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簿记惯例——推荐一个简便易用的“借、贷记簿记准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簿记论文,平衡表论文,国际收支论文,易用论文,简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知道,所谓一国的国际收支是对一定时期内该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所有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而编制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簿记原理则是所谓“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复式簿记原理:即对于一国居民的每一笔国际交易,均应同时产生两项分录,一项借方记录(简称借记)和一项贷方记录(简称贷记),二者金额必定相等,但符号相反,其中,借方(Debit)为负号项目(Minus Items),贷方(Credit)为正号项目(Plus Items)。这是因为基于等价交换的经济学原理,一般的经济交易都是交易双方互有收付按双向转移方式来进行的,从而每笔交易对于交易的每一方都会自动同时产生一项借方记录和一项贷方记录(有借必有贷),并且二者的金额必然相等(借贷必相等)。但是,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交易概念来看,却也有一些国际经济交易是按单向转移方式来进行的,比如捐赠、放弃资产、免除债务、财产继承、侨汇、年金、移民以及特别提款权的分配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基于交易自身的记账分录就只有一项,不能自动成双,这时,人们为了坚持复式簿记原理而不得不特别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设置了一个特种项目——单向转移项目,来人为地平衡它们,以满足复式簿记的记账要求,在理论原则上确保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相等,使其净差额(代数和)为零。
经验表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上述簿记原理和下面即将讲到的一系列簿记惯例(尤其是后者中的“借、贷记簿记惯例”)常常会使那些对于会计学知识一知半解的初学者感到十分困惑和非常难以把握。因而,人们曾针对其中的“借、贷记簿记惯例”难题,设计了各种经验法则来帮助理解和掌握,但这些经验法则都显得过于冗繁,并且还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令人难以正确把握。为此,本文将在介绍现有的两种主要经验法则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引入一个简便易用的“借、贷记簿记准则”介绍给大家,同时再较系统地介绍一下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其它一些重要的簿记惯例。
一、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贷记簿记惯例
在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中是这样介绍(或规定)国际收支的借、贷记簿记惯例的:“在本体系的惯例下,一国在编制平衡表时应把下列项目计入贷方分录:(i)标识为出口品的真实项目;(ii)反映该国所拥有的外国金融资产减少或者对外金融负债增加的金融项目。相反,下列项目应计入借方:(i)标识为进口品的真实项目;(ii)反映该国所拥有的外国金融资产增加或者对外金融负债减少的金融项目。换言之,就资产而言——不论真实资产还是金融资产——正号(贷方)表示持有量减少,负号(借方)表示持有量增加。与此相反,对负债来说,正号表示负债增加,负号表示负债减少。至于各种转移,当它们所要平衡的是借方分录时,应计入贷方,当它们所要平衡的是贷方分录时,就计入借方。”
为了帮助研习者正确理解和把握上述的借、贷记簿记惯例,人们曾设计了以下两种常见的关于借、贷记簿记的经验法则。
1.两个经验法则
第一个经验法则:凡是引起本国从外国获得货币收入的交易/导致本国向外国支付货币的交易都计入贷方分录/借方分录;而每一笔交易的相应货币收支则应被计入与引起该项收支的交易相平衡的借方分录/贷方分录中。
此经验法则不但冗繁,而且不适用于易货贸易、单向转移等国际交易。
第二个经验法则:凡是引起外汇供给的交易/外汇需求的交易都计入贷方分录/借方分录;而每一笔交易的相应外汇收支则应被计入与引起该项收支的交易相平衡的借方分录/贷方分录中。
此经验法则也不但冗繁,且也不适用于易货贸易、单向转移等国际交易,而且还不适用于用本国货币(而不是用外汇)进行的国际交易。
为此,本文特推荐如下的一个简便易用的“借、贷记簿记准则”给大家。
2.一个简便易用的“借、贷记簿记准则”——“借记入,贷记出”
具体来说则是,商品及服务的输出,投资及劳工创酬能力的输出,本国拥有外国资产的回流出(即对外资产的减少)和外国拥有本国资产的流出(即对外负债的增加),为平衡单向输入交易而特别虚列的单向转移支出项目等均记入贷方;商品及服务的输入,投资及劳工创酬能力的输入,本国拥有外国资产的流入(即对外资产的增加)和外国拥有本国资产的回流入(即本国对外负债的减少),为平衡单向输出交易而特别虚列的单向转移收入项目等均记入借方。
实际运用时,这个六字簿记准则不但十分精练,而且还具有普适性的极大优点——无论是易货贸易、单向转移等国际交易,还是用本国货币(而不是用外汇)进行的国际交易,等等,一概有效。尤其如果把它跟前述的复式簿记原理结合在一起,还能总结出一个“借记入,贷记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十六字口诀,特别利于记忆和方便应用。我们将在介绍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其它一些重要的簿记惯例之后,再进一步来举例表明其方便性和普适性。
二、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其它一些重要的簿记惯例
除了上述的借、贷记簿记惯例以外,国际收支另外还有以下三个重要的簿记惯例。
1.簿记时间惯例
贸易收支的记账时间原则上以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之变更时间为难。比如,对于延期付款的进出口贸易来说,则首先须在发生货物所有权变更时做一次簿记,然后在结清应收/应付账款时须再做一次簿记(注意,每一次簿记都会同时产生一项借方分录和一项贷方分录)。另外,对于不发生所有权变更的租赁贸易来说,则首先须在其发生使用权变更时做一次簿记,然后还须在分期结清租金时再逐次做簿记(注意,这里的每一次簿记也都会同时产生一项借方分录和一项贷方分录)。
2.簿记价格惯例
进、出口商品计价统一采取其离岸价(FOB)。也就是说,进、出口贸易的双方均应将其运输费和保险费等另外计入服务项目之下,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进、出口国双方对于同一笔贸易能保持一致的计价标准和簿记项目分录。
3.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簿记惯例
一国持有外国金融资产的出入,记在本国对外资产项下;而外国持有本国金融资产的出入,则记在本国对外负债项下。比如,在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我国居民所持有外币资产的出入,应记在对外资产项下,而外国居民所持有人民币资产的出入,则应记在对外负债项下。另外还要注意,一国官方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一般需要单列(参见例3)。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典型例子来具体表明上述一系列国际收支簿记惯例的实际运用,特别是“借记入,贷记出”六字簿记准则的方便性和普适性。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以下特别假定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概用美元记账(并将记账单位统一为1万美元)。
[例1]钱货贸易:我们来看一桩延期付款的钱货贸易,假定A国出口商向B国进口商出口了一批价值10万美元(FOB价)的货物,采取延期付款和承兑交单的支付方式,那么这桩交易在两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都将产生两次簿记(以下,我们忽略了贸易附加费用的收支),其第一次簿记时间是在承兑交单(进口商承兑了出口商开具的远期汇票并领取了货物提单)时,两国各自的国际收支簿记将分别为
[例2]易货贸易:我们再看一桩简单的易货贸易,假定A国商人和B国商人之间进行了一桩价值10万美元(均为FOB价)的易货贸易,那么这桩交易在两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都将产生一次簿记(这里同样忽略了贸易附加费用的收支),两国各自的国际收支簿记将分别为
[例3]金融交易:我们再来看一桩官方的美元国债交易(对于美国来说,这还是一桩使用其本国货币进行的国际交易),假定我国央行购买了1千万美元的一年期美国政府固定利率债券(年利率为5%),那么这桩交易在两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也都将产生两次簿记,其第一次簿记时间是在购进债券时,两国各自的国际收支簿记将分别为
[例4]单向转移:最后我们再来看一桩单向转移交易,假定A国向B国馈赠了价值10万美元(FOB价)的实物,那么这桩无偿转移交易在两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都将产生一次簿记(这里也忽略了无偿转移附加费用的收支),两目各自的国际收支簿记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