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扶贫社会支持系统的实现——比较扶贫模式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持系统论文,模式论文,实证研究论文,社会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消灭贫困、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则。为了本世纪末在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尚有5800万人口的脱贫问题。[1 ]脱贫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科技发展生产。“庄稼一枝花,全靠科技来当家”。但从对科技扶贫的认识,作者还有一段亲身的体会。1992年、1995年作者曾两度承担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中国科协合作项目“加强贫困地区非正规教育(课外科技教育)”的中期与终期评估工作。该项目在全国22个省167 个贫困县对贫困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开展了大量的科普教育和科技培训活动。在评估过程中,作者走访了相当多的项目贫困县。所到之处,项目的社会效益得到了一致好评。但对经济效益评价却不高。有40%的项目负责人认为经济效益不明显。项目评估工作虽然结束了,但却给作者留下了一连串值得深思的问题:科技扶贫是否就意味着向农民传递科技知识?科技推广的结果增加了农业生产,但如果不能成为商品,又如何能致富?“粮猪只能安天下,但不能富天下”。那么,市场又在哪里?产后销售又在哪里?高科技的附加值如何实现?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上述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农民盲目发展生产,一旦市场情况有变化,农民的劳动将付之东流。可见,仅有科技兴农一枝独秀,缺少产前、产后一条龙社会服务系统的配合,农民最终还是不能进入市场,也就不能最终摆脱贫困。于是作者萌发了科技扶贫社会支持系统的研究。本研究得到了国家教委“九五”规划项目的支持。
立项以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涌现的特色农业公司、龙头企业已经巧妙地将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集为一身,“公司+农户”既是农业走向产业化的重要模式,也是扶贫的重要模式。本文为了说明社会支持系统对扶贫的重要,对常见的三种扶贫模式:救济式扶贫模式、科技扶贫模式和“公司+农户”扶贫模式作了实证的比较研究。参加本研究的还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文国锋、黄晓林。文中参考了他们的调研报告和硕士论文。
一、研究假设
贫困与反贫困是国内外社会学、经济学研究最多的问题之一。因此,对什么是贫困讨论的也最多。根据世界银行对贫困人口的定义,它是指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或低于最低生活水准的生活状况。在具体操作上,人们常以货币为单位进行测量。例如1985年,我国农村以人均纯年收入在150元以下为赤贫户,人均纯年收入在200元以下为贫困户。[2]
当前我国扶贫的模式和策略大致有三类,其一是传统的扶贫策略,主要以救济为主。例如无偿的援助现金、实物、生产资料等等。经验告诉我们,救济式扶贫虽然是必要的,如大灾之年,通过赈灾渡过难关。但它只能救急,不能救穷。事实上,长期的救济,只能使贫困者产生依赖心态,不利于激发走出贫困的内在动力。于是,研究中的第一个假设是:
救济式扶贫仅适用于突发性灾后的援助。虽然这是必须的,但对贫困人群最终走出贫困无显著意义。
第二种扶贫策略,源于对治穷与治愚关系的认识。人们意识到为了治穷必须首先提高劳动者素质。于是出现了把扶贫工作转向依靠普及科技知识的轨道。这里称作第二类科技扶贫的策略。具体措施是在农村兴办各类培训班,向农户推广科学种田和农业新技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科技兴农的推广,我国粮食自给率有了大幅度提高。说明科技知识的普及对脱贫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但仅仅依靠向农户推广科技兴农,它的发展依然是有限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于是,研究中形成的第二个假设是:
科技扶贫将被动与客体的救济式扶贫转向了依靠贫困者主体自身的扶贫,因此一定程度改变了农村的贫困面貌。但如果农户仅限于个体的孤军作战,缺少对市场信息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农户经济,农户至多是解决温饱,很难通向最终的富裕。
为了使农民不仅能解决温饱而且还要富裕,就必须使农民的产品推向市场,成为商品。为此必须以市场信息为依据,探索当地的特色资源进行特色产品或龙头企业的生产以及产品销售的一系列服务。它的过程大致有:市场需求→确定特色产品或龙头企业→调动与组织当地资源的利用与改进→农业技术投入→产品生产→收购→产品的包装与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服务。
这些任务由谁来完成呢?首先不妨设想由农民来完成其全过程。但以科学技术与市场信息为主要特征的生产过程是需要一定的文化素质的,而这正是贫困地区当前农民所缺少的。因此,依靠农户自发的走出小农经济,目前还不具备条件。那么,是否可以由政府相关的部门来承担呢?多年来,政府事实上确实在承担着农民脱贫致富的任务。但政府中固有的经济无效益和缺乏保证利润不断扩张的机制,证明它难以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政府毕竟不是经济组织,它须要关注社会效益与社会目标。因此,为了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在政府与农户之间找到一个中介,这个中介能够将农户组织起来,而且有着利润扩张的动机。这个中介组织就是当前农村中蓬勃兴起的企业或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有着它自己的经济目标,它会追求最大的投资回报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将进行有效的分解,把科学技术要求高的、与市场信息有关的任务交给文化素质高的专业部门去完成,而把高新技术培育好的成果如良种、肥料和农药转让给农民在生产中使用,以减轻科技知识对农民的要求。同时公司还可派专人对产品进行技术指导、收购、加工和销售。而政府的职责是一方面扶持公司的创建与发展,另一方面是关注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实现了扶贫的承诺。于是,研究中的第三个假设是:
“公司+农户”是社会全方位支持农户走出小农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是科技扶贫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新模式。
“公司+农户”的扶贫模式是通过国家、企业和农户三者有机的结合,大力发展当地的特色产品,把农村有限的技术力量用在刀刃上,瞄准农业大市场,把“触角”伸向国内外,把“龙尾”摆在千家万户,使科技极大地长入农村经济、服务于农村经济,并由此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组织。这是农民最终摆脱贫困、推进农业产业化并走向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研究方法、研究对象
本研究探索的是中原农业地区的扶贫策略。其特点是人多地少、但一般毗邻城市、可以较多地接受到城市的辐射。人口素质较边远地区为高,研究以访谈、参与研究为主,辅以问卷。为了对三种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在最初广泛访谈的基础上经过筛选,每种模式各确定了一个研究地区。
1.“公司+农户”扶贫模式研究——河南省潢川县
我们选择了较为落后的中原地带——河南潢川县华英实业总公司作为“公司+农户”扶贫模式的研究。因为该县1984年被定为省级贫困县。由于历史上中原文化的传统,虽然经济贫困,但人民具有强烈改变贫困面貌的内在动力,只要输入足够的机会,就会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河南省潢川县的华英实业总公司的业绩在1997年4 月国家科委牵头所召开的科技扶贫工作会议暨表彰颁奖会上,曾给予了肯定。[3]
“公司+农户”是我们重点研究的扶贫模式。因此1996—1997年课题组曾三次对河南潢川县进行了实地调查,其中包括对政府职能部门(如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办、科委)、企业(领导层、技术人员、办事人员)、贫困户和乡级干部分别进行了访谈,并在章集乡李寨村作了农户问卷调查(90份)。
2.救济式扶贫为主的研究——安徽省长丰县樊祠新村
安徽省长丰县为国定扶贫县。长丰县樊祠村1991年遭百年难遇的特大洪灾,接受了国内外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其中香港妇女华东赈灾委员会捐赠百万港币,兴建新村。课题组1995年夏对该村受援情况进行了调查与访谈,收集问卷178份。 我们对樊祠新村的研究是从关注救济式扶贫模式的角度引发的,并非该村发展的全面情况介绍。
3.科技扶贫模式研究——吉林省桦甸县红石砬子镇
红石砬子镇位于吉林省桦甸县的东部,土地肥沃,森林茂盛,历来是山东人闯关东的好地方。这里历来重视农业技术的推广,从最初举办的农业科普活动算起,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但遗憾的是科技推广始终停留在农户经济,未能走上农业产业化的道路。这里由于自然条件优越,不是贫困县,但选择该地区研究的目的正是要说明,即使具有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如果不能走出农户经济,农民的致富也是有限的。1998年3月, 课题组曾对该镇和三个自然村的干部和农户进行了访问调查,并作了50户的问卷调查。
三、结果
1.多数受援群众认为救济对他们最终脱贫帮助不大。
河南省潢川县章集乡李寨村和安徽省长丰县樊祠新村都属贫困县,1991年都遭到特大洪灾,两地因此都得到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各种援助,根据樊祠新村178户的调查和李寨村90户的调查, 至少得到过其中一类援助的,樊祠新村占93.7%,李寨村占87.2%。其中樊祠新村受到政府组织衣物援助高达61.2%,民间组织金钱援助的达51.1%。相比之下,李寨村无论在金钱或衣物所得援助都少得多,其中最高的金钱援助,其比例也只有26.7%。但问卷调查的结果,两村评价无显著差别,其中对政府组织生活方面的评价高于对非政府组织的评价,但也仅有14.6%—15.5%。可见,救济式扶贫只能对突发性事件起到短期救急的效果,对困难人群最终走出困境帮助有限。
2.科技培训只有当地群众感到和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当地经济发展有关时,群众才有积极性参与有关的培训活动。
樊祠新村是调查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最少的。以该村参加最多的种植业来说,也仅有11.9%,参加其它培训的人数则更少。那么,是什么原因妨碍了科技培训工作的开展呢?原来这里至今没有兴办与农业有关的加工业或产业,农民依靠仅有的土地,以种植业为生。随着人口的增多,多余的劳力只得纷纷外出打工。由于科技知识未能在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制约了农民学习科技兴趣。在访谈会上,一位女青年说:“我从职高毕业回到家乡,找不到发挥知识的地方,我感到前途迷茫。”目前青壮年外出打工的人很多,大约占全村青壮年总数的40%。
3.科技推广的目的最终必须使农户经济转向产业化经济,只有这样才能走向富裕。
科技推广虽然是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方面,但如果不能走出传统的农户经济,农民生活的提高仍然是有限的。根据调查,吉林省桦甸县红石砬子镇可说是典型的农户经济镇。这里依山傍水,自然条件优越。各级地方政府历来重视农业技术推广。早在1975年这里就开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关于科技兴农的情况,红石镇鸭绿沟村龙王庙屯副村长孙丰春说:“……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粮食收入逐年上升,特别是村里对科技兴农十分重视,每年都有3—4次科技培训,邀请桦甸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农艺师来授课。授课效果很好,农民争先恐后来听讲,还作笔记。授课内容很多,有介绍玉米、黄豆、种植、养殖、药材等等。村里还订有5—6种农业科技杂志。全村参加农业函授学校的已有12人,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科技兴农确实帮助了农民致富,村里的大米产量达2000—3000吨,销往全国。问卷调查中有70%的人参加过科技培训,42%的人购买了科技杂志,其比例远远高于樊祠新村的调查结果。
其中不少人参加过多种技术培训,最多的一户, 填写的培训共有9种:大米、玉米、人参、药材、蔬菜、养鸡、养猪、养牛、烧炭和卫生保健。家庭订阅的杂志有:《致富奔小康》、《农村科学实践》、《农村经济管理》、《信息报》、《农村天地》、《科技报》、《果树栽培技术》、《养鸡、养猪技术》、《种植技术》、《人参、贝母种植技术》等等,杂志的类别在10种以上。由于当地重视科技,粮食的亩产很高,其中玉米亩产已从过去的1300斤增加到现在的1500斤,大豆从300 斤增加到500斤。
那么,当前的农民生活怎样呢?根据对该镇50户的随访统计,目前尚有16%的被调查者住草房,全年认为够吃的占96%(其它4 %未填),能够添置家具或生产资料的占64%。因此可以说温饱已经解决,但富裕不足。
目前当地虽然有良好的科技兴农的传统,但并未发育成产业化,人们似乎缺少走出农户经济的激励和紧迫感,农户收获的农产品和药材都是静等外地的小贩走街串巷来收购。这里由于气候的缘故,每年仅收获一季,从11月份到来年的3月份农民都在家里猫冬, 这是很大的人力资源浪费。
4.找准科技兴农的切入点,发展特色农业或龙头产业,走公司加农户的道路,是农村总体脱贫的重要途径。
河南和安徽的两县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如贫困、水灾频繁、吃救济、农作物单调、无工业基础,但1991年洪灾后,两县都采取了不同做法。潢川县领导不是等候上级援助,他们醒悟到小农经济的脆弱,事实上在1991年以前,他们的扶贫已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一场洪灾,使他们的成绩付之东流,不仅原有的贫困户重新返贫,而且还增加了新的贫困户。于是,他们下决心必须对农村的社会资源进行重组、开发和利用。走把分散农户组织起来的路,用“公司+农户”的办法发展区域经济,以富县带富民。“产业发展快,要靠龙头带;农民进市场,要靠龙头帮。”
县领导首先分析了区域特点,认为水患虽是阻碍他们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如果积极利用这里水资源,则将化劣势为优势。于是他们想到当地地势低洼、水塘多,农民素有饲养家禽的传统,这样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不利用,岂不是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吗?于是他们顿开茅塞,决心重组社会资源,把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结构转变为以水禽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为此,他们成立了以经济目标为主体的龙头企业——华英公司。经过他们的努力,获得了养殖英国樱桃谷鸭基地的批准,并与英国签定了建立合资企业,由英方提供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和特种鸭种。
1993年公司正式建成,并投入了生产。由于京九铁路的贯通,使公司的销路更是远销海内外。他们的产品在国内二十多个城市、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站稳了脚跟,公司敢于和国际接轨,按照ISO9000 国际标准,实行全程控制,软、硬件都能满足高质量要求。1996年3月, 获国家经贸委、外贸委批准的自营出口权。1996年樱桃谷鸭饲养量达500 万只,实现产值2.2亿元,创利税1560万元,出口创汇820万美元,被国家定为大二类企业。同时该公司也实现了扶贫的社会目标,截止1995年,全县已有六千余农户、 两万余人加入樱桃谷鸭养殖行业, 其中河店村有60%以上的农户从事养殖,每年可为该公司提供120万只商品鸭, 社会综合效益达1600万元,人均较以前增加2100元。
华英公司的成功,实际是组织性扶贫的成功。政府在组建公司、拨款、税收、帮助公司寻找贷款、协调各部门关系以及筹措公司运转资金方面都发挥了无可取代的作用。同时,政府在公司实现扶贫承诺方面也起到了保证作用。例如县政府要求公司把养殖车间建到千家万户,并保证:(1)提供合格的鸭苗;(2)全过程的养鸭技术服务;(3 )到期回收成鸭;(4)供应足量的科学饲料;(5)保证养殖户有一定的利润。由于公司将生产过程进行了合理的科学分析,把技术要求高的培育鸭苗、饲养、加工、销售、市场都留给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去完成。农户只需承担其中技术性少的饲养工作,并得到了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从而使农民参与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了可能。
潢川县兴办公司,最大的改变还在于农民观念的改变,它唤起了农民沉睡了多年致富的内在冲动,提供了表现的机会。农民在生产过程中不仅积极配合公司的配置,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还不断地为自己创造新的机会,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角色。下面介绍两名农民是怎样走上跑运输和代销商的实例:
冯某:1994年养殖了六茬鸭子,共计3000只,全村共有156 家农户养鸭,平均下来一年就有45万只成鸭要由村里运到公司。当冯某打听到来村运鸭的车都是公司租来的,就向公司建议,李寨村的成鸭可以向他租车,公司一算,这样比县城租车到乡下运鸭成本低,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于是冯某就把自己的养鸭厂租给了别的农户,凑得约4000元,买了一辆旧机动三轮车。冯某在运送成鸭时,不管雨天、节日或夜晚,随叫随到,在成鸭多时,冯某一天到县城跑三趟,收入颇丰。以后冯某又为村里农户运粮食、买饲料,成了跑长途大户。
某女:家里甚穷,拿不出建鸭场的钱,家里又有孩子上学,还有生病的婆婆要照顾,一直没有条件参加养鸭。但她善于观察,她发现自村里很多人养鸭后,买饲料就成了问题。在她到乡里常常给别人捎饲料的事实中,她发现何不在村里办个销售点。就这样,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公司的销售员,很快就和乡里销售点达成了协议,成立了该村的代销点。她细心观察,每天有多少户用饲料,做到饲料及时供应,对取饲料有困难的供货到户。由于服务好,销售额越来越多,成了公司三级销售商,1994年和1996年两度获公司奖励,奖金每年500元。
四、小结与讨论
1.通过以上分析,证实了研究假设。首先救济式扶贫只对突发性灾害具有救急的作用,从长远来看,它对最终脱贫致富作用不大。这点已被安徽省樊祠新村和河南省潢川县李寨村的问卷调查所证实。而仅仅依靠科技兴农,虽然提高了粮食的单产,可以一定程度地解决农民的温饱,但如果不能走出农户经济,致富的程度是很有限的。吉林省红石砬子镇农民的生活证实了这一点。他们虽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科技兴农的结果亩产增加很快,但由于未能组织起来,主动出击市场,农产品仅被动地由小贩来收购,由此利润有限。而且在市场信息不明的情况下风险很大。同样,河南潢川县的历史也证实了这点。改革方案以来,当时潢川县在扶贫工作中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直至1988年底已解决了全县3.61万户贫困户的温饱问题,占贫困总数的91.5%,成为全省率先解决温饱的六个县之一,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并得到200万元的奖励。但1991 年一场特大洪灾,非但原已脱贫的人口重新返贫, 而且还增加了一批新生的贫困户。可见一家一户的经济很难抵挡自然灾害的袭击和市场的风险,惟一的出路是组织起来,进行合理化分工,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走产业化道路。
“公司+农户”是当前沿海地区乃至中部脱贫致富、开发地区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公司通过对产品技术含量的分解,把技术含量低的部分留给农村有限的技术力量去完成,把成型的中间产品分散到农村的千家万户。这样不仅减少了公司厂房建设等一系列的投资,同时也避免了农民因文化水平与高新技术产业要求之间的矛盾,发挥了公司与农户的优势互补。通过农民被组织到现代化企业中的过程,缩短了农民与现代文明、主流社会的距离。
在调查中发现农民经过现代化生产方式的洗礼,在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上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在“如果有资金,你认为办哪件事最重要”的问题中,河南李寨村和安徽樊祠新村就有着不同的回答。樊祠新村在178份回答中,41%的人认为是盖房子最重要, 认为获取信息最重要的比例只有4.5%;而李寨村在90份的回答中, 只有10%的人认为盖房子最重要,而认为获得信息最重要的比例则上升为26.7%。这里并非是因为李寨村的群众住房问题已经解决,实际上在90份问卷中,有56.6%的人回答是住土房或草房的。可见,李寨村人对信息的评价是参与了现代市场经济生产活动的结果。
2.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民是长期形成的稳定的社会、心理状态。“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种农民长期形成的心理态势,必须依靠外力才能打破,而这种外力只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通过潢川县兴办公司的实例,我们看到一个善于审时度势、不放过一丝机遇、顽强拼搏的政府。如果没有这样的政府作公司的后盾,樱桃谷鸭走出国门、创出名牌是不可能的。因此县级政府,乃至镇级政府必须选拔一批有胆识、敢于走向世界、又能务实的政治精英,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如果说要彻底解决脱贫问题,根本的转变是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那么,首先要转变的是农村各级政府带头人的思想,其中包括把那些因循守旧不能改变观念的人,及时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利益群体、关系网的存在,例如家族势力,有些地区未能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3.政府选择“公司”作为完成扶贫任务的初衷,是因为它(1 )有把农户组织起来的能力,并能为农户进入市场经济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方位的服务;(2)有着利润扩张的动机, 并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3)其行为是可以约束的。这些目标在公司筹建与发展的初期, 似乎完成起来矛盾不大,因为公司需要太多的政府支持。但随着公司经济实力的壮大,有能力与政府抗衡时,公司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原有扶贫任务的初衷容易受到置换,例如在建立养殖基地时,往往选择水源充足、交通方便、能拿得出资金的富村,而不愿选择穷山恶水、提供不了投资经费的贫困村;养鸭户的选择,情愿找那些能拿钱买鸭苗、饲料的富户,而不愿提供给需要赊欠的贫困户。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关贫困户在养鸭总户中的比例,公司总是避而不谈,从侧面了解到,非贫困户在养鸭总户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可见,依靠市场机制运行的公司是不会主动关注社会扶贫目标的实现的。公司的本质总是嫌贫爱富的,光靠市场调节只能扩大收入差距,走向两极分化。为此,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决不能对生产与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放任不管。扶贫要落实到户,不能局限于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的增长。
4.农户在被组织到产业化生产过程中,相对于政府、公司是弱势群体。他们缺少经济资源,也缺少权力资源,从事的工作又是技术含量较低的一部分。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农户是被动的,风险大,随时有被公司解除合同的可能。他们惟一存在的潜在优势就是必须组织起来,发挥团队精神,以期待保护农户自身的利益,所以,在大力发展农村规模经济的同时,应大力扶持农民自治性组织。只有这样,当农户与公司出现矛盾时,才具有足以抗衡的组织力量。另外,应开展多种经营,促进竞争,防止一个地区只有一家垄断企业的现象,向农户提供有选择多种公司的可能,这也是改善农户与公司不对等关系的有效途径。
5.在“公司+农户”的扶贫模式中,政府、公司、农户是推进农村产业化的三项利益主体,缺一不可。但根据目前的调查发现,政府在扶持公司的同时,往往过多地介入企业的微观管理,甚至直接参与经营。例如所调查的企业,它的董事长就是由县里领导兼任。这种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显然在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出现矛盾时,就会发生角色冲突,而且目前政府方往往是牺牲一定的社会效益,以达到和企业的妥协。显然,这样的政企不分,是滋长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温床。因此,应坚持贯彻中央的精神,政企分开,政府应转变职能,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转为市场环境的管理与间接管理。与此同时,应壮大农户自治组织的力量,使政府、公司、农户三方形成足以平等对话和相互监督的动态平衡。
五、主要论述总结
本课题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对扶贫模式的演变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救济式扶贫只对突发性灾害有作用。而依靠科技增加生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温饱,但很难致富。为此农民必须走“科技+市场”之路,且农民进入市场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本研究的既定目标就是探索实现社会支撑系统之路。研究中得到了被访单位的支持,解决了研究不易深入的难点。其中三访河南省潢川县,对该县龙头企业华英实业公司创办的过程有了深入的认识。该县通过公司参与扶贫,解决了社会支持系统的问题,其经验对其它贫困地区有一定的借鉴。贫困县大多有不利的自然条件,但如果合理利用,可以把它们转化为有利因素,发展特色产业。例如潢川县在易涝的低洼地区开展家禽养殖业,引进国外良种鸭、创名牌,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农民成了公司没有围墙的生产基地。公司承担了产前(孵养)、产中(饲养)和产后(销售)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从而解决了农民整体的脱贫,缩短了农民与现代文明主流社会的距离。研究成果表明,当前由农村创造的“公司+农户”模式,是解决科技扶贫支持系统、农民整体性进入市场脱贫致富较完善的组织形式,也是本课题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表明,政府、公司和农户是组建“公司+农户”模式缺一不可的主体。政府首先要打破扶贫仅仅是政府行为的观念,敢于引入具有经济目标的公司参与扶贫。政府是启动、组织公司的发轫者,同时也是约束公司偏离扶贫目标的监督者,但决不能同时又是公司的操作者。政企分离是政府得以正确行使权力的保证。公司是农民进入市场、实现社会支持系统的载体与执行者。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它易于自发地偏离扶贫轨道,使原有扶贫的初衷被置换,这是必须提防的。解决的办法,除了加强政府监督外,必须壮大农户自治组织,使政府、公司、农户三者形成足以对话的平衡态势。另外,应引入竞争,防止垄断,向农户提供多个公司供他们选择。目前由于政府太多参与了地方企业或公司的初创,政企不分现象较严重。而农户自治组织力量太弱,当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往往牺牲社会效益,实际是农民的利益和企业利益达成妥协。这是必须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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