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确实有在一个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基础的想法--对刘文辉同志的回答_斯大林论文

列宁确实有在一个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基础的想法--对刘文辉同志的回答_斯大林论文

列宁确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答刘文汇同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确有论文,一国论文,同志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17(2004)01-0016-05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2年第6期刊登的刘文汇同志的《列宁真的提出过“一国建成”思想吗?》一文(以下简称“刘文”),对认为列宁具有“一国建成”思想的观点进行了批评。显然,刘文是针对笔者的《列宁“一国建成”思想新论》(载《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而作的。因为它引用拙文中解释列宁“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论断的一段话作为批评的对象。现在,笔者就刘文提出的一些问题作如下回答。

刘文第一部分的开头,就指出坚持列宁具有“一国建成”思想的人是在贩卖斯大林的旧货。它说:“众所周知,认为列宁曾提出过‘一国建成’思想,这并不是一种新见解,而是一个斯大林提出‘一国建成’论时就反复强调的观点。”这里刘文有两点失误:一是笔者坚持列宁提出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思想,而斯大林认为列宁提出了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二者是截然不同的,而刘文却把二者混同起来;二是刘文忘记了,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和联共(布)党内的反对派,都坚持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刘文的观点也不是什么“新见解”!

由于混淆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与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的界限,所以导致刘文的批评成了无的放矢。它批评斯大林把列宁所说的“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曲解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须知,对斯大林这一错误的批评,早在近80年前进行的联共(布)关于“一国社会主义”的争论中,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等人都已经做过了;刘文有关的话,他们也都说过了。笔者也认为,列宁在1915年提出“一国胜利”论时,并没有提出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的观点,也没有提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的观点。在这一点上,笔者的文章与刘文之间没有分歧。

另外,刘文批评斯大林“谁否认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建成的可能性,谁也就一定要否认十月革命的合理性”的论断,也是正确的。可惜用来反驳笔者的观点不太合适。对斯大林的这个论断,笔者也是不赞同的,而且早在10年前,笔者就在《斯大林在“一国社会主义”理论上的误解》(载《国际共运史研究》1993年第3期)中批评了斯大林的这一观点。刘文把笔者否定的观点作为笔者坚持的观点进行批判,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刘文认为,如果肯定列宁具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观点,那就等于肯定了斯大林的“一国建成”论,因为斯大林曾多次解释,所谓“一国建成”,就是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刘文的这一观点大大降低了社会主义的建成标准,而且这意味着列宁带头降低了社会主义的建成标准,因此,列宁就成了“一国建成”论的“始作俑者”。这是由于刘文思想上的混乱造成的逻辑上的混乱。斯大林的确在一些场合说过建成社会主义,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但是他与列宁思想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认为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不是在人间创造‘天堂’使大家都富足”,[1](P511)而列宁却认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二者是有重大差别的,而且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再则,因为斯大林说过一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所以列宁肯定不能具有这种思想也是不能成立的。斯大林的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不能因为斯大林说过这句话它就成了错话。难道斯大林已经堕落到连一句正确的话都说不出来的地步了吗?

刘文还认为,从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的关系看,列宁也不能提出一国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因为列宁认为一国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即一国不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列宁就不能提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即一国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推论同样是错误的。刘文承认列宁有“一国胜利”学说,而且它在解释列宁所说的“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的意思时说:“这句话是说无产阶级革命在一国取得胜利后,就必然要组织社会主义生产”。不知刘文所说的“无产阶级革命在一国取得胜利”的“胜利”是何含义?是“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吗?这岂不是等于说,列宁在1915年就提出了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这是刘文决不会承认的结论。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变革的社会革命”的“胜利”吗?这岂不是等于说,列宁在1915年就提出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理论?这也是刘文决不会承认的结论。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的“胜利”吗?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那又作何解释呢?按照刘文的逻辑,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一国建成”;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不能称为“一国建成”。所以一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才叫“一国胜利”;一国取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不能称为“一国胜利”。刘文所说的“一国胜利”究竟是何意思?如果可以把一国夺取政权的胜利称为“一国胜利”的话,那么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为什么不能称为“一国建成”呢?

总之,刘文指责笔者坚持列宁具有“一国建成”思想,就是肯定斯大林的“一国建成”论,是毫无道理的。笔者在《列宁“一国建成”思想与斯大林“一国建成”论之比较》(载《理论学刊》2000年第1期)中,已经对二者作了比较详细的区分,这里不再赘述。因此,刘文借批斯大林的观点来批笔者的观点,是风马牛不相及。

俄国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形成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思想。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和大机器工业,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和经济前提。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曾设想西方先进国家的革命将随之发生,苏俄将同西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国家一起,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完成社会主义变革;如果没有西方革命的支持,俄国的无产阶级政权将难以长期存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也无从设想。因此,他当时最关心的就是苏维埃政权的生存问题。为此他领导苏俄人民为保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同时他号召苏俄人民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但在苏维埃政权生死存亡的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列宁认为苏俄是不能“认真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内战争结束以后,苏维埃政权争得了独立生存的权利与和平建设的环境,而西方各国的革命却相继失败。这时,列宁展望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俄国社会主义建设可能出现的前途,改变了俄国同西方国家一起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观点,提出了俄国一国单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并率先实行社会主义变革的思想。他认为,在得到巩固的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下,一方面努力开展经济文化建设,尽快提高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为社会主义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另一方面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各项变革,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俄国就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

列宁所说的“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它的主要标志是:在经济领域,奠定了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高度发达的物质技术基础,建立了以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行了按劳分配原则;在政治领域,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和民主高效的政治制度;在思想文化领域,完成了文化革命的基本任务,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列宁坚信,在没有外敌入侵的情况下,俄国内部的条件,诸如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和一切大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已形成的工人阶级与劳动农民之间的联盟以及工人阶级对工农联盟的领导等等,提供了在俄国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并通过合作社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足够的条件。

刘文无法否认列宁曾明确提出一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只好玩弄文字游戏。一是说列宁关于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是“特定说法”而不是“一般原理”;二是说列宁关于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是“间接说法”而不是“直接说法”;三是说列宁关于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是“建立”而不是“建成”。

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在什么地方说过“俄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列宁没有说过的话是“一般原理”,而列宁明确说过的话是“特定说法”。何谓“一般原理”?何谓“特定说法”?一个国家在具备了政治前提和经济前提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为什么不能成为“一般原理”?由此笔者想到最近一些年来,有人曾提出:列宁明确提出的“一国胜利”论不是他的“本来思想”,他的“本来思想”是没有表达出来的“同时胜利”论;而一国能够首先获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则是列宁信口开河的“过头话”。现在,又有人把列宁明确提出的“一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说成是“特定说法”,而把列宁没有说过的“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当成了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这种“科学研究方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笔者在《列宁“一国建成”思想新论》中说,列宁认为在苏维埃政权得到巩固的条件下,即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的条件下,如果能够建立起在现代技术基础上的大机器工业,能够为社会主义提供经济保障,那么,俄国就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列宁关于“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著名论断,准确地反映了他的这一基本思想。刘文引用了笔者的这段话,作为批判的靶子,认为笔者“仍然是把列宁的特定说法当成了一般原理”。刘文认为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就等于社会主义的论断,没有反映列宁的真实思想,而是反映了斯大林的“一国建成”论。这又是一个奇怪的逻辑。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列宁本人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列宁说:“我还必须再一次着重指出,大机器工业是社会主义唯一可能的经济基础。……现代化大工业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全俄电气化。瑞典、德国和美国已经接近实现电气化了,虽然它们还都是资产阶级国家。……我们必须使工业更加现代化,也就是说要向电气化过渡。”[2](P52-53)列宁认为,全俄电气化,就是工业现代化;而工业现代化是个国际标准,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比如美国、德国也未实现电气化。可见,刘文关于全俄电气化的标准同发达国家相比显然是非常低的说法,是自己的想当然,根本不符合列宁思想。列宁认为,实现了电气化,即实现了工业现代化之后,俄国就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他说:“在苏维埃制度基础上实行电气化,会使共产主义的原则,没有剥削者、没有资本家、没有地主、没有商人的文明生活的原则在我国获得最终的胜利。”[3](P161)“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只有当国家实现了电气化,为工业、农业和运输业打下了现代大工业的技术基础的时候,我们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4](P364)而“最后的胜利”,即“挖掉资本主义的老根”,“铲除国内敌人的基础”,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刘文认为,实现全俄电气化与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没有关系。笔者则认为,列宁认为实现了电气化,就是为社会主义奠定了物质基础。他说:“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但是不能停留在这个一般的原理上。必须把它具体化。适应最新技术水平并能改造农业的大工业就是全国电气化。”[5](P542)而在苏维埃政权下,实现电气化,就是具备了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两个条件。列宁指出:能不能由在俄国占优势的宗法制度和落后状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呢?“是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但必须有一个条件,现在我们有了一部业已完成的科学巨著,知道这个条件是什么。这个条件就是电气化。”[6](P509)列宁明确指出这是“一般的原理”,怎么会成为“特定说法”了呢?

刘文否定列宁具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自知理亏,便不得不羞羞答答地承认列宁的“一国建成”思想是“间接说法”。它说:“诚然,在某些特殊场合,列宁也确曾间接说过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特殊场合”“间接说过”的话是不算数的。那么,列宁在国内战争结束后的“一般场合”“直接说过”俄国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吗?什么是“间接说过”?是列宁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他人,然后由他人来说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呢,还是列宁自己拐弯抹角地说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呢?刘文引用列宁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所说的那段俄国具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的话,来作为“间接说过”的证据,然后指出列宁认为一国不能免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所以列宁这个表面上看来是主张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说法,实际上是说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间接说过”的肯定的话,等于“直接说出”的否定的话。这是一种什么逻辑?的确,列宁认为一国不能免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所以他最终也未曾提出一国能够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即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说,正是因为考虑到国际关系,所以列宁才提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而没有提出一国能够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是因为考虑到国际关系,而只就国内经济关系来说,列宁不是说俄国具有“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就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指出:“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7](P767)“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7](P771)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而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就是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这不是刘文也表示同意的观点吗?

至于刘文所说的列宁认为在俄国实现文化革命是异常困难的,所以证明列宁没有提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就更不值一驳。在落后的俄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艰巨的事业和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列宁的一贯思想,它怎么能成为否定列宁具有“一国建成”思想的证据呢?难道建设社会主义有困难,就能证明建成社会主义基础无可能吗?还是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说:“我们的敌人曾不止一次地对我们说,我们在一个文化不够发达的国家里推行社会主义是冒失行为。但是他们错了,我们没有从理论……所规定的那一端开始,我们的政治和社会变革成了我们目前正面临的文化变革,文化革命的先导。”“现在,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7](P773-774)而“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国家。尽管实现文化革命对于俄国来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是列宁认为有政治和社会变革作为先导,俄国就一定能够完成文化革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不然的话,“我们的敌人”错在哪里呢?

刘文认为,列宁只提出一国能够建立社会主义的基础,而没有提出一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而“‘建立’和‘建成’应该是两个有着很大差异的概念。前者是指建设和创立,在时间和过程上强调的是某一事物的开始;后者是指建设成功或完成,在时间和过程上则强调的是某一事物的结束”。它认为,“建立”还不是“建成”。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意味着一国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一国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意味着一国连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都建不成。刘文的这种区分实在令人费解。笔者也承认,“建立”与“建成”在用法上是有一定差别的,但是在某些语言环境下,“建立”与“建成”是同一含义,“建立”基础就是“建成”基础。不“成”的基础能“立”起来吗?在刘文看来,建立社会主义的基础之后,还需要继续发展和前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才刚刚开始;而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之后,就不能继续发展和前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已经结束了。这真是叫人大开眼界!

这里,笔者想简略地谈一下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笔者与刘文的意见分歧,主要根源就在于此。我们是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断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还是把它看作一种僵死的、凝固的东西?马克思曾把社会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过渡时期、社会主义(他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共产主义(他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但是,马克思的划分只是一种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分析。他并未断言资本主义之后人类社会只能有三个发展阶段。而且,马克思的分析是以西欧发达资本主义的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为依据的,因此,它虽然具有科学意义,但不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东方落后国家,它就不能照搬照抄。恩格斯明确指出:“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我认为我们今天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设。”[8](P353)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思想,并没有禁锢人们的头脑;它提供的只是基本原则,而不是具体方案。他们认为,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决定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开始进行革命,而这种条件是会经常变化的。早在十月革命以前,列宁就指出:“至于人类会经过哪些阶段,通过哪些实际措施达到这个最高目的(即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笔者注),那我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可是,必须认识到:通常的资产阶级观念,即把社会主义看成一种僵死的、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的这种观念,是非常荒谬的。”[9](P201)此时的列宁,已经不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可再分的阶段。十月革命胜利以后,1920年2月,列宁又指出:“怎样设想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也不困难。这也已经解决了。但是,怎样实际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向新的、还没有产生的、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过渡,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搞得好也需要许多年。”[10](P113)在这里,列宁已经提出了由资本主义向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多次指出:“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是一个遥远将来,或者什么抽象图景,或者什么圣像的问题了。……我们把社会主义拖进了日常生活,我们应当弄清这一点。”[11](P737)他认为,俄国面临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一是改造旧的国家机关,创造社会主义的政治上层建筑;二是在农民中间进行文化工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合作化。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俄国也就在社会主义基础上站稳了脚跟。列宁看到了社会主义俄国同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并存的历史趋势,设想了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途。他认为俄国尽管面临巨大困难,但是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文化革命的任务,能够创造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然后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各项变革,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这实际上把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即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和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即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区分开来。因此,刘文认为把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称之为“一国建设”学说更为准确和恰当,只是一种错误认识,离实际情况相距甚远。因为列宁晚年思想中除了“一国建设”之外(须知,此前列宁也没有认为“一国不能建设”),更重要的是“一国变革”;而“一国变革”的基本完成,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基础的“一国建成”。因此,否定列宁在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形成了“一国建成”思想,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这里,还涉及一个对“过渡时期”的认识问题。毫无疑问,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完全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虽然列宁没有否定这一点,但是他认为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一个多级的发展过程。他提出的从资本主义过渡到还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设想,他提出的从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设想,就体现了这种逐级过渡的思想。他认为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不通过中间站而直接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而且在战争期间也不可能有向纯粹社会主义过渡的纯粹资本主义,只有某种中间的、某种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12](P77)像俄国这样的落后国家,在无产阶级革命形势业已成熟的情况下,不应该继续停留在民主革命阶段,而应当及时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但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又不能立即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变革,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要努力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创造经济前提,并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变革,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然后走向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的这一重要思想,否定了那些自命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教条主义,真正地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他认为争论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历史必然性是毫无意义的,最重要的是怎样在俄国巩固无产阶级的政权,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列宁的这一重要思想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它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并存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应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实行社会主义变革,而不能一直待在“过渡时期”里去等候世界革命的到来,然后再同世界其他国家一起,去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因此,笔者认为,首先把“社会主义”框定为“无阶级无国家的社会”,然后再去说一国建不成社会主义,是十分滑稽的。列宁会认为这样的社会主义能在一国建成吗?有点头脑的人会认为这样的社会主义能在一国建成吗?

刘文的结语说,考虑到列宁始终坚持在一国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所以列宁根本就没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这就是说,列宁认为一国也不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包括政治革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社会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两个阶段。既然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也就是说一国不能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那么,社会主义革命也不会有“一国胜利”,只有等待全世界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那一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不发展到社会主义,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就永远地既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即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就是我们从刘文的结论中得出的结论。

收稿日期:20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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