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技中介的区域创新系统知识转移路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路径论文,中介论文,区域论文,知识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引言
科技进步已引领人类社会迈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逐渐形成以知识为主体的竞争形态。伴随着知识转移网络的兴起,创新系统从早期对静态活动的描述转变为更加强调创新活动者要素间的动态变化[1-2]。创新系统的特点是拥有互补性知识和能力的厂商与相关组织单位之间彼此互动,即知识以各种资源形式在活动者之间转移。知识转移的过程不仅要有转移前的获取、转移过程中的交流,还包括转移后的应用[3-4]。日益壮大的科技中介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是如何实现隐性技术知识转化为显性技术知识,进而实现产业化的?转移过程与活动者之间的转移方式有怎样的关系?综观以往探讨知识转移的文献,大多从组织学习观点来考察知识获取、吸收转化和应用的过程,研究的重点在于组织内的知识转移机制[3]。针对这一主题的研究文献虽为组织内的知识转移提供了理论框架,但未能真正揭示出科技中介组织是如何促进知识在动态环境中进行转移与转化的,因而激发了本文进行深入探讨的动机。
1 区域创新系统知识转移路径
区域创新系统的知识转移是知识穿过各类界面在企业与其他组织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传播和流动。从知识来源的角度看,知识转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来自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知识转移,如研究开发部门、工艺设计、生产制造部门、供应和销售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对知识的共享、创造、转移和学习。这个层次是RIS知识转移的微观层次。第二层是企业与外部的知识转移,包括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中介组织或其他企业甚至国家间的知识流动。这属于RIS知识转移的宏观层次。本文主要探讨第二层,即知识转移的宏观层次。很多学者将第二层次的区域创新系统知识转移形式大体分为六类,即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合作、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合作、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产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合作。
本研究将从另一个视角来探讨RIS知识转移的路径。知识转移的本质是知识从知识源向知识受体传递的过程,涉及要素有四类,即转移的知识、知识源、知识受体、知识源与知识受体之间的距离[5]。知识源是要转移知识的拥有者,知识源的转移意向、保护意识、对知识受体的信任程度都会影响到知识的转移效果;知识受体是转移知识的接受主体,其吸收意识、吸收能力和知识挖掘能力将影响到知识转移;知识源与知识受体之间的距离有三层含义:一是文化距离,即合作双方之间的文化差距,二是两个组织之间的空间距离;三是知识距离,是指知识源与知识受体在知识基础上的距离。转移的知识及其性质(主要指知识的复杂度、形态、专用性、数量等)也会影响知识转移的效果。
本文按知识生产到知识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主体——转移的知识、知识源、媒介、知识受体的不同类型来探究区域创新系统知识转移的主要路径,即无中介的产学研路径、无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产学研路径、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产学研路径、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不同路径的共同之处在于知识转移的方向一般是由技术强势的一方流向技术劣势的一方,即存在所谓的“知识势能”,知识源具有较高的“知识势能”,知识受体则位于“低知识势能”处。
2 以科技中介为媒介的知识转移路径及其运行机制
2.1 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产学研路径
科技中介机构在担任中介的同时,也是组织之间互动的传承者,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知识链交流[6]。通过科技中介者让较封闭的企业知识链得以相互沟通成网络,进一步创造新的价值。另外,科技中介者还可以运用中介平台的知识和资源,协调整合系统中各类不同知识主体的合作关系和创新效率。目前,中介市场上较为明显地存在两种中介类型——交易型中介机构和孵化器型中介机构。交易型中介机构充当着信息中介者,作为第三方扮演着采集信息及咨询的角色,服务对象大多是正在寻找和下达购买决定的知识受体与急于转让知识资产的知识源。交易型中介机构会替这种类型的主体采集交易信息,并为交易双方介绍、撮合,促成合作。这类中介机构以技术市场中心为典型。
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交易费用、知识的路径依赖等众多因素影响了知识在不同主体间的直接转移效果。技术市场中心是沟通企业与其它组织知识转移的关键节点,在技术供方和使用方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由于技术创新的集群效应,中介组织对某一领域专业技术的集中研究比单个企业研究更具有范围经济性。技术市场中心作为咨询的中介者能推动和改善知识转移效率[7]。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看,技术市场中心可以更高效地为企业提供创新所需的信息和技术。同时,还可以协调集群内企业的创新活动。
2.2 交易型中介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运作机理
为了解释交易型中介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运作机理,我们将其分解为三个步骤,分别是知识的输入/匹配、交易型中介作用和知识的输出/匹配三个过程,如图1所示。
2.2.1 交易型中介过程
交易型中介的进入门槛较低。企业选择适合的交易型中介组织时通常可以大致描述出自身所亟需的知识轮廓,交易型中介机构(以技术中心市场形式较为常见)通过查询或搜集,更新信息库,寻找与之相匹配的知识源(学研机构),还需要多次介绍/撮合,联络双方进行合作洽谈,直至找到双方都认为彼此匹配的合作对象,方能达成合作协议,进入知识转移的微观层面。
2.2.2 知识的输入/匹配过程
转移的知识类型通常可以分为专利、设备、人员和技术文件四种。产学研之间通过交易型中介组织这一桥梁进行转移的知识较多的是专利和人员两种,而设备和技术文件在该路径中转移的频率相对较低。这是由学研机构知识源自身所创造的知识类型所决定的。学研机构所拥有的知识通常难于直接转嫁到企业实际运作当中,交易型中介本身并不参与转移知识的解码过程,如果知识受体予以委托,则会针对合作双方的知识兼容程度,从外界另聘专家对知识进行深度解码。
2.2.3 知识的输出/匹配
解码后的知识流入知识受体中,实现知识实体的转移。对于知识进入受体后的知识应用过程,也是考察企业自身创新团队能力的过程,企业通过自身的实力和能力来实现引入知识的商业价值。
2.3 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
交易型中介机构在企业合作联盟运作模式与前一路径(如图1所示)基本相似。这是由于交易型中介和知识受体(企业)的两个主体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知识源。而受知识源(企业)创造的知识类型所约束,企业合作联盟通过技术市场中心这一中介桥梁进行转移的知识类型较多的是专利、设备和技术文件,对人员这一知识类型的转移相对较少。
图1 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产学研合作机理
2.4 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产学研路径
2.4.1 企业孵化器功能定位
企业孵化器实际上就是一座联接人才、技术、资金和知识的桥梁。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提供低租金的办公、生产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提供各种技术咨询服务;制定或评审经营计划;协助企业获得所需的技术、资金和信息;帮助企业开发销售市场,并为他们培训各种管理人才,最终孵化出一批新的、能脱离孵化器独立经营,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通常经过孵化器培育的高技术企业比未经过孵化器培育的企业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创新成功率更高。孵化器型中介组织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中介者,他们更专注于技术/知识的扩散,主要帮助企业填补在市场上的“结构洞”(Structural Hole)。“结构洞”原指“社会网络中某个或某些个体和有些个体发生直接联系,但与其他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无直接或关系间断的现象,从网络整体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本文的“结构洞”是指知识源和知识受体之间必须由中介者搭桥的缺口,主要原因是知识源和知识受体间互动不足,尤其是在知识源(或受体)急欲出售(或购买)知识时。孵化器能协助知识源跨越上述障碍,搭建一座时间和空间上的虚拟桥梁,通过知识重组与商业化运作,协助企业改善其内部的创新流程。
2.4.2 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产学研合作机理
(1)产学研知识转移过程中的“结构洞”和中介任务。目前我国学研机构技术转移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学研机构缺少风险资本金和成果孵化器。我国现阶段风险资本市场,尚处发展阶段,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的渠道不畅,风险投资资金严重不足。②缺乏完善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及外部环境。在合作方式上,多数科研成果的持有人希望以转让的方式将成果转让,但这种转化方式带来了合作双方互不信任,很容易使转化工作终止,难以长久深入地进行技术转移。③学研机构部分科研成果质量不高,与市场脱节。④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动力不足。学研机构的科研经费多为上级主管部门资助,成果为学校所有,成果持有人推广动力不足。这些问题足以说明技术转移双方在转移模式上没有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所以,孵化器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中介作用突出。从产学研知识转移过程中的“结构洞”(或缺口)来解释孵化器的中介功能,如表1所示。
(2)科技园孵化器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运作模式。本文从四个步骤来解释科技园孵化器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运作模式,分别是:企业与中介的双向选择;知识从知识源进入孵化器;双孵化功能搭建中介桥梁和知识有效转移四个过程,如图2所示。
第一,企业与孵化器的双向选择过程。企业是否进入孵化器,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首先,选择进入孵化器的企业,一般是在技术、资本及相应的企业管理经验上有所欠缺,且大多数是有技术但不知如何将其市场化。在产学研合作路径中,更多的是仅有资本的创业者通过孵化器与相应的知识/技术嫁接。其次,孵化器在逆向选择被孵化对象时,关键是看其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开发与市场化的前景。因此,被孵化对象一般包括新创企业或科技成果,孵化出来的一般都是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或成熟的可商业化技术[9]。孵化器对有入孵意向的企业进行评估,允许通过评估的企业进入孵化器,进行创新性的培育和孵化。
图2 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产学研合作路径机理
第二,知识从知识源进入孵化器的过程。产学研之间通过孵化器这一中介桥梁进行转移的知识较多的是专利和人员,而设备和技术文件在该路径中转移频率相对较低。这是由学研机构自身所创造知识类型所决定的。孵化器在搜集、掌握知识信息并建有更新数据库的基础上,选择与入孵企业所需知识相匹配的知识源,通过多轮配对、介绍、撮合,最终达成知识转移的合作协议。由于学研机构所拥有的知识通常难于直接转嫁到企业实际运作当中,孵化器针对合作双方的知识兼容程度,对知识进行深度解码,即通过深加工知识以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真正转变。
第三,双孵化功能搭建中介桥梁。孵化器充当区域创新系统的枢纽和桥梁,系统地组织各种资源支持入孵企业,实现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科技园孵化器与传统孵化器相比,更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园孵化器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的孵化功能,包括:市场定位(帮助在孵企业把握市场,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共享的办公设施、制定商务计划和战略、资金获取渠道、商业网络等;二是学研孵化功能,即与学研机构有关的服务,主要包括:顾问咨询、大学的无形财产、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网络、科研活动、技术成果转化程序、企业员工的教育与培训,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等[10]。在孵化器系统内,学研孵化功能子系统与传统孵化功能子系统联合形成强大的孵化器,对知识源(学研机构)提供的知识进行全方位的商业化包装,帮助其融通资金,提升其管理水平,并在商业化运作和匹配转移过程中提供学研咨询服务,从而使其在与传统技术大企业竞争中获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现代孵化器存在的根基。
第四,知识有效转移。经过深度解码后的知识,通过双孵化功能的孵化器桥接到入孵企业中,能提高入孵企业的存活率,充当入孵企业成长发展的催化剂,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知识转移。在科技园孵化器中顺利“毕业”的企业集聚着创新竞争力,可以在技术竞争浪潮中实现企业的商业价值,通过后续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具有较为持久的竞争优势。
2.4.3 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
孵化器在企业合作联盟的运作模式与前一路径(如图2所示)相似,这是由于孵化器和知识受体(企业)的两个主体没有变化,变化的唯有知识源。以企业作为知识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孵化器对知识解码的难度,企业之间的知识层面基本一致,相互之间解读相对容易。因此,孵化器只需要动用很少的资源便将知识源的知识转化为可被受体识别的知识形式,即轻度解码。同样,由知识源(企业)创造的知识类型所约束,企业合作联盟通过孵化器这一中介桥梁进行转移的知识类型较多的是专利、设备和技术文件,而对人员这一知识类型的转移相对较少。
3 基于中介的RIS知识转移路径比较
鉴于科技中介市场将在RIS知识转移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把研究重点聚焦在有中介机构参与的四种知识转移路径,它们分别是: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产学研路径、基于交易型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路径、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产学研路径和以孵化器为中介的企业合作联盟路径。我们认为,中介机构(特别是创新型中介机构)对知识的成功转移(知识被加工转化为有市场的创新产品)意义重大,它是改变带有形式主义色彩的传统知识转移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实质性创新和占领市场的一把钥匙[11]。我们从不同路径的探讨中总结比较四种路径的主体构成、知识转移的特点、转移的知识类型,如表2所示。
其中,知识转移的特点主要是从知识转移的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来比较,两种类型的中介机构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知识转移的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孵化器型中介会明显地耗用知识转移的时间,但同时带来了较高的知识转化率;交易型中介则因信息搜集和知识匹配等过程延长了知识转移的时间,对知识转化率的改善并不明显,原因是交易型中介并不提供类似孵化器的全方位商业化运作,对知识匹配后的转化效果的监督和促进力度较小。
4 结束语
区域创新系统知识转移机制的构建,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稳步提升,还需要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创新。政府应该加强对科技中介组织的政策支持,提高科技中介组织在知识转移过程的中介力量,为技术知识实现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成功转移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