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古星名误释札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札记论文,大词典论文,古星名误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古代天文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典籍中的古天文语词使用广泛。《汉语大词典》收录了大量古天文语词,尤其是大量古星名。由于现代辞书编者对古星名缺乏足够认识,错讹较多。已有学者注意到这一问题并进行研究,如徐传武《〈汉语大词典〉天象词目献疑》(《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2期),指出了《汉语大词典》1-4卷五十余个条目在释义或例证上有不妥(包含大量古星名条目);又拙文《〈汉语大词典〉同名异实古星名条目的问题》(《辞书研究》,2006年第2期),指出没能正确处理同名异实古星名的条目二十个。笔者对《汉语大词典》中的古星名作了全面手工查检,发现还有大量古星名条目存在各种问题。兹摘录如下:
【阴明】辰星。北方星名。《文选·颜延之〈宋郊祀歌〉》:“阴明浮烁,沉禜深沦。”张铣注:“宋水德,主北方辰星,辰星为阴明。”按《史记·天官书》“罚出辰星”张守节正义:“《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
按:释为“辰星。北方星名”表义含混。因“辰星”有多种含义,为古代观天象所用标志星的通称,陈遵妫先生说:“不过在古观象授时时代,选取一定的星象,作为分辨一年四季的标志,这些星象,可以说就是‘辰’的本来意义。所以‘辰’字在中国天文学史上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倘若能够了解这字的意义和来历,就可以明白中国上古天文学的大概。”①又张闻玉《释“辰”》:“商之后,落后的周民族取而代之,灿烂的商文化在有周一代仍处处闪烁着光辉。‘辰为商星’的记载,‘大火为大辰’的习俗,周人也完整地继承着……由于岁差,降至西周后期,房宿逐渐移到这个中心位置。辰之所指,由大火又移至房宿,进而指房、心、尾三宿,甚至泛指‘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做了‘苍龙’的代称,成了十二属相中‘辰为龙’的来源。②”总的说来,“辰星”可指“五星中之水星”、“大火”、“北极星”、“参宿”、“房宿”、“房、心、尾三宿”、“东方苍龙七宿”。
确切地说,这里的“阴明”指“五星中之水星”,《汉语大词典》所引《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下文为:“一名细极,一名钩星,一名爨星,一名伺祠。”这显然是指“五星中之水星”。“水星”之所以为“北方星名”,因为“北方”在五行属“水”,于是“水星”就与北方相对应。要懂得“北方星名”的含义必须结合五行,否则会让人误解为“北方七宿之星名”、“出现在北方天空之星名”等,故此处也不宜释为“北方星名”。这一解释是生搬古注的表现。
【五精】②五方之星。《文选·张衡〈东京赋〉》:“辨方位而正则,五精帅而来摧。”薛综注:“五精,五方星也。”唐张悦《喜雨赋》之一:“乃洁斋坛墠,五精是祠。”明刘基《天说下》:“三光荡摩,五精乱行。”
按:“五方之星”的表述不明确,“五精”即“五行星”。金、木、水、火、土五星可分别称作金精、木精、水精、火精、土精,《古微书·尚书考灵曜》:“岁星,木精;荧惑,火精;镇星,土精;太白,金精;辰星,水精也。”“五方星”可概括“五行星”,如宋·章如愚《群书考索·七曜》:“五星:岁星,东方,木,主春,仁也,貌也……荧惑,南方,夏,火,礼也,视也……镇星,中央,季夏,土,信也,心也……太白,西方,秋,金,义也,言也……辰星,北方,冬,智也,水也,听也。”五星被分配给了东、南、中、西、北五方。故薛综注“五精”为“五方星也”,实际是指“五行星”。该条释义同样是生搬古注的表现。
【中宫】①指北极星所在的区域。古代划分星空的区域称为宫。《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司马贞索隐引《文耀钩》:“中宫大帝,其精北极星。”《后汉书·杨震传》:“去年十二月四日,京师地动……其日戊辰,三者皆土,位在中宫,此中臣近官盛于持权用事之象也。”《续古文苑·李播〈天文大象赋〉》:“既以历于中宫,乃回眸而自东。”苗为注:“中宫,紫微垣也。”
按:释为“指北极星所在的区域”不够明确,“中宫”即“紫微宫”。如该条所引李播《天文大象赋》苗为注。又如《楚辞·屈原〈远游〉》“后文昌使掌行兮”王逸注:“天有三宫,谓紫宫、太微、文昌也,故言中宫,紫宫,一作紫微。”
【辰极】北斗。《文选·嵇康〈琴赋〉》:“披重壤以诞载兮,参辰极而高骧。”吕向注:“辰极,北斗也。”宋石介《感事》诗:“帝宅居土中,紫垣当辰极。”明何景明《万岁节》诗:“北望看辰极,孤城首重回。”
【晨极】指北极星。晋葛洪《抱朴子·勖学》:“登阆风,扪晨极,然后知井谷之闇隘也。
【宸极】①即北极星。《晋书·律历志中》:“昔者圣人拟宸极以运璇玑,揆天行而序景曜,分辰野,敬农时,兴物利,皆以系顺两仪,纪纲万物者也。”参见“北极星”。
按:“辰极”、“晨极”、“宸极”当为异形词,“晨”、“宸”通“辰”。然而三词条释义不一致,《汉语大词典》据《文选》吕向注,释“辰极”为“北斗”,未确。同文李善注引《尔雅》曰:“北极,北辰也。”认为当指“北极”。又《魏书·术艺传·张渊》:“于是周章高眄,还旋辰极。”原注:“辰极,北极。”故“辰极”当释为“北极星”。
【耀魄宝】星名。即天帝星。北极五星的最尊者。《星经·天皇》:“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中央也,不记数,皆是一星,在五帝前座,万神辅录图也。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也。”《晋书·天文志上》:“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旧唐书·礼仪志一》:“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谓圆丘所祭吴天上帝为北辰星耀魄宝。”亦省作“耀魄”。唐杨炯《浑天赋》:“天有北辰,众星环拱。天帝威神,尊之以耀魄,配之以勾陈。”
【曜魄】指北极星。《渊鉴类函·天四·星》引《尚书大传》:“北辰谓之曜魄。”唐司空图《成均讽》:“元胎凝象,标器府以飞芒;曜魄谐神,阅环天而肆会。”
【魄宝】指月亮。魄,通“霸”。宋苏轼《郊祀庆成诗》:“泰坛朝扫地,魄宝夜垂精。”
按:诸说可商。“天皇大帝”一星,不属于北极五星之一,位在“钩陈口中”。据上文“耀魄宝”条所引《星经》、《晋书》等文献,“耀魄宝”为“天皇大帝”一星之神名。又所引《旧唐书》乃断章取义,联系上下文,实际是批评这些观点取自纬书,下文又云:“考其所说,舛谬特深。”指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又明·丘浚《大学衍义补·郊祀天地之礼下》:“又附以纬书,如北辰曰曜魄宝之类,缪妄不经,莫此为甚。”明确指出把“北辰”当作“曜魄宝”的观点取自纬书,不足为信。所引杨炯《浑天赋》,前句言“北辰”,后句言“天皇大帝”星。后句“天帝威神,尊之以耀魄,配之以勾陈”意思是把天皇大帝之神尊称作“耀魄”,居于钩陈口中,与前句“天有北辰,众星环拱”没有关系,不能混为一谈。“耀魄宝”、“曜魄”都应释为:“天皇大帝”一星之神名。
又“魄宝”条释为“指月亮”也不妥。“魄宝”即“耀魄宝”,所引《郊祀庆成诗》,王十朋注引《晋书·天文志》曰:“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以“耀魄宝”注“魄宝”。
【太一】亦作“太乙”。④星名。即帝星。又名北极二。因离北极星最近,故隋唐以前文献多以之为北极星。《星经》卷上:“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南朝梁沈约《梁雅乐歌·皇雅二》:“华盖拂紫微,勾陈绕太一。”元张可久《折桂回·紫微楼上右平章索赋》曲:“镇钱塘太乙勾陈,玉柱擎天,绣衮生春。”清曹寅《畅春苑张灯赐宴归舍恭纪》诗之三:“光浮太乙照千门,徧召阳和布密恩。”参阅《史记·天官书》、《晋书·天文志上》。
按:这条解释有多处错误。首先,“太一”并非“北极二”。可分析所引例证。所引《星经》中之“太一”星,在“天一”南,如《隋书·天文志上》:“天一一星,在紫宫门右星南,天帝之神也……太一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亦天帝神也。”“天一”、“太一”相近,在“紫宫门右星南”,而“北极二”在紫微宫中。所以“天一”、“太一”并非帝星“北极二”。又所引《梁雅乐歌·皇雅二》“勾陈绕太一”句,“勾陈”并不环绕帝星“北极二”,而环绕“天皇大帝”一星。“天皇大帝”有“天皇太一(乙)”之名,故可称“太一”,如宋·曾公亮等撰《武经总要后集·占候三·太乙》卷18:“经曰:‘天皇太乙者,在紫微垣勾陈,曰中星。’”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天一》:“十精天皇太一,谓是紫微垣勾陈中星,即天帝也。”故这里的“太一”又别为一义,指“天皇大帝”一星。所引《折桂回·紫微楼上右平章索赋》曲“太乙勾陈”句之“太乙”也当指“天皇大帝”一星。所以,“太乙”作为星名,不能指“北极二”,但可指“天一”南之“太一”一星,也可指“天皇大帝”一星。
其次,隋唐以前而不太久远的时代,“北极二”并非最近北天极的星,文献中也没有把它当作北极星。如冯时《天文考古学》:“大约到公元前10世纪北极位移至帝星(β Ursa Minor)附近的时候,帝星取代北斗而成为当时新的极星。随后是庶子(5 Ursa Minor)和后宫(4 Ursa Minor)。汉代的极星无疑是天枢(H Camelopardalis)③,它的位置几乎恰好在天极的轨道上。”④由此可见,“帝星”即“北极二”作为北极星在公元前10世纪,在汉代已经是北极座第五星(即“天枢”),由于古天文学体系在秦汉时形成,所以在古天文学中,就把北极座第五星当作北极星。顺便谈谈,有的书在提到古代的北极星时有错误,如华夫主编《中国古代名物大典》“北极星”条:“……故不同时代所见之北极星亦不相同。春秋时指右枢星;汉代指帝星;宋代指天枢星;今指勾陈一。”⑤“右枢”星作为北天极是在公元前3000年,“帝星”作为北天极是在公元前10世纪,“天枢”星作为北天极是在汉代,现在的北天极的确是“勾陈一”,故这段话仅“今指勾陈一”句正确。
【龙角】⑤指东方苍龙星座。《史记·天官书》:“杓携龙角,衡殷南斗。”裴骃集解引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龙角,东方宿也。”《新唐书·天文志一》:“阳气自明堂渐升,达于龙角,曰寿星。”
按:《汉语大词典》释义不准确,“龙角”即“东方苍龙”之角宿。裴骃集解“龙角,东方宿也”句,当是指“龙角(即角宿)属于东方七宿”。另,该文张守节正义就直接释“龙角”为角宿。⑥角宿正当北斗柄所指,释“龙角”为角宿正与“杓携龙角”的文义相合。所引《新唐书》例“曰寿星”句,“寿星”为星次名,包含“角”、“亢”二宿,故该文中的“龙角”也当指角宿,不可能是指东方苍龙七宿。另外,《汉语大词典》还收下列词条:【龙火】①指东方七宿中的心宿。【龙马】③星宿名。即房宿。这些词条也可作“龙角⑤”指东方七宿之角宿的旁证。
【角星】即角宿。《汉书·息夫躬传》:“往年荧惑守心,太白高而芒光,又角星茀于河鼓,其法为有兵乱。”《南齐书·天文志上》:“[永元]六年正月戊戍,月在角星南,相去三寸。”参见“角宿”。
按:所引《汉书》例“又角星茀于河鼓”句不好理解。“角星”与“河鼓”都为恒星,且相去甚远,“茀”字也无从解释。笔者以为该句的标点有误,当标为:“往年荧惑守心,太白高而芒光又角,星茀于河鼓,其法为有兵乱。”⑦太白星出现赤色芒角是兵乱的象征,如《史记·天官书》:“[太白]赤角,有战;白角,有丧。”“太白高而芒光又角,星弗于河鼓”是指:太白星高而有芒、角,河鼓旁有“星茀”。与文义合。“星茀”则指孛星,为彗星之属,如《史记·天官书》:“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戍。”司马贞索隐:“[茀]音佩,即孛星也。”彗孛犯河鼓也是兵乱的象征,唐·瞿昙悉达《唐开元占经·彗星占下》:“郗萌曰:‘彗星入河鼓,且有兵。’黄帝曰:‘彗星出河鼓,天下兵起,大将出谋……。’《春秋纬》曰:‘彗星出河鼓,鼓鸣,武士发,天子赋。’”也与文义相合。故该例“角”指星星的“芒角”,不宜作“角星”有“角宿”义的例证。
【角亢】角宿与亢宿的并称。即二十八宿中东方苍龙七宿中的第一、第二宿。旧传均为寿星。《尔雅·释天》:“寿星,角亢也。”郭璞注:“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曰寿。”……
【角】(17)星宿名。即角宿。二十八宿中东方苍龙七宿的第一宿。……旧传为寿星。《尔雅·释天》:“寿星,角、亢也。”参见“角宿”。
按:“角亢”条云“旧传均为寿星”,编者的意思是角宿与亢宿都是“寿星”,实际上角宿与亢宿二者都不能单独解释为“寿星”。《尔雅·释天》的意思是:十二星次的“寿星”,包括角宿和亢宿。《汉语大词典》的阐释表明编者没能正确理解《尔雅》之“寿星”实为十二次之一。又《汉语大词典》“角”条同样未能正确理解“寿星”的含义,角宿不能称作“寿星”。
【衿】⑥星名。《史记·天官书》:“房为府,曰天驷。其阴,右骖。旁有两星曰衿;北一星曰舝。”司马贞索隐:“房有两星曰衿。一音其炎反。《元命包》云:‘钩、钤两星。’”
按:所引《史记》司马贞索隐标点错误⑧,“钩、钤两星”当为“钩钤两星”。标为“钩、钤两星”只能理解为“钩”一星,“钤”一星。实则“钩钤”为星座名,有星两颗。也简称“钤”或“衿”,故《史记》云“旁有两星曰衿”,司马贞索隐云“房有两星曰衿”,“衿”与“钤”、“钩钤”为一组异称词。
【天龙】③房宿第三星之名。《星经》卷上:“三名天龙,四名天马。”
按:“天龙”、“天马”都为房宿别名,并非“天龙”为房宿第三星,“天马”为第四星。明·陶宗仪《说郛》卷108上引《星经》卷上:“房四星,名天府,管四方。一名天旗,二名天骃,三名天龙,四名天马,五名天衡,六为明堂。”房宿有四星,后面列举了它的六个异名。又唐·瞿昙悉达《唐开元占经·东方七宿占一》:“石氏曰:‘……房为天府,一曰天马,或曰天驷,一名天旗,一名天厩,一名天市,一名天街,一名天燕,一名天仓,一名天表,一名天龙。’”
【龙尾】①星宿名。即箕宿,即二十八宿之一。居东方苍龙七宿之末,故称。《左传·僖公五年》:“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杜预注:“龙尾,尾星也。”汉张衡《天象赋》:“历龙尾以及箕,跨北燕而在兹。”
按:所引《左传》例杜预注明确指出“龙尾”指“尾星”,即尾宿。所引《天象赋》例“龙尾以及箕”句,表明“龙尾”与“箕”不同,“龙尾”当为尾宿。故《汉语大词典》据这二条例证释“龙尾”为“箕宿”不妥。另外,因箕宿在东方苍龙之尾,“龙尾”确实也能指箕宿,《尔雅·释天》:“箕斗之间,汉津也。”郭璞注:“箕,龙尾。”邢昺疏:“箕在苍龙之末,故云龙尾。”《汉语大词典》释义与例证矛盾,并当增补义项。
【南星】①星名。即南箕星。汉应玚《正情赋》:“南星晃而电陨,偏雄肃而特飞。”《南齐书·天文志》:“[永元九年]九月乙丑,月掩牵牛、南星。”唐李白《送梁四归东平》诗:“大火南星月,长郊北路难。”参见“南箕”。
按:解“南星”为“南箕星”不妥。其中所引《正情赋》例,受语境限制,不能确定。但所引《南齐书》例标点不当,“牵牛”与“南星”中的顿号当取消⑨,月亮不可能同时掩盖“牵牛”和“箕宿”。“牵牛南星”指牵牛三星之南一星,牵牛三星主天子之三将军,南一星主左将军,《晋书·天文志下》:“二年闰月己未,月奄牵牛南星。占曰:‘左将军死。’”故这里的“南星”绝非“南箕星”。所引李白《送梁四归东平》诗中的“南星”也不当作如是解,该诗王琦注引《六经天文编》云:“仲夏之月,初昏之时,大火见于南方正午之位。”故“大火南星月”句当指:大火星位在正南方,明亮如月。
【斗宿】①二十八宿之一。俗称南斗,共六星。北周庾信《周柱国大将军长孙俭神道碑》:“乃惟嗣德,实秉英灵,身图斗宿,面绕枢星。”
按:“斗宿”可指“北斗七星”,也可指“南斗六星”,常不易分辨。《汉语大词典》所引例证中之“斗宿”并非“南斗”,而为“北斗”。该文倪璠注:“谓俭之诞生,上感星宿也。《帝王世纪》曰:‘禹胸有玉斗。’《史记正义》曰:‘黄帝母曰附宝,之祁野,见大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二十四月而生黄帝于寿丘。’”故“斗宿”之“南斗”一义不宜以此为例证。
【阳门】④古星名。属亢宿。《晋书·天文志上》:“东北二星曰阳门,主守隘塞也。”又:“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宫,一曰阳门,一曰越门,一曰权星,主火。”
【权星】星名。②在井宿附近。《晋书·天文志上》:“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宫,一曰阳门,一曰越门,一曰权星,主火。”
按:“阳门”条所引《晋书》之第一条例证中的“阳门”的确为属亢宿的二星。但第二条例证中的“阳门”是指“南河”星的别名,“南河”三星属井宿,故一、二条例证当分列义项。“权星”也可作南河星的别名, “权星”条义项(2)宜明确指出为井宿之“南河”三星,“在井宿附近”的解释不够明确。“南河”星之异称“南戍”、“南宫”、“越门”等,《汉语大词典》均未收录,可补。
【鸟火】《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又:“日永星火,以正仲夏。”鸟,指南方朱鸟七宿;火,指东方苍龙七宿。后以“鸟火”泛指体现时序变迁的日月星辰。清顾炎武《尧庙》诗:“鸟火频推革,山龙竟弃捐。”
【鸟星】指南方朱鸟七宿。语出《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孔颖达疏:“鸟,南方朱鸟七宿。殷,正也。春分之昏,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
按:“日中星鸟”、“日永星火”、“宵中星虚”、“日短星昴”为见于《书》之四仲中星。而《书》孔安国传、孔颖达疏等均以“鸟”、“火”、“虚”、“昴”各为七星,而非各方之中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尧典》:“鸟、火、虚、昴,皆是分至之昏见于南方,直正午之中星。而孔氏以谓‘七星毕见’,不以为中星。故唐孔氏云:‘仲春之月,日在奎娄,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井鬼在午,柳星张在巳,翼轸在辰。’‘仲夏之月,日在东井,而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角亢在午,氐房心在巳,箕尾在辰。’‘仲秋之月,日在角亢,而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斗牛在午,女虚危在巳,室壁在辰。’‘仲冬之月,日在斗,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奎娄在午,胃昴在巳,毕觜参在辰。’信如孔氏,此说则是,鸟、火、虚、昴当分至昏皆见于巳,非正午也,其何谓四方中星哉?王子雍觉其非,遂谓宅嵎夷,宅南交,宅西,宅朔方,孟月也;日中、日永、宵中、日短,仲月也;星鸟、星火、星虚、星昴,季月也。此说并与历家偶合。然分孟、仲、季,非《书》之意。盖二孔、王氏皆不知历家有岁差之法,以《月令》 ‘日在某宿’而求之,所以不合。案,历家自北齐向子信始首知岁法,以古历稽之,凡八十余年差一度,《月令》日在某宿,比之尧时则已差矣。以日会月在某宿求之中星,宜其不合矣。”《尚书全解》分析得透彻,孔安国传等对四仲中星的误解是不明岁差造成的,《汉语大词典》也从孔安国传等而致误。故《书》“日中星鸟”句中的“鸟”应指南方朱鸟七宿中央的“星宿”,“日永星火”句中之“火”应指东方苍龙七宿中央的“心”宿。“鸟星”条与“鸟火”条犯同样错误。
【天都】③星名。属于南方七星中的星宿。《晋书·天文志上》:“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绣,又主急兵盗贼。”
按:“天都”为南方七宿中之“星宿”的异名,故“属于南方七星中的星宿”的说法错误,“天都”与“星宿”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等同关系。
【张宿】又称鹑尾。二十八宿之一,朱雀七宿的第五宿,有星六颗,在长蛇座内。
【鹑尾】②星宿名。即张宿。
按:二词条均以为张宿可称“鹑尾”,然而没有例证。笔者以为称张宿为“鹑尾”没有根据。南方朱鸟七宿包括“鹑首”、“鹑火”、“鹑尾”三个星次,“鹑尾”顾名思义在朱鸟七宿的尾部,主要包括翼、轸二宿,称张宿为“鹑尾”不合情理。况且,笔者没有发现张宿可称“鹑尾”的用例。
注释:
①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98-699页。
②张闻玉《释“辰”》,《贵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③这里的“天枢”指北极座第五星,并非北斗座第一星。
④冯时《天文考古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87页。
⑤华夫主编《中国古代名物大典·天象类》,济南出版社,1993年,第38页。
⑥详见中华书局1959年版点校本,第1292页。
⑦中华书局1962年版点校本(第2184页)标点与《汉语大词典》同。
⑧中华书局1959年版点校本(第1296页)在“钩”、“钤”之间没用顿号隔开,但却分开标划专名号,也把“钩钤”误解为“钩”与“钤”二星。又该本张守节正义:“钩、钤、房、心之间有客星出及疏坼者,皆地动之祥也。”“钩”、“钤”之间用顿号隔开,亦误。
⑨参见中华书局1972年版点校本,第2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