己生存生活的基础,网络道德是网络生活不可缺少的行为规范。维护网络道德,是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没有网民的严格自律,就不会使网络有序进行,就不会有网络文明。“网络新生代”应积极主动进行道德修养,主动净化自己的灵魂,增强遵守网络道德的自觉性。面对信息时代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向、不同价值观念的碰撞和整合,能够自主地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道德选择和行为准则。
2.改变教育方式,加强对“网络新生代”网络舆论引导
网络传播的平民化和由此产生的人文精神的普及及深入,使得网络能够被大众迅速认同和接受,并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新生代”更加注重互联网的沟通交流媒介功能,对网络舆论有较大的认同,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利用网络舆论,利用网民的从众心理,控制他们的网络言行。由于“网络新生代”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方式和行为方式,在针对他们的网络舆论引导时,应该使用符合他们接受习惯的,同时具有网络语言特点的语言进行引导。他们在语言接受习惯上,反感说教式、灌输式的交流,认同与他们平等交流的语言方式。因此对“网络新生代”道德教育应从传统的、灌输的模式中走出来,转移到引导、启发、解疑释惑上面来。基于此,我们在网络舆论引导上,使用的语言方式应该首先是契合网络语言特征的,否则会显得与他们的话语格格不入,在形式上就遭到他们的反感。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对于他们在网络舆论中的各种偏激的情绪化的观点、态度、行为,不应强行禁、堵,应该调整角度,以网友的身份用亲切交流、友好相处的语言方式展开潜移默化的网络舆论引导,还可以在网上与其正面交锋,展开辩论,争取其他网民的支持、从而使其接受引导。
3.健全网络道德体系,构建网络文明
网德教育是实施“以德治网”的主要内容。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网络道德体系的制约和支撑。网德教育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也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完整的网络教育体系。一是政府部门要斥巨资建设有吸引力的强大文明网站,为青少年营造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二是学校应建立网上思想教育基地,利用因特网这个有效的传播工具,让先进文化占领这个阵地,充分发挥因特网的教育和宣传功能,创造教育人、培养人的网络环境。三是加强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不断提高网络信息检索技术,使“网络新生代”充分享受安全健康的信息资源。四是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不文明网站的打击力度。同时,学校也要把网德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中,借鉴发达国家青少年网德教育的经验,制定《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如: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规定,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一次计算机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校方为此专门制定了一本计算机网络使用守则,供学生学习参考。)使网德教育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学生的思想,培养“网络新生代”网络道德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语言、提倡网络礼仪,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4.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与法律约束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要正常运转一刻也离不开制度规范的制约,更需要以法治网。一方面,建立网络制度规范。让网络主体明白必须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特别是要让“网络新生代”学习网络规范,增强网络文明意识,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合理合法利用网络资源,自觉抵制不健康、不文明行为。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而且也破坏这种道德,如果他们能这样做而不受惩罚的话”。对于网络道德失范者也应实施必要的惩处,如经济制裁、限制其网络使用权等。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立法。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网站和网校管理的公告》等法规,这对我国网络健康有序地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还显得相对滞后。而“网络新生代”中的绝大部分人,自我控制力差、法律观念淡薄,自我表现欲强烈,如果缺少法律强有力的约束,往往会道德失范、行为失控。因此,立法部门要尽快制定有关网络方面的法律,严厉打击网络不法行为,保证网络道德规范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借鉴网络发达国家及国际社会网络立法方面的经验,加强网络立法的国际合作,加强司法监督,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以法治网。
“网络新生代”的道德教育任重而道远,只有加强“网络新生代”的自我教育,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健全网络道德体系,规范上网方式、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净化网络环境,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网络新生代”的道德教育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