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展望_农业论文

WTO与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展望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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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前台湾海峡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加入WTO后,两岸在农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更会成为新的热点。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源于经济上的互利互补。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发展,台湾农业在制度、体制和技术上表现出相对优势,但同时存在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而祖国大陆农业在结束了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之后,确立了以农户为主体的统分双层结构经营体制,农业向现代化的发展路程开始起步,在以现代技术对农业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加工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两岸农业在经济上的落差,是两岸农业可以互补而且需要互补的重要经济前提,而两岸农业经营主体同文同种本为一家人,又同样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这就为两岸农业通过合作与交流,进一步通过农产品贸易,由互补而达互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因此具有广阔的前景。

WTO对两岸农业的影响长远看主要是正面的

中国农业还处于相对落后状态,远不能与发达国家农业比肩,在加入WTO后,进入世界农业竞争的行列,将面对许多不利因素。但是中国农业要摆脱落后局面,孤立于世界市场之外是不现实的。中国农业需要利用国际资源,而利用国际资源就必然要卷入世界竞争,主动迎接这一挑战需要付出代价,在竞争中则会加快实现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

祖国大陆与台湾都是小农制农业,农业整体的竞争力都敌不过发达国家的大农制农业,WTO对两岸农业都会带来冲击。冲击将在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是国内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大农业低成本的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对两岸农产品市场将形成强大冲击。受冲击的主要是粮食,中国政府早已承诺让出5%的国内粮食市场,总量为进口2500万吨谷物。在粮食结构上,受冲击的主要是玉米,受到压力较大的是北方。棉花和油脂(植物油)也会受到波及,这与它们的品质有关。但总的看来,对大宗农产品的影响不完全是负面的,长远来看,甚至是积极的。农作物布局和结构的合理调整这些年一直在实行,今后会看到更积极的成果。农产品品质在优化和成本的降低,涉及复杂的经济和技术因素,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也会看到明显的成果。台湾粮食成本高于国际成本,而且个别品种的竞争力较祖国大陆为弱,台湾担心祖国大陆个别品种的农产品将冲击台湾市场。就粮食而言,国际市场对两岸农业的冲击,在程度上会很不相同。

用长远观点看中国农业的发展,以现有农业资源和已有物质技术手段,生产必要的食品,满足国内对食品的需求,这个目标现在已经实现。但这一目标的实现,远远满足不了农村人口对现代化的要求。国内农业市场对外开放,将把中国农民至少是农民企业家推到世界舞台上去,让他们进一步放开眼界,同时要他们学会以世界立场思考身边的问题:他们要把自己生产和经营的农产品的成本与国际市场价格做比较,从而在生产和经营上进行不断改进和提高。他们还要进一步把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进行国际比较,对推动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旧式的农民将在这种比较中学到新的东西,一步步变成新的农民,这种农民兼有商人气质,是企业家农民。以企业家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就是21世纪的中国农村。WTO主要是要求政府行为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同时为经济主体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条件,这对中国县级以下政府改革提出了强有力的外部和内部约束。WTO对中国农业的表面冲击将在中国经济和社会更深层面产生持久的刺激作用。内部改革的效力将投射到经济的表层上来,在农产品成本和品质上得到表现。

两岸农业应对WTO的主要策略

两岸农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两岸农业实现各自不同的转型目标需要不同的条件,而这些条件部分存在于对岸,集合优势化解劣势,正是两岸农业加深合作的契机。为应对WTO,台湾大致确定了发展高附加值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的方向,而部分传统农业和长期经营农业积累起来的农业科技、管理人才、管理经验需要到岛外寻求发展机会。祖国大陆是最佳选择目标。祖国大陆地域辽阔,农业资源丰富,耕地相对充裕,劳动价格低廉,但缺乏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从现状和发展趋势作判断,祖国大陆农业需要的不是美国式大农业的援助和支持,而是家庭农场式的现代农业的援助和支持,其中最直接而实用的,就是台湾农业。通过两岸优势互补,可以从根本上加强两岸农业内在的素质,提升国际竞争力。

生产成本过高是制约两岸农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农产品品质低则是制约祖国大陆农产品竞争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成本和产品品质是全部经济过程的综合体现和最终体现,提高经济竞争力,需要在成本和产品品质两个方面做不懈的努力,实际工作则是改造整个经济过程,其中包括经济制度和体制的改革。WTO是从贸易改革入手进行反向推动,一步步改造全球的经济过程,促进全球经济平衡发展。两岸农业现在都在接受WTO的刺激,真正的应对策略,不是在贸易谈判方面做文章(谈判只是争取更多的调整时间和条件),而是农业内部的全面进步。应该把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当作推动农业进步的重要手段,在政府和民间、制度和体制、资金和技术、生产和销售、加工和储运、经营和管理、研究和开发全面展开。

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应该依据国情扬长避短。祖国大陆农业已经发展到需要经济结构作大的调整的阶段。祖国大陆自然条件丰富,以土地和劳动为主要投入的农产品,甚至可以把中药材包括在内,只要有独特的秉赋,经过开发,都具有资源的优势,进而成为经济优势。农产品的多样性、独特性,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贸易结构调整中,应该受到充分重视。

据有关资料,台湾现在的农业经济结构是,作物41%,渔产25%,畜产34%。在作物产值中,水果占34.24%,谷物25.07%,豆类2.52%,薯类1.4%,特用作物8.79%,蔬菜20.52%,花卉5.52%,菇类1.96%。台湾农业已由早期以增进生产力为主的粮食增产阶段进入今日追求“生产、生活、生态”均衡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台湾果树业发达,是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稻米是台湾的主要粮食作物,经过多次改良培育,台湾蓬莱稻成为优质高产的出口名牌品种,畅销国际市场。稻米市场的开放对台湾农业部门的总福利有正面的影响。WTO的全面削减协议可以使台湾的总福利增加2%。台湾稻农在减少稻米生产后,可以改种花卉水果等其它高效益的经济作物,福利水平会因此上升。台湾花卉业的种植面积1978-1997年增长近9倍,其中的切花种植面积已居世界第5倍。台湾花卉业已成为外向型、出口导向的商业性农业。台湾花卉业成长、壮大的成功经验可供祖国大陆花卉业者借鉴。祖国大陆花卉市场尚在起步阶段,市场制度、分级标准等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

在应对WTO方面,台湾农业商业化、国际化意识强烈,具体的因应调整措施自觉、详细、切实而不虚泛。祖国大陆方面也在做相应的工作。但在指导思想方面,还缺乏鲜明性。这里是对“农业产业化”提法表示疑问。几年前我对这一提法曾表示过商榷的意见。我是从经济学基本概念提出疑问的:农业早已是产业,不产生一般的产业化的问题;如果说要产业化,也只能是在现代化意义上的产业化,说得更明白一点,是要以现代物质技术手段改造和装备农业,实现农业的企业化、商业化和现代化。而“农业产业化”的提法,在理论上是含混的,在政策导向上是不明确的,它没有揭示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内涵。现在面对WTO,中国农业的商业化、国际化问题已经十分尖锐了。我国农业在应对WTO问题上,指导思想应该更加鲜明、准确。

两岸农业发展都需要解决农业制度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岸农业在经营制度上虽有差别,但都具有小农经济的特征——农户家庭经营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经营规模细小;经营规模细小与工业时代的机械技术不配套,不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但在更进步的生物技术时代能否使家庭式经营规模得到新的经济评价,现在还难以预断。不过当下的问题则是,农地规模细小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这成为两岸农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而改革农地制度,对两岸来说,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祖国大陆农业需要进行农地制度建设。70年代末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土地经营制度,它的核心是确立以农民家庭经营为主要的经营形式,同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两大经济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由此脱离计划经济体制开始了商品经济的初级发育。之后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把农村经济稳步推进市场经济发展轨道。但严格说来,祖国大陆农业无法完成自身积累。农村非农企业的发展部分解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对于农业发展资金的援助甚微;工业利润流入农业仍不具备条件。农业经济体系的建设还处于市场经济的早期阶段。人们从80年代就已看出农户经营土地的局限性,期望土地的更经济地即规模地利用,期望通过双层经营“统分结合”的机制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但是中国农村的现实状况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得多,农地制度建设需要解决许多实际问题,这些问题超出了纯经济的性质。祖国大陆农地有两大功能,既是生产资料,又是农民的生活保障;既是农业生产手段,又是社会安全工具。几亿农村人口主要靠土地供养,主要依赖自己供养;农地的不经济利用一方面是社会损失,另一方面又是社会安全的大保障。当工业和城市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最低就业机会时,土地就成为满足农民最低生活需求的主要手段,也是管理农民的最有效手段。但是要让农民面对WTO,处于与发达国家农业企业家竞争的地位,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农地制度的改革应该是先决的条件。祖国大陆农村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其基本经验是,必须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经营自主权,调动广大农民对于土地投入的积极性,确立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农业经营主体自主性的充分发挥,需要土地产权的有力保障。土地承包还没有以法律的形式上升为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制度还没有最终形成。正如吉利斯等经济学家所说:“必须永远记住,更好地使用技术和进行更多投入的背后,必须有给农民提供定义明确、有保障的、可兑现的财产权的土地制度,以及激励农民运用技术和增加投入的措施,然后方能谈到有效地使用技术与投入的问题。”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正在讨论未来农地制度的设计,据专家透露,许多人士主张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应是物权而不是债权,即农民可以处置、支配的财产权。物权就是真正给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可兑现的土地使用权,扩大农户对土地的支配和处理权。这是祖国大陆未来农地制度建设的关键。

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前景诱人

农业的发展一靠制度,二靠技术进步。农业是以生命物质为生产对象的产业,在近代现代科技没有诞生的条件下,农业对生产对象的生长过程很少干预;现代科技进展到生物分子层次,这就为农业利用生物科技干预生产对象的生长过程提供了技术前提。农业由此可以跨越以机械技术为主的发展阶段,进入以生物技术为主的新的发展阶段。这是农业的真正的革命。土地仍然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但生物技术的进步会对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做出新的评价。农业发展已经表现出对技术进步的强烈依赖性,农业竞争力同时也就是科学技术在农业上应用的竞争力。

台湾农业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是,科技产业化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上游)、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中游)与产业部门的具体应用(下游)三者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协调有序,而且应用技术关注产品从生产直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是台湾农业科技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的基本经验。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其经费的取得,部分由成果应用厂商提供,部分由政府提供。学校设有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利用学校资源做生产技术的开发,厂商可以进驻学校并且投资,学校提供条件,做厂商需要的开发性的研究工作。大学的很多科研工作直接面对生产和市场,研究成果能够很快推广利用。

在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方面,祖国大陆将是主要的受益者。不仅台湾发展农业科技的模式和经验可以给祖国大陆同业许多启发,而且农业科技具体成果可以直接为祖国大陆发展现代农业服务。祖国大陆农业发展所遇到的科技方面的问题,大多是台湾农业发展过程中经历过并解决了的。通过农业科技合作,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也是祖国大陆后发展的优势所在。从福建漳州与台湾实行农业科技合作的经验来看,两岸进行农业科技合作可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展开。

1.引进台湾优质农作物品种和栽培技术。台湾农作物品种大部分已经优化,特别是水果在国际市场享有声誉,可以在岭南一带引进栽培。两岸专家可以合作建立主要优质品种示范园,以推动大面积技术改造和品种的更新换代。台湾在植物组织培育、工厂化育苗、生物防治等领域技术先进,可以通过合作方式引入祖国大陆。

2.引进台湾的水果保鲜、包装、畜产品综合深加工、脱毒技术和仓储技术。

3.引进台湾渔业技术合作发展渔业。渔业包括水产养殖、捕捞和水产品加工。

4.合作发展外向型花卉业,借鉴台湾成功经验,选择目标市场,与台湾同业实现国内外目标市场合理分工合作。

5.合作发展畜牧业。抓住台湾畜牧业萎缩并向外转移的时机,引进台湾优良种畜种禽,以祖国大陆为新的生产基地,填补台湾退出的市场。

6.合作研究并推广粮食作物机械化栽培的农机具,引进高效、低毒、安全的新型农药、除草剂、专用复合肥,特别是用丰富的有机肥料资源经过科学加工加入复合肥料的技术。

7.合作进行生物科技开发与生产。这方面的合作已在两岸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进行。

8.两岸农业科研人员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9.合作建设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作为交流、培训、积累图书资料、交换信息的场所。

两岸加入WTO后农业相互合作的思考方向

加入WTO后,两岸农业面临国际廉价农产品的进口冲击,程度不同,但情势是一样的。这其中又有两岸之间彼此进口对方农产品的问题。如何对外和对内,这就使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的问题变得复杂。现在需要对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问题进行新的思考。

两岸农业已经形成的各自的经济优势和劣势,在加入WTO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不会迅速消失,还会继续发挥作用,这是两岸农业合作的基础条件。从这一点出发,台湾方面有人提出台湾农业应摆脱一级生产的型态,发展成为二、三级的经济性产业,并将辅导食品加工行销全球。有学者专家则认为,台湾需要发展精致农业,利用祖国大陆价格低廉的农产品原料,发展出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将来不但可回销祖国大陆,更可销住全球,使台湾农业摆脱劳力型态而向上提升。这是两种发展思路;后一种思路把与祖国大陆农业合作因素考虑进去,更具战略眼光。

祖国大陆方面不仅希望将已有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入下去,还希望能够在开发大西北的过程中利用台湾的农业优势,邀请台湾的农业专家到西部与有关方面讨论,如何在西部开发中进行联合农业开发。

祖国大陆有学者提出两岸应对WTO发展农业的互动模式,四种较具前瞻性的模式为:共同开发、共同生产、共筹资金及共享市场。台湾农业在科技、管理、加工、品牌上具有优势,祖国大陆农业在种源、成本等方面领先,双方应致力谋求互补共利的空间。由此提出进一步的设想,制订加入WTO后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近期、中期与长期规划,确立一种定期与不定期的交流机制。

我对今后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看法是,民间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已经有了良好基础,应该更放手去做,开拓更新的局面。政府层面则要以WTO提供的框架,把政治问题放在一边,先以两个独立关税区的身份处理经济问题,为民间经济往来创造更宽松的条件;如果能够更向前迈进一步,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将更具积极意义;同时在WTO内部协调立场,争取共同利益。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可供考虑的几个方面的内容是:

1.以独立关税区名义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协调两岸农产品贸易并协调两岸在WTO中农产品贸易的共同立场。

2.商定两岸农业领域技术合作与开放的重点领域,如生物科技、中草药研发、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保鲜运输及深加工等。

3.祖国大陆积极引进台湾相对过剩的农业专业人才、优良品种、资金与技术,加快祖国大陆农业发展。

4.加强两岸农业领域的科技信息交流与资料交换,以及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交流,建立两岸农业技术信息网。

5.加强两岸农业病疫与农产品检疫领域的合作,确保两岸农业安全。

6.商定两岸南海水产的合作开发以及两岸民间渔业合作协定。

7.建立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广泛讨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讨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的问题。

8.加强两岸在农业制度和体制方面的经验交流,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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