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责任之一:尊重自己的生命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己的论文,生命论文,大学生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7)05-0001-06
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生命权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利,如果生命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那么其他任何权利都无从谈起。因此,生命权至高无上并不可复制。但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的大学生只要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会轻易做出“悲壮”的反应——以自杀来放弃自己年轻而鲜活的生命,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不可估量的损失,也给学校及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在独生子女普遍存在的今天,家长对孩子抱有满腔的期望,希望通过大学的教育使他们成才,回报家庭和社会。而大学生却动辄选择自杀的道路。我们写此文的目的就是让大学生们认识到:在自己肩负的责任中最要负起的就是对自己生命的责任,要学会尊重自己的生命权,真正认识到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和自己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
(一)生命本身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
凡存在皆合理,甚至一山一石、一草一木的存在都是神圣而有意义的。游历大山会使你心旷神怡,看到美玉会使你怦然心动,而生命作为物质的高级存在形式更是如此。生命是人的终极价值。他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东西来赋予其价值。一个婴儿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显示出他存在的意义,他的价值是与生俱来的。即便是一个植物人,他的生命也是神圣的。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具有不可逆性,如果放弃了就永远都不可能再找回。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之所以引起强烈争议,也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了生命的可贵以及人们对生命权的尊重。生命不会因为本身的存在不够精彩而丧失意义。
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作为默默无闻的普通人而存在,整日为了生活而奔波,为了生存而艰辛地忙碌。但是,他们并不觉得自己的生命没有意义和价值,反而更加奋进,顽强抗争,让自己的生活更为精彩。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生命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件非常珍贵、非常美好的事情。若是扼杀自己的生命,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而且还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轻慢,是削弱活着的人对生命延存的信心。大学生生命的存在更加体现出这一点来。首先,他们的生命是他们家族繁衍生息的一种显示;其次,是对社会的一种“原生态”的展示;其三,他们年轻的生命充满了韵律,朝气蓬勃,热血澎湃。因此,他们本身生命的存在就充满了无数个理由。于此,大学生还有什么理由去扼杀自我呢?
(二)社会关系中个体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
人的生命的存在不仅仅是自然意义上的存在,而且还是社会的存在。人从来就是社会的人。因此,人又具有了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生命不仅对于人本身具有价值,而且对于整个社会具有更巨大的价值。没有人的存在,哪里还有什么社会?社会的存在是由无数个个体生命构成的。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生命这个生生不息的过程维持的,人类不仅接受前人提供的生命续存成果,而且还要继续繁衍后代,为人类的延续和发展提供最起码的基础。在生命自然终结之前,选择何时终止生命,固然是个人的一种权利,但就其生命伦理的原则而言,必须服从于社会、时代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才是人的生命伦理中最为人道的原则,也是生命选择权扩张时代最为合理的人的生命价值取向。[1]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就像一张巨大的网联系着所有的人。大学生选择自杀就等于破坏了部分社会关系的链条,一般对于轻生者来讲,与他越亲密的人损失就会越大,因为他的突然消失而变得家庭残缺,会让父母长久地伤痛。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
近年来,据大规模自杀调查结果公布,我国平均自杀率为23/10[5],每年自杀死亡人数为28.7万人。自杀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占相应人群死亡总数的19%,在15~34岁人群的死亡原因中,自杀是第一原因[2]。据美国《洛杉矶时报》2007年5月23日报道,目前美国每年自杀的大学生人数达1,300余人,自杀已成为美国大学生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3]。近几年自杀现象大有急剧上升的趋势.大学生面对升学就业、恋爱等多重压力导致的自杀性事件屡屡发生。2007年5月14日凌晨零点左右,清华大学一名女生从该校一栋学生宿舍7层坠楼身亡;14日傍晚,位于海淀区的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内,一名大二男生坠楼身亡,疑为自杀;1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北京师范大学一名女研究生从校内科技楼11层坠下,当场身亡;16日中午,中国人民大学一名女博士研究生从宜园3号楼学生宿舍北侧楼坠下身亡……[4]在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景背后,到底是什么在作祟?我们也不禁要问,这个群体为何就有人轻易匆匆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大学生拥有着知识和青春,是社会生活中最有生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生命在一定意义上说比别的群体能够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他们一旦有轻率的举动也会给别人带来更大的伤害,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大学生的自杀行为不仅会给一个和美的家庭带来永久的伤害,破坏了家庭的稳定,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它甚至还可能导致周围人群对生命的漠视,成为周边环境不和谐的音符。
二、尊重生命权是大学生自身的责任
“我的生命我做主”,此话不错。在生命自然终结之前,每个人都有权利处置自己的生命,别人无权干涉。然而,当这种特殊的权利与自身的责任发生矛盾时,个人的权利要受到应有的限制,应让位于责任。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5]责任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承担的一种不可推脱的义务。人类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日臻完善;使他的人格丰富多彩,表达方式复杂多样;使他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家庭和社会成员,作为一个公民和生产者、技术发明者和有创造性的理想家,来承担各种不同的责任[6]。每个人都在社会中扮演着自己不同的角色,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对自己、他人和社会承担起责任来,谁都没有理由践踏自己的生命,放弃自己的生命权。首先尊重自己的生命权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其次才谈得上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大学生负有对自己生命本身的责任
对于大学生来讲,自己身上到底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使命呢?应该说,对自己生命的眷恋和热爱,尊重自己的生命权是大学生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责任之一。
1.生命是一个体验的过程
人生很短暂。它是生命历程的一个体验过程。它包含着人所有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们不能因为其中有哀和苦就否定生命存在的意义。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生活总体是美好的。我们应该用心体味在这个过程中那最为幸福、最为快乐的感受。生活中的困境、悲伤等灰暗面谁都会经历过,但不能因此就失去感受生命的美好的能力。如果总是觉得生活没有乐趣、社会太不公平、未来黯淡,对生活抱着灰暗的态度,自然会觉得生命是一种负累,似乎只有彻底舍弃了生命,才能逃避生活的折磨,这就失去了对自己生命权最起码的尊重。其实,他们没有看到生活的美好面,被过强的目的性遮蔽了双眼。只有放平心态,对自己不过分强求,保持一种平和心境对待生活,抱有乐观的态度善待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才能看到未来生命中的亮点。因此,要摒弃那种悲观、不敢直面人生的做法,以积极心态去体验生活。著名的美国总统林肯在竞选总统成功之前,人生有过无数次的失败:22岁时做生意失败,23岁时竞选州议员失败,28岁时竞选州议长失败,46岁时竞选国会参议员失败……虽然经历过如此多失败的打击,他却并没有因此就放弃生命,而是积聚力量,不断完善自己,终于在51岁时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2.生命是青春美丽的绽放
大学生大都在18~25岁之间,这是一个憧憬的年龄,有许多未知的东西需要让他们去解答,有无数个梦想需要实现,青春的生命谁都会羡慕。青春对每个人来讲都太珍贵了,你的理想还没来得及实现,却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做法,纯粹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对生命的眷恋和热爱是每个人所追求和向往的,放弃生命也就放弃了青春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大学生正处在风华正茂的年龄,正在储备为社会服务的力量,没有理由去选择结束生命,要学会面对棘手之事时表现出超然或达观的心态,时刻想到自己胸膛里跳动的是一颗青春的心,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高自身生命的价值,彰显出生命的尊严。
大学生们如此年轻,生命如此可贵,那么有些大学生又为何不珍爱自己的生命,而是要选择最为极端的行为——自杀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他们在某个人生岔口上找不到自己生存的价值,面对突如其来的挫折或者暂时的困境,失去了自我价值认同感,认为放弃生命权就可以一了百了,所有的麻烦也随之而去。这种想法似乎有些道理,其实适得其反,为身后留下的更是无穷后患,也是对自己价值最大的否定。因为生命的存在是人其他所有价值的载体,失去了生命,人的所有价值都将不复存在,更是失去了在未来实现理想、提升自我生命价值的机会。只要生命一息尚存,一切就还有希望。更何况大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年轻而有活力,未来一片光明。大学生自身有着巨大的潜在优势,应该好好生活,让生命绽放光彩。
第二,大学生的感情过于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比较差。现在的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就是在父母的极度“关爱”下成长,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挫折”,学校也没有注意对他们进行如何面对挫折或灾难的教育。上大学使他们受到高等教育,某些人自以为就成了精英,由此产生很强的优越感,自尊与自恋并存。然而,大学教育只是提高了他们的智商,却没有提高他们的逆商。因而,一旦遇到一点点困难,他们就会迷茫、焦虑,情绪一落千丈,不能自我调节,最终盲目选择了自杀来逃避现实生活。人要生存得有价值,就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弃绝一切非理性的行为,应该懂得生活尽是充满了因和果、成与败,不是你想要什么就一定可以得到什么的,再追求完美的人也不会有绝对完美的人生。
大学生对自己的高要求,本身就体现了对生命的珍重。但是,如果大学生轻易就被生活中的困难打倒,放弃了生命权,那恰恰是对自己生命最不负责任的行为。对自己生命负责任,就是要确定自己的人生坐标,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让生命绽放光彩。同时在无法如愿时,也能接受现实,在其他方面找寻自身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二)大学生负有回报家庭的各种责任
大学生在对自己负责任的同时,还肩负着对家庭和社会的各种责任。从微观来讲,最主要的是给予父母精神回报和物质回报,这是亲情中最需要的东西。
1.大学生负有对父母以精神回报的责任
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在儿女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尤其是对独生子女大学生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和财力,努力让儿女成人成材可以说是所有父母的期待。儿女身上寄托着父母的情感依恋,儿女是父母生活的主要幸福来源。因此,大学生不管碰到多么不如意的事,多么不理想的工作,多么坎坷的生活,都要顽强地生活下去,不只为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父母老年的幸福。
“百善孝为先”,这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需要我们的大学生来光大和传承。十多年前,台湾女作家三毛自杀,其好友叶曼女士得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三毛太不孝!”的确,父母为大学生操劳一生,等到他们年迈,需要儿女来尽孝、颐养天年的时候,儿女却抛下父母、先他们而去;白发人送黑发人,对老人而言是最为残忍的事。对于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更是如此,一个孩子牵动着几代人的心。他们是父母的感情寄托。如果大学生选择自杀,就等于粉碎了父母几乎所有生活的意义和未来的希望。老人最害怕的是寂寞。白发苍苍的他们感情无以慰藉,只能孤独终老……这种场景不可想象。因此,大学生不能随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权,他们每个人的肩上都负有重要的抚慰父母精神的责任。
2.大学生负有对家庭物质回报的责任
一名大学生的成长需要家庭大量的物质投入和社会补贴。有父母测算过,培养一个大学生至少要花费20万元左右的费用。具体到大学阶段,有数据显示,一个大学生每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等各项支出约需1万多元,一个家庭供养一个学生本科毕业需要5~6万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讲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对于普通农村家庭来讲,则可称得上是沉重的负担。目前大学生中一半以上来自农村,这些学生家庭都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7]。因此,大学生从考上大学的那天起,就背负着父母的殷切期望。父母在希望孩子成材的同时,也期待在克服暂时的经济困难以后可以换来更多的经济回报,指望大学生能够凭借自己的知识走出大山,走出贫困,富裕家庭,光宗耀祖。大学生还未来得及回报家庭,甚至还未能把家里为自己上学的债务还清就放弃自己的生命,等于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自己的亲人或社会,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个人的消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是那些父母为孩子上学而欠下的债务却不会随着大学生生命的结束而消失,也许为了偿还这些债务而永远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因此,在现实面前,即使需要承受再大的痛苦,大学生都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生命权来逃避责任,更没有权利让亲人来承担自己身后带来的不堪重负的经济债务。
(三)大学生负有为国家服务的社会责任
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国家也为教育投入了大量资金。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生上学虽然也要交纳一定的杂费,但是,国家对每名学生投入的资金要远远大于学生个人的杂费支出。现在,为普及义务教育,在农村,连杂费也免收了。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大学生年均教育成本理工学科为1.4万元~1.6万元,其中收取学费占33%,另外的67%即约1万元为国家投入,按此计算培养一个本科生国家约要花费4万元[6]。如果再加上中小学所花费的,国家对每个学生至少要投入10万元。我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投入也就越多。
大学生是知识的精英阶层,拥有良好的知识修养,同时又是最有生命力的一个群体。这些条件决定了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必将成为为国家服务的中坚力量。他们在为祖国服务的过程中将显示出不同于其他任何群体的优势。他们肩负着富强国家的责任和使命。如果他们选择轻生,那将是国家的一个损失,而且高素质人才的损失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补充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大学生的培养要花费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教育,因而大学生应努力学习,培养为国效力的意识,以此报效国家,为了国家的利益,大学生也不该轻生。虽然在生命权面前人人平等,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也不可否认一名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如果他立志为国家服务,那么他对国家所作的贡献将要大于多数普通人。国家的繁荣、人类的进步都依靠高学历青年,大学生比其他群体更有责任尊重自己的生命权,努力提升自己的抗挫能力,真正承担起建设国家的社会重任。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一个充满激情、勃勃生机的群体,而每一个大学生鲜活的生命构成了这一群体的一分子。这一群体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肩负着投入国家建设、为公民服务的重要使命。他们年轻而有力量,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有能力肩负这一使命。与此同时,他们还肩负着对家庭的各种责任和义务。他们所学的知识不仅要用来报效国家,同时还要回报父母,这不仅体现在物质方面,更重要的还体现在精神方面。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更多的父母把希望寄托于一个孩子身上。他们把孩子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目前所出现的“空巢”现象足以说明父母对独生子女在精神和生活上的依赖。如果大学生要想“忠”、“孝”两全,就要尊重自己的生命权,清醒地意识到生命是不可逆、不可复制又无法轮回的。
生命是一个极其短暂的过程,对宇宙而言,人的一生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因而大学生要格外珍惜自己的生命,要有意地感受生活中的乐趣,品味人生的美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随时想着报恩。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全社会也要努力弘扬生命的精神,要关心大学生,理解大学生,帮助大学生。与此同时,也要让大学生在有轻生念头时,一定要学会自救,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及时使自己内心的压力得到缓解,及时摆脱困扰。要让大学生真正懂得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给他们信心与力量,让他们感到社会虽然有丑陋的一面,但更有光明的一面,他们没有任何理由结束自己的生命,而要在生命受到外在威胁时,努力保护并捍卫自己生命的权利。
收稿日期:200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