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交理念中的使命感及其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使命感论文,美国论文,外交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06(2007)05-0025-06
使命感是美国外交理念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我们认识美国外交的一个基本出发点。美国学者莫雷尔·希尔德等人指出:“考察美国外交事务的出发点是这种信仰,即美国在外部世界关系中享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享有的特殊使命。”[1] (P4)本文在深入探讨美国外交理念中使命感根基的基础之上,对使命感理念在美国外交实践中所体现出的两种形式——榜样或干涉——进行全面的剖析,进而说明这种理念的矛盾性。
一、美国外交理念中使命感的根基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美国的外交理念以独特著称,这种独特之处集中体现在美利坚民族自视其对这个世界肩负着一种神圣的使命。对使命感意识具有独到研究的美国学者伯恩斯指出,世界上许多民族都认为自己是优秀的民族,承担着某种使命,但是,也许这种思想在美国人心目中最为强烈。许多美国人认为美洲是这个星球唯一的、被上帝选中的土地,他们必须承担某种使命。这种思想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口头宣传,它已经深入到哲学家、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严肃的学术文集中,并对整个美国历史产生了持久的影响。[2] (P5-6)就这种使命感的根源而言,它既有复杂的基督教传统因素,也受到美国早期独特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模式的影响。
在近代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中,以路德派与加尔文派为代表的新教在西欧与北欧逐渐占据优势。新教传到英国后被称为国教,其主流派为长老会和公理会。17世纪初,一批公理会的分离主义者(即后世所称的清教徒)出于对以长老会为主导的英国国教的不满,纷纷逃离家乡,来到了北美大西洋沿岸。这些清教徒希望在北美大陆建立一个理想的基督教王国,作为人类的典范。他们相信,像旧约中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是上帝挑选的民族。他们自称为新的英格兰,新的以色列,以区别于旧的英格兰。早期清教徒的这种使命感意识集中体现在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首任总督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身上。1630年3月,清教徒温斯罗普在从英国开往北美大陆的“阿尔培拉”(Arbella)号船上向广大移民布道时说:“我们将发现上帝的以色列在我们中间……上帝使它成为新英格兰:因为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将作为山巅之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注视着我们。”[3] (P15)温斯罗普的这篇布道词集中体现了早期清教徒的宗教与政治哲学思想,并对美利坚民族的历史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促使美国人以一种宗教般的思维认为,美利坚民族是上帝挑选的民族,是上帝的“选民”。他们在这个新大陆上建立的国度将是“新的以色列”,人类的“山巅之城”。作为一种特殊的“选民”,美国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负有特殊的使命,即肩负有一种宗教般的使命。
关于早期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的动机与目的,后人有多种解释,但宗教信仰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天定命运论”的主要倡导者乔赛亚·斯特朗就认为,早期移居北美新英格兰的那些清教徒不光是为了寻求避难所,而且是为了作为传教士到那里传教。那些清教徒宏伟的愿望与内心的激情是在那个遥远的世界传播与促进基督教王国的福音。他们来到这里,不是为了黄金,而是为了良心,为了灵魂。[4] (P191-192)在美国,虽然有部分学者对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的目的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大多也都承认宗教因素在其中起到的特殊作用。例如,美国学者康拉德·彻里认为,宗教绝不是早期许多殖民地建立唯一的,甚至是主要的动机。但是,宗教观的历史确实提供了一个理解殖民者被迫来到美洲大陆各种动机的一个构架。[5] (P26)从这些评论可以看出,早期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确实存在有虔诚的宗教信仰:一种视自己为上帝的“选民”,北美为“山巅之城”,对人类负有特殊使命的宗教理念根植于他们的灵魂深处。这种理念被美利坚民族世代相传,并对后世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如果说把美国人信奉的使命感理念完全归功于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基督教传统,这就有违于历史。事实上,在美国的历史发展中,源于基督教信仰的使命感与美国社会独特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模式相结合,宗教的使命感从世俗化的政治现实中汲取了新鲜的“血液”,得到了进一步的鼓舞,进而日益世俗化。而这种使命感世俗化的一个重要源泉就是美国立国之初逐渐形成的一系列“美国信条”以及在这种信条支配下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模式。
西方思想有两大源头:一是犹太—基督宗教,二是希腊—罗马哲学。受西方思想的影响,美国政治与外交传统价值观的双重根源也集中于基督教传统与希腊哲学。就美国政治与外交传统的哲学根基而言,以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发展到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演变为一种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随着北美殖民地的建立,欧洲的理性主义也传播到美洲大陆。美国立国之初,国父一代的政治家们把欧洲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例如关于国家的自然权利说、契约论、人民权利说等政治思想)与美国特殊的国情相结合,逐渐形成了美国早期独特的政治理念。这些政治理念体现在美国《独立宣言》,1787年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以及美国早期的政治法律文件与政治家的讲话中。随着美国历史的发展,这些政治理念日臻成熟,并集中体现在自由、平等、个人主义、自由放任的企业制度等所谓的“美国信条”方面。
美国独立运动的成功以及一系列“美国信条”的确立极大地激发了源于基督教传统的使命感意识。殖民地时期的使命感演变为一种国家的使命感,宗教化的使命感增添了更多世俗化的成分。但是,就这种使命感的根基而言,则主要起源于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基督教传统。
清教思想与“美国信条”树立了一种宗教与政治的理想,现实的政治制度模式提供了这种可能。在宗教与政治理想的驱动下,美国自立国之初就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意识,试图把美国人所珍视的一系列“美国信条”推广到世界各地。但是,在如何履行“上帝”赋予美国人这种使命的问题上,存在有明显的分歧,并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一,在美国立国之后的最初100多年中,使命感意识集中体现在“山巅之城”模式上,即美国应该为人类树立一种民主制度模式的典范,吸引受压迫的人民到来这块自由的土地,使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民族得以效仿。其二,自美国立国直到今天,在使命感意识的支配下,美国自视有把自己所信奉的一系列“美国信条”向世界其他地区推广的义务。
二、“山巅之城”与美国外交中的孤立主义
“山巅之城”模式最早受到北美殖民地时期清教徒代表人物温斯罗普思想的影响。随着北美殖民地的发展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这种模式逐渐占据了美国早期政治思想的主流,并对美国立国之初的对外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按照这种模式,早期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求宗教与政治的自由。他们把美洲大陆看做摆脱旧世界的污浊、建立神圣基督教王国的“新的以色列”,他们视这块新大陆为人类的“山巅之城”,世界各国人民的“灯塔”。在这些清教徒看来,他们来到这块茫茫荒野的美洲大陆是在履行上帝赋予自己的神圣使命。美国独立运动的成功以及美国民主制度模式的确立,促使美国开国先辈们意识到,他们已经在这片荒野丛生的美洲大陆成功地建立起了温斯罗普式的人间“山巅之城”。
在如何把美国成功的民主制度模式向世界其他地区传播与推广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种观点认为,美国影响与改造世界的最好方式是为世界树立一种“山巅之城”的典范。美国《新共和》杂志资深编辑约翰·朱迪斯指出,从美国建国时期到19世纪90年代,大多数美国决策者相信,美国改变世界的最好工具是树立榜样,即创建约翰·温斯罗普所称的“山巅之城”那样的各国可以效仿的榜样。[6]康拉德·彻里在分析美国“天命”(Destiny)的两种方法时也指出,美国要么被视为世界各国人民的灯塔,以榜样的力量对其他民族施加积极的影响,吸引他们到作为自由天堂的美国;要么作为上帝的选民,有义务促使其他民族接受美国人的各种原则,并在世界各地捍卫那些原则。彻里在分析美国“天命”的第一种模式时认为,这种模式被马萨诸塞海湾的清教徒思想所培育,在美国革命与宪政阶段得到经典的表述,并在美国历史进程中不断重复出现。[5] (P20)
“山巅之城”模式集中体现了美国早期在履行上帝赋予自己使命方面的一种方式,它强调榜样的力量,以期通过榜样的力量改变世界。在外交实践中,这种模式的集中体现就是孤立主义思想的出现。事实上,孤立主义思想产生的根源相当复杂,但源于“山巅之城”情结的心理因素确实发挥了一定的影响。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美国政府内部就是否依据1778年美法同盟条约给予法国以援助展开辩论。从道义与法理角度上讲,美国应该援助法国,但从现实政治角度上讲,大多数开国先辈选择了理性的“不卷入”政策。1793年,华盛顿总统发表中立宣言,明确表达了美国政府这种孤立主义的外交思想。17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相关的中立法,从而使这种思想具有了法理的依据。1796年,华盛顿告别演说中再次明确重申了美国政府奉行的这种孤立主义的外交原则。
在美国早期历史上,孤立主义始终占据着美国外交思想的主流。在这一时期,美国国内虽然有另外一种呼声要求政府放弃孤立主义的外交原则,对世界其他地区人民争取自由与独立的运动给予援助,但所有这些呼声都无法突破孤立主义的羁绊。作为早期孤立主义的忠实捍卫者,美国第六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的一句话最具代表性。1821年7月4日,亚当斯在谈到美国对拉美与希腊独立运动的政策时指出,在反对殖民主义与君主专制的斗争中,美国应该成为人类自由与独立的祝福者,而不应该到国外寻找妖怪加以摧毁。美国应该用她的激励之声、同情之心以及她的示范作用去成就伟业,否则她就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独裁者,她就难以成为其自身精神的驾驭者。[7] (P88-89)作为美国第二代的政治家,亚当斯的这番话被奉为孤立主义思想的经典之辞,它与华盛顿告别演说中所体现出的孤立主义思想一样,对美国外交史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整个19世纪,美国历届政府大致遵从了开国先辈的谆谆教导,在对外政策方面奉行孤立主义的外交原则——仅仅在美洲大陆进行着局部扩张。但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国力的膨胀,美国开始积极介入世界事务。一战后期,威尔逊主义的出台对美国长期奉行的孤立主义构成了挑战。“珍珠港事件”爆发后,美国政府彻底摆脱了孤立主义的羁绊,走上了全球干涉的不归路。
从美国立国直到“珍珠港事件”爆发,孤立主义主导美国外交长达一个半世纪之久。在这期间,尤其在20世纪以前,美国国力还相对弱小,国内存在明显的地区矛盾,外部势力对美国虎视眈眈。这一时期,美国需要加强国力,整合地区矛盾,吸引更多的移民以充实人口,并开发西部。所以,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孤立主义是确保美国国家安全、民主模式成功、社会安定与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美国在外交上所奉行的这种原则是一种明智之举。
三、输出“美国信条”与美国外交中的干涉主义
在美国立国之初的100多年中,“山巅之城”模式虽然在外交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在使命感意识的推动下,美国社会内部还有另外一种呼声,要求把美国自建国以来逐渐形成的一系列“美国信条”向世界各地传播与推广。可以说,“山巅之城”模式与输出“美国信条”模式是使命感理念作用下的一对“孪生兄弟”,它们分别对美国外交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山巅之城”模式在美国外交中的体现是孤立主义思想的产生,输出“美国信条”模式在美国外交中的体现就是干涉主义或扩张主义的出现。
干涉主义在美国早期历史上的表现,主要在于美国对世界其他地区追求民主自由的政治运动给予感情或物质上的支持与帮助。例如,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19世纪初的拉美独立运动,19世纪20年代的希腊民主运动,1848年遍及中南欧的民族民主运动,等等。
在整个19世纪,美国干涉主义的另外一种表现就是在“天定命运论”思潮的精神驱动下,在北美大陆的扩张以及美西战争的爆发。“天定命运论”作为一种理论思潮,产生于19世纪初的北美大陆。按照这种理论,美国是基督教世界的中心,美利坚民族作为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典型代表,是上帝所选定的优秀民族,它命中注定要向北美大陆及世界其他地区扩展,这是履行上帝的旨意,是一种天定命运。1845年,美国专栏作家奥沙利文(O’Sullivan)在《民主评论》(Democratic Review)杂志上撰文,率先提出了“天定命运论”这一概念。在“天定命运论”思潮的影响下,1886年,美国公理会牧师乔赛亚·斯特朗出版了《我们的国家》(Our Country)一书,宣扬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种族优越论与民族自豪感。斯特朗认为世界上其他民族都在沉沦,唯有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还在上升,唯有美国能够肩负起传播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自由与宗教精神的未来。[4] (P209-210)
19世纪末的美西战争本是一场赤裸裸的帝国主义战争,但是,在使命感意识的感召之下,许多美国人认为这场战争是在把落后民族从西班牙天主教的专制统治下解救出来,是在把上帝的“福音”传播到这些地区。1899年,美国总统麦金莱(McKinley)在向一批卫理公会领导人解释美国卷入美西战争的原因时指出:“当菲律宾群岛投入我们的怀抱时我不知该如何处置……我不止一次地双膝跪倒,整夜地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指引方向……后来的一天晚上,上帝终于赋予我以灵光。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占领菲律宾群岛,教化菲律宾人,促其提高,使其文明与基督教化。”[8] (P45)美国占领菲律宾后,来自印第安那州的国会参议员艾伯特·贝弗里奇(Albert J.Beveridge)在庆祝这一喜讯时,以布道式的语言指出,这是美国天定命运的体现。按照贝弗里奇的解释,上帝让说英语的条顿民族作为那些落后地区的主人,这种扩张事业是合理的。因为上帝把美国人作为它挑选的民族,以最终领导世界的再生。美国人民已经感受到上帝之手正在引导着他们进行着这种扩张。[9] (P100)
到了20世纪,伴随着美国国力的日益强大,在使命感意识的感召之下,以输出“美国信条”为标志的干涉主义逐渐占据了美国外交理念的主导地位。1919年,威尔逊总统向国会解释美国参加一战的原因时指出,美国参加一战并非因为其国家的物质利益受到直接的威胁,也并非与其他国家有着特殊的条约,而是因为美国看到自由世界合法的至高权力以及世界各地的正义受到或可能受到威胁或攻击。[5] (P280)二战期间,罗斯福总统在美国国会提到的“四大自由观”真实地体现了美国的这种外交理念。战后,随着美国国力的急剧膨胀,美国历届总统与政治家更是深信美国肩负有传播其价值观理念的使命。在一些具有虔诚宗教感的政治家看来,他们是在履行上帝赋予美国的使命。这一点在杜鲁门、艾森豪威尔、杜勒斯、卡特、里根、老布什与小布什等人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朱迪斯指出,美国历届总统都曾无一例外地借助宗教概念来阐释其外交政策。他认为“这些观念共同构筑了指导美国人理解其在世界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的认识体系”[6]。
美国外交中的干涉主义是使命感意识的体现。宗教的使命感与世俗的美国政治理念结合,促使美国自立国之初就有一种把“美国信条”向世界各地推广的冲动。伴随着美国国力的强大,这种冲动具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外交实践中,美国政府在把自己所信奉的“信条”向世界其他地区推广的同时,也在进行着一定程度的扩张。这种扩张,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扩张,在美国自身看来,是一种利他的善举,但在他国看来,是一种干涉主义的表现,是一种政治、经济、军事乃至文化的扩张。
四、使命感与美国外交的矛盾性
在使命感意识的影响下,美国立国之初就有“山巅之城”模式与输出“美国信条”模式之争,这两种模式在外交上的体现就是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的出现。无论是孤立主义,还是干涉主义,都体现了美国外交中的一种理想主义倾向。按照彻里的理解,美国命定有两种模式:美国要么被视为世界各国人民的灯塔,以榜样的力量对其它民族施加积极的影响,吸引他们到作为自由天堂的美国;要么作为上帝的选民,有义务促使其它民族接受美国人的各种原则,并在世界各地捍卫那些原则。彻里最后认为,第一种模式在对外政策的表现就是孤立主义,第二种模式在对外政策的表现就是帝国主义[5] (P20)。在这里,彻里所提到的帝国主义实际就是美国外交中的干涉主义。彻里认识到美国命定的两种模式,以及这两种模式在美国外交中的具体表现,但不足之处在于,他并没有认识到这两种模式在美国外交中存在的矛盾性。
事实上,“山巅之城”模式与输出“美国信条”模式在美国外交中的两种体现——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早已为美国政治家与外交史学家所洞察。基辛格就曾指出:“美国自开国以来始终自诩与众不同,在外交上形成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一是美国在国内使民主政治更趋于完美,为其他人民做榜样,以此作为证明美国价值观优越性的最佳方法;二是美国的价值观使美国人自认为有义务向全世界推广这些价值。美国的思想就这样徘徊于怀念纯朴的过去与渴望完美的未来之间。”在基辛格看来,这一对矛盾体,一是孤立主义,二是传教士精神。[10] (P10-11)美国学者惠特科姆指出,自美国建立之始,美国对外政策史就反映出一种相当明显的现象,即美国对外政策是两个矛盾体——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的混合物。他认为,在美国历史上,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是一种对立统一体。[11] (P81)美国著名外交史学家德克斯特·珀金斯(Dexter Perkins)更是形象地把美国外交中这种孤立主义—干涉主义的二元论描绘成钟摆的两个相度:既存在有收缩力,也存在有扩张力,像救世主式地站在世界舞台中间。[11] (P99)
就其本质而言,美国对外部世界在观念上具有一种矛盾的特点,这种矛盾之处自建国之始就已经存在。使命感意识要求美国把自己所珍视的价值观推广到世界各地,向外部输出“美国信条”,但国力的弱小促使美国只能以“山巅之城”模式来影响外部世界。输出“美国信条”是一种感情的冲动,“山巅之城”模式是一种理性的本能。所以,这两者之间本身就存在有一定的矛盾性。体现在外交实践中,美国立国之初,孤立主义虽然在美国外交中居主流地位,但干涉主义作为一种潜流也时常出现在美国外交中,并与孤立主义相互交织在一起。在这一时期,孤立主义是一种主旋律,干涉主义则是一种变奏曲。孤立主义强调美国“榜样”的重要性,不卷入其他国家内部事务的必要性,而干涉主义强调应该在对外政策中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以实现美国的国家目的,即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世界。惠特科姆认为,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每一面都在美国国家的行动中有所体现,并发挥着作用。由孤立主义者与干涉主义者所主导的美国对外政策是理解美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孤立主义是一种收缩的本能——拒绝世界的复杂性。干涉主义是一种对外的冲动——希望通过美国方式以改造世界来结束世界的复杂性。这两种方式彼此协作,共同实现“美国梦”。但这两种方式都对现实世界表示不满。[11] (P81-82)
在美国漫长的外交史长河中,孤立主义只不过是一种历史过渡阶段的产物,它与干涉主义的矛盾性伴随着“珍珠港事件”的爆发而淡化,但这并不能说明孤立主义完全退出了美国历史的舞台。就使命感意识对美国外交的影响而言,输出“美国信条”模式所体现出的干涉主义更真实地反映了今天美国政治精英群体的想法。过去,它是美国外交理念的潜流;当今,则成为美国外交理念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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