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寿
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勐腊 666300
摘要: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作为工程承包分包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竞争性的采购市场经济调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激烈的竞争,市场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败德”行为。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都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本文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败德”行为加以分析探讨,并制定相应措施来避免“败德”行为的出现。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败德”行为;防治措施
引言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行业也得到了爆发式的发展,无论规模还是总量都有着极大的提升。为了于国际接轨我国的绝大多数工程项目都开始实施招投标制。然而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在长期的运行实行中,无论是在制度管理还是制度的监督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所存在“败德”行为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解决对策等进行了探讨。
1、招投标活动中败德行为的表现形式
1.1违反招标流程
众所周知招投标有着严格的程序流程,然而在目前我国的一些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严重的违反招标流程的现象,通常表现为招标单位,甚至主次招标的管理部门,通过暗箱操作控制评委,通过一些非正常的招标程序,破坏招标过程的公平性让某些单位中标,来达到对所投标段的建设工作获取利润,或者在资格预审环节后招标企业不按照规定流程办事,也不对投标企业进行实质性的项目指标考察,提前内定好将中标单位。
1.2投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存在内部联系
在进行招投标时通常对于招标单位而言,要邀约若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通常规定要包含各地各种性质的单位例如央企、国企、私企以及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同时在评标办法中规定,采用一些相应的指标对投标企业进行百分制的评分,采用得分高者中标的方式。然而对招投标单位而言,在邀约时优先邀请于自己有内部联系的单位或者子单位,在这些指标当中,也以内部单位数据为标准计算。通过这种方式进招投标处理,存在内部联系的企业就会牢牢的拥有招标控制权,进而淘汰其他竞争对手。
1.3任意分解标段层层分包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采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几种方式,一般会明确表明每一个标段,然后进行招标。但是在实际的招投中,招标企业出于种种考虑将既定的完整标段进行任意分级,使不同的企业获得标段,来获得“多赢”的效果。对于重大项目一般采用施工总承包,现实中总承包单位只负责工程主体施工,将剩余部分直接外包给分包单位,将相关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承包企业。
1.4串联招标
建设行业中,某些投标人临时组成联盟,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帮助联盟中的投标人取胜,使得彼此利益均沾,从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2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败德”行为出现的原因
2.1管理机制不完善
因为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文件招标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错误。此外,在资质性管理工作中,由于投标报名没有严格的控制工作质量,导致资质性管理工作不能够落实到位,从而招投标中会出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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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程序混乱,评标方法可行性低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依然会出现分包代管等不正当的行为,从而无法严格的管控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等内容。此外,现存的评价方法可行性比较低,在评标的过程中过于关注投标报价的内容,利用定量打分的方法,明确法人,导致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平性得不到保证。
2.3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投标者有机可乘。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方式主要依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有关地区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人为的弹性空间,没有与投标者在招投标竞争过程中相对应的规章制度,使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法律漏洞,从而影响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2.4监督管理不足
行政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够完善,缺乏行政执法的力度。参与监督的各个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协作,导致职责的缺失与滥用,从而削弱监督机制的能力。监督机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缺乏执法监督观念和管理能力。
3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败德”行为的防治措施
3.1健全法律法规,严把资质关
要完善招投标法律形式,根据招投标法的具体工作情况,明确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同时使用现存的招投标法规,抵触不良的竞标行为;要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要严格审查施工部门,从而对实际的招标进行规定。在报名招投标时,要严格的审查施工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同时,要根据施工的技术难度等等,对评标方法进行明确,随意的挑选评标人员,实时监督评标人员的行为。在监督投标工作的过程中,要掌控投标工作的行为尺度。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平性,要严厉的处罚招投标中出现的分包、挂靠等不正当行为,一般会采取废标的处罚措施,同时要使其分包、挂靠等行为主体承担有关的刑事责任。
3.2增强标书的质量和资格审查
在正式实施工程标书的编制工作之前,要科学的安排和分配编制成员的工作,利用实地的勘察工作,在有效的研究有关材料和价格的前提下,确定工程定额为额定计价的参考依据;为了保证标底的合理性,要做好标底和标书的计算工作。在工程投标计价工作中,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单位是否拥有合同的能力。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为了对投标者之间的串通行为进行控制,要严格的限制具有利益关系的投标单位共同参加招投标的问题,资格审查招投标单位之后,可以明确招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有关单位也可以使用这个方法,惩罚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共同的竞标行为。
3.3优化工程招标和投标的评标体系
在对招标和投标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挑选优秀的评标专家,以便保障队伍的建设能够更加合理和科学,以便有序的开展相关的评标工作。依照最低价中标和不低于生产成本的原则,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信誉度、资质等,坐好相应的对比分析,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单位,可有效保障施工的质量。
3.4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投标方不正当竞争行为。
3.5加强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评审组专家应当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专家组不仅要了解招投标相关管理体制与程序,还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其次,要严格约束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确保招投标过程中专家评审的严密性与公正性;这就要求评标专家、相关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对于招标单位需要尽可能的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评标专家私通投标企业进行串通,损害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4结束语
总之,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招标和投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全力做好相关的招投标工作,才能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促进建设行业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能动性活动,同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使招投标的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有利于防止贪污、腐败等“败德”现象,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招投标市场。
参考文献:
[1] 胡会林.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现象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6)
[2] 蔡爱民.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原因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6(06)
[3] 韩吉林.工程招投标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及应对措施[J].上海建设科技,2017(10)
论文作者:陈荣寿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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