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晚期著作中的行政管理思想探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晚期论文,管理思想论文,著作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列宁的行政管理思想,尤其是晚期著作中关于不发达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论述中,蕴含了极为丰富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思想。这些思想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东方落后国家建设好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本文作初步探寻。
一、改革国家机关的思想
列宁在对俄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总结中,深刻地认识到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取得政权后,如何管理好国家是关系到政权能否巩固的关键。他强烈意识到,对不发达的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必须重新认识。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鲜明地提出了改善和改造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他说:“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和提高一步,都必须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这一行政管理思想正是蕴含在他对社会主义制度这一体制的整体性的改善之中。
鉴于十月革命胜利后,新型的国家机关中工作人员素质与社会主义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较突出。加之国家机构急剧膨胀,仅1922年人民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所属的办事机构就多达120个,导致责任不清、 工作秩序混乱、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大量存在。列宁在《论合作社》中指出,俄国人民面前摆着两个划时代的任务,即“第一个任务就是改造我们原封不动地从旧时代接受过来的简直毫无用处的国家机关。”列宁以改组工农检查院为突破口,对该院的组织体制、机构、人员等方面进行彻底的改造。发挥其对所有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监察、督促方面的特殊职能。就体制而言,应该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结合起来。这是针对工农检查院的改革,但列宁的眼光不仅仅只局限于此,他在谈到社会主义俄国国家机关的改革问题时,始终是以事实为依据,从抓典型中展望全局。他说:“我们的国家机关,除了外交人民委员部,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少经过比较认真改变的旧机关的残余”。(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3页。)因此, 绝大多数的国家机关都同样面临着如何进行改革的问题。他说:“在改善我们的国家机关的问题上,我认为工农检查院不应当追求数量和急于求成”。(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8页。)正确的方法和原则应该是,在讲求质量的基础上, 循序渐进地进行。“因此,关于国家机关问题,我们现在根据过去的经验也应当得出这样的结论:最好慢一些”。(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8 页。)在方法上要“七次量衣一次裁”。在原则上要“宁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如果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即使进行了形式上的改革最终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在改革国家机关方面,列宁还提出了要明确划分党政职责问题。他说:“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目前那样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 第64页。)
同时,列宁也十分重视国家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他不只一次地提出应注意改变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他认为:“可恶的官僚主义积习使我们陷于滥发文件、讨论法令、乱下指示的境地,生动活泼的工作就淹没在这浩如烟海的公文之中了”。(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387页。)因此,必须改革现有“工作制度”,彻底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关于工作质量问题,他指出:“直到现在,我们很少考虑和关心国家机关的质量,所以,特别认真地整顿国家机关,把具有真正现代水平的人才,即不亚于西欧优秀模范的人才集中到工农检查院里来。这一工作是应当关心的。”(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8页。)
二、确立新型国家机关职能的思想
在如何才能建成新型的国家机关的职能问题上,列宁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机关担负的特殊行政职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进行机构改革过程中,主张用一种较为科学的方法,对已有的国家机关的职能进行有效划分,决定其撤销或合并。列宁主张对部分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机关赋予特殊的职能,如工农检查院、国家计划委员会等。工农检查院担负着行政监督的职能。该机构前身为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它赋有行政检查的职能、帮助和监督各行政机关纠正工作缺点的职能,以及监督所有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和物资的情况等等职能。列宁指出:“工农检查院的任务,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捕捉’和‘揭发’(这是法院的事,工农检查院虽然同法院密切相关,但决不等同),而是善于纠正。”“善于及时地纠正,这才是工农检查院的任务”。(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150页。)可见,充分发挥该机构动态监督作用,实施事前、事中的行政监督,要比事后的监督更重要。及早发现并纠正行政工作的偏差和失误,从而减少国家的损失。
在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的论述中,列宁阐明了一个鲜明的观点,即在社会主义的体制中,国家的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享有行政立法的职能。他认为国家计划委员会应赋予它立法职能,一是鉴于该机关的特殊性,它是一个汇集了内行、专家、科技界人士的机关,是掌握着正确判断事物所需的大量材料的机关。二是需要一种法的形式,将这些机关作出的决定、计划等固定下来。对国家计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要避免受到一种随意性意志的摆布、践踏,只有通过法的形式才能做到。以立法的形式出台的文件,也只能以法定的程序才能进行变更和撤销。可见,列宁的行政管理思想中包含了依法行政之意。实际上,行政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活动,某些赋有特殊职能的高层次的行政部门,在向国家权力机关提供经过鉴别过、科学论证过的材料的过程中,往往是在行政活动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这就难免要涉及到作出具有法律效能的决定的行政。事实上,正是实践着的行政机关才最有对实际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正确决定)的可能和必要。将行政的立法职能与行政的管理职能有机结合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列宁主张通过加强财政职能, 增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 1922年,针对俄国内出现财政困难,政府准备发行国内粮食公债。列宁认为此举是一种“无谓的游戏”和“有害的自我安慰”,并无实际意义。只有通过加强税收来增加财力,才能达到增强国家的经济管理能力的目的。他指出:“我们的财政机关必须竭尽全力在最短期间能通过税收保证工农国家得到一切国家机关进行正常工作所必须的经费。”(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229页。)经济能力增强了,就能确保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重视提高领导者素质和工作人员素质的思想
列宁针对国家机关的现状,对领导者的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认为,国家机关的领导者应具备三项基本的素质:一是吸收人才和有效地调动群体积极性,发挥群体合力的能力;二是具有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三是善于做行政管理工作。列宁说:“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应具有吸收人才的高超能力,具有检查他们工作的相当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346页。)可见,列宁强调内行领导, 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应该是既通业务,又具有用人能力,有领导能力,善于管理的人才。对于领导者的政治素质的要求是贯穿在对于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之中的。
因俄国当时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从沙皇时期直接转过来的。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就成为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改革国家机关是改造旧的残余的必要步骤,同时还要改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状况。要从行政人员的来源渠道开始抓,用新的办法,新的标准去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此,列宁提出了要重视政治审查,重视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的掌握。在产生办法上提出了用考试的方法去选拔优秀分子进入国家机关队伍。他说:“这些职员都要经过特别的审查,看他们是否忠实,是否了解我们国家机关的情形,同时还要经过特别考试,看他们是否知道科学地组织一般管理的原理,特别是科学地组织管理工作和行政工作等等的管理”。(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4页。 )要建设好社会主义就必须大力地吸收那些“有知识,受过训练的人”。这是摆在俄国当时的一项艰巨任务,也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家机关队伍的必然要求。
四、重视行政管理理论的研究和管理知识的普及,重视提高行政效率的思想
如何管理好社会主义国家,是列宁晚期十分焦急的问题。他提出要改善国家政治和组织制度,使社会主义能够巩固和发展。同时,又十分关注国家管理理论的研究,管理知识的普及。他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一文中就几次提到这个问题。在重视理论研究的同时,又要及时地在广大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普及和学习。
此外,列宁还积极倡导“专家”参予国家的行政管理,注意发挥各类“专家”在国家管理中的作用,强调要在党和国家的一些高级领导机关中吸收“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他说:“我认为,在增加中央委员人数时,还应当、也许主要应当检查并改善我们的毫不中用的机关。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应该利用高度熟练的专家,而配备这些专家则应该是工农检查院的任务。”(注:《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343页。)
重视提高行政效率是列宁对于改革国家机关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腐败,建立必须的工作责任制,精减人员、压缩编制、厉行节约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列宁对国家中长期存在的官僚主义的作风深恶痛绝,官僚主义不仅存在于国家机关,也存在于党的机关。它是小生产分散和文化不发达的产物。要克服官僚主义就应当让全体人员都参加管理工作,并始终不渝地与官僚主义作长期的斗争。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在享有特殊权力部门中工作的人员,防止腐败就成为十分棘手的事情。为防止工农检查院官员走向腐败,列宁提出两项措施,第一是政治上可靠,“他们应该是非常熟练、经过特别审查、非常可靠的人”。(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5页。)第二是高薪, “同时要给他们很高的薪金,使他们完全摆脱目前工农检查院官员们的真正的不幸。”(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5页。)
提高工作效率还要从制度入手,列宁提出要建立机关的工作准则,而且工作准则应定到每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从事的工作量上。精简和效率是相统一的。国家机关要有高效率,就要实行精减。列宁十分重视编制的管理,在对工农检查院的改组问题上,曾多次强调要用新的编制标准,要控制员额,人员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只能减少不能突破。为此,甚至提出提倡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量,给予几倍的报酬,以此达到精简,提高行政效率。
提高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厉行节约。这是建设好工农联盟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列宁强调,要“把自己社会关系中任何浪费现象的任何痕迹铲除干净。”“我们应当使我们的国家机关尽量节约。我们应当把沙皇俄国及其资本主义官僚机关遗留在我们国家机关中的很多浪费现象的痕迹全部铲除干净”。(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 695页。)
总之,列宁在亲自领导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提出的关于如何管理好新型国家的一系列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伟大继承和发展。列宁主义是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他晚期著作中涉及了大量的关于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思想,这些思想首先体现于他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及组织制度应注意进行必要的“改良”(或改革)的思考中。列宁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不仅应懂得并正确采用“革命方法”,同时也要注意运用适当的“改良方法”。前者针对于旧社会各项制度的彻底摧毁,后者则针对于新型社会中原有各项制度的完善。而改革国家机关就是必然之事了,它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方面。其次,列宁十分关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事业,在他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国家管理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指导意见,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在这些意见中蕴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思想。以上方面的概括仅只是他丰富的行政管理思想宝库中的部分内容,是他晚期代表作的主要方面。也是列宁晚期思想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