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典型调查、研究,本文就管理体制形成、管理机构建立、管理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优惠政策落实以及专项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并就如何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分析
引言
古蔺县,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边缘。县境内较大的河流有古蔺河、盐井河、白沙河、菜板河、马蹄河、桂花河六条,因河流源头短、河床陡,受降雨影响,形成陡涨陡落现象。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754.7mm,年平均径流深445.6mm,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638 m3,是全国人均2300 m3和四川省人均3100 m3的76.6%和56.8%,且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汛期占全年降雨量70%,工程性缺水情况较为严重。据水利普查资料反映,截至2011年底,全县共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1117处,解决了31.75万群众的生活饮用水问题。其中:设计供水规模200 m3/d及以上或20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40处,提供解决10.93万人;200 m3/d(2000人)>设计供水规模≥20 m3/d(200人)的供水工程388处,解决12.59万人;设计供水规模<20 m3/d且设计供水人口<200人的供水工程689处,解决8.23万人。另各地结合自身水源、地形、人口分布等条件,建成分散式供水工程8781处,解决了40.92万人的饮用水问题。在此基础上,2013~2016年期间,在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共建成或改造各类集中供水工程389处,改善了32.4317万人的饮用水问题。截至十二五末期,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然而,近年来随着气候条件的变化、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水源枯竭、水量不达标的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加之因运行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制水构筑物及供水管网老化、饮用水源水质恶化等情况的发生,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时有反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能力与当前群众日益增长的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诉求逐步产生差距,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1)优惠政策的未能完全落实。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2〕30号)明确了一系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明确提出,继续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相关优惠政策并未完全执行到位。
(2)专项资金并未完全发挥效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体现着很强的公益性,泸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州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明确要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将其用在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饮用水安全工作考核以及业务培训等方面,但是部分地方该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
2.成因分析
(1)税收等优惠政策执行难度大。一是申请减免农村饮水安全运营税收的办事程序过于繁杂,办理十分困难。二是国家出台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与与县级税收部门提供的优惠政策存在分歧。县国家税务局提供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2〕30号)的文件享受免征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仅限为农村居民,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水利厅《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及《四川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5〕128号)的文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是“村镇居民”,因此县国家税务局不认同我们提供的优惠政策。三是农村居民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很小,优惠额度不大。四是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注册成立公司必须缴纳税收,才能提供正式发票等凭证。为降低运行费用,大部分供水站未成立公司管理,因此未缴纳税费。
(2)工程管护机制难以落到实处。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各类供水工程所有权属于不同性质资本,部分属于国有,部分属于村组集体经济,还有部分属于私人,难以制订统一的运管措施,部分工程管护责任主体难以明确,难以实施有效管理。二是古蔺县地处乌蒙山片区,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加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多处于赤水河谷高山地区,运维成本较平原丘陵地区高,导致部分管护经费难以保障到位。
3 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相关措施
(1)加强水源地的保护。饮用水的水源环境质量的好坏会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解决重点就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为了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泸州市编制并出台了包括《泸州市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将水源地专人公示制度以及巡查制度建立起来,将保护区的界牌以及标志设置好,进而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明令禁止在保护区内堆置有害的废弃物,在该地区采石、采矿、取土都是不被允许的,严格控制有害农药以及化肥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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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水费收缴制度完善起来。实行专门的农村饮用水水费收缴制度,即计量收费、有偿用水。供水价格应该满足“合理收益、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考虑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模式的差别,将水价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起来。有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城市水厂延伸出来的,该类型的水价遵循和城市居民同质同价同网的基本原则;至于乡镇中心水厂的供水工程,通常由用水户协会和乡镇来确定水价,同时水价不得高于地方政府制定的最高价;至于村级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通常由村级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来进行水价的确定,且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
(3)强化行业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监管措施进行强化,将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行为规范起来,鼓励其将服务质量以及管理水平提升起来。将泸州市的农村供水协会完善起来,鼓励该社会团体沟通联系各用水户协会,提升该协会的整体能力,从而更好的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如技术咨询、维修、工程设计以及水质检测等工作。
(4)将考核奖惩机制健全起来。泸州市委、市政府把提升农村饮用水工作列入脱贫攻坚的专项考核,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的政绩和农村饮用水工作的开展联系起来。奖罚分明:奖励那些在农村饮用水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乡镇、村组、社会组织等。如果某些乡镇的饮用水工作重视程度较低、不达标,则对供水监督员、相关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
4 对策建议
(1)完善建管机制。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经费,完善水价定价机制,对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督促区县落实运行与管护责任主体,保证工程正常发挥效益。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采取特许经营、承包、股份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管护机制。加强运行监管,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监测与控制,逐步建立适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农村饮水工程建、管、用长效运行机制。
(2)拓宽融资渠道。村内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日常管理、水质监测、水费收缴、维护等工作由村级供水站来负责,由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投资模式不尽相同,所有权的确定应该遵循“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通过不同的管理方式实现。有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通过集体筹资投劳占多数、政府进行补助的方式来完成兴建的,集体持有所有权,应该由水户协会进行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该协会通常由村民委员会完成组建,或者将其面向社会,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进来,完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租赁、拍卖、承包经营管理权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者的确定;有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通过股份制形式建立起来,又或者通过个人、企业投资为主的方式建立,则投资者持有所有权,也由投资者完成经营管理方式的确定。在努力争取国家补助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融资,探索“以资源换资本,以资本换资金”的融资模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扩大教育宣传力度,提倡科学用水,将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普及到位,加强农民节约用水以及保护水资源的观念。帮助人们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虽然水是可再生的资源,但不代表它是取之不尽的。使老百姓充分的认清有偿用水的合法性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以及节水的紧迫性,最终完成农民用水观念的转变,对于水资源的合理保护,应该鼓励全民参与。
(4)扩大执法的力度。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将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建立起来,大规模开展水源保护的专项行动;明确环保、水利、住建以及卫生部门的饮用水安全保护职能;扩大农村饮用水保护的执法力度,加强专业执法和法治执法力度,将农村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立起来,完成数据监测,且定期刊登在相关媒体上。以农村饮用水安全的保障计划为依据,将各项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长期效益发挥出来,提升农村的人居环境,实现农民身体长久健康。
(5)对考核制度进行完善。各级政府应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将该地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考核制度完善起来。通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途径,实现定期考核,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6)探索新供水模式。继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营运机制改革,建立以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小型供水工程为辅的供水格局,依托水源有保障、人口居住集中的场镇修建规模以上集中供水站对周边进行辐射,努力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
5 结束语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可以促进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同时可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看,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解决好,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保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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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元吉.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J].水利经济,2009,27(5):65-67.
[3]王靖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研讨[J].科学中国人,2015(3).
论文作者:温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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