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对科学发展现的具体落实和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随着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镇规划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新农村村镇规划仍面临一些难题,需不断探索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1.村镇规划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村镇规划只是建立在空想的基础上,并没有把实际规划落实到理论中,并且我国以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且村镇人口众多,所以要有完善的理论体系做基础,才能更好地将理论与实际管理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管理和规划作用。就目前而言,我国部分乡镇地区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理论体系,但是由于缺乏市场调查导致理论体系与实际规划管理存在许多矛盾之处,且理论体系太过于理想化,根本没有正确地认识当下村镇的具体发展水平和经济面貌。因此,理论体系不仅要完整科学,还必须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才能便于施工和管理。
2. 村镇规划收费无依据
由于村镇规划是大规模大范围的管理项目且周期长、耗资多,所以政府必须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才能维持规划的基本开支。但是在实际村镇规划管理中并没有制定健全的收费标准,且很多情况下收费标准都是按照城市规划的标准收取的, 因此对于偏远贫困地区而言不仅没有起到改善经济发展的作用,反而加大了村镇居民的经济困难,从而严重违背了村镇规划的初衷。同时还给了部分抵制规划单位压低规划费用的机会,从而更加加大了村镇规划管理难度,长期发展下去,对村镇规划技术队伍的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也影响专业规划设计部门对村镇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的积极性。
3.村镇规划缺乏资金支持
资金是保障村镇规划管理的基础性因素,并且只有资金充足才能为规划的质量提供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村镇规划管理都是有政府、地方、农民三方出资,因此在资金方面总是出现严重的滞后现象。因此一旦资金不足就会直接影响规划管理的进度,从而降低规划标准和规划要求。
二、完善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工作的主要措施
1.多方筹措,优化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首先,在村镇规划编制资金上,要实行市、镇、村以及挂钩单位共同筹措的办法解决村庄规划经费问题,采取县、镇、村自筹为主、挂钩单位扶持和省市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落实村庄规划编制资金。
其次,在村镇规划工作开展初期,应由上级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督察组和服务组,深入农村进行调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了解村民的想法和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村民意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做好相应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并从一些做的较好的村庄入手,努力打开工作的局面,使村镇规划相关工作能尽早到位,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再次,村镇规划不能死板的执行条规,要通过实地调查,对每个村镇的自然特征、产业特色、历史文脉等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归纳,再结合村民代表的意愿,充分征求乡镇的意见,确定规划方向,以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具体程序上,制定初步成果村庄汇报―修改―专家评审―修改―成果汇报的编制流程,村镇、国土、建设、文化、农业等部门的广泛参与,保障规划的全面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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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规划成果上,涵盖了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日常管理的技术规范和农村建房户型指导内容,使村庄规划能在村庄建设和管理上得到充分落实,让村镇规划从专业规范回归到农村建设具体层面上来,让村庄规划得到村民的理解支持和认可,从而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镇规划工作
村镇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和产业依托、环境等息息相关,在发展上应摆脱框框,重视地方特色与地方资源的规划,发挥村镇本身特有的环境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多功能多样式的发展模式,切实加强村镇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镇新农村建设。具体包括:
首先,应大力扶持区位重要、经济基础较好的重点镇建设。如地处相对偏远,远离中心城区和各村镇的区域中心,现已具备一定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基础,对周边村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此类乡镇在规划建设上应给予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其快速发展。
其次,对于近城区的郊区镇应尽早纳入城区管理。特别是对于中心城区与组群之间的村镇建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基础上,尽快专项编制中心城区与周边组群之间的区间规划,合理引导区间村镇的规划建设,切实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或影响城区功能布局等现象。
最后,对于中心镇所辖村庄、中心村周边村庄和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镇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原则上不再编制规划,不再审批规划,适当控制其建设活动。停止镇区居民分散建设住宅,停止地处偏远基础较差村庄的住宅建设。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结合旧村改造进行迁村并点,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居住小区集中。必须致力于促进乡镇企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发展,建立中心城镇发展的主导产业,推进中心城镇经济的全面振兴。
3.加强管理,提高村镇规划实效性
首先,建立健全各级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在增加了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后,应相应地增加村镇规划管理的专业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一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逐步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鼓励专业人才到基层参加管理,针对基层管理的特殊性,在职务晋升等人才政策上要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政策倾斜,目前这一政策基本在基层上没体现落实。
其次,完善村镇规划收费依据。通常情况下,收费标准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指定的,因此为了加强收费标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必须要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民众调查,并根据村镇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基本收人隋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且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状况的不同村镇可以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但是必须要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才能提高民众的认同感。同时还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收费标准加以保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大众的基本权益。
再次,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并定期定量制度化,分期、分批对乡镇的分管领导、建设助理员、部分技术人员,尤其是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严格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目前这一计划在基层无常态化,对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有一定约束。
最后,切实加强对违法工程的查处力度。各级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议行政执法队伍要延伸到基层重要中心镇,要建立村级协管员管理网络和常态化管理。
总之,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龙头,事关建设的全局,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充分发挥规划对村镇建设的调控作用,促进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论文作者:杜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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