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舆论监督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19日上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提出“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1]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节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的一种手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全面振兴最重要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证。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舆论环境,有利于促进有关部门的工作和规范社会行为,有利于密切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坚定人民群众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一、关于舆论监督的定位
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是公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依法对国家机关、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和个人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的了解和评论(除揭露性的报道外,还包括发表建议、主张等建设性意见),是实现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更是实现民主权利的有效手段。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表明,我国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肯定了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管理的权利和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这是舆论监督的最根本依据。
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监督体系,舆论监督是这六大监督中最特殊的一种监督。它不仅要运用新闻批评监督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还要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意志与情绪、意见和建议,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有效的平台。同时,对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炼集中,形成社会舆论,引起党、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与调控,促进社会经济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从实然的角度而言,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中舆论监督可有效遏制腐败,防止权力的滥用;而从应然的角度讲,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一个表征。这就是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中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的基本定位。
在我国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对社会监督机制、舆论监督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50年,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明确指出:“由于我们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威信的提高,容易产生骄傲情绪而在党内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因此,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2]为了使“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检验党的工作得失和教育党员的重要方式,党中央进一步做出了“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做出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2]的重要指示。
1980年,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了监督的重要性:“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搞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3](P.332)从此,舆论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始受到应有的重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多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加强舆论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新闻与宣传工具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做斗争”。在十四大报告中又郑重指出:“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并且强调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再次重申要“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003年12月31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该条例第三章第八节舆论监督中的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里专门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要“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一)舆论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正如新中国建立之际,党中央的有关决定中所指出的:“在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4]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监督促进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舆论监督与社会民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是社会民主的风向标和晴雨表。19世纪初,以倡导民主政治而为世人所景仰的美国总统托马斯·杰弗逊曾经说过:“我们政府的基础是民意,因而政府首先就要保障这一(舆论的)权利;如果要我在有政府而无报纸或有报纸而无政府之间加以选择,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杰弗逊总统所说的“这一(舆论的)权利”,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言论干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在中国古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周书·泰誓》)的警世箴言中,“民视”、“民听”的地位在“天视”、“天听”之上;“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道得众,则得国;道失众,则失国”。(《曾子》)则直接将“道”与事业的成败、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先贤们所说的“民视”、“民听”和“道”,其实也就是今天“舆论”的同义词或近义词,这里的“民视”、“民听”和“道”的涵义之中,当然也蕴涵着“民”与“众”对国家政权的监督成分。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一句“解放思想”的口号就如一声穿云破雾的春雷,全国人民为之振奋,中国舆论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在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舆论环境中,新闻媒介在监督各种社会偏差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宛如一道强烈的闪电,发出耀人眼目的光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舆论监督是“中国走向现代化,走向民主与法制,走向社会主义强国”[5](P.121)的推动力之一。
1980年7月22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进行的关于“渤海2号”事故的报道,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极大重视,国务院在事故的处理决定中指出:“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报道,不得隐瞒和歪曲。”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渤海2号”事故的报道冲破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对新闻报道的禁锢,为开展媒介批评打开了一扇大门,成为新时期中国舆论监督的先声。[6](P.121)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新闻批评正向依法舆论监督的新阶段发展,媒介发表了大量干预性强、剖析深刻的新闻作品,对坏人坏事、腐败现象进行揭露,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对灾难性事故做出公开报道,充分显示了媒介的力量,显示了党和人民的信心。1994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正式开播,对于中国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电视栏目,而是代表舆论监督的一个符号,它以3500多期节目,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舆论监督之路”[7](P.56),磨出了一把锋利的舆论监督之剑。2003年国内各大媒体关于“孙志刚案”(注:2003年3月17日,湖北籍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街头,因未带暂住证而被收容,并于三天后被收容所工作人员群殴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先报道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内各大媒体纷纷跟踪报道此事。5月14日,许志永、俞江、腾彪三位法学博士向中国人大致建议书,呼吁审查或废止收容遣送制度。6月9日,将孙志刚群殴致死的凶手分别被处以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报道,引起极大社会关注的,最终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注: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一项国家法规竟因新闻报道而废止,这在中国当代新闻史上尚属首例,这固然是尊重民意的结果,也与媒体的持续推动有关,新闻媒介充分运用了手中的舆论监督权利,成为该案解决的推动者之一。“新闻媒介享有舆论监督权利的程度,则是测量社会民主化程度的一个标尺。”[8](P.148)“孙志刚案”的公正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化的程度,我们可以真切地看到,舆论监督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了积极因素的作用。
(二)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是舆论监督的前提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政府机构是一切依赖公民意见作为最终渊源的权威机构,最高的威信莫过于在言论自由空间里获得民意的真正认可和褒扬。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是,人民通过舆论主宰政府,而不是政府通过舆论主宰人民。《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人民有权利、有能力在各种各样、纷繁芜杂的信息当中进行分析和判断,然后在他们认为是正确信息的基础上,利用包括新闻媒介在内的各种方式,形成由公民的意愿汇聚而成的主流意愿(舆论监督),从而有利于政府机构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最终有利于把政府机构的威信树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之上。
监督是指外部力量的制约,即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限制性活动。监督的主体是公民和新闻媒介,监督的客体是权力。舆论监督是公民监督的主要渠道。舆论监督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现代国家的标志之一,在我国,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才会有效开展舆论监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为对权力制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目前,舆论监督的声势日见增大,它对反腐倡廉、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978年至今,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整整运作了25年,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经历了沧海桑田、脱胎换骨般的深刻变迁和发展。与此同时,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急剧转型,必然在原有体制、构造上形成了新的制度缺陷、制度真空,因而导致了各种新的矛盾,进而出现了滥用行政职权、司法制度腐败及传统监督机构“失灵”乃至媒体“失控”等严重问题。[9](P.17)。这种情况下,中国社会越来越强烈需求新闻媒体起来承担社会责任,以现代舆论监督的力量去补充司法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的不足,以期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更好地营造改革开放的空间,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舆论监督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有助于人民群众参政议政
舆论监督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着眼,及时报道天下大事,揭露假、恶、丑行径,切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事实真相,评论时事打开了一扇窗口,提高了人民群众关心国家大事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还能增强人民群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有助于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首先,在党和政府决策时,新闻媒介能广泛反映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的意见,能够集思广益,使决策科学化。其次,在决策执行中,通过及时反馈信息,会使错误得到纠正、正确的决策更加完善。第三,就某项决策,新闻媒介可以邀请有关领导解难释疑,回答群众一时尚未理解的问题,促使上下沟通,同心同德执行决策。
(三)有助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新闻媒介在法律的制定、修订过程中,可以引导群众公开讨论,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所制定的法律科学、公正,切实可行,矿产法、劳动法和婚姻法的实行就是例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大敌。目前这一现象大量存在,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舆论监督通过曝光、揭露,有效地促进局部乃至全局性问题的解决。新闻媒体在普法中作用明显,介绍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能用生动的事实案例教育广大群众懂法、守法;能够及时地揭露种种违法、犯罪行为,便于司法机关迅速查处违法分子,维护良好的法制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舆论监督能为可为。首先,新闻媒体能用大量的事实和有说服力的论证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扫清思想障碍,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唤起民众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信心和支持。其次,能够监督经济运行中的种种越轨行为,减少不良的社会、经济后果。
(五)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当前,道德面临着严重的滑坡问题,如极端个人主义、惟利是图、封建迷信、不尊老爱幼、家庭暴力、婚外性行为等,莫不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这些观念及行为既不犯法,也不违纪,法律管不着,党纪、政纪处分够不上。这时,舆论监督就能起作用,它将种种不道德行为暴露于大庭广众面前,让人们去评价、去谴责,从而引导人们的思想行为合乎道德规范。这种经常性的舆论监督,对不道德的人和行为是一种无形的舆论压力,迫使千夫所指的劣迹收敛、遁形,久而久之就能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六)有助于克服党和政府工作中的腐败行为与不正之风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反腐倡廉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这项工作仅靠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远远不够,还需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调动最广泛的群众来参与。对重大案件不应是处理后才作报道,那样就失去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信息发布。应该主动去发现问题,或者在问题发现之初,新闻媒介就积极参与,有意识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使腐败者有所顾忌,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当前,我国的舆论监督正在逐步深入,“舆论监督由于报道的公开性和广泛性,成为全民的监督,能最有效、最广泛地抑制社会的腐恶”。[10](P.212)加强舆论监督就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就是政治清明、国家兴旺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加强舆论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一)必须努力营造一个舆论监督的良好环境
舆论监督与其它监督一样,它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关键是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意识强弱、素质高低。一个高素质的领导干部应有的胸怀,是能够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作为廉洁勤政、为民服务的需要,领导干部如果具备了这个认识,就能做到“闻过则喜”、“闻过即改”。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具备了虚怀若谷、闻过则喜的政治素质,有了高度自觉的被监督意识,就能满腔热情地欢迎舆论监督、支持舆论监督,实事实是地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积极配合和协助新闻记者搞好采访活动,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报道也能认真检查,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且能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地解决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做得更好。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是营造舆论监督良好环境的首要任务。
(二)必须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
1.新闻记者的采访机制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记者采访是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新闻记者对已经发生的社会事件,如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进行采访,有权进行客观报道和公正评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妨碍新闻记者的采访。
2.舆论监督的信息反馈机制
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必须注重社会效果,解决实际问题。对新闻报道批评和揭露的不正之风与坏人坏事,被“曝光”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行动进行查处,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认真加以解决,并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及时向有关新闻单位通报。新闻媒体对调查处理批评的案件,应公开报道处理结果,做到有始有终,以显示党和人民克服丑恶、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量。
3.舆论监督的责任追究机制
为保障舆论监督正常、有效地开展,必须实施责任追究。对严重阻挠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围攻、殴打记者,非法限制记者的人身自由,或打击报复记者和向记者反映情况的个人或集体,有关部门应对其作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对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被“曝光”单位如果不理不睬,敷衍了事,或顶着不办,也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舆论监督与其它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新闻舆论监督一定要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各执纪执法机关也应从舆论监督中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的线索,做出迅速反应,及时、正确地加以处理。对打击报复新闻记者以及干扰舆论监督的行为,执纪执法部门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这不仅是对新闻舆论监督的有力支持,而且是对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推动。
(三)必须加快新闻舆论监督的立法步伐
舆论监督需要理性支持,更需要法律保障。为什么当前仍有一些部门及其人员还在漠视甚至抵制、阻挠正常的舆论监督呢?究其原因,就是至今我们还没有对新闻舆论监督从法律上给予明确的定位,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于是,就有了被批评者或被“曝光”者漫无边际的“名誉侵权”指控,就有了一个数字失误、个别词句提法不妥而否定通篇报道的事件,就有了对新闻记者的恐吓甚至报复、陷害。试想,如果连人身自由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新闻记者又怎么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怎么能让舆论监督真正地硬起来?在我国现阶段,新闻批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舆论监督的权利,应该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针对近几年来新闻官司呈上升趋势的现象,客观上也需要加快新闻立法。
(四)必须把握好舆论监督的方向和尺度
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应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着眼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强团结,维护稳定。具体说来,就是要坚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把握好立足点。舆论监督一定要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
二要求真务实。舆论监督的依据应当是事实,其结果应当是促进问题的解决,批评报道不能道听途说,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讽刺挖苦,不能图一时痛快,而要掌握好分寸,把握好尺度。
三要讲究策略方法。正确、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一方面,要敢于监督,对一些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丑恶、腐败现象,以及社会上值得人们关注的典型事例,毫不手软,坚决揭露;另一方面,要善于监督,在新形势下,新闻记者的采访,更要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准确度要高,措词要恰如其分。
四要严格自律,必须完善新闻媒介的自律机制。新闻媒介要严肃认真、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更要自觉遵纪守法,严于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绝不能利用手中的笔,牟取私利。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也要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对少数违纪违法者,也应严肃查处。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它要求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政治。只有人民群众广泛、自觉地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才会走上现代化、民主化的轨道。
当前,随着全党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深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舆论监督必将发挥其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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