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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是怎样提出来的
“素质”一词,80年代初就开始广泛运用。1985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的第一句话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后一句话是“把全民族的文化科学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决定》的开头和结尾都强调“全民族素质”,从此,报刊上经常出现“民族素质”、“人才素质”、“教师素质”、“干部素质”、“学生素质”等提法。但还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1993年2 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多次提到“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全民族素质”、“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也提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但也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1994年7月3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同样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据查,“素质教育”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文件,是1994年8月31 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5条,其中第9条是“增强适应时代发展, 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中央文件一向语言精炼、简洁,此句却长达40字,有点费解。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里所说的“素质教育”是指德育而言,不是后来说的“全面素质教育”,也不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素质教育”。具体指的是艰苦奋斗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艺术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教育。这些,显然都属德育范围。
那么,现在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呢?据权威人士分析,是“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提出来的(注:《柳斌答〈中国教育学刊〉记者问》,《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3期。)。 这个说法时间跨度很大,不够具体。有些学校总结经验说他们是从1985年起就进行了“素质教育”,并已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果云云,这就把“素质教育”出现的时间提前了好多年,显然与事实不符。这一概念是怎么提出来的?是谁提出来的?是针对什么问题提出来的?据中央教科所一位同志透露,是北京市某中学一位校长在讨论《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一次会议上首先提出来的,是针对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上级领导当即予以肯定,于是很快流传开来。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因为《纲要》第7 条在谈到基础教育时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尽管这段话并没有说“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尽管“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与“素质教育”并不完全相等,但“转轨”之说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从此,“推进素质教育”,“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说法风靡全国。
“素质教育”的内涵是什么
《纲要》发表以后,“素质教育”的说法遍及全国。但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内涵是什么?这一概念应该怎样界定?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有人统计,1996年上半年,素质教育已有9类15个定义。 “这9类定义,有的属于语词定义,有的属于哲学定义, 有的强调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有的同时强调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的强调公民素质,有的强调先天和后天相结合,有的把各种素质平列,有的试图划分素质层次。”(注:杨银付:《素质教育研究述评》,《中小学管理》1996年第10期。)时间又过去了两年,有人估计,“素质教育”的定义不下30种,翻了一番!在充分研究了素质教育9类15个定义之后, 有同志提出了一个认为既简洁又能涵盖素质教育本质特征的定义:“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注:杨银付:《素质教育研究述评》,《中小学管理》1996年第10期。)这个定义可说是博采了各家之长,颇有代表性。但这个定义提出两年来,从已发表的文章、讲话来看,似乎并未为广大读者所接受。原因大概是它既不简洁(有81个字),也未见得“能涵盖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主管教育的领导同志多次指出,素质教育是针对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其目的在于,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上述定义没有突出反映这一最本质的内容,因而并未明确回答“什么是素质教育”。
在“素质教育”的诸多定义和诠释中,以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的解释最为通俗易懂。他说:素质教育有三个要义。第一要义是面向全体学生,第二要义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第三要义是让学生主动发展。但“要义”并不等于“定义”,“三要义”实际上是《纲要》那段著名论述的重复,我们不妨对照比较一下。《纲要》说:“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不难看出,“三要义”实际上是这段话的简要概括。我曾经著文指出,“三要义”的解释,与其用在“素质教育”上,不如用于“全面发展教育”更为合适。因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正是如此,而“素质教育”概念本身则很难说包含了这些“要义”。柳斌在另一篇文章中则明确指出,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他说: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注: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人民教育》1995年第7、8期合刊。)这可看作是他给“素质教育”下的定义。“全面发展教育”是现行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素质教育”提出后,不少教育工作者询问“素质教育”与教育方针是什么关系,有些文章和讲话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各说一套,甚至互相矛盾,引起思想混乱。如果用早已存在的、家喻户晓的“全面发展教育”取代“素质教育”,这个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什么是“全面发展”?有公认的定义。这就是:“人的智力和体力充分而完善的发展。又指德、智、体等方面协调发展。”(注:陶景阳、李晋裕主编:《学校体育大辞典》第2 页,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4年12月版。)这个定义的第一句话,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概括;第二句话是体现我国特色的教育目的的主要涵义。什么是“全面发展教育”?也有公认的定义。这就是:“为促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而实施的教育。历史上把德育、智育和体育作为和谐发展或全面发展的组成部分和内容。”(注: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教育学卷》第67页,第66页、6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由于“全面发展是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其程度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各种具体条件而不同”,所以后来又把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列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容(注: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教育学卷》第67页,第66页、6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全面发展”和“全面发展教育”含义明确,决不会像“素质教育”那样易产生歧义而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建国以后,我国一直使用“全面发展”这个概念。50年代初,有人就提出要以“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作为教育方针。1957年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针,讲的就是全面发展教育。可惜1957年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强调的重点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实质上是为阶级斗争服务),则不是德智体全面发展。1983年颁布的《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经过10年酝酿、讨论才确定下来的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更是明确无误地强调“智德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而且按法定程序写入了《教育法》。难怪有的中学校长说:“既然教育方针规定得很清楚,何必另外提出‘素质教育’呢”?
无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提出一个新的概念,总要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有经验的教师在讲授新知识时,都很重视讲清概念。“素质教育”这个新概念提出后,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科学界定,所以我主张用“全面发展教育”。但是现在“素质教育”已经成了政府行为,用得非常广泛,如果有人给“素质教育”以比较准确的界定,也是可取的,至少可以澄清一些糊涂认识。第一次把“素质教育”作为辞条列入有一定权威的大型辞书,是1997年7 月出版的李冀主编的《教育管理辞典》(第二版,海南出版社出版),它对“素质教育”是这样界定的:“中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决定实行的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这个定义文字简洁(31个字),指明“素质教育”有以下特征:其一,“素质教育”是国产货,不是舶来品,外国没有“素质教育”的说法。有的学术团体讨论“中外素质教育的比较”,没有必要赶这个“时髦”。其二,“素质教育”是中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的旨在克服“应试教育”弊端的一种教育思想或模式。其三,实行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同样,“应试教育”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界定,以免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如“应试教育中也有素质教育”之类)。最早提出“应试教育”这一概念的是1993年2月13 日中央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应试教育”加了引号,表明有其特殊含义。第一次把“应试教育”列入大型辞书的《教育管理辞典》(第二版)对“应试教育”是这样界定的:“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实际存在的以提高升学率为目的,围绕‘应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片面的、淘汰的教育。”这两个定义比较符合实际。对“素质教育”、“应试教育”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如能在教育界取得共识,就有助于统一认识,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
高等学校是否有必要套用“素质教育”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在论述基础教育时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有人根据这段话提出“素质教育”这个新名词(此前只有个别人个别文章提到),进而又提出“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提出“素质教育”的用意是为了克服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弊端。什么叫“应试教育”?“应试教育”有哪些弊端呢?“应试教育是指在我国教育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偏离了受教育者和社会发展的根本需要,单纯为应付考试,争取高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倾向。它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忽视能力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方法,妨碍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甚至作为唯一标准,挫伤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他们全面素质的提高。‘应试教育’违背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原则,偏离了我国的教育方针。因此,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中小学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10月29日印发《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从以上可以看出,提出“素质教育”的缘起和目的,都与高等学校无关,中央文件明明白白指的是基础教育、中小学。但是近几年来,高等学校有些同志也在高喊要实施“素质教育”。有人在《中国教育报》上写文章说:“不仅基础教育要转轨,高等教育也要转轨”,“尤其是高等教育中的德育同样存在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问题”。高等教育中的德育如何向素质教育“转轨”呢?作者提出了四点意见:1.统一思想,通盘考虑,发挥合力;2.强化环境育人的功能;3.加强身心修养,提高心理素质;4.科学考评,纠正思想道德素质高低标准模糊的状况。细读全文,我实在看不出高等学校的德育为什么要向“素质教育”转轨,也看不出这四点只有“转轨”以后才有,更看不出做到了这四点,高校德育就实现了“转轨”。文章一再提到一个新名词——“德育素质教育”,这就意味着还可提出一系列新名词:智育素质教育、体育素质教育、美育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本来是一个大概念,一下子又变成了一个小概念——德育中的素质教育。现在,“高等学校的素质教育”、“成人教育的素质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素质教育”等提法相继出现。概念的使用十分混乱,难怪有人开玩笑说:“素质教育”像个大箩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
高等学校要套用“素质教育”概念,至少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一)“素质教育”是针对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高等学校也用“素质教育”,是针对什么弊端提出来的?
(二)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中小学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高等学校学生是否也有“应试教育”的束缚?是否也有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
(三)目前,“素质教育”的定义渐趋一致。主张在高校也要实施的“素质教育”,其内涵是什么?要提高学生什么素质?自从“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提出后,在提高学生什么素质的问题上,说法很多。有的提出,要提高学生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有的提出,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艺术素质;有的特别强调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似乎其他素质都是次要的;有的把素质教育仅仅理解为提高学生的文化科学素质,或仅仅理解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纲要》指出,要全面提高学生五个方面的素质。而从高校有的同志发表的文章和讲话来看,他们对“素质教育”的理解并不一致。有人认为,“素质教育是指以促进身心发展为目标的教育。”(注:首都师范大学课题组《高师本科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及课程改革研究》,第8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版。)1997年8月2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中, 一位大学校长发表讲话说:“对大学生不仅要进行专业教育,还要进行素质教育。”显然,这位大学校长并不认为素质教育包括专业教育在内。对“素质教育”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怎么实施“素质教育”?
(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说法,不少同志有不同看法。所谓“转轨”,原意应是指火车前进的方向错了,要转向另一轨道。这就容易使人误以为整个基础教育的方向错了。中央领导同志没有采用这一说法,例如李岚清同志1997年9月4日在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长篇讲话中指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向素质教育转变,绝不是否定基础教育已取得的成绩”,“全面改革社会用人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将有力地促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用的是“转变”,没有一处提到“转轨”。“转轨”对基础教育来说,早就是一个有争议的提法,高等学校有的同志却写文章说,“不仅基础教育要转轨,高等教育也要转轨”,“尤其是高等教育中的德育同样存在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问题”。这些轻率的提法,不知根据是什么?
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教育制度,它们的改革和发展任务有很大区别,它们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这在《纲要》中都有详细阐述。它们的培养目标,总的方面是相同的,即教育方针所指出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各级各类学校共同的培养目标。但是各级各类学校又有自己具体的培养目标。建国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虽然各个时期文字表述不完全一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培养专门人才。50年代的提法是“培养高级建设人才”;60年代的提法是“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注:参见《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1984年版。)《纲要》的提法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新近公布的《高等教育法》的提法是“高等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什么呢?“文革”前的提法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纲要》指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基础教育要求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打好基础,是打基础阶段,还谈不上是人才,更谈不上是专门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培养内容、方法、途径、模式当然也不同。
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使用什么口号(是否有必要用口号?),要从各自的特点出发。高等学校最基本的任务,是培养专门人才。如果要用口号,应针对专门人才这一特征来考虑。试图用解决基础教育的弊端的一个口号,来解决高等学校内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引起思想混乱,只能混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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