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 200335
摘 要:现代民用航空器的设计与制造水平已经足以保证运输客机的安全性、适航性和可维护性,伴随着飞机设计水平和制造工艺的提高,民用航空器维修技术也在不断完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航空器维修质量管理的发展也从单一的产品检验、过程控制,逐步发展为系统的、全面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它涵盖了从维修任务接收至最终放行的维修全过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在保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下,质量控制管理仍是确保维修质量的关键环节,本文从飞机维修系统的质量控制方面入手,结合民航适航法规要求和维修技术管理方面的内容,系统阐述了飞机维修质量控制的有效管理方法。
关键词:民用航空 质量控制 必检项目 使用困难报告
引言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对其运营的每一架飞机制定维修方案,以便保持该飞机的安全性与持续适航性,该方案应呈交给局方审查批准后,按方案准备和计划维修任务。为了保证该维修方案的有效实施,必须在维修实施单位建立质量控制监督部门,负责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使其满足维修质量标准并持续符合规章要求。
1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质量控制系统是对飞机维修工作具体过程的质量控制,对各项维修工作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起到了检查与监督的作用。因此,维修单位应当制定质量控制的基本方针与政策,并要求每一个生产单位遵守相关规定。
1.1 质量监督的独立性
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飞机维修工作中例行和非例行工作的质量控制,对重要项目、适航性项目和必检项目的检查与监控。因此,质量控制监督员必须独立于被检查的维修工作,也就是说在职责上不得与生产控制系统交叉。质量控制监督员应具有“质量否决权”,其对维修工作的拒收或要求返工的决定,不应受到生产部门的干扰,因质量控制监督员的决定受到干扰或被无视而引发的事故,则事故责任应归维修生产部门。
1.2 维修工作的持续性
维修单位应制定维修工作交接控制程序。在维修过程中,因维修工卡暂时无法关闭、当天维修工作无法完成,或有两组以上机务团队轮班的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交接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交接的内容包括飞机状态交接;项目进程交接;项目目标交接;工装、设备、航材交接;文件、资料交接;其他信息和相关资源交接。应能够覆盖本架飞机当班各区域工作的重点及告知下个班组的重点注意事项。如遇重大工作或复杂工作,可以在质量控制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1.3 维修工作的完成检验
每项维修计划都有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清单,用于完工检查。通常情况下,只需维修人员完成工作单卡后在任务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以表示任务完成。有些关键维修项目则应当要求质量控制监督员对完成的维修工作进行检查与批准。
除此之外,项目区域负责人或放行人员还有责任对所负责的区域的每一份工卡进行完工确认,核查工卡的完成情况及签署状态,质量控制监督员抽查完成情况并确认最终结果是否满足要求。
2 质量控制监督员的资格
维修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拥有适当数量的质量控制监督员对维修和修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本章节讨论的质量控制监督员是指与飞机维修直接相关的监督人员。
质量控制监督员可以是有经验的机务人员、技术人员或工程师,资质要求包括:持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或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拥有多年的航空器维修或部件修理相关工作经历,接受过飞机系统、适航法规、工作程序、工具工装及检验人员等方面的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高度的责任意识,强烈的安全理念,牢固的规章观念,诚实、严谨、务实的机务作风并经过授权的人员。
质量控制监督员培训应包括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标准、检验方法及检验工具使用等指导。课程应包括线路检验、管路和钢索检验、关键维修工作及必检项目介绍、常见结构损伤及常见防腐介绍等内容,同时,还应包括相关民航法规和公司相关工作程序的介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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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能
3.1 必检项目
必检项目(Required Inspection Items,缩写为RIIs)是指:如果没有正确实施或者使用了不适当的零部件,可能会导致危及飞机安全运行的故障、失效或缺陷的任何项目。局方虽然给出了必检项目的定义,但并未列出具体的必检项目清单,航空公司应针对其运营的每一种型号的飞机的具体维修任务制定必检项目清单,将整个系统指定为必检项目是不合适的。在制定必检项目清单时,应该遵循决策过程。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必检项目的检验控制程序,以确保飞机放飞前所有必要的检查已被执行,所有拒收的工作已进行返工并完成最终检验(buy-back procedure)。
3.2 计量器具的管理
在飞机维修过程中会经常使用到某些民航专用计量器具,如飞机过站维护、定检、大修中用于测试飞机动力、仪表、电子等各系统的校验仪器,其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排故与维修质量。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计量器具的管理程序,从而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维修单位质量控制部门应为计量器具制定合适的校准周期,并按民航局可接受的标准进行定期校验。经过适当校验的计量器具应当挂计量合格标签,表明计量编号及计量到期日期。机务人员在使用计量器具前要检查计量标签及计量有效期。使用限用计量器具前,机务人员必须查证限用说明及相应的飞机/部件厂家手册或其他局方批准、认可的维修资料,确认限用工具设备符合飞机/部件厂家的容差、量程、功能及其他要求后,方可使用。对于计量到期设备,质量控制部门应张贴不可用标签,并标明停用日期。
当计量器具出现超差时,质量控制部门应启动超差工具设备评估流程,必要时,工程部门应评估超差工具/设备对飞机造成的影响,并采取进一步纠正措施。
3.3 事件报告与调查的管理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事件报告程序,当航空器出现或发生符合 CCAR-121.707、708、710条款要求的故障或维修差错时,发现单位应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相关不正常事件、使用困难报告以及轮胎损伤等事件信息,并上报安全质量管理部门,保证公司能在规章要求的时限内向适航当局提交一份事件报告。对于可能存在人为因素或存在维修质量方面的不安全事件,维修实施单位质量控制监督部门应及时启动事件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事件概述,如损伤情况、事件造成的后果等;事件相关涉及人员的情况说明(如:人员身体状况、资质)或调查笔录;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根据事件调查进展,视情将失效部件、工具设备、油样等送厂家检测或实验室分析。
3.4 维修记录的管理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维修记录保存安全制度及更新维修记录的保存要求,维修地点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飞机维修记录签署规范性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维修记录退回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完成归档工作。
3.5 航材检验的管理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航材检验标准,维修实施单位质量控制监督部门负责实施航材检验工作。航材检验查验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确认航材的外包装标识,确保包装没有开封或破损;核实航材实物和发货收据与订货单,确认件、序号一致;核实航材上的标识没有被修改;确保其库存寿命和/或寿命时限没有超期;目视检查航材及文件,确认其可追踪至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来源;评估任何可见的不正常情况;对大量同样包装的航材进行抽样检查,确认其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对于需要特别存储的航材,应该有生产或修理厂家对该航材的存储要求说明,如使用了油封还应说明油封的油型号以及油封到期时间;隔离可疑的航材,并加以确认等。
4 结语
维修质量是影响飞行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强化维修现场的控制与管理是预防差错的重要手段。本文介绍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体系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能与管理方法,必检项目的识别方法与控制要求,讨论了对维修作业直接进行监督的检验员的资质要求与工作职责。对行业内的质量管理人员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也为没有质量管理经验的机务人员提供了一定的质量管理专业知识。
参考文献
[1] CCAR-121-R5,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S].
[2] 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S].
[3] AC-120-16F,Air Carrier Maintenance Programs[S].
[4] 哈利·金尼逊.航空维修管理[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7.
论文作者:吕今及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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