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代名吏志与藏书的延续_续藏书论文

西代名吏志与藏书的延续_续藏书论文

《熙朝名臣实录》与《续藏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书论文,实录论文,熙朝名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四库全书总目》卷六二《史部·传记类·存目四》中著录有当时浙江巡抚采进的《熙朝名臣实录》二十七卷,《提要》云:

明焦竑撰。此书《明史·艺文志》不著录,前有自序,谓:明代诸帝有实录,而诸臣之事不详,因撰此书,自王侯、将相及士、庶人、方外、缁黄、童仆、妾伎无不备载,人各为传。盖宋人实录之体,凡诸臣之卒必附列本传,以记其始末,而明代实录则废此例,故竑补之。

“提要”中的这段话不尽允当,明代《实录》并非不作大臣传记,凡三品以上大臣卒后均附生平小传,是明历朝撰写《实录》所遵循的规则,这不是本文讨论重点,故不深论。从“提要”中还可知是书未被《明史·艺文志》收入,焦竑撰写此书的目的是为了补《明实录》无传的缺憾。但考焦竑的著述,他的文集《焦氏澹园集》中收录的刊行和未刊行的篇目甚为详尽,有《焦氏类林》、《老庄翼》、《阴符解》、《焦氏笔乘》、《续笔乘》、《养正图解》、《经籍志》、《京学志》、《殉国忠节录》、《东宫讲义》、《献征录》、《词林历官表》、《词内嘉话》、《明世说》、《笔乘别集》等共计十五种,清人陈作林的《金陵通传》中更列其著作十七种之多,不见于上列的有《易筌》、《禹贡解》、《考工记解》、《俗书刊误》、《支谈》、《若侯问答》、《金陵旧事》七种,独不见这部颇具规模的《熙朝名臣实录》。

再看《四库提要》对该书的评语:

其书郭子兴诸子之死及书靖难诸臣之事,皆略无忌讳;又如纪明初有通晓《四书》等科,皆《明史·选举志》及《明会典》所未载;韩文劾刘瑾事,有太监徐智等数人为之内应,亦史传所未详,颇足以资考证。然传中多引《寓圃杂记》及《琐缀录》诸书,皆稗官小说,未可证信。又或自序事,或仅列旧闻,标其书目,于体裁亦乖,所附李贽评语,尤多妄诿……

可见,“提要”对该书有相当程度的肯定,其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其中体现的史学思想当非正统,实值得一看。

检阅群籍,可知在1986年,朱鸿林先生就有《熙朝名臣实录即续藏书考》(《大陆杂志》72卷,6期,1986年)一文,将清人王颂蔚《明史考证捃逸》中涉及《熙朝名臣实录》的十二条引文与李贽《续藏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又将《四库提要》评论《熙朝名臣实录》之文的特色和《续藏书》所见相对比,再参照书籍流传情况,证实二者实为一书,行文严密,丝丝入扣,为一篇非常精彩的考证之文。惜朱先生未见原书,于《熙朝名臣实录》未能有直观的认识。

《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107册收录有这部《熙朝名臣实录》(以下简称《熙录》),为影印上海图书馆所藏的明末刊本。

《熙录》前有序言一则,序末曰:“秣陵焦竑弱侯撰”,钤有“弱侯”、“焦氏”两方小印。全书起始有“秣陵焦竑辑”、“虎林梁杰、杨尔曾、柴应槐校订”字样。版心有鱼尾标记,下刻卷数及每卷页数。卷首均题“秣陵焦竑辑”,卷尾均注“××卷终”。

然而,细阅《熙录》前序文,却发现这篇序文为李贽《续藏书》前的《焦竑序》和《李维桢序》拼凑而成。如序言起始曰:“明兴以来,史职隳废,列圣具有《实录》,于志臣事独有未备,而野史杂出。韦布之士不尽谙朝章,荐绅之伦不尽负史才,信耳者不审于时势,见小者不关于大体,修辞者不当于故实。甚乃苛责深文,恣臆冥决,所好生羽毛,所憎成创閒……”是大段抄录的《续藏书·李维桢序》,只头

一句略有出入。(原序为“本朝史职废,列圣《实录》于臣下事不详,而野史杂出。”)序文中间曰:“退,以之而修身蓄德;进,以之而尊主庇民。谋王断国之大端,驭倭御寇之宏略,班班具在”,是《续藏书·焦竑序》之原文,只窜入了个别词语。 由此,《熙录》序文之伪可以断定。

两书对勘,深深佩服朱鸿林先生由旁证而得《熙朝名臣实录》既《续藏书》的判断。《熙录》和李贽《续藏书》的内容完全一样。两书均为二十七卷,类目安排顺序亦同,只是《熙录》去掉了《续藏书》各卷前所题,诸如“开国名臣”、“开国功臣”、“逊国名臣”、“内阁辅臣”等的总标目。《续藏书》卷十的两个小序“史阁叙述”、“史阁款语”的内容也被裁去。《熙录》改《续藏书》卷首“小引”前的“臣李贽曰”为“臣焦竑曰”,《熙录》为翻刻《续藏书》而成当无疑议。《熙录》各卷均注“××卷终”,卷二三、二四末却注“《续藏书》卷二十三终”、“《续藏书》卷二十四终”,这又留下了《熙录》翻刻《续藏书》的佐证。

明代雕版印刷业极为发达,书坊刻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所谓的“坊刻”书籍大多以谋利为目的,重数量不重质量,一书畅销,则盗印不绝。《熙录》的刊刻就是其中一例。作为“名教罪人”下狱致死的李贽在晚明思想史上有着巨大的影响,他生前那种“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行为就已倾动大江南北。其死后,“书益传,名益重”(李贽《续焚书》卷首,汪本钶《续刻李氏书序》)。朱国祯的《涌幢小品》中更言文人、学士们恨不得将李氏的著作人挟一册,“以为奇货”。在厚利的驱使下,那些“书坊觅利之人”“见其刊之获厚赀也,每窃先生书稿,无不行板矣。”(《李氏遗书》附录)再者,万历三十年和天启五年,李贽的著作两度遭遇官方禁毁,他的所有书籍刊与未刊者都不许存留。在这种情况下,书贾或他人将《续藏书》托焦竑之名进行翻刻亦不难 理解。

看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熙录》的评语,再读其对李贽《续藏书》的解题,(《续藏书》被著录在《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史部·别史类存目中)会感颇为有趣。其评论云:“……因自记其本朝之事,故议论背诞之处比《藏书》为略少。然冗杂颠倒,不可胜举。如一刘基也,即列之‘开国名臣’,又列之‘开国功臣’;一方孝儒也,既列之‘逊国名臣’,又列之‘文学名臣’。经济本无大小,安见守令设施不足以当经济,乃于‘经济名臣’外别立‘郡县名臣’,又王袆殉节滇南,不入之‘忠义传’中,而列之‘开国名臣’内,种种踳驳,毫无义例,总无一长可驭也。

”竟一无是处,与《熙录》之评语有若天壤。不难看出,《四库全书总目》一书两收两评的这一失误,既表现了四库馆臣在编纂过程中的疏忽,也反映出了当时政治对学术的干预和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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