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根源与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根源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特点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与半自然经济社会向工业社会、市场社会转变相适应,人民内部矛盾的状况从原先 比较简单转变为复杂。复杂的态势不仅表现在矛盾数量上的倍增,而且矛盾的表现形式有许 多是以往不曾有过的。这表现在:社会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人日益幼龄化;解放后旧社会 固有的许多社会弊端一度消失,现在又重现;以法轮功邪教形式表现出来的文明与愚昧的矛 盾 来势汹涌;犯罪现象呈现国际化趋势……。
此外,人民内部的分层也变得比过去复杂了。过去,在旧的剥削阶级被消灭后,社会上只 剩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了。现在,经过20余年的经济发展,有了许多新的社会力量:新 的个体户、私人企业主、从事各种经济中介活动的阶层(律师、公证人、经纪人等)……。他 们也都被承认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这些新兴力量已经逐步壮大起来(在某些地方,他们已经有一些呼风唤雨的能力了),从而 使社会生活变得远较过去复杂,人民内部矛盾也因此不如过去那样单纯。
第二,突发性事件增多。这也是这些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化的突出表现。某类人民内部 矛盾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现象,通常有一个由微到著,由隐到显,由萌发到暴露的逐步演变过 程。但有些事件的发生则呈矛盾突然爆发的态势。之所以如此,或是因领导者严重官僚主义 致使本应早就得到解决的问题长期受到压制,矛盾积累过久,达到爆炸的临界线。或是肇事 者有意采取突然袭击的办法,以求达到其个人的目的。许多时候是二者兼而有之。
当今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生活环境趋于复杂化是突发事件增多的客观原因,而领导者在政治 上麻木,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对社会矛盾以突发形式出现缺乏警惕,则是此类事件增多的 主观原因。
第三,矛盾从原先的政治领域为主转向经济领域为主。
就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起源来说,起初是同政治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关于社会矛盾,在非 剥削阶级内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只谈论过工农之间的矛盾,他们没有像毛泽东那样明 确提出过“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而后者之所以能够形成此概念,又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 内部政治生活的需要。
我们知道,前苏联在上世纪30年代急速完成了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之后,斯大林就宣布建 成社会主义。
他宣布,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是完全适 合的。既然如此,人民内部就必然是完全和谐一致,没有矛盾的了——因为再也没有产生矛 盾的根源。然而社会生活中却矛盾不断,而且有时还很激烈。于是理论家们就想当然地把这 些矛盾的来源归结于敌对势力,并把闹事者一律称之为“人民公敌”。这就是前苏联肃反扩 大化产生的思想理论根源。毛泽东比斯大林高明,认为即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与生 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也会有矛盾。社会各阶层成员之间、他们与政府之间的争 执、冲突,甚至闹事,其根源就在于这种基本矛盾。不论在形式上如何激烈,也不能简单视 为对抗性的敌对的矛盾。否则就会犯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为了避免重犯斯大林的错误,毛泽 东在理论上提出区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由此可见,人民内部 矛盾问题的提出,起初重点并不在经济领域。
当然,在以往,人民内部矛盾在经济领域也有所表现。它们主要是反映那时候在计划经济 体制下特有属于“短缺经济”范围的生产与需要的矛盾、生产与交换的矛盾等等。现在的经 济 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则大量与市场竞争、市场机制、利益导向和利益驱动,乃至产业结构的 调整等密切相关。
市场机制在正常情况下必定带来优胜劣汰。结果是一部分弱势群体被迫退出市场,陷入困 境。矛盾由此出现。
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要求有游戏规则。在此类规则缺乏的情况下,市场秩序混乱,由此引 发种种人民内部的矛盾: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三角债纠纷;作为地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产物 的 地方保护主义,而地方保护主义往往使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获得一把保护伞。
利益驱动与利益导向是市场社会特有的激励机制,它为人们提供忽视个体利益的中央高度 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缺乏的高效率。然而其不可避免的负效应则是单纯追求功利(经济利 益),忽视道德。在道德滑坡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难免大量滋生,而且不易解决。例如 ,在旧体制下,很少有地方无视全国一盘棋而与中央争利益的事情,现在却出现了。而且居 然自称“绕着红灯走”、“打擦边球”。香港报刊把大陆的这类现象称为“诸侯经济”—— 中央与地方在利益上的矛盾的产物。又如,我国各省之间,2000多年来行政区域界线历来不 清。从来没有人感到有把它全部勘定的必要。现在情况变了。在新体制的利益驱动下,中国 每年发生在省界上的边界纠纷造成损失达到1亿多元。这迫使我们从1996年开始,花了5年时 间,才基本完成全国省界勘界的任务。
产业结构的调整在较大规模进行时,不可避免地使大量国有企业的产业工人下岗、失业。 而政府的社会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尚未完善,这就必然导致工人与企业、工人与政府 之间的矛盾不断爆发、激化。随着中国进入WTO,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这些矛盾可以预计 会大增。
第四,随着高科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人民内部矛盾也带上了新的特色。人 们之间的意见、不满不再使用过去那种写“大字报”、“小字报”的形式来宣泄,而是动不 动就“上网”。
怎样使用网络来表达、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需要大家讨论的问题。网络具有匿名性 与互动性。这鼓励有些人在网络上干违法或不道德活动而妄图不受惩罚。匿名性使得网上流 氓 常假冒受害人身份在网上骚扰别人,或者在网上无端造谣。已经出现为网上造谣而诉讼法庭 的事件。
全球化使人民内部的矛盾扩展到国境之外。中国企业家与外国企业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上的 矛盾将是经常的、不断的。各国工人之间也无法逃避他们之间的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反全 球化现象中就有这种因素存在(美国的工会反对美国企业家把企业、资金转移到中国及其他 发 展中国家,从而使他们就业的机会相对减少。这是他们参与反全球化的原因)。
第五,价值观念的更新导致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出现不同的价值取向。
就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的参照系看,人民内部矛盾是彼此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是 在以往“左”的路线干扰下,人们在解决集体与个人的矛盾时通常只强调利益根本一致那一 面,而无视双方利益差异那一面。
结果矛盾的解决往往只是以对集体、国家有利为导向,无视个人的合理和合法的利益。这 样的矛盾解决方式是以歪曲了的集体主义原则(所谓“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 ,再小也是大事”)为标准。其结果,就是当公民个人在与集体、国家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时 ,利益的天平总是向强者(集体、国家)那一面倾斜,而公民往往被强制承担范围无限的或不 合理的义务——大大超出公民必须承担的合法、合理范围的义务。举例来说,某地某银行遭 蒙面持械歹徒袭击,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一名女工拿出1.3万元储蓄款打发了歹徒。保护 了 在场的几名职工的生命安全。事后,银行以该女工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为由将其除名。按照 以往的价值观念,当犯罪行为同时威胁到银行财产和职工生命时,银行应坚持选择财产不受 损失,哪怕这样做要以职工付出其生命为代价。据此,银行开除女工是对的。
但是,新的观念——建筑在法律对公民个人生命价值的重视之上的观念——认为,在企业 与个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中,社会主体承担的义务要有合理的限度。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女工 固然有责任保护国家财产,但是这种强制性的义务只能局限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能是 无限的。不能在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也要求个人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来履行义务。否则这种 民事的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就是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上述被开除的女工可以向法院抗诉。理 由是:银行对她要求承担的义务不合理,超过了限度。因为同物质财富相比,公民的人身安 全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更重要的国家利益。将财产利益置于公民的生命健康利 益之上是有悖于现代文明观念和人权观念的。事实上,该女工在向法院的上诉中,法院判银 行败诉。然而该银行最后还是给予女工开除党籍,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她承担1.3万元的损 失。在银行与女工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没有能按照新的价值观念来处理。
有人会问:提倡新观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岂不是对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共产主义道 德的否定?我的回答是:并非如此。因为这是两个范畴的问题。新观念是就法律范围讲的, 而法律是对一切人都适用的。道德则不同。我们不能要求一切人都做到这样的道德高标准。 其次,即使是具有这样道德觉悟的人,也要在对付无法无天的歹徒时讲究策略,如果在力量 绝对悬殊的情况下也不做任何妥协,其结果会给集体和个人都造成更大损失。
第六,就目前国内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总体来说,焦点集中在下述两大问题上:
(1)贫富差距的扩大,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根据问卷调查资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贫富差距呈现出继续扩大趋势。中国城镇家庭最高20%收入户与最低20%收入户年人均收入 差距,从1990年的4.2倍、1993年的6.9倍增加到1998年的9.6倍。此外,考虑到中国在过渡 期中存在着大量的隐性收入,实际的贫富差距可能比调查数据所反映的还严重得多。
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可以加快经济发展,提高效率,但条件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 后让先富带动未富者。80年代以来,学者们大多认为,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引入市场经济激励 机制的正常现象。在80年代一段时间,这个决策是成功的。因为尽管人们的收入差距在拉开 ,然而他们的收入都在不同程度有所提高。在社会心理上,当普遍都能获益的情况下,个人 的相对收益地位下降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后来情况发生变化:少数人的收入增幅越来越大, 增长速度越来越快,而低收入阶层的相当一部分人则出现了实际收入下降的现象。这种绝对 收益地位下降是人们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难以承受的。前一种情况不会使人民内部矛盾强化 ,而后一种情况则会使矛盾激化起来。
(2)上述矛盾又因干部,特别是高层官员的腐败而火上添油。腐败呈现出难以遏制的趋向。 一般说来,腐败与反腐败的矛盾比较复杂,要具体分析。在廉政建设问题上有过错,或触犯 刑律而对国家、人民利益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人,仍然可以看作人民内部的矛盾。那些对国 家、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害,以致不依法判处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不足以平民愤的 严重贪污腐败分子,就不再属于人民内部的问题。
在目前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人民中许多人生活艰苦、日子过得很艰难的情况下,政府官员 的腐败特别令人难以忍受。腐败与反腐败的矛盾久拖不能解决,会导致人民内部矛盾向对抗 发展,从而使社会失衡和动荡。
2 根源与方法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该社会的基本矛 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相适应(矛盾)。上述基本 矛盾在目前的新时期依然存在,那么所说的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又是怎样产生出 来的呢?
我认为,特点的根源在于社会的转型——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 济 向市场经济转变、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社会转型反映了某些生产关系环节与生产力的 不相适应,某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相适应。试以近年来出现的反映在户籍制度上的人 民内部矛盾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改革开放以来的户籍制度不断受到人们的抱怨,表现出这个问题上人民内部存在种种矛盾 已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户籍问题上矛盾的激化反映出经济基础的变动导致改变上层建 筑的要求。我们知道,在中国,户口制度存在已有近40多年。从50年代开始,为了开始社会 主义的工业化,不得不实行粮食的统购统销。为了与此相配合,就要在全国人口中建立户籍 制度,限制自由移居城市,从而划分出食商品粮的城镇人口和非商品粮的农村人口。受此制 度影响,人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居住和上学。这个制度带上了经济不发展的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工农不平等的烙印,然而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全体人民根本、长远利益所在 。所以在以往人们(农民们)是能够接受的。但是到了今天,情况已经起了变化。作为上层建 筑的户籍制度曾经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基础)的;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不再存在了,而 户籍制度却依然对生产者的流动起着束缚作用。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适应,使得城 市与农村、工农之间的矛盾变得不可忍受。而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城,也要求我们尽 可能快地结束旧的户籍制度,缓解人民内部的矛盾。当前,许许多多人民内部矛盾都可以像 我们分析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一样,从社会转型中找到产生这些矛盾的根源。
新时期处理和解决矛盾的新方法。
以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提出,意在避免混淆敌我,所以反映在矛盾的解决方式上,大力强 调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来解决矛盾。以此区别于解决敌我矛盾的对抗的方 式。在新时期,由于停止推行阶级斗争为纲和不再搞大规模群众政治运动,特别是由于矛盾 大量发生在经济领域,解决矛盾的主要价值取向已不再是避免混淆敌我,而是如何维护经济 生活中的每个人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这样,通过重视法律、健全法制来解决人民内部的 矛盾便成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显著的特色。这反映出我们国家日益走向依法治国的 趋 势。但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体现我们党和国家长期以来用调节、协商办法解 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优良传统。这个传统今天仍然要发扬。我们认为,人民内部的问题能通过 调节、协商获得消解的,就不必诉之于法律。这可以节省社会资源(费用)。只是它已不再是 解决矛盾的唯一手段。现在那种只要负担得起诉讼的费用,几乎什么问题都到法庭上解决的 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的思想在新时期仍然是值得重视的。毛 泽 东依据该原理结合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实际,以反对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否认矛盾,否认 矛盾是动力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提出正确区分两类矛盾的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巨大贡献 。但是我们应当与时俱进,根据新时期的实际,赋予它新的内涵,得出新的结论。让这个学
说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