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邓小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比较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毛泽东和邓小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比较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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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是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创立、实践与发展的历史紧密联系着的。研究毛泽东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对于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坚持改革开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不久,毛泽东就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首创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他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而且对其矛盾的状况作了基本的估计。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7、768页。)毛泽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而获得的这一科学理论成果,为我们正确看待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指明了方向。

需要讨论的是,在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中,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究竟哪方面占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运动过程中是否始终基本适应、永恒不变?这是很值得研究的。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论述看,他强调了适应是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例如他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7、768页。)在这里,毛泽东首先肯定了“相适应”,不相适应是在“相适应”的前提下的矛盾,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因此相适应无疑是基本的和主要的,而不相适应则是非基本的和次要的。 客观地说,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的这种估计,是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分析判断,是有一定根据的。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确使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无可比拟的速度向前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展开,体制方面的问题虽逐渐暴露出来,但暴露得并不充分,矛盾还不十分尖锐和突出。但是,不能由此就认为“基本适应”是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任何阶段都适用的一条普遍规律。无论从辩证法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实际历程来看,或者从毛泽东的论述来看,都不存在适应与不适应其主次地位永恒不变的状况。其实,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前不久,就曾在理论上预见到这一问题。这一点恰恰是我们以往的理论研究所忽略了的。1956年11月,他在一次谈话中说过:现在我们社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过了二百年或者二千年后,生产力同生产关系总有一天会发生对抗性的矛盾(尽管与阶级社会的对抗性矛盾不是一类),也需要采取革命的办法来解决。毛泽东在这里所说的对抗性的矛盾,就是指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基本不相适应的情况。也还是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在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情形时说:“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思想、舆论)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民就要改革它。”(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18—319页。)这就不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会发展为对抗,而且*

甚至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能出现基本上不相适应的情况。实践证明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只是他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基本适应到基本不适应转化的时间设想得过长。当我们亲手建立的社会体制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时候,毛泽东仍然没有意识到要进行改革,仍在坚持“基本适应”论,由此导致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会以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既继承了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合理内容,更重要的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状况作了实事求是的估计,在新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这一理论。邓小平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182页。)

在邓小平看来,毛泽东作出的“基本适应”的估计,是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时的情况的。但是,当社会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愈来愈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这表现在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实现形式的具体体制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根据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新的实际作出新的判断,并由此出发进行坚决的改革。邓小平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所作出的新判断,既有量的分析,又有质的规定。从量的方面来看,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是单方面的因素和个别现象,而是多方面的因素和普遍的社会现象;不仅有经济体制,而且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等。因此,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指出:“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150、250、141页。)邓小平后来的提法则是“全面的体制改革”。从性质上看,这种不适应的程度是相当严重的,已经危及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命运,因此邓小平提出对僵化的旧体制要“从根本上改变”。他认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150、250、141页。)这是邓小平对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重大发展,我们的改革正是建立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的。

在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充分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毛泽东曾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的根本任务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而把解放生产力的任务仅仅划归于以往发生过的政治革命。他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17页。)”事实证明了毛泽东的这个预见是正确的。但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再有解放生产力的任务,似乎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建立,就不存在束缚生产力的问题,生产力就会自然而然地迅猛发展,这显然是偏颇的。

导致毛泽东作出这种判断的直接原因在于他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状况的估计。“基本适应”论使他过分地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忽视不相适应的方面则致使他没有适时进行改革,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同时,毛泽东在理论上还未对社会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加以区分,并进而揭示二者之间的联系,没有认识到具体体制虽然不像基本制度那样反映一定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该社会形态的性质,但它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对社会基本制度的影响和反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其本身具有强大的优越性和无限的生命力,但如果这种基本制度借以实现的形式——各种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违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根本要求时,就会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很难发挥出来。尽管毛泽东曾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还要改革和革命的问题,但是这种革命和改革在毛泽东那里还显得相当遥远,同时他所说的革命或改革还比较笼统,究竟是改体制还是改什么,都缺乏明确的规定性。毛泽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没有解决的问题,由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作出了出色的回答。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贡献,首先在于他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明确区分开来。在改革开放之初,针对一些人因我们多年来在极左路线影响下的所作所为导致的严重后果而怀疑甚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时,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150、250、141页。)这里所说的“制度”,其实就是指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里所说的“具体做法”,从社会体制上来说,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各种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过当时还没有明确使用“体制”概念。在谈到改革时,邓小平的最初提法是“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150、250、141页。),也还没有体制改革的概念。到了80年代初,邓小平开始使用“体制”概念,相应地也就有了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等新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邓小平在改革过程中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认识的逐步深化和对改革对象的日益明晰化。

邓小平不仅从理论上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区分开来,由此找到了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生产力发展严重相矛盾的症结所在,从而科学地规定了改革的对象,而且论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的密切联系,为大刀阔斧的改革奠定了基础。针对我国长期以来僵化体制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情况,邓小平曾痛心疾首地指出:“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他还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但是如果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把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也就不可能搞好现代化建设,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1页。)在邓小平看来,当具体体制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根本要求从而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时,就昭示着改革时代的到来;如果不适时进行改革,社会主义制度原本具有的优越性就会丧失殆尽。

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正确分析的基础上,邓小平对改革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命题。他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页。)邓小平在论述改革的性质后,指出了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一个偏颇之处,即只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看到整个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所以邓小平讲:“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并认为正是这两个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的首要本质,从而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理解中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出了新的规定。

毛泽东曾经正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具有对抗的性质,因此它不需要也不应以阶级斗争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完全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不断的完善加以解决的。但在解决矛盾的具体方式上,毛泽东有过严重失误。这主要表现在,他没有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出发,而是用“一大二公三纯”的指导思想解决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错误地以为公有化的程度越高,经济规模越大,生产关系越纯,就越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这种思相指导下,我们曾主观随意地变更生产关系,使之不断升级和“净化”,这样一来,就把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属于社会主义固有的东西或只适应于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而把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从而形成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体制,这不仅没有解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反而愈加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二者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他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解决上层建筑(主要在意识形态方面)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并认为这个矛盾主要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等口号,照搬革命年代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旧经验,甚至发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企图以此来解决矛盾。这不仅违背了毛泽东自己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性质的科学分析和解决矛盾方式的正确主张,而且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

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有步骤有序地加以解决的正确主张,由此提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思想,同时纠正了毛泽东在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具体方式上的失误,他不是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出发,而是从我国的现实生产力状况出发,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体表现为高度集中的僵化体制与生产力的矛盾,只有通过改革,从根本上废除僵化的旧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才能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生产力的矛盾,才能使生产力获得进一步的解放和发展。在此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的思想,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一般说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一个正确的论断。但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与自然界不同,它不是一个独立于主体的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在主体参与下并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加以解决的自觉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主体对社会矛盾的判断有误,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对头,甚至人为“制造”某种矛盾,那么这种矛盾不仅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而且只能起促退和破坏的作用,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曾有过严重的教训。而“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所以是一个更为科学的命题,是因为它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正确分析基础上的,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解决矛盾的,是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的的。

邓小平之所以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出发点,一是源于他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把握。社会基本矛盾总是表现为社会主要矛盾,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如果不能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就很难找到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出发点。党的“八大”决议曾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就是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是后来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毛泽东很快否定了“八大”对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而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将长期存在和企图复辟。因此。他追求单一的公有制形式,担心其他经济成分侵蚀社会主义公有制;他发动“文化大革命”,要在上层建筑领域清除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党内“资产阶级”,而把发展生产力长期推到次要的地位。邓小平则认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页。)因此,必须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出发而改革旧体制和建立新体制,以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二是由于他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时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直到南方谈话中他进一步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邓小平从生产力出发通过改革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思路,正是他的这种社会主义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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