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与时俱进精神,创新收入分配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配制度论文,与时俱进论文,收入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生存和巩固。改革开放以来,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上,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了“与时俱进”的精神,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使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概念之后,十五大又提出了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制度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结合起来”以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而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确立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以及“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原则。这一收入分配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出发点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就理论而言,分配制度是由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即所有制来决定的。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生产资料包括人、财、物都归国家所有,因此,人们往往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标志和进行收入分配的惟一原则。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在国家逐步放松了对其他分配方式限制的基础上,个人分配原则也超越了单一的按劳分配而先后经历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同时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改革过程。
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是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作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是允许和鼓励相对稀缺和相对贡献份额大的资本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利于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和节约地使用,形成人们通常所说的“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力”的局面,促进经济的高效率发展。实际上,按劳分配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强调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不会影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因为劳动不只是指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包括劳动者本身的技能和管理水平在内的复杂劳动同样是劳动。因此十六大报告指出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各种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就是承认物化劳动(通过过去劳动已经形成的财产和资本)再创造收入的合法性。而且从广义来说,劳动本身也是生产要素。即使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劳动收入在各种生产要素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是相当高的。何况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收入所占的份额只会更高。即使强调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也不会冲击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纵观历史发展的进展,我们可以看到,农业经济主要采取了按土地进行分配的方式,而工业经济则主要采取了按资本进行分配的方式。在世界经济经历了以美国为主的新经济的洗礼以来,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作用日益突出,让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总而言之,按要素分配可以看成是按劳分配的新发展。
2.走先富带共富的致富之路
所谓先富带共富,是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促进效率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不同,人们富裕的速度有快有慢、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邓小平在科学地揭示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允许并鼓励先富,通过先富带动、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正是这个大政策,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热情和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人们也痛切地感到,普遍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目标。而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打破平均主义的僵局,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20多年来,它已经成为指导我国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之一。
当然,2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实际情况的发展比原来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例如,先富裕起来的人中有一部分并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富起来的;有的先富起来的活动也并没有促进效率的提高。但是,这些情况的出现只能说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并不能以此而否定我国现阶段先富带后富原则在总体上的有效性。劳动力相对过剩而资本短缺,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根据价值规律,当某种生产要素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会上升,其产权主体获得的报酬就会提高,从而导致供给增加,直到达到一种新的平衡。这符合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用更直白的话来讲,“只有生产出了蛋糕才能分到蛋糕”。
3.体现效率、兼顾公平
在收入分配中如何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也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效率实际上是指如何通过分配使馅饼做得更大的问题,公平实际上是指在馅饼大小既定的情况下如何分割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都必须、也必然要把效率摆在优先地位。兼顾公平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切实贯彻,一方面要承认收入差别,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市场机制刺激效率,为过渡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等手段来构筑平等竞争的空间和平台,保证分配的公平。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进行的调节,不是去消灭收入差异,而是把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防止两极分化或贫富差距过大。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可取的。我国目前不仅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之中,而且处在从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型之中。在这种转型的过程之中,由于产业结构的迅速转换等原因,经济发展比较迅速,要求效率有较大的提高,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所以,在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事实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上面所说的“先富带共富”原则是一致的。当经济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以后,公平的因素可能要考虑得多一些。当然,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也不能违背效率和公平兼顾的大前提。以两者兼顾来否定效率优先,是不可取的。
4.处理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
实行市场经济并不是不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而是要发挥政府的有效功能。在收入分配领域,初次分配应由市场来管,再分配应由政府来管。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和价格等综合手段进行调整,强调分配的相对平等,使人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有公平的参与机会,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即在初次分配领域,坚持在公平基础上的以效率为主的分配原则;在再分配过程中,坚持效率基础上的以公平为主的分配原则。
当然,收入再分配政策不应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应造成市场的扭曲,不应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不应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应违背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政府再分配政策的目标是保证经济的公平、公正和平等,包括人们参与市场权利的公平、竞争规则的公正和收入分配结果的相对平等。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上的功能只能主要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这两个途径来实现。
二、我国收入分配的现实特点:居民收入差距大
从最近几年的基尼系数变化情况来看(见表1), 我国目前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表1近五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
注: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从基尼系数看贫富差距》,《中国国情国力》2002.1
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我国已接近这一区域, 应该引起高度注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与人均GDP相近的国家比较, 我国居民基尼系数还属于正常区域(见表2)。
表2中国与人均GDP1000美元的国家基尼系数比较
注:(1)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报告;(2)人均GDP 按汇率法计算
基尼系数大体上描述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步伐,仅仅通过基尼系数来评价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是片面的,更应该分析收入差距结构及相关原因。
从不同角度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产生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实现赶超战略,我国实行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如工农产品“剪刀差”等政策,形成了具有我国特点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极为明显(见表3)。
表3农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元)
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是地区差异。我国现阶段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西部地区,相对全国收入落差很大(见表4)。
表4西部12省(区、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比较
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三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每个行业都有它自身的生命周期,随着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成熟产业的行业收入水平必然相对下降,朝阳产业的行业收入水平可能迅速上升。特别是我国经济近二十年来获得高速增长,相对其它国家而言,产业间更新替代过程更加短暂,行业收入差距迅速拉大。(见表5)
表5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元)
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四是不同所有制经济差异。不同所有制经济类型在体制变革过程中的地位、角色不断发生变化,收入差距也很明显(见表6)。
表6不同经济类型的职工平均工资(元)
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表6中其他单位包括股份公司,港、澳、台及外商独资公司, 股份合作公司等,这些经济单位相对而言具有较为灵活的分配制度,因而具有更好的经营活力。
五是经济转轨时期的非法收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磨擦和矛盾导致收入分配中的无序和混乱,从而让一部分人靠违法,或者利用制度空白获得了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
六是行业、部门垄断导致的高收入。一些具有垄断性的行业和部门,长期享有超额利润带来的好处,因而相对收入很高,也是引起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通过这些年的改革,我国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基本上引入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而交通和邮电通信仍处于垄断市场状态,所以它们能相对反映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收入差距的关系(见表7)
表7国有单位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元)
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产生差距的原因,有些是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因素,有些是自然的、历史的因素,有些是体制转轨因素,有些是政策因素。面对收入差距现状,有三种路径可以选择:第一种是公平优先的制度选择,寻求单一的分配形式,以最快的速度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显然这将牺牲经济发展效率,很可能回到传统的计划经济道路上。第二种是制度安排中将公平与效率同等对待,这样的分配制度看起来似乎是完美的,在现阶段事实上是最不足取的,因为在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制度破、立并存,机会主义倾向将驱使大部分人充分利用制度空白谋得不正当利益,同时,不完善的社会公平制度将严重损失社会效率,降低社会预期,付出更大的改革成本,得不偿失。第三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与社会进程相一致的体制改革,选择与所有权结构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制度上保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显然,第三种制度选择是适宜的,符合我国改革进程,也能为解决好现实问题提供科学的指导。
三、对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建议
制度的安排需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相结合,否则,再科学的制度选择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实践效果。从居民收入差距中反映的问题发现,我国收入分配政策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缩小区位优势,改革户籍和土地使用制度。(1)适当放松户籍和人口流动限制,增强人们在城乡、地区之间的流动。(2)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并根据土地的级差生产力和区位优势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使用费。该使用费(地租)归国家财政所有,由国家财政调配使用。(3)加快各地区和城乡之间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使区位优势差距缩小。
2.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是进行结构调整,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强化其为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的功能。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三是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同时面向市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四是采取坚决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打破行业垄断,调节不合理的垄断收入。垄断行业的高度垄断依靠的是严格的经济管制制度提供的保护,要解决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的问题,政府应该放弃对部分行业的管制,特别是要放弃对垄断行业投资的管制制度,放松对部分行业的管制,同时改革管制方式,建立起公平竞争的机制,从而消除或减轻行业之间的非公平交易,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4.在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建立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适当的范围内,政府可以向贫困家庭提供廉价租房,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最低生活费,在部分公立大学设立专项奖学金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等。同时,要建立同现阶段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提供合适的保障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注,特别是要落实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政策。
5.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分配行为。针对当前个人收入立法不健全不完善问题,今后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加快包括工资立法、最低工资立法、公务员工资立法、各种社会保障立法等法规的立法步伐。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收入分配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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