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波普的规范伦理学——消极功利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功利主义论文,波普论文,伦理学论文,消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卡尔·波普(Karl R·Popper)是当代西方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其哲学思想应归属于分析哲学传统。然而他的研究风格与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迥异,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只专注于一个个哲学问题或某些术语的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对社会人生、政治伦理却表现得相当冷漠。波普却不然,他对社会历史、政治伦理问题极为关注,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这使他的思想与欧洲大陆的人本主义很相接近,而且这使他的表述风格既有分析哲学家的精确细致,又有人文主义哲学家的激情冲动。其包罗宇宙论、认识论、科学哲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伦理学的庞大体系,使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的工作相形见绌,因为他们大多只在哲学的某一个方面精雕细刻。
波普思想中最早引起我国学术界重视的是他证伪主义的自然科学哲学,在西方世界他却因《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的面世而赢得名声,该书是系统阐述他的历史哲学、政治哲学和伦理学思想的专著,已被列为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学说的现代经典。波普的伦理学思想似乎没有他的政治思想影响大,但其表述论证却如他的证伪主义科学哲学一样富有特色,其中既包含深刻且具有启发力的见解,亦包含须加以批判的谬见。我国学术界对波普的伦理学思想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仅是抛砖引玉式的尝试,但愿能引发对波普伦理学思想的系统研究。
一
属于分析哲学传统的哲学家习惯于把伦理学划分为两个分支领域:规范伦理(normative ethics)和元论理学(metaethics)。元伦理学研究道德话语(moral discourse)的语义结构、逻辑结构和认识论结构,其首要任务乃是语义学方面的,其次才是逻辑和认识论方面的。①而规范伦理学则试图为人类的道德规范寻求合理的论证基础,并合理地确立人类道德规范体系。②
波普的元伦理学观点大致属于非认识主义(noncognitionism)派别,这集中体现于他对批判二元论(critical dualism)的论证,对此笔者曾作过评述(可参见载于《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92年第6期的拙文《评波普的元伦理学思想》,亦可参见拙著《历史、理性与自由--波普社会历史观述评》湖南师大出版社1993年版第104-12页)。
波普的规范伦理学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论证和表述上与他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是相互吻合的。用波普自己的术语,他的规范伦理学该是一种“修正了的功利主义”,即是对边沁、密尔等人功利主义继承批判的结果。
边沁、密尔的思想从政治方面看是自由主义,从伦理道德或价值观方面看是功利主义,波普在这两个方面都对边沁、密尔既有所继承又有所批判,波普的政治伦理思想可被视为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在二十世纪的新版。他在修正古典功利主义时认为,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很容易被当作仁慈的专政的借口,故应该代之以一种较谦逊、较现实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尽最大努力消除可避免的苦难应该成为公共政策的一个公认目标,而增加幸福则主要是个人发挥首创精神的事情。因为谋求幸福的种种新方式都只是理想的、非现实的,而苦难却一直伴随着我们,此时此地如此,将来长时间也会如此,这一点根据经验即可知晓。所以在波普看来,我们应该此时此地就同一个个最急迫的、现实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要去为一个遥远的、也许永远不能实现的至善去作一代一代的牺牲。③可见波普的规范伦理学可以归结为“使不幸最小”(minimize unhappiness)原则。
从逻辑的角度看,“使不幸最小”原则并不仅仅是对功利主义最大幸福原则的否定。这里还有一种逻辑的非对称性:我们不知道如何使人们幸福,但我们知道如何减少人们的不幸,这很类似于科学认识论中证实与证伪的非对称性:我们不知道如何证明一个理论为真,但我们可以确定地证明一个理论为假。波普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九章注2中写道:“我相信,从伦理学的观点看,苦难与幸福之间,痛苦与欢愉之间并没有什么对称性。就此(然而这不能完全由理性论证决定)而言,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和康德(康德并不是功利主义者一本文作者注)‘促进其他人的幸福’的原则,似乎都是错误的。据我看,人类苦难可以诉诸道德上的救助,而那些各方面都很好的人们并没有增加幸福的要求。”波普认为功利主义使快乐最大的公式设定了一个快乐-痛苦的连续标度(a continuouspleasure-pain scale),这似乎使我们可以把痛苦程度看作快乐的否定程度,即把痛苦与快乐看作是可以互相折算的,就象收入与支出是可以互相折算的一样。但是,从道德的角度看,痛苦与快乐并不能互相折算,痛苦不可能被快乐所抵消平衡。特别地,一个人的痛苦不可能被其他人的快乐所抵消平衡。这里隐含了波普的人道主义原则:处于痛苦或灾难之中的任何人(无论是天使般善良的人,还是撒旦般邪恶的人)都应该得到救助,决不应该以任何人的痛苦为价值去换取另一些人的幸福。所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应该代之以一个较谦逊的要求:最少数量的可以避免的苦难;而且,不可避免的苦难--例如粮食短缺时的饥馑--也应该被尽可能平等地分担。④
依波普之见,在所有的政治理想中,使人们幸福或许是最危险的理想。这种理想必不可免地导致这样的结果:为使人们明白我们认为对他们的幸福最重要的事情,或者好象为了拯救他们的灵魂,就把我们所谓较高的价值强加给他们。这会导致乌托邦主义和浪漫主义。我们诚然希望生活在一个人人相亲相爱,人人幸福的完善无缺的社会之中。如果大家真的都相亲相爱,那么就可以建立起一个人间天堂。⑤然而,建立人间天堂的努力却总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人间地狱,因为这种努力会导致不宽容,导致宗教战争以及以拯救灵魂为名义的异端审判。⑥5波普认为这种努力乃出于对我们道德责任的彻头彻尾的误解。我们的责任是去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而不是去使别人幸福。怀着善良的动机去设法使他人幸福,结果却常常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他人之是否幸福并不依赖于我们,而依赖于他们自己的努力和机遇。我们当然可以设法使我们的朋友幸福,强迫他们接受我们的价值(建议),但这以他们是否愿意为限,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便可以摆脱我们,甚至终止和我们的友谊。我们的责任是努力消除和预防痛苦、灾难、非正义,而幸福等较高的价值则是个人随自己的心愿去争取创造的事情。⑦波普提出的道德口号是:帮助你的敌人,援助陷于灾难之中的人,即使他们恨你;但只爱你的朋友。⑧我们只能以爱一些特定具体个人的方式热爱人类,但借助于思想和想象力,我们可随时准备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⑨波普认为,这种态度才是苏格拉底式的理性态度,在深知自己很容易犯错误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他人,而不热衷于强迫他人--甚至不强迫他人接受幸福。⑩这也就是波普所十分珍视的人道主义。
二
如果边沁、密尔等人追求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可称为积极功利主义,那么被波普所修正了的功利主义即可称为消极功利主义(negative utilitarianism)。在波普看来,边沁等人所追求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利他主义道德理想,只有他提出的努力消除现存的苦难与不公,努力去帮助亟需帮助的人,才是现实的利他主义(波普也称之为人道主义)道德原则。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无论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功利主义都是脱离现实,脱离历史条件的虚伪的道德训条。根据马克思主义,利他主义的行为绝不仅仅出于善良人的善良愿望,人们的行为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依赖他们生活所在的社会制度,依赖他们各自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要了解在某一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利他主义是否有存在的理由,就得分析这一社会的经济结构。“个人总是并且也不可能不是从自己本身出发的。”(11)个人的行为方式如何,取决于他同社会的实际关系。倘苦他与别人的利益是尖锐对立的,那么利己主义于他就是自然的,因为在交易所中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高谈利他主义的人不仅会遭到讪笑,而且会输得精光,穷愁潦倒是他的必然下场;赌徒之间有什么利他原则可言呢?反之,倘若他与别人是一种彼此合作的关系,那么,利他主义于他也是自然的,因为共同的目标需要共同的努力,在一家工人自主的工厂里,如果一个人的收入同整个工厂的总收入成正比地增加或减少的话,那么,他就会关心整个工厂的利益,在为大家谋福利的工作中实现个人需求的满足。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12)这里,关键是“一定条件”,即一定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整个社会利益是分裂的,因而将利他主义宣布为社会的普通原则只不过是“道德上虚伪骗人的江湖话”。(12)
波普的消极功利主义与他的历史哲学密切相关。他不相信有什么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否定预测历史的可能性,不相信一定的历史阶段必然会为另一个历史阶段所代替,不相信历史的演化有一个终极目标,更不相信可以建立起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绝对公平合理的社会,用他的话说就是不相信可以建立起一个人间天堂。正因为如此,他认为,为了使这个世界变得好一些,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努力消除业已存在且亟需消除的痛苦和灾难,努力预防那些可以避免的罪恶和灾难。
波普以为古典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经他修改以后,就得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预防可以避免的苦难”这一原则,这一原则才是现实可行的,而非虚妄的。殊不知他是从一种虚妄又走向另一种虚妄。波普没有把人的行为放在具体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去进行分析,也忽视了阶级利益的冲突对个人行为的决定性影响。更值得注意的是:谁去“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预防可以避免的苦难”呢?是全社会还是政府?是仅仅所有追求善行和美德的人,还是也包括种种为恶的人?一条表述得漂亮的道德原则若根本没有人践行,那是毫无意义的。波普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嗤之以鼻,他自然不会认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预防、消除罪恶和苦难的主体,他也不可能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产生苦难与罪恶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很容易明白,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赫然写在法典之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去鼓吹“帮助你的敌人;援助那些陷于灾难中的人,哪怕他们恨你”,如果不是在说“道德上虚伪的江湖话”,也不过只是一种善良愿望。波普的口号很容易使我们想起《战图策》中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以及《伊索寓言》中“农夫和蛇”的故事,如果我们践履波普的消极功利主义,去救助陷入困境之中的敌人(如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一类的敌人),那么,我们自己的境遇大约不会比“东郭先生”和那位救活冻僵了的毒蛇的农夫的境遇更妙。哲学家们大多认为只要把隐蔽着的关于道德和社会的真理昭示于人类,便自然能引导人类到达理想境界,其实与人类实践相脱离的理论不可能有任何现实的成果,无论这种理论在逻辑上多么严密,在辞句上多么动听,如果说边沁、密尔等人的积极功利主义并没有为人类谋得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那么波普的消极功利主义也很难为人类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预防可以避免的苦难。
注释:
①②Paul W.Taylor,Principles of Ethics,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75.PP.67,P.9.
③Karl R.Popper,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London and Henley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63,PP.345-346.
④Karl R.Popper,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rnies.Vol.1,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PP.284-285.
⑤⑥⑦⑧⑨⑩Karl R.Popper.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Vol.2,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P.237,P.237,P.237,P.237,PP.238-239,PP.238-239.
(11)(12)(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4页,第275页,第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