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社会哲学_哲学论文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社会哲学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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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3)01-0041-06

最近10年来,在我国学术界,对社会哲学的研究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发表了许多著作 和论文。但是我感到,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这就是:究竟如何界定 马克思的社会哲学,如何看待马克思社会哲学的理论性质及理论内容的范围。对于这一 问题,诸种见解颇为分歧,往往是见仁见智,有的甚至是大相径庭。

目前,对于马克思社会哲学的定义有许多。归纳起来,比较有代表性的大体有以下四 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哲学不是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的理论,但其范围更广泛 。[1](P4)

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但它不是哲学。[2]

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是作为元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下一层次的哲学理 论,它与历史唯物主义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和课题。[3](P18)

第四种观点认为,社会哲学是研究具体社会形态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现实社会生活过 程的理论,历史哲学是研究人类历史的一般本性和一般规律的理论。历史哲学(即历史 唯物主义)与社会哲学是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两个不同的维度。[4]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究竟如 何界定马克思的社会哲学,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为此提出以下几点看法,就教于 学术界同仁。

一、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理论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哲学

社会哲学,顾名思义,应该是关于社会历史的哲学理论,是从哲学层面对社会历史的 总体性把握。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从哲学的层面,对社会历史进行批判性的剖析和 研究,创立了自己的社会历史观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理论,其理论来源是法国复辟时期历史学家的社会历史理论、19 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理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理论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理论等等。 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理论与其先前思想家的社会历史理论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先 前的思想家对社会历史的认识,都是唯心史观。他们把历史或者看作精神的创造,或者 看作个别英雄人物帝王将相的创造,或者看作历史事件的偶然堆积。

马克思在对先前思想家的社会历史理论,特别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 ,研究了政治经济学,形成了社会实践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地解决了人的本质及 其历史发展问题,创立了一种在性质上全新的社会历史观理论。马克思把它称为与唯心 主义的历史观不同的“历史观”。实际上,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或历史 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理论,从哲学层面上研究人、人的实践活动、人的本质、人的社 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生活过程及社会发展的规律,在社会实践概念的基础上揭示了 人的真实本质及其历史发展,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认为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 生产构成社会的基础,而且坚持用这个基础来解释一切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社会 现象,坚持用社会物质生活来说明全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马克思社会历 史观理论的创立,消除了以往的历史理论不懂社会实践,以抽象的观点理解人及其活动 的根本缺点;从社会实践出发,把生产活动看作是人及其组成的社会的最基本的历史活 动,看作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摸 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史的精确性去考察群众生 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5](P11)。他把社会历史观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 上,把唯心主义从其最后避难所中驱逐出去,实现了社会历史观领域的革命性变革,创 立了真正科学的社会历史观理论。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理论,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哲学。 马克思用自己的全新的社会哲学取代了旧的历史哲学。所以,在我们看来,可以把马克 思的社会哲学定义为研究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马克思社会哲学的创立,不但实现了社会历史观领域的革命性变革,而且由于它把唯 物主义贯彻到了社会历史领域,真正科学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使马克思主 义哲学成为包括社会生活在内的完备彻底的唯物主义理论,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性的变 革。这是马克思创立社会哲学的更为重大的意义。这说明发现唯物史观,创立马克思的 社会哲学,是马克思实现哲学领域革命性变革的突破口,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具独 创性的理论内容,是马克思对人类作出的第一个伟大贡献。马克思社会哲学(唯物史观) 的基本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如果看不到马克思所创立 的社会哲学的双重意义,不把它的基本思想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的、有机的组成部 分,而把它看成外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就可能导致既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 属性,又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人之社会实践为对象的特性。

所以,那种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但“不是哲学”的观点,是很难 成立的。

二、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比唯物史观基本思想更广泛

我们认为,把马克思的社会哲学直接与历史唯物主义联系起来看待,比较符合马克思 思想发展和理论创造活动的实际情况。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就是马克思社会哲学 的基本理论内容。但是,马克思的社会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并不是完全等同 的,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既包括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又包括比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更为 广泛的内容。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没有讲过他们的社会哲学是什么,它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这 固然给我们今天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分歧。但是,我们仍然能从马克思、恩格斯 的社会哲学理论活动和著述中,从与他们同时代的理论家的评述中,从理论演变、发展 的实际过程中,找出解决问题的线索来。

首先,我们综观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社会历史观理论的活动和著述,他们写出了如《 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等等 专门或比较集中阐述社会哲学(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著作。但是,更为大量的,则是运 用唯物史观(社会哲学)的基本思想从总体上去分析、解剖、研究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社会 历史问题的著作,如马克思的《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共产党宣言》、《1848 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资本论》、《法 兰西内战》、《人类学笔记》,和恩格斯的《法兰克时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 起源》等等。这些著作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说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哲学著作,在 其中都蕴涵着马克思社会哲学思想。

这说明,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以及这些基本思想在社会历史 领域的总体性应用。马克思的社会哲学,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社会哲学的基础理论 (即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其二,是这些基础理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总体性应用,即运 用基本理论去分析、阐释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历史问题。当然,这里说的普遍性、总体性 具有相对性,不能简单化,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我们的论点,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和战友——俄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者普列 汉诺夫对马克思社会哲学的评述中也能得到证明。普列汉诺夫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 观就称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哲学”。他在《阶级斗争学说的最初阶段》(即1882 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说:“在《共产党宣言》里,我们特别要注意马 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哲学’。这篇序言所要讲的就是这个问题。但社会哲学是很广泛 的,……因此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宣言》的基本思想……”[6](P515)。在这里,普列 汉诺夫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哲学包括《宣言》的基本思想,但比它更广泛。

那么,《宣言》的基本思想是什么呢?对于这一点,恩格斯有过明确的论述。恩格斯在 《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讲过,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就是唯物史观或历 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5](P237)这也就是普列汉诺夫所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 哲学的重要内容。普列汉诺夫是一位很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有很深 入的研究,他对马克思社会哲学的这一看法,是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原意的。普 列汉诺夫为《宣言》俄文第二版写序言,是在1882年。这正是普列汉诺夫向马克思主义 转变的重要时刻。普列汉诺夫对马克思社会哲学的这些看法,马克思也可能看到,也可 能看不到,因为马克思1883年3月14日就去世了。但是,恩格斯在1895年去世前,是应 该能看到的。对普列汉诺夫的这种提法,恩格斯并没有在任何地方提出过异议,更没有 加以特别的纠正和反对。从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普列汉诺夫的提法并无不妥。如有不妥 或有歪曲,恩格斯是不会不表态的。

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是马克思的社会哲学,这个结论是可以成立的。 但是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指哪些思想,这也是需要弄清楚的问题。

对于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基本原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往往把它僵化、教 条化和简单化。实际上,唯物史观是一个开放性的理论体系,而不是封闭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著作里,对唯物史观基本思 想的阐述,都有所不同。由此,决定了我们在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亦即马克思的 社会哲学的基本思想时,要从其开放性的理论特点出发,要综合其早期、中期和晚期的 理论活动和思想观点,全面地加以把握。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普列汉诺夫说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是很广泛的,并不仅仅指唯物史 观的基本思想,还包括更广泛的内容。那么这更广泛的内容指的是什么呢?

有的论者说“它是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丰富”,我认为还不明确,还没有确切地 指明其内容。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丰富,究竟是指把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贫乏 化了的历史唯物主义丰富起来呢,还是指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 原理之外,再扩充一些内容呢?我认为,前一种丰富、扩充是需要的,这就要求对历史 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全面的理解和阐释。把本来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但却被忽 略和排斥了的那些东西重新包括到马克思的社会哲学中来。但是,只有这种丰富和扩充 还不够,还需要有后一种丰富和扩充。也就是说,除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之外,还 有更为广泛的内容应该加以扩充。如运用唯物史观基本思想为指导,研究家庭、私有制 、阶级、国家的起源,研究国家、阶级斗争的演变发展及其前景,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 问题、不同社会形态的演变与发展问题等等,这些研究都属于马克思社会哲学的组成部 分。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的时候,他们就是这样做的,他们一方面致力于社会哲学基本 理论的论证、阐释、表达,另一方面,又非常注意运用这些理论观点去研究广泛的、现 实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历史问题,不断扩充其社会哲学的领域和范围,使其成为异 常丰富的社会哲学理论。随着实践的发展,时间的推移,今天,我们更应在注重马克思 社会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注意推进社会哲学在应用方面的发展,如开展对文化问 题、文明问题、社会发展问题、人与环境问题、现代化问题、社会转型问题等等的研究 。

三、马克思所创立的社会历史观理论,实质上表达的是在性质上全新的社会 哲学思想

马克思为什么要把自己创立的新的社会历史理论称为唯物史观,而不把它称为社会哲 学或历史哲学呢?熟悉唯物史观创立史的人都会知道,这是因为,马克思要与旧哲学特 别是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划清界限,彻底地否定黑格尔把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历史哲学等都包括在内的包罗万象的作为“科学的科学”的哲学,彻底地否定用主观 臆造的联系代替社会中的现实的联系,把精神动力作为历史的最终原因的历史哲学。马 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旧哲学在黑格尔那里达到了顶点,旧哲学终结了。剩下来的只是世 界观的理论,包括历史观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否定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建立自己 的社会历史理论时,为了与旧的历史哲学相区别,没有采用“新的历史哲学”或“新的 社会哲学”的名称,而是采用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名称。恩格斯说:“这种历史观结 束了历史领域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 样。”[7](P253)从实质上看,唯物史观这一名称所表达的,确实是一种在性质上全新 的社会历史哲学理论。因此我们把它称作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或马克思的社会哲学,都是 可以的。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旧哲学终结了,剩下来的只是世界观,可是,这并不妨 碍我们把马克思的世界观理论叫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种与旧哲学性质根本不同的新 哲学,道理是一样的。

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既是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方法论,又是运用其观点和方法来 研究人们实际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社会哲学。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缺一不可 。如果把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去掉或割裂出去,马克思的历史观则不成其为马克思的历 史观,马克思的社会哲学也不成其为马克思的社会哲学。

在界定马克思的社会哲学时,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理论创立的实际历史过 程和马克思、恩格斯论述问题的精神实质去探求问题的解决。不能完全按照某些西方历 史哲学家或某些西方历史哲学著作的标准去定义,尤其不能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划到思 辨历史哲学的范围中去,或者等同于思辨历史哲学,而否认其社会哲学的性质。在不同 的历史时期,对唯物史观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研究会有所突出和侧重,但不能因此就把 唯物史观硬性拆开,划分为不同的独立学科。

四、马克思的社会哲学体系具有开放性,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界定它和把握 它

马克思的社会哲学,具有丰富的、多方面的内容,无论是它的基本理论,还是其应用 性理论,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它的理论体系是开放性的。

从马克思社会哲学的基本理论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期,对他们的社会哲学 基本理论内容的概括和表述是不同的,有时形式不同,或侧重点不同,或某些内容不同 。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早年,着重致力于批判唯心史观的错误,创立唯物史观,所以,在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特别重视对劳动、实践概念的研究和对人的类本 质的揭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唯物史观“不是从观念出发 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5](P43-44),去解释市民社会 与理论、意识形态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等等,强调物质生产的始源性作用。

经过13年以后,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理论 内容作了简要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 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 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 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 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 决定人们的意识。……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 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8](P82-83)这一段话,对我们理解和 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哲学理论内容,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这段话的意义 往往被夸大和绝对化了。斯大林把它称作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许多传统的历史唯物主 义教科书把它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公式。似乎这段话就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全部内容 的唯一正确的表述。

但是,我认为在这里,马克思是把唯物史观既作为研究的已有结果,又作为进一步研 究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从这个特定角度,对社会哲学(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表述 。正因为如此,其中对实践观点、人的问题、人与环境的关系等问题,就没有涉及和论 述。如果从马克思当时所要论述的问题的角度来看,已经讲得很充分了。但是从表述整 个唯物史观理论来说,它还是不完全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早期和中期,为了反对唯心史观,注重对物质生产、经济因素的决 定作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的论述,这样做 是对的。但是,这一时期马克思对于人类的自身生产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及其与物质生 产的关系,则没有做专门的研究和论述。特别是对原始社会的社会规律的特殊性缺乏了 解。到了1884年,在以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为基础而写成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 的起源》中,恩格斯对此作了比较系统明确的论述,侧重从两种生产的角度论述了唯物 史观的基本思想,并从两种生产所起不同作用的角度表述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7](P2) ,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马克思的社会哲学理论。所以,两种生产的理论以及关于原始社 会发展规律的理论,是马克思社会哲学理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传统的历史唯物 主义教科书中,对此是少有论述的,显然是把社会哲学应有的这方面内容忽视了。

恩格斯在晚年给约·布洛赫、康·施米特、弗·梅林、符·博尔吉乌斯等人的关于唯 物史观的通信中,特别强调历史的辩证法思想,强调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 及其对社会斗争发展的形式方面的决定作用,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7](P477 -487,500-508)这也是马克思社会哲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们在把握马克思社会哲学的基本理论内容时,不能只抓住一点不顾其余,仅局限于 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一时期、某一著作中对唯物史观的概括、论述去理解。正确的做法 应该是跳出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狭窄范围,把他们早期、中期和晚期的著作和思 想综合起来,全面地加以把握。

从社会哲学基础理论的应用研究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不论在创立社会哲学的时候, 还是在检验和发展社会哲学的过程中,都不是抽象的、纯理论的研究,而是紧密地结合 实际,在对现实历史过程、阶级斗争实践、意识形态斗争、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严 肃的分析和研究中来阐述社会哲学的理论观点,并在这种研究中补充、丰富和发展社会 哲学理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理论的阐发与实际运用相辅相成、互补互进。这正是 马克思社会哲学创立、演进、发展的突出特点。马克思社会哲学基础理论的总体性应用 ,也是马克思社会哲学不可缺少的理论内容,其内容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

马克思的社会哲学理论,自创立以来至今150多年,无论是它的基础理论,还是基础理 论的总体性应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生长和扩展的。它的理论的视角、维度 、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践的进步,是在不断增加和扩大的。这是马克思社会哲学 作为创造性的理论的重要特征。它不仅研究社会本体、社会结构、社会规律问题,研究 人的本质、人的活动、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问题,它还研究社会认识论、社会价值论问 题,还研究文化问题、社会发展、社会转型、现代化理论问题等等。而且这些理论内容 并不是一下子齐备的,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逐渐生长出来的。而且今后还会有新的理 论生长点不断生长出来。

正因如此,我们不应该把马克思社会哲学的任何一个视角、维度和内容绝对化,要认 清它们只具有相对的意义,要用发展的观点界定它和把握它。比如,在西方社会哲学普 遍重视历史认识论研究的潮流面前,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研究社会历史的必然性、规 律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注重对现代化理论研究的同时,还应该把更为广泛的社会历 史问题,纳入马克思社会哲学研究的视野之内。

收稿日期:20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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