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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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正确、深刻地把握好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除了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外,有必要把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贯通起来,连接起来。

新民主主义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中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二十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在其发展历程中,先后诞生了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主义作为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成果,由于时代不同,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不同,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也是不同的,所获得的理论成果的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从新民主主义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形成过程来看,它们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都是对中国基本国情的科学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但是,它们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历史使命又是不同的,就是说,新民主主义论不同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新民主主义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对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基本国情的科学认识成果。1940年1 月毛泽东的重要著作《新民主主义论》的发表,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科学总结。所谓新民主主义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命运中形成的,它的革命对象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它的历史使命是解决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向何处去的问题,目标是建立一个在党的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的前途是社会主义社会。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的提出,对中国应当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应该是怎样的,这个国家的前途是什么等问题,都做了系统的回答,明确地阐述了共产党的观点,使全党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阶段革命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有了一个明确而又完整的认识。过去,党内常常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相混淆;托陈取消派又认为既然还处在民主革命阶段,就应该由资产阶级来领导;共产国际提出过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非资本主义前途”问题,但含义并不很清楚。新民主主义论的提出,就把问题很好地解决了。因此,新民主主义论成为引导中国人民自觉地在复杂环境中不断前进的旗帜,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起了难以估量的重大指导作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础部分,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和我国国情进行再认识的一个重大理论成果。就社会性质来说,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了,而就发展程度来说,这个社会主义又是很不成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社会,经过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起来的,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时间不长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对此,如何认识中国的国情,并根据这种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为此,我们党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走过了相当曲折的道路。从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党对此作过有益的探索。但是,总的来说,一直处在不完全清醒的状态。我们曾一度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在较长的时间里,又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激烈斗争的“过渡时期”。过去出现的像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一个重要的认识根源就在于对基本国情作了错误的判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指出,现在搞建设,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这标志着对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的认识向前发展了。

正确认识我国现时期的国情特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也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立足点。这里,研究中国国情的实际和特点,最重要的是须认清我国现时的社会性质和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认清这一点,才能抓住我国现时国情的根本,才能正确制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才能找到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确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十三大前夕,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

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的,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历史条件出发的。它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它既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阶段,也不完全相同于其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以后的阶段。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就是在中国由不发达社会主义国家变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形成的,革命的对象是落后与贫穷,它的历史使命是解决在经济和文化都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因此,能不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上有统一的清醒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能否“一切从实际出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之所以在实践中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气势磅礴的推动作用,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它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今后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是承认中国正处于需要长期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由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在这个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地位,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近20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拒绝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起来了,广大人民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有着自己的特征。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社会,经过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起来的,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而产生出来的。因此,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难免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有联系。相应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与新民主主义论之间也就存在前后相续的继承关系和发展关系了。如果说,新民主主义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续论,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第一章。如果说,新民主主义论的形成标志着我们党领导民主革命在理论上已经成熟,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提出,则标志着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已开始走向成熟。

新民主主义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之间存在着哪些继承和发展关系呢?

首先,新民主主义论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找到了现实的起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指出,旧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这样就决定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脱胎出来、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而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难免带有旧社会的“痕迹”,这些“痕迹”必然要反映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上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基本特征是生产力落后,市场经济不发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已经实现的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没有这样一个生产力和市场经济比较充分发展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不可能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说,我们正因为逾越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就必然要经历一个不可逾越的特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纲领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结构模式提供了参照。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纲领在规定以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的同时,又规定“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调剂国营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以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模式提供了参照和借鉴。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是多层次、低水平的,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模式必然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同时,我国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而且公有制实现形式应当多样化,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都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决定的。

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纲领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模式提供了历史经验。新民主主义国体是实行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这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模式提供了历史经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纲领,为确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方针奠定了基础。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看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思想理论来源。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阶段的探索,也并非开始于近20年。毛泽东鉴于前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践情况,从1956年开始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其中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探索,无疑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可以这样说,没有毛泽东当年的艰苦探索及以后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就没有今天邓小平的真知灼见。更何况,邓小平本人也参与了当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之路的探索。1958年11月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谈到人民公社运动的经验教训时,首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六十年代初,毛泽东在关于读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些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萌芽,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当然,我们又应该注意到,邓小平对毛泽东的思想不是作简单吸收的,对其错误的东西则加以纠正。如前所述,毛泽东虽然提出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但他晚年存在着超越阶段、急于过渡的倾向,这实际上是离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变革生产关系的空想论。邓小平纠正了这种错误倾向,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这里所说的“初级阶段”既不是“新民主主义论”的简单延伸,也不是“不发达社会主义”等称谓的变化,而是具有深刻内涵的科学论断。它是指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其使命就是用特殊方式和手段去完成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如上说明,从时间进程看,邓小平的初级阶段论从产生到成熟,恰好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正如历史不能割断一样,基于同样产生于中国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之间既有内在的继承关系,又有发展关系,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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