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代论文,领导集体论文,中央论文,理论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91(2001)05-0063-04
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深化。马克思生前没有经历社会主义的实践,因此,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论及较少。列宁虽然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但并没来得及进行详细的考察和研究。新中国建立后,如何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政治课题。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有中国特色道路”的进程中,创立和发展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今天,我们追溯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创立与演进的历史轨迹,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推进新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
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50年代中期,由于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到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不存在矛盾?存在着什么样的矛盾?如何来解决这些矛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的社会现实,全面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第一,明确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明确提出人民内部矛盾概念,并从理论上加以论证,是在建国以后。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最先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总结波兰、匈牙利事件的经验教训时,从哲学角度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必然性,随后在致黄炎培的信中,第一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1957年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则标志着我党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形成。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阶级斗争虽然还存在,但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的和大量的,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中占居主要的地位。由于“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1](p372)他强调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体系中占居主要地位,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1](p459)他用“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来概括社会主义社会除敌我矛盾以外的一切人际关系,并将其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由此出发,认识和处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这是毛泽东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一个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科学分析社会主义存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1](p364)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在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内部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毛泽东在深入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及其表现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进一步研究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问题。他指出:“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1](p370)比如,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反之,如果处理不当,也可以转化为敌我矛盾。在这里,矛盾相互转化的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都不会转化。共产党的任务就是要掌握矛盾转化的规律,创造条件,促进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实践中,我们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采取和平赎买,在政治上团结、教育和改造,使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得以和平解决。毛泽东关于我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理论与实践,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先例,为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精辟论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是为了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由于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因此,“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1](p357)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总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毛泽东指出:“什么叫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路线四个字。”“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是我党从来经常说的走群众路线的问题。”[1](p459~460)
毛泽东根据党的历史经验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新形势,规定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方针,这就是坚持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议社会主义。并且还就如何在不同领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方法。比如,在解决政治思想矛盾时,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处理经济利益关系时,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上,主张实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强调要实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问题上,既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采取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等等。毛泽东还强调,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最重要的原则,既要反对教条主义,又要反对那种主张实行西方两党制,鼓吹绝对民主、绝对自由的倾向。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
二、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中再现理论光辉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虽然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并没有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有时甚至遭到违反和破坏。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才真正恢复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从此,我党历史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政治生活主题命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才真正得到充分体现。与此同时,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从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
第一,发展经济,为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是一切社会矛盾的终极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内部之所以会存在大量的有些甚至是很突出的矛盾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深层次看,是因为经济发展落后,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2](p182)实际上,人民内部矛盾,也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矛盾上的集中表现。从根本上说,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集中力量,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才能使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迎刃而解”。实践证明,人民内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矛盾,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邓小平讲过,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处理好,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方面有某种忽略。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因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2](p265,377)
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圆满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思想集中体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识上的新飞跃,是邓小平的重大理论贡献。
第二,深化改革,构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体制。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中心,也是我党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曲折探索而找到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全面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同时,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强调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因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还必须“从改革制度着手”,“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如果不坚持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2](p333)制度、体制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规定着处理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对人们的行为直接起着约束和调节的作用,而这种制约在制度适用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普遍有效的。因此,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不仅可以把种种不正常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且可以有效地解决发展中许多难以避免的矛盾。只有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一个新的利益调节机制,才能调整好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使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在人民利益日趋一致的基础上不断前进。只有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人民内部不同利益的表达机制,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拓宽人民表达自己意志的渠道,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强调通过全面改革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稳定的制度基础,邓小平对此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第三,健全法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对这一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在他的大力倡导下,初步形成了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良好氛围。但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他又反复强调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既要靠民主,也要靠法制。既要运用经济、行政、思想教育等手段,也要用法律手段。以往人们总习惯于把法律当成与阶级敌人作斗争的武器,当成只是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事实上,早在80年代初期,邓小平就明确提出必须用法律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他指出:“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律不仅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有效的作用。因此“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令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这是现在和今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学会处理的新课题”[2](p371),对于如何用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邓小平强调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普及公民法律意识,使每个公民都懂法、守法,自觉地用法律约束自己,防止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和激化;二是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已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邓小平关于用法律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对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重大发展。
三、江泽民:在跨世纪征途上的新探索
在向新世纪的进军中,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不但继承和发扬了以毛泽东、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一代、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而且从维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论述了正确认识和处理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新的探索。
第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执政党的重要责任。90年代以来,江泽民多次要求全党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新的实际,重温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光辉著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特别要注意由于进一步进行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必要调整而可能引发的新问题、新矛盾。在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上,江泽民指出:“在加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3]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任。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处理错综复杂,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能否正确对待和处理好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进而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是摆在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的政治课题。江泽民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既要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更要牢记我党一切为了群众的根本宗旨和工作路线。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从“十二大关系”出发,发展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江泽民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若干重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在全面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高屋建瓴地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十二个重大关系,即十二个重大矛盾。这篇文献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光辉典范,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毛泽东、邓小平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新发展。
江泽民讲的十二大关系,有许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例如,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的矛盾关系;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矛盾关系;收入分配中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矛盾关系;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关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矛盾关系等等。这些关系不仅包括人民内部在经济领域中的矛盾,也包括在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矛盾。此外,一些其他关系,虽然不直接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关系,但都与人民内部矛盾有着紧密的联系。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对于在改革发展中消除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在社会稳定中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泽民这一重要文献是对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新发展,更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跨世纪征途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后,如何处理中国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系统思考。他所提出的一系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观点、思想原则和工作方法,尽管“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会不断深入,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各方面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所采取的方针和政策也必将会有所调整”,但江泽民这篇洋溢着实事求是精神,充满唯物辩证法的讲话,无疑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新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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