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人驾驶技术是指使用电子技术代替人工驾驶的一种驾驶方式。当前无人驾驶技术正处于起步阶段,技术上还不是真正的成熟,同时相应的法律体系、规章制度尚未完善。在无人驾驶汽车投入使用的大背景下,我们提出了无人驾驶技术在交通中应用所面临的问题研究,结合现有无人驾驶技术资料,依照现有交通法律规定对本问题开展了系列研究。研究过程主要以现有技术为切入点,结合国内外案事件例子,重点研究了无人驾驶技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无人驾驶;交通;责任划分
1.前言
众所周知,无人驾驶是一种未来必备的高科技,但目前这项技术还存在较多的问题,笔者经过细致地研究,总结了以下几点问题:
(1)没有更好的软件。
就目前而言,无论是手机,笔记本还是其它设备的软件都没有被设计成能够长时间操作而不发生卡顿,崩溃或宕机的现象,而且汽车软件内的任何一个简单错误都会是非常严重的,可惜现有的软件都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2)系统的可靠性
无人驾驶汽车本身存在的一定的风险,倘若系统存在着一些漏洞,是否意味着其他人可以通过一些软件远程操控你的汽车,来制造一场灾难。
(3)信号问题
无人驾驶汽车最大的依赖就是信息的交换和传递。缺失任何一个都将变成一场灾难。好比天气异常时,阻断了卫星的信号传输;恶劣天气打坏车顶的传感器;临时性网络中断造成系统故障。这些都能将汽车变成一个“瞎子”,从而让我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4)法律伦理
一个无人驾驶汽车有时必须决定是右转撞上3个在卡车内的人,还是左转撞死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这些类型的道德困境要求自动驾驶汽车的软件衡量不同的结果并自行得出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
同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时的责任认定时,坐在汽车内的人还是厂商负明确责任,这些也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人驾驶也就不可能普及。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无人驾驶与人工驾驶之间的优劣对比
无人驾驶汽车是一种智能汽车,其本质就是轮式移动机器人。不同于传统的人工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是不需要人工驾驶的,其主要依赖于计算机系统的智能运作,通过传感器采集数据并将数据送到处理中心处理,从而勘察到道路上的环境,车辆,障碍物等情况。无人驾驶虽然具备低功耗、方便,舒适等优点。但笔者经过细致的研究,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1)人工判断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无人驾驶汽车主要依靠车内的以计算机系统为主的智能驾驶仪来实现无人驾驶,但是,就目前科技水平而言,智能系统难以超越人类的判断和认知水平,并且还需要协同其他领域发展。所以在使用无人驾驶汽车的时候,可能出现各种系统无法解决的情况。人为驾驶则不会出现该类情况,其可以通过人为的主观意向操纵汽车,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性。
(2)人工判断不需要过多依赖其他科技
无人驾驶技术极大依赖于卫星导航技术,网络技术等科技技术,并由各种科技技术相互配合才能使人工驾驶完全实现。倘若无人驾驶汽车中一个相应的距离传感器失灵,车子相当于瞎了眼睛,那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而人工驾驶则是依靠于人为操作,即使辅助驾驶科技出现问题,也不会大幅度影响驾驶员的驾驶。
(3)人工驾驶易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工驾驶是传统的驾驶行为,已经有较为成熟的法律用于认定交通事故。然而对于无人驾驶则会显得难以裁定交通事故责任。目前并没有较为完善的法律用于裁决无人驾驶汽车出现的交通事故。再则,对于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难以决定事故的合理责任人是驾驶员还是无人驾驶技术的提供公司。
3.国内无人驾驶情况
由于我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还处于研发阶段,法律普遍带有的滞后性性质,我国对于无人驾驶责任认定相关法律制定较为欠缺。
(1)无人驾驶责任主体的认定不适用现行法律。
无人驾驶状态下,指挥汽车向前的是计算机,法律责任主体可能涉及汽车制造商、网络提供者、智能系统开发方等多方主体。此外,黑客等相关行为也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此时对责任方的认定及发现又存在一定的困难。
(2)无人驾驶状态下会与交通肇事罪产生冲突。
无人驾驶状态下,坐在驾驶座上的人对交通事故没有过失,其行为与法律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此时若认定交通肇事罪违反刑法罪责性相适应原则,也与该罪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
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属究其本质是无人驾驶汽车按机动车交通事故来处理还是按照产品责任来处理是这类事故真正的核心问题。
4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学的进步,无人驾驶技术将是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操作的简便性与行驶的安全性的已逐渐得到证实,然而我国在无人驾驶技术方面起步晚,与欧美先进国家相比也较为的落后,还在技术、成本、规章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笔者坚信,这些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发现并且解决。笔者在这里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展开分析也是希望为无人驾驶技术及交通秩序的稳定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参考文献
[1]端木庆铃.无人驾驶汽车的先进技术与发展[J].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 2014-03-1
[2]杨帆.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现状和展望[J].上海汽车.2014-03-1
[3]沈长月.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6(09)
论文作者:白文韬,刘明灿,钟楚波,刘梓鑫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3
标签:无人驾驶论文; 汽车论文; 交通事故论文; 驾驶技术论文; 责任论文; 的人论文; 交通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