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经验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启示论文,经验论文,会计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台湾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经验
台湾企业环境会计的研究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短短数年间在规范建设和企业实践活动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究其原因和发展经验,既有社会的重视、当局的推动,也有企业各利害相关者的促进,但最主要的还是得益于企业自身的努力,体现出台湾当局、市场和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推进的特点。
(一)社会重视
台湾地区地狭人稠,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位,自然资源有限,天灾频繁,环境负荷严重,因此推进可持续发展更具重要性和迫切性。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台湾地区经济腾飞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也付出了自然环境遭受破坏的惨痛代价,尤其是大城市的环境污染相当严重。从70年代开始,不断有环保抗争事件发生,各种环保团体和环保运动也应运而生,迫使台湾当局不得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环境治理。80年代以来,台湾开始着力从生产和消费的源头防止污染产生。1987年设立了“环保署”,专门负责环保工作。90年代末提出了永续发展战略,以实现全面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环境保护由公害防治提升为资源永续利用,走永续发展之路。台湾民众对自身生存环境日益关注,环保意识和环境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绿色企业”、“绿色商品”、“绿色消费”等先进理念悄然兴起。2002年台湾当局更提出以2002年到2011年这10年作为“永续贯彻期”,宣布2003年为“永续元年”。近几年来欧美和日本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报告制度、社会责任型投资(SRI)等也不断传入台湾,从而形成了较好的推行环境会计的社会基础。
在推行企业环境会计的过程中,“国土资源研究学会”、环境保护联盟、企业永续发展协会、台湾环境管理协会、环境与发展基金会、环境保护与运动推广公益基金会、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发展推动基金会等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台湾当局、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学术界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合力,在制订计划和制度、宣传和奖励、学术研究与对外交流等方面采取了不少具体措施,促进了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提升了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力地推展了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也使企业环境信息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如2002年6月台湾会计师研究发展基金会在《会计研究》上出专刊专题报道裕隆汽车等公司实施环境会计的实践经验。又如2003年成立的民间组织“台湾环境管理会计协会”,是目前世界上四家环境管理会计协会之一,其成立宗旨就是“推动企业环境财务信息的规划及建立,辅导企业揭露完整的环境财务信息并发布环境报告书及永续报告书,进而推动环境财务信息之第三者认证制度。同时透过企业、政府与本协会的努力,对产业环境财务的推动及发展有所帮助”。
(二)台湾当局推动
为了实现“永续发展社会”的战略构想,台湾当局于1997年8月成立了“国家永续发展委员会”,后由“行政院长”亲任主委,台湾当局“立法院”、“国科委”和企业界也相应成立了“永续发展促进会”和“永续发展协会”。并加大了环境立法和司法力度,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诸如《环境基本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废弃物清理法》、《机关采购绿色产品推动方案》等一系列与建立永续型社会和企业建置环境会计制度关系密切的理念先进、措施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不但通过强制手段进行环境规制,使企业推进环保活动有法可依,诱导企业据此制定环境经营计划,引导企业主动调整投资方向适应国际化环境,而且重视利用市场力量、重视民众和企业的自愿行动、重视信息手段,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成为企业开展环境会计的助推器。
在发布相关法规积极倡导永续型社会建设的同时,以“环保署”、“经济部”为主的台湾当局相关部门开始制定与企业环境会计相关的计划、指南、制度和标准,使企业开展环境会计实务工作有章可循,并加强指导监督,加大推行企业环境会计的力度。早在1997年,台湾当局的永续发展协会就制定发布了“环境成本会计系统”。2000年负责台湾环境政策规划和拟订的“环保署”提出了建构环境会计制度的研究计划,由交通大学著名环境会计专家沈华荣教授主持,并于2003年至2005年陆续制定发布了“推动我国产业环境会计制度”、“永续产业发展与推广计划——环境成本会计(93年度计划)”和“推动我国产业环境会计制度(94年度)”等相关文件。1999年至2001年台湾当局“行政院国科会”组织了有关“台湾地区产业环境成本支出之调查研究”、“面对环境冲击国内企业成本会计作业的现况调查及因应策略之研究”、“虚拟晶圆厂持续改善计划——成本管理系统”等调查和研究活动。负责环境政策规划和拟订的另一部门——“行政院经建会”委托台大林婵娟教授主持了“我国采行绿色会计可行性之研究”。2004年后,“经济部”开始了分产业的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置,陆续发布了“永续产业发展与推广计划——环境成本会计”、“健全商业会计制度——绿色会计倡导”、“94年度中小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建置及推广研析计划”。在“金管委”证期局发布的“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记载事项准则”、“公开募集发行有价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中,对公开发行公司的环境污染、赔偿等信息披露提出了规范要求。在这些计划、指南、制度和标准中,明确了环境会计制度的架构和内容、环境的分类项目和常用的环境会计科目、环境成本的计算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等内容,以环境成本核算为核心,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环境会计体系,并推动环境活动与会计结合的示范操作,得到了企业的认同,促进了企业环境会计的推广。
在推进企业实施环境会计的过程中,“环保署”还联合各相关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组织、企业多次组织关于介绍和建立环境会计体系的研讨会、观摩会,进行相关调查研究和个案研究,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研究和信息交流,奖励实施环境会计绩效优秀的企业,开展相关教育培训;“经济部”成立专门机构对企业ISO14000认证和环境会计实施进行辅导,多方推进环境会计的实践。从而发挥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
在台湾当局的要求下,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钢铁公司等国营企业及主管部门也积极参与到规划及建置环境管理会计制度的行列中来。
(三)企业利害关系者的促进
随着台湾当局建立“永续型社会”规划的提出和相应环境保护法规对企业公布环境信息要求的提高,绿色理念开始渗透到各行各业,无论是台湾当局、社会公众、投资者、金融机构,还是消费者、交易客户,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和对环保事业的关注,普遍重视企业的环保形象,对企业环境信息的要求不断高涨。例如,股东及投资家非常关心环境风险会对企业的财务业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引入欧美社会责任型投资理念后,环境信息成为其证券评级和选择投资对象的主要信息来源之一;急速增加的绿色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会注重考虑商品或服务从开发到废弃全过程的环境负荷;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也会加强对贷款对象和保险业务对象的环境风险评价。所以,对处在向永续型社会高速转换期的台湾企业来讲,环境会计信息成为与多方利害关系者进行交流的基本工具。企业实施环境会计,编报环境报告,虽然增加了成本,但满足了利害关系者评价环境业绩、进行科学决策的信息需求,有利于赢得投资者、信贷者、绿色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获益匪浅。
(四)企业自身的努力
台湾当局在2000年5月出台的“台湾二十一世纪议程:国家永续发展愿景与策略纲领”中,提出了“成本内化原则”,要求通过经济工具,透过市场机能,辅导企业建立环境会计账,实现企业与社会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合理反映企业的生产成本,为环境影响评估提供有效的依据。与此同时,台湾当局“行政院”主计处开始试编“绿色国民所得账”(绿色GDP),希望将环境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一并呈现出来,因此要求企业能够反映环境成本的基础数据作为依据。另外,自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发布后,为了应对欧美的绿色壁垒,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以ISO14000认证为主的环境管理体系在台湾企业中得到推展。为顺应这些要求,改善传统会计在公开披露企业环境活动财务信息方面的不足,不少企业行动起来。最主要的是,由于受“天人合一”思想影响,台湾企业普遍重视环境保护,一些先进企业逐渐认识到:建立环境会计制度是当前全球环保运动发展必然趋势、企业的短期盈利是次要的而市场占有率和永续增长目标才是最重要的、加强环境管理是一种培育无形资产的长期战略投资行为,因而加强环境管理成为了不少企业的自觉行动:有的企业开展了自主的环境管理活动,设置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逐步健全了内部环境管理体制,对环境管理进行计算、评价和检查;有的企业对原材料等实施“绿色采购”;有的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产品的开发,重视对职工的环保教育;有的企业主动发布降低环境负荷和环境绩效信息,以增强消费者的信赖。而实施环境会计、披露环境信息正是企业进行这些环境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成为企业提高环保投资效率、提升企业形象的必要措施。永光化学、联华电子、裕隆汽车、正隆纸业、台湾电力等27家企业率先实施或试行了环境会计制度,并赢得了明显的效益。如台湾最早引入环境会计制度的永光化学公司1998年开始实施环境成本核算后,改善了废水处理方法,不但每年产生的污泥量大减,而且还能每年节省成本1,000万元新台币以上,环境成本占产值的比率也在两年内从4.2%降到3.5%;又如台湾电力公司于2002年开始建立环境会计制度,2003年因实施环境管理方案取得的总效益约新台币20800万元。2005年后,以统一超商为代表的台湾服务业企业也开始导入环境会计制度。
二、台湾环境会计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探索期(1997~1999年)
标志性成果是台湾当局“经济部”下属的永续发展协会构建完成了“环境成本会计系统”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永光化学公司完成了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置。永光化学公司是台湾率先实施环境成本会计的企业,实施环境成本会计后取得的环境管理业绩,可以与欧美跨国公司相媲美,因而获得2000年《天下》杂志评出的“标杆企业”称号,被奉为台湾环境成本会计的楷模。
这一阶段台湾环境会计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制定环境成本支出的分类科目,界定每个科目的内容,制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简易操作方法。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建设的特点是:(1)环境成本支出分类科目和内容界定参考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做法;(2)环境成本信息涵盖的范围小;(3)环境成本信息的记录和披露手段简单而不够完整。
(二)第二阶段——试验期(1999~2002年)
联华电子、裕隆汽车、正隆纸业、台湾通信、良皓科技等企业和台北荣总医院在这一阶段先后建置和实施了环境会计制度。这一阶段台湾环境会计制度建设的工作成果是确立了环境会计制度的定位以及与传统会计制度的关系,完善了包括制度内容(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效益等)、信息框架和信息输入输出方法等整个环境会计系统,制定了环境成本支出的分类框架、一级科目和明细项目,形成了完整的环境成本信息确认、记录和报告的操作方法,使环境会计制度以附加的方式与传统会计制度较好地结合了起来。
(三)第三阶段——推展期(2002年后)
这一阶段采用环境会计制度的制造业企业、公共事业单位不断增多,不少中小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也步入实施环境会计的行列,原先已经实施了环境会计制度的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完善了各具特色的环境会计制度,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也得到不断拓展,环境会计在预测分析未来环境对成本的影响、提供信息协助评估投资于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设备等资本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减少产品或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环境绩效管理水平、设计环境保护功能领先的产品或生产工艺等企业经营理财和环境管理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台湾环境会计制度建设也整体上从主要借鉴美国、日本企业做法的阶段进入了自主创新的阶段。
三、台湾企业环境会计的实践活动
在台湾地区,环境会计被视为是企业迈向永续发展、改善经营决策与成本控制的一项新的管理工具,也是了解宏观经济发展与企业经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减轻环境伤害、改善环境绩效的重要信息工具,它将企业环境活动对财务的影响,通过一套会计制度予以衡量、处理及揭示,因此台湾企业建立环境会计系统的目的一般都定位在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上,具体为:(1)准确衡量环境成本;(2)提供决策者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3)提供资料供销售定价决策参考;(4)提供从事各项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相关证据。各企业实施的环境会计是附加在现有会计制度上,并与传统会计制度相结合,主要针对企业环境成本进行计算和揭露。因此也被称为“绿色成本会计”。以此为起点,台湾企业环境会计将逐步向针对环境收益、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风险的核算和披露,投资项目财务评价,环境管理关键项目(如能源使用、废弃物处理等)的成本分析,环境改善规划、环境报告书的制作等领域拓展。
在台湾企业的环境成本会计实践中,一般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内部环境成本,是企业已付出的与环保相关的成本费用,如预防污染等企业生产营运中发生的环境成本、与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上下游关联环境成本、实施环境管理系统等而发生的环境管理活动成本、涉及环保的研究开发成本、开展环保社会活动的成本、造成环境损失的补偿成本等。这些成本费用长期以来根据传统会计制度被隐藏在各种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之下。实施环境会计后,可根据环境会计的处理原则将其分离出来,归纳计入相关的生产过程或产品,以了解每个产品真实的环境成本及总成本,作为优化环境管理及提升环境绩效的重要参考,而且经过环境成本的合理配置,使得生产成本控制、产品报价、生产接单策略,都能有充分的信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外部环境成本,包括企业对外部环境和社会的损害程度。这在目前企业的环境财务核算中还无法把握,因此有些企业正在针对产品或生产过程产生的外部环境成本加以了解,并尽可能将外部成本内部化。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是相关利害者决策和管理要依赖的重要信息之一,必须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可比性、明晰性等质量特征。因此它与企业财务报告一样,客观上也要求独立的第三者对其进行评价和鉴证,而企业为取信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也有这方面的主动需求,但目前台湾的环境审计工作还很薄弱,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的第三者监督鉴证。台湾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之,台湾企业的环境会计发展迅速并正朝着普及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各公司对环境会计的兴趣日益高涨。永光化学、联华电子、正隆纸业、裕隆汽车等公司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和形成了各具个性的做法。
四、台湾发展环境会计的经验对内地的启示
(一)要建立健全有关企业环境会计的法规制度
近几年台湾地区企业环境会计取得进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依法促进。因此,要推进内地企业的环境会计工作,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自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倡导科学发展观以后,我国内地在建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加入相关国际公约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为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我国内地目前还缺乏与企业环境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关系更为密切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所以只有更加明确企业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及其评价标准,更加明确对企业环境会计方面的具体要求,才能促使企业推行环境会计,重视信息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二)要加强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9月发布了《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其中还规定了企业“必须”和“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与方式,但规定过于简单,在具体执行中效果不佳。台湾地区的经验表明,以环保主管机构为主,联合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组织,加强环境会计专题理论研究,突破实务操作的障碍,共同研究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适合不同规模企业的环境会计准则、指南,或在现有会计准则中增加环境会计的内容,规范环境会计核算对象,分行业确定必须记载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加强对企业实施环境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才能促进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顺利推广。
(三)要强化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驱动力
环境会计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加入WTO后,我国内地不少有远见的企业为参与国际竞争,积极申报了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的内在需求不断提高。但目前我国内地实施环境会计的企业凤毛麟角,公布环境报告和信息的企业单位寥寥无几,且多为被动行为,披露多以排污费、管理费形式出现。所以,必须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和政府法规政策的结合使用,将企业争取ISO14000认证和实施环境会计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企业实施环境会计的内在驱动力,让企业在实施环境会计的行为中真正得益,促使企业自觉对环境成本与效益进行核算和披露。这是推行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根本所在。
从目前我国内地的情况看,要求企业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大规模披露环境信息还做不到,近期目标可以选择一些环境污染较严重、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作试点,在传统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先采用文字说明、补充资料、附注等形式,强制其披露一些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如企业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治理环境污染获得的直接收益等;对其他企业,则可以鼓励其自愿披露。然后将应用环境会计的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组织。同时发展由独立的第三者对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会计进行评价和鉴证的环境审计事业。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加快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是企业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政府、社会、企业和学术界应当形成合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环境会计发展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环境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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