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4.0”计划及其对我国产业创新的启示_第三次工业革命论文

德国“工业4.0”计划及其对我国产业创新的启示_第三次工业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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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注德国应对新工业革命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实践。这一研究兴趣起源于如下典型事实。首先,德国依托强劲的实体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稳健表现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推崇,不仅是欧元区国家走出国际金融危机的中坚力量,而且成为美、英等国实施“再工业化”战略直接的“灵感来源”。其次,至少到2010年,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德国制造业增加值仅次于中国、美国和日本,位居全球第四①,考虑到德国人口仅为中国的1/16、美国的1/4和日本的2/3,若以人均制造业增加值比较,德国虽不及日本,但与美国相当,远超于中国,代表了全球工业化的最高水平。再次,德国是全球最为重要的装备制造业生产国和出口国,在机械制造业领域存在着大量的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同时,德国还是全球高端制造业的领先市场,其制造业全球竞争优势十分突出。然而,与德国制造业的稳健表现和未来竞争优势不相称的是,目前关于新工业革命的比较研究聚焦于美国和以日韩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动向,却对德国的比较研究尚付阙如。

      令我们感到好奇的研究问题至少包括如下两个层次。第一,处于工业化先进水平的德国是如何应对新工业革命的?其中,德国产业政策的指导思路是什么?关键的政策工具又有哪些?与其它工业化国家相比,德国应对新工业革命的战略和实践有哪些特点?第二,虽然中德两国工业化水平相差较大,但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方面,两国仍存在较大的共通之处。以制造业立国的德国应对新工业革命的实践对我国产业政策的重新定向又具有哪些借鉴意义?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本文的研究设计和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简要介绍德国产业创新的典型模式和关键性支撑制度,作为理解德国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的背景。这部分还将介绍德国产业政策的总体部署。第三部分研究德国正在制造业领域积极实施的“工业4.0”计划,包括该计划的背景和目标、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比该计划与其它版本“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异同。第四部分根据对德国产业政策的新动向和实践的研究,提出若干可供我国产业政策借鉴的经验启示。

      二、德国产业创新模式与最新战略部署

      (一)德国产业创新模式

      长期以来,对德国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业竞争力优势和出口经济模式,并由此引发了对德国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技能工人培训、金融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等问题的研究(Herrigel,1996;Vitols,1997;Buigues and Sekkat,2009;巫云仙,2013)。自两德统一以后,德国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严峻挑战。在此历史背景下,产业创新和创新体系概念逐渐成为分析德国产业经济的重要工具(Soskice,1997;Matravas,1997)。

      一般认为,德国产业竞争优势不在于低成本要素投入,而是在有限的产业(如机械、化工)进行持续的产品开发和创新,追求产品品质的精益求精。因此,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被精炼为“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性创新”(Soskice,1997)。从市场行为上看,德国企业的竞争策略是依靠以创新为内核的熊彼特式非价格竞争,而非古典式的价格竞争。在这样的企业创新战略下,德国企业治理结构、企业间关系及产业制度体系均不同于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

      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根植于本国的独特制度框架,受德国就业政策和限制企业过度竞争政策的影响尤其明显。一方面,为了保障工人的基本福利,德国政府对劳动者的薪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和裁员均实施严格管制。这种就业管制制度弱化了企业压低生产成本的能力,也缺乏打价格战的条件,驱使企业转而重视产品质量提升,重视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育,不断提升产品和工艺创新的能力(Matravas,1997)。另一方面,提升产品品质不仅要求企业员工积累产品和工艺知识,而且还需要与关联企业(机构)紧密合作,分享产品和工艺改进的私人信息,以共同寻求技术解决方案。这表现为供应链上的联合开发、联合设计、产学研合作和企业创新网络等形式。在共享信息过程中,企业要防止创新信息被潜在竞争对手不当利用。因此,需要建立起有效的互补性外部治理制度,如产业标准政策和企业合作促进政策,以便维持德国产业创新模式②。因此,现有文献中所经常讨论的典型德国产业政策,如上文提及的产业集群政策、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技能工人培训政策、金融政策、行业标准政策和产学研合作政策等,都是服务于德国创新模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如果不讨论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单一地对其加以研究,研究价值局限于了解政策本身,就难免有窥豹一斑之嫌。

      德国“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性创新”既有明显的优势,也有较大的缺陷。凭借该模式,德国在若干产业内积累起雄厚的创新能力,长期保持竞争优势。但该创新模式的劣势是难以导入激进式创新。按照新熊彼特学派的理论推测(Perez,2010),在新技术经济范式的导入期,德国新旧产业体系之间的斗争将会更为激烈。当新工业革命大幕或将开启之际,只有当一国的产业体系能够适应新工业革命的冲击,才能稳固既有的产业竞争优势,构筑新的竞争优势。德国产业创新模式能否经受新工业革命挑战呢?回答这一问题,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德国当前的产业政策。

      (二)当前德国产业政策的本质是创新政策

      虽然新工业革命是2012年之后出现的新提法,但像全球主要经济体一样,德国早在21世纪之初便开始进行了应对重大技术变革的战略部署。德国政府于2006年发布了《国家高技术战略》,这是德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发布的中长期创新战略,对德国后续产业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该战略的总体思路是推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培育和发展若干重大技术,继续推行熊彼特式非价格竞争战略。2010年,德国联邦政府进一步整合了各部门的研究和创新资源,推出了《国家高技术战略》的升级版,即《国家高技术战略2020》。

      通过对金融危机后美国和德国产业发展战略的比较研究,我们发现,虽然两国应对新工业革命的战略部署都强调前沿技术的突破,但是德国并非单一地追求前沿制造技术的突破。金融危机后,美国的制造业复兴计划旨在优化制造业领域的投资环境,降低制造业投资门槛,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先进制造领域,政策重点是率先突破和使用先进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贺俊等,2013)。虽然两国都重视前沿技术的突破,但由于德国产业结构中保留了较强的实体经济,所以与美国产业调整战略相比,德国的产业政策不仅停留在促进制造业投资,而且是重视更高层次的产业创新发展,希望通过新技术的创新和推广收获技术革命的成果,在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上走在世界前列。

      按照熊彼特创新理论,创新与发明的区别在于是否获得商业上的成功(熊彼特,1991:98),那么产业创新过程就可以大致分为商业化之前和之后两个阶段。德国产业政策的基本思路大致按照经典的产业创新线性模式展开,即在前商业化阶段加强关键技术突破,在商业化阶段注重创新环境的不断优化,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缩短创新商业化的周期。即便如此,德国渐进式产业创新模式决定了产业政策虽重视关键技术的突破,但政策侧重于创新的商业化阶段。按照这一思路,德国《国家高技术战略2020》包括三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政府资助战略性新兴技术突破。德国政府重点支持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微电子和纳米电子、光学技术、材料技术、生产技术、服务研究、空间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等的发展,保持德国在这些领域的领先地位。德国政府寄希望于依靠这些关键技术发展出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德国产业政策的重点是全流程优化创新环境,引导社会资源流向创新活动。(1)积极培育创业精神。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是典型的生产者主导型创新模式,全社会的创业精神较弱。为了激发创业活力,德国政府试图改善创业环境。(2)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小企业是德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大量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是德国产业竞争的“软实力”。中小企业政策思路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地进行中长期研发,以及形成制度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3)促进风险投资发展。为了减少对银行融资的依赖,发展与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金融需求相匹配的直接融资方式,德国政府希望优化经营环境,解决风险资本市场和直接投资发展滞后的问题,发展多层次的融资工具,激发风险资本的活力。(4)加强标准化建设。德国政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研究资助政策之间的政策协调,以标准化促进科研发展。(5)提升工人技能。德国政府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及高等教育等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在政策上重点支持培养中小企业青年工程师。(6)优化创新采购。德国政府采购资金中创新采购资金高达数百亿欧元,德国政府将统筹安排,将其配置于特定的创新解决方案,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益,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加速创新的扩散。

      第三,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德国政府继续支持产学研合作,加速创新成果向市场和终端用户转化。主要的政策措施包括继续支持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申请和应用专利,促进学术成果的商业化,升级校园资助项目,继续实施“领先集群竞争”和创新联盟等行之有效的政策③。

      不难发现,德国产业政策的指导思想仍然是致力于完善创新体系,持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一方面,德国政府试图提高渐进式创新模式对激进技术创新的容纳度,克服传统模式下产业创新体系存在的缺陷(如创业活动不足和风险投资发展滞后),以应对重大的技术革命。另一方面,德国更为注重创新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掘创新的潜在经济价值,以创新促进本国产业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国家高技术战略2020》选择了面向未来社会的气候和能源、健康和营养、交通、安全及信息通讯(ICT)等五大重点领域,展开优先示范项目,并分别对各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这些重点项目直接影响了德国的“工业4.0”计划。

      三、德国“工业4.0”计划

      德国正在制造业领域积极推行的“工业4.0”计划,成为引领全球新工业革命的典型模式之一。虽然在概念提法上别出心裁,但该计划绝非孤立事件,从其概念的提出到应用实践,无不与上述德国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密切关联。从该计划的渊源看,“工业4.0”计划属于上述五大领域中ICT领域的重点项目,这就决定了“工业4.0”计划的“边界”和特性,也成为理解“工业4.0”计划的最佳切入点④。

      (一)以产业升级维持“高工资就业”经济

      德国实施“工业4.0”计划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具有深刻的国内和国际背景。在国际方面,以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和务联网(Internet of Service)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加速向制造业领域渗透,欧盟、美国、印度和中国都正在加紧布局互联网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美国积极推行“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和亚洲新兴经济体快速成长,对德国产业竞争优势造成了较大威胁。在国内方面,德国“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性创新”模式促进了持续的产业研发投入,推动了制造技术精益求精,对复杂工业流程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奠定了德国装备制造业的全球领先优势。德国也是全球重要的软件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特别是在嵌入式系统和企业管理方面⑤,德国积累了丰富经验。制造技术和ICT技术的优势构成了实施“工业4.0”计划的产业基础。德国实施“工业4.0”计划的目的,就是通过制造技术和ICT技术的融合,维持和提升德国既有的产业竞争优势,克服“高工资就业”对德国竞争力的不利影响,确保德国在新工业革命中占据一席之地。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德国“工业4.0”计划是“官产学研”及社会组织通力合作的事业。第一,德国国家工程院和联邦教育研究部积极参与,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和相应的政策支持。第二,德国工业和ICT产业(包括软件和硬件)领先企业是“工业4.0”计划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为“工业4.0”计划的推进提供了资源保障和试验场⑥。第三,德国重点技术型大学和著名的弗朗霍夫研究所为“工业4.0”计划提供解决方案支持。第四,德国主要的行业协会也深度参与到该计划当中,发挥组织协调和信息交流的作用。

      (二)智能化是“工业4.0”计划的“灵魂”

      德国“工业4.0”计划对工业革命的划分标准,与流行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⑦。目前,“第三次工业革命”有两个代表性的版本。一是“新能源版本”,以美国趋势学家里夫金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为代表,划分的标准是通信技术与能源技术的结合方式,互联网技术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将推动全球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里夫金,2012)。二是“制造业版本”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以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刊发的题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特别报告”为代表,将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作为工业革命的划分依据,人类正在迎接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是制造业的“数字化”,以此为基础的“大规模定制”很可能成为未来制造业的主流生产方式(The Economist,2012)。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相比,德国“工业4.0”计划具有如下不同之处。

      第一,工业革命划分方式的不同,是德国“工业4.0”计划区别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一个要点。德国“工业4.0”计划是以生产的复杂性作为工业革命的划分标准,将工业化分为相互连续但又存在结构性变迁的四个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与大多数工业革命的划分类似,即第一阶段是18世纪末英国工业革命,制造业实现了机械化,第二阶段是19世纪末电气化实现了制造业的自动化。所不同的是,“工业4.0”计划把制造业实现自动化之后的工业化细分成两个阶段,即第三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和信息技术的初步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制造业的自动化水平。当前,基于物理—信息系统(Cyber-physical System,CPS)的新型制造方式正在将工业化送入第四个发展阶段,即“工业4.0”。

      第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是德国“工业4.0”计划区别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二个要点。可见,“工业4.0”计划的核心是在制造业领域内构建物理—信息系统,不单是采用新型制造技术和先进制造设备,而且是要将迅速发展的物联网和务联网引入制造工厂,从而彻底改变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和人机关系。这就回到有关“工业4.0”计划背景的介绍,即“工业4.0”计划是德国《国家创新战略2020》中ICT领域的重点项目,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向工业渗透,是正确理解德国“工业4.0”计划的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切入点。显然,与“制造业版本”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作比较,德国“工业4.0”计划更为重视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基础性作用,而非新型制造技术。与“新能源版本”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相比,德国“工业4.0”计划突出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对象是制造业,而不是新能源。

      第三,智能化是德国“工业4.0”计划最突出的要点,也是该计划的“灵魂”。“工业3.0”广泛采用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只具备信息世界向物理世界单向输出的功能,而在“工业4.0”阶段,物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的双向互动。物理—信息系统向工业领域的全面渗透将推动工业从自动化升级为智能化。一方面,制造业将变得更为灵活、智能和个性化,实现自主运行和优化。另一方面,制造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演进的过程,也是工艺流程复杂化的过程,企业驾驭复杂度的能力也必须配套地进行升级,才能充分发掘物理—信息系统的潜力。“工业4.0”计划不仅包括生产技术、生产组织方式的演进,还包括了企业管理复杂工艺的能力提升。

      (三)以制造业智能化引领智能社会

      德国“工业4.0”计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工业的智能化水平将达到全新的高度。在“工业4.0”阶段,新型的“智能工厂”借助“社交网络”⑧,可实现“自然的”人机交互,这将重塑传统制造工厂模式下人机之间控制—反应的单向关系。为此,需要在制造装备、原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设施上广泛植入智能终端,借助物联网实现终端之间的实时信息交换,实时行动触发,实时智能控制,达到对生产进行个性化管理的目的。人还可以通过远程控制系统管理生产系统,这将使人类的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

      第二,以嵌入式制造系统推动全社会的智能化。在“工业4.0”阶段,除土地、劳动、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等传统生产要素外,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这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依托于物理—信息系统,智能工厂出产可实时生成数据的“智能产品”,形成大数据系统。大数据经实时分析和数据归并后形成“智能数据”,再将“智能数据”进行可视化和交互式处理,实时向智能工厂反馈产品和工艺优化的方案,从而形成“智能工厂—智能产品—智能数据”的闭环,驱动生产系统智能化。而这一切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可靠的“云设施”,更为重要的是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的生成和利用。按照“工业4.0平台”的设计,智能工厂和智能产品构成嵌入式制造系统,其功能是:企业间的业务流程形成横向价值链,企业内的业务流程形成纵向价值网络,再将横向价值链和纵向价值网络进行整合,从而实现产业价值链的全面升级,重塑企业内部的组织设计和企业间关系。德国还希望在智能工厂的基础上,借助物联网和务联网,将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建筑、智能产品和智能电网等相互连接。所以,德国“工业4.0”计划的最终目标,是以制造业的智能化引领国民经济体系的智能化发展。

      第三,为了部署和推广物理—信息系统,“工业4.0平台”还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双领先”战略。所谓“双领先”战略,一是对外实施“领先供应商战略”,其目标是发挥德国在先进制造技术解决方案和IT解决方案方面的优势,保持德国作为全球领先制造技术供应商的优势地位。该战略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制造业的特定需求优化互联网技术,促进制造业对接物理—信息系统;加强研发、技术创新和培训,展开应用试点工作;根据产业发展的新情况,创新商业模式,升级价值网络。二是对内实施“领先市场战略”,其目标是维持德国作为全球制造业领先市场的地位,利用本土市场促使国际化大企业和区域性中小企业共同接入全新的价值链。该战略的基本思路是:建立健全知识和技术转化机制,加速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实施示范工程和最佳实践政策,降低中小企业接入物理—信息系统的门槛;建设技术设施(如高速宽带),教育和培训技能工人;按照个性化、高效率的原则调整组织,有效管理复杂性。

      总之,德国“工业4.0”计划是加速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应用,确保德国“高工资战略”下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并以制造业的智能化带动国民经济体系的全面智能化。

      四、借鉴与启示

      德国和中国同为工业大国,两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具有较多的相似之处,且都面临着新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德国“工业4.0”计划的诸多经验和实践,为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第一,以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经过30余年的高速发展,以要素投入驱动的传统工业化模式难以为继,以此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也将面临重大挑战。在思想界和政策界,越来越多的声音质疑工业发展的功能意义,甚至主张不应该继续发展工业,削足适履式地按照某些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我国的产业结构⑨。诸如此类的观点在工业界和政策界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导致全社会继续发展工业的底气不足,从业者士气低落⑩。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片面的,甚至连主张发展服务业的立论也存在严重问题。不可否认,我国传统的工业化模式遗留了诸多问题,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出路不是放弃工业,而是要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继续深化工业化。即便主张发展服务业,也不能局限于服务业领域,而是在工业智能化的基础上发展高端服务业。虽然中德两国间工业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但是面临的挑战却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德国非但没有弱化工业发展,而是以工业创新应对各方面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国的产业政策在本质上是创新政策,旨在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以工业发展应对发展中的问题。德国经验充分表明,无论是防范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风险,还是促进经济更高层次的发展,都必须要升级工业化而不能“去工业化”。同时,第二次工业革命时美国和本轮新工业革命德国的经验均表明,新兴技术的突破固然必要,但这绝不是工业革命的全部内容,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掘创新成果租金更为重要。为此,我国产业政策的指导思路,需要加快从塑造精英企业向培育产业创新生态转型,从依托科研院所为主向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转型。

      第二,对拓展新型工业化道路内涵的启示。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新型工业道路,但受限于有限理性,当时人们对新型工业道路的认识停留在特定的工业技术、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发展水平上。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随着智能制造技术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涵也必须加以深化和拓展(贾根良,2013)。首先,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终端设备发展和无线网络的普及,信息化必将完成从硬件向服务的转变。其次,新型制造技术的成熟不仅推动生产力的进步,而且还将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因此,“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不可能停留在过去的技术前沿上,必将表现为新型智能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基础之上的以智能化为核心的升级版“两化融合”。在新的发展阶段,升级版“两化融合”还必须要超出工业领域,促进国民经济体系的智能化,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技术的持续成长。

      德国“工业4.0”计划契合了我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的内涵,使得德国的实践对我国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直接示范意义。德国以物理—信息系统作为“两化融合”的载体,推动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智能化,这种视野比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正在热议的“机器人革命”更为宏大,目标也更为长远。德国的经验还表明,数据将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的供给和配置直接决定了智能化水平,或将成为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源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内企业已开始了物联网和云计算的布局,但是不能停留在硬件设施(如数据中心)的建设上,而应该发挥数据要素的生产力,使之成为我国工业及社会智能化的基石。

      第三,转变中小企业的政策思路。德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不仅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技能、创新、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小企业营造透明、公平、开放的经营环境,构建有利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在政府可用的政策工具中,如公共采购和产业引导基金等,应尽量要向中小企业倾斜,使得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国内的政策资源。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思路是扶持性的和援助性的,缺乏长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德国经验,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应加快从帮扶型政策向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提高创新资源对中小企业的开放程度,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四,重视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推进新产业革命的主战场仍然是大量的微观企业,不仅要有序引导和鼓励企业朝智能化、个性化方向发展,更要重视在此过程中的工艺复杂性提高对企业管理能力所提出的新要求,防范企业盲目转型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相比于其它版本的新工业革命,德国“工业4.0”计划突出了企业管理工艺复杂度的重要性,并主张采取优化组织流程、以终身学习延长技能工人职业生命、最佳实践示范项目等措施,增强企业自身能力,防范转型风险。这些政策对我国企业均有直接的启发。

      此外,德国产业政策重视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标准化对于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意义,重视数据和信息安全,重视绿色环保,也值得我国产业政策加以借鉴。

      当然,德国的产业政策实践总体上是为了服务于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我们主张借鉴德国经验,并不表示可以脱离本国产业发展实际。我们应采取的态度是根据我国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适合我国产业升级的最优产业创新模式,围绕该模式对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政策的瞄准效率和成本收益率。这本身也是一条德国经验,也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议题。

      作者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贾根良教授的建设性意见和浙江大学国家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吴晓凡博士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指导。

      ①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

      ②在盎格鲁—撒克逊制度下,行业标准的形成通常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达成的,而德国的行业标准通过是利益相关方寻求共识的过程。

      ③德国的“领先集群竞争”政策是联邦教育研究部对遴选出的领先产业集群给予一定的资助,带动民间资本加强产业集群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④现有关于“工业4.0”计划的研究,基本上都忽视了这一关键性背景,导致对该计划的认识停留在表层。

      ⑤嵌入式系统(embedded system)是一种计算应用系统,通过在机器设备和工厂植入微处理器,实现对大规模设备的控制或者监视。

      ⑥博世、西门子、泰森克虏伯、ABB、SAP、Software AG、英飞凌、德国电信、德国邮政、宝马和戴姆勒克莱斯勒等知名德国企业,以及IBM、惠普等跨国公司均参与了“工业4.0”计划,有些企业已经开始按照“工业4.0”计划重组生产方式。新闻资料显示,宝马集团已经使用移动智能终端实现更高层次的人机互动,西门子集团推行数字化企业解决方案,博世集团发展制造业物联网。戴姆勒集团通过RFID实现不同国家工厂之间供应链的整合,等等。

      ⑦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对比研究,可参见贾根良(2014)。

      ⑧社交网络通常是指帮助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社会化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此处,社交网络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网络交流,还包括人与机器之间的网络互动。

      ⑨最常见的观点是,美国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70%,远高于第二产业。相比之下,中国第二产业比重太高,第三产业比重太低,严重偏离了“理想型态”。中美两国三次产业结构差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统计口径、二三产业融合度,产品可贸易性与价格变动趋势差异等。两国三次产业结构差异仅仅是一种结果,简单加以对比而忽视导致结果的原因和过程,在理论上和方法上均值得商榷。

      ⑩在笔者的大量调研活动中,从国家工业主管部门(及工业行业协会)到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再到广大工业企业负责人,常常遇到是否应该发展工业的困惑。这一方面受到虚拟经济“挤出”实体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去工业化”学说的影响。导致的结果是,迫于舆论压力,政府部门主张发展工业的决心不强,产业政策不明确,使工业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投资工业的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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