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530029)
摘要 新形势下,广西加强了对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在项目成果质量、从业行为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管理,实行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和信用评价备案制度。本文对广西近年来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适合新形势下的广西土地整治参建单位管理对策。
关键词:土地整治;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用评价
引言: 20多年来,土地整治从单纯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向国土空间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整治转移,土地整治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大力配合开展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为全区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加强参建单位管理,是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石,是保障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市场的重要举措。
1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现状
1.1 参建单位管理模式体系
广西于2010年开始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工作,规定明确了登记的范围和条件、申报的材料和要求、登记的程序和时间等要求。其后,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参建单位的管理,确保广西土地整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广西于2014年开始陆续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操作手册(2014年修订)》并沿用至今。
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细化了登记的范围和条件,增强了准入条件的约束性。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中,每年由项目开展所在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区内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根据评分的高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被评为D级的参建单位撤销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登记资格,三年内不予信用登记。
1.2 参建单位管理成效
自2010年实行参建单位登记制度以来,广西共有3176家单位参加了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340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361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332家,测量单位410家,招标代理单位202家,施工单位1115家,监理单位198家,审计单位201家,工程复核单位17家。从2014年起实行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制度至今,已有68家参建单位被评为D级,其中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1家,招标代理单位2家,施工单位44家,监理单位20家,工程复核单位1家,有效规范了广西土地整治参建单位从业行为。
2参建单位管理存在问题
随着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行参建单位登记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自2014年修订以来,逐渐出现了参建单位管理现时性不强、准入条件约束性不够、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参建单位管理信用登记准入条件约束性不够
由于参建单位暂行办法的现时性不强,登记的准入条件约束性不够,部分参建单位在提交的申报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人员造假和驻桂办公地址造假等方面。人员造假主要是借用其他单位的人员证件作为本单位人员进行备案,部分外地企业备案时所填写的拟投入人员未真正投入其在广西区内承接业务中。驻桂办公地址造假主要是用借来的房产证和伪造的租赁合同,实地核查的时候没有公司牌匾没有办公桌,未配备任何电脑或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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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组织参建单位参与培训的强制性不足
现阶段的参建单位培训采取自愿为原则,培训发放的证书并不作为项目建设招投标的要件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践工作中,由于部分参建单位对现行政策不理解,对规范标准了解不深、不透,直接影响其承接的项目工作质量,进而使得部分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缓慢而且错漏百出,影响了项目实施成效。
2.3 参建单位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
近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采用年度集中在国土资源内网备案审查的方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参建单位数量逐年增加,由于信息化程度不高,出现了扎堆备案时人工审核工作量大、参建单位准备材料仓促、信用评价的结果没能及时和登记名单同步、同时参建单位参与培训的情况未纳入参建单位信息管理,未能及时掌握参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问题。
3 参建单位管理对策分析及创新管理模式
3.1严密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支撑水平
为加强参建单位管理的现时性和约束性,应进一步规范管理,登记材料应补充提交公司近半年的人员社保证明,确保人员为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并由各级项目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项目参与人员,杜绝出现人员虚假情况。办公场所必须提供场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并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如果出现人员造假或者办公地址造假的情况,直接列入参建单位信用评价D级名单,三年内不给予登记。
3.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参建单位服务水平
主管部门应对参建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标准的指导,切实提高广西土地整治项目的服务水平。主管部门还应认清形势,把握方向,组织参建单位共同探索多样化实施模式,为制定新政策提供基础性数据,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国土生态修复工作。
3.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参建单位管理水平
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参建单位管理工作水平,参照住建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互联网备案系统,由参建单位自主登录网站系统备案,实现信用登记和信息变更在线审核和补充材料等互动操作,彻底杜绝年度扎堆备案的现象,从而优化了参建单位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还可以通过系统通报不诚信单位名单,有效提升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水平。
4 结束语
在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赋予了土地整治新使命,同时也是对土地整治参建单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土地整治整治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和信用评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广西近年来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的相应对策,希望对今后的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管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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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档案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Z].2010-08-12.
论文作者:黄文彬, 林庆超, 黄宇曦, 胡凤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7
标签:单位论文; 参建论文; 土地论文; 项目论文; 广西论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论文; 信用评价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