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短缺”的微观经济学解释_民工论文

“农民工短缺”的微观经济学解释_民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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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荒”,这个词越来越频繁地见诸报端,打破了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神话。“民工荒”已经给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如何正确看待这种现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分析产生“民工荒”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相应对策和措施。

一、从供给的角度分析

(一)工资的影响

假如每一个劳动者只能在工作与闲暇之间进行选择,由于工作与闲暇都能带来效用,即增加幸福,其效用函数为U=(I,G,L),I代表收入,G代表收入可带来的商品和服务,L代表闲暇时间。劳动者选择的原则是效用最大化,即MAXU,劳动者能把多少时间用于闲暇,主要考虑闲暇的机会成本——小时工资率。当工资上升时,劳动供给就会增加,当然其中又包含着两个效应: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当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时,工资率提高劳动的供给增加;相反,当替代效应小于收入效应时,工资率提高劳动的供给减少,这种行为在发达国家的高收入阶层中可以看到,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劳动者整体收入水平还较低,增加工资带来的主要是替代效应,收入效应还不明显。因此,假如在影响劳动者供给的其他因素不变,只要增加工资就能增加中国劳动力的供给。

然而无法忽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民工的工资并没有提高。根据2004年9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项调查,12年来,珠三角地区民工月工资仅提高了68元,如果把物价等因素考虑进去,实际是负增长。技术工人短缺首先是因为一些企业民工工资福利、待遇较低,对技术工人缺乏吸引力。在中国许多地区,10年前民工的月工资约600-1000元,在政府公务员10年里数次加薪、大学毕业生待遇节节高攀的情况下,这些民工仍然拿着10年前的工资。

但即使是上述的低工资,工人依然不能按时和足额拿到。以温州为例,欠薪一度是温州劳资冲突的重要原因。最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维权成本做了一项调查,其结论之一是民工为追讨1000亿元的欠薪要付出3000亿的成本。农民也懂得交易成本足够的大,可以使交易本身不再发生,于是农民面对雇佣市场的欺诈,最后的办法是逃回自己的家乡,不再进城务工。

一方面民工的工资低,有时还不能及时拿到足额的工资;另一方面民工的生活资料费用在不断提高。在调研过程中一家劳动力市场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以前2元钱吃一顿饭,一天下来花销不过10元,现在最低也要15元,加上房屋出租价不断上涨,在城市赚不到钱。”极大挫伤民工入城工作的积极性。

(二)偏好的影响

当然工资并不是劳动者接受某项工作从而提供劳动的惟一决定因素,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也决定着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社会地位都会使劳动者接受那些工资并不很高的工作,因为这样的工作心理成本小;相反,劳动条件差、工作的社会地位低,即使工资较高劳动者也不会接受。

在中国,民工在城市中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但却未得到与城市工人同等的待遇。各地并未把民工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住房、医疗等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畴。同时,雇主对民工动不动就扣、罚,此外,还有身份上的歧视,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突出。很多企业一年到头都没有节假日。正是民工的劳动条件恶劣,工资过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他们无法忍受,纷纷离去。可以说“民工荒”是长期漠视民工利益的代价,是民工对不公平的待遇说‘不’的结果。”

(三)制度的影响

一些制度因素会影响劳动的供给行为。如,劳动力市场的歧视与分割、劳动保险、雇主的习惯等。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是城乡分割,主要表现在农村的劳动力被排斥在国家的就业体制之外,农村剩余劳动力靠自己的努力寻找就业出路。同时,民工在流向城市时会受到户籍制度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出现民工在城市寻找工作,城市又产生了大量的下岗职工,由于政府的政策倾向与城市形成人为的制度障碍,降低劳动力市场配置功能,也挫伤了民工进城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就业信息不足,民工在城市找工作,与城市当地劳动力相比,花费的搜寻成本更大,而获得收益的不确定性也更高,因此其接受工作的工资比较低,如果工资小于民工寻找工作加生活费用,民工就不愿意继续在城市就业。

在中国,社会保障存在误区,标准高于国际标准,这样高的人均社会保费率,会提高企业的成本,使企业法定的参保成本让大多数企业承受不起,这既不利增加就业,又不利于提高职工工资,还不利于鼓励民工进城就业。

各地出于对就业者利益的保护纷纷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与民工的机会成本,最低工资标准普遍较高,结果使最低工资制度形同虚设,企业主仍然支付民工较低工资,民工进城的积极性受到抑制。

由于民工的收入长年不增长,不公平待遇和恶劣的劳动条件,挫伤了农民进城打工的积极性,而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却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和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得务农收入增加。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大力扶持农业,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减免农业税,种地收入增加,抛家舍业外出打工显得不划算,使得民工回归务农的现象正在增多,导致在一些发达的地区出现“民工荒”。

二、从需求的角度分析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降低

企业对劳动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如果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大于工资,劳动的需求就会增加;相反,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小于工资,劳动的需求就会减少。“民工荒”主要是指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如制鞋、玩具)缺少非技术性操作工,而非技术性操作工岗位,虽然不在乎民工的技术水平,但对民工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精确度有比较高的要求。民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精确度下降,单位时间加工产品的件数减少,使企业解雇民工。即使企业不解雇年龄大的民工,其也会因为动作慢、收入太低而自动辞职。因此,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作的外来民工,就面临着因无法胜任工作而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时就找不到工作的问题,这就是媒体所说的民工“40岁现象”。

造成劳动的边际生产力降低的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劳动力太便宜,使企业忽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忽视对员工的培训。长此以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劳动者素质得不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徘徊。因此,那些技术水平不高、竞争又十分激烈的企业,只有压低工资才能有利可图,否则企业就会亏损。

(二)经济快速增长,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增加

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影响产品的生产与厂商的利润,从而影响要素的需求。一般而言,市场对产品的需求越大,该产品的价格越高,要素价格不变,厂商的利润越大,则生产这种产品的生产要素的需求也就越多。由于近几年中国经济热潮加大了劳动力需求量,造成民工短缺。

中国经济近两年来保持在9%左右的增长速度,即使在全球经济低迷时仍能“一枝独秀”。实际上真正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因素是靠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低价格的出口;另一个因素是,在我国的产业结构中,像房地产(包括建筑业)和汽车工业(特别是轿车)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的两大动力。正是由于过度外向型经济和房地产开发与汽车工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增加,对劳动力要素需求也增加。

(三)劳动在产品生产中极为重要,但民工的技能很难适应企业需要

劳动在产品生产中越重要,对劳动的需求越大。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缺工主要发生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产品竞争比较激烈的制鞋、玩具制造、电子装配、服装加工、塑料加工等行业,产品对劳动依赖程度较大,而且需求量大、严重短缺的是18-25岁的年轻女工和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但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非农职业的技能培训,在非农领域就业的能力较弱,即便有转移就业的机会,也难以适应企业需要。

由于待遇差、工资缺乏吸引力和劳动条件恶劣形成了民工的供给不足,此外,企业对民工需求量的猛增,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

三、解决“民工荒”的对策和措施

(一)企业提高民工工资,实现民工、企业和政府三方共赢

“民工荒”是民工“用脚投票”。劳动力也有商品的属性,但又比一般的商品更活跃。在一定的时期内,当需求量超过供给量时,市场就要站出来说话,要求需求方提高价格和待遇。现在,企业以提高工资来吸引劳动力,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本,但换个角度看,对企业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劳动力太便宜,往往会使企业忽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忽视对员工的培养。长此以往,劳动者素质得不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徘徊,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而企业不再一味依赖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倒有可能推动企业去想方设法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由此带来增长方式的转变。地方政府也有可能因此转变观念,培育多方面竞争优势,比如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

总之,企业提高工资,民工收入增加,是令民工高兴的事情,对企业同样具有积极意义,使企业走进“高薪、高教育、高技术、高劳动生产率、低劳动力流动率”的良性循环。同时,也会改变地方政府单纯以劳动力低成本作为招商引资的法宝的做法,使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二)政府应注重信息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

“民工荒”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短期内仍将持续,对此,政府应冷静对待,谨慎干预,注重信息引导和劳工权益保护,应对“民工荒”。

首先,要把握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使其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城市化进程、就业岗位增加、促进农民增收等重大影响因素相适应。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其次,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流动的制度环境。继续清理限制农村劳动力转移流动的政策,营造城乡劳动者凭自身素质公平竞争就业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民工应该与城市产业工人实现同等待遇,包括改革现行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等。

此外,还应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共同决策机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为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切实维护和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民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

“民工荒”现象的启示是:政府应当从具体政策上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解决人力资源配置中所出现的管理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尊重民工的权益诉求,为民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如果企业不善待民工,民工就不来。因此,一方面企业应善待民工,以人性化管理留住人,用战略眼光注重劳动力成本的支出,除了要增加薪酬外,还要增加员工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支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应完善政策,创造公平环境。如劳动管理部门,要加大劳动监督力度,加大劳动执法强度,对涉及工人的侵权行为即时监察及时处理;为民工讨薪难建立相应的法律的保障;建立民工在城市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重的制度安排;民工在城市的文化消费,应纳入公共文化消费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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