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价指数编制的问题及改进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价论文,思路论文,指数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股价指数是反映在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水平变动程度和变化趋势的综合指标。股价指数从一个侧面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状况以及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它是投资者、股评家研判股市大势的主要依据。任何一个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都应能较全面、准确、及时、灵敏地反映股价总水平变动程度和趋势,以便为研究股市长期趋势和短期波动,为股票长期投资和短期炒作提供参考依据。然而我国现行股价指数由于存在编制方法上的缺陷,致使股价指数不能客观地准确地反映股价总水平的变动程度和变化趋势,容易被操纵而显示出虚假行情,从而可能误导投资。
我国股价指数编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股价指数(主要指深证综合指数和上证综合指数)是根据拉氏指数原理编制的,其计算公式为:
本日股价指数=本日市价总值/基期市价总值
它的特点是:样本采用全部上市股票;以发行量为权数固定在基期,只反映股价变化,直观明确,便于掌握市价总值的变动情况。由此可见,在指数中起权重作用的是股票的发行量,即总股本。这种定权方法虽然为世界上许多著名股价指数(如标准普尔指数、金融时报指数、香港恒生指数、东京证交所指数等)所采用,但它本身就存在缺陷,在我国股市当前股本结构的特殊情况下,其缺陷更加明显。
首先,从理论上说,股价指数作为反映股价变动方向和幅度的综合指标,应当反映的是以下两个因素的变化:一是股价水平自身的变化;二是交易量结构变化对股价总水平变化的影响(只有交易量结构才与股价直接相关)。虽然在国外发行总股本通常就是流通总股本,即发行量等于流通量,但它们与交易量是显然不同的。以总股本为权数编制的加权股价指数,所反映的实际上是发行量或流通量结构对股价总水平的影响,它的明显缺点就是人为地夸大了总股本大的股票在股价指数中的权重地位,受大盘股的影响较大,在样本股票股本量相差悬殊的情况下,甚至少数大盘股的涨跌就可以控制指数的升降,使股价指数发生扭曲,造成股价指数不正常波动,从而掩盖了大多数股票的行情。
其次,以发行量为权数,使得股价指数基本上不受交易量变化的影响,难以衡量股价的真实变化。实际交易量是引起股价指数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我国股市的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存在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流动性差异较大的股票,前两种公有股不能上市流通,而可以上市交易的个人股(不包括未上市的内部职工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很小,目前深沪两市流通股本分别只占发行股本的25%和16%左右。将股本量极大且不能上市流通、产生不出交易价格的公有股也纳入股价指数的权数之中,就极大地歪曲了实际流通的总市值和股价指数的实际走向,使得股本加权股价指数本来就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放大。而且,总股本加权法为某些大户操纵股价指数、制造虚假行情提供了便利。
再次,大量新股的发行,使股价指数的对比基期频繁变动也使股价指数的可比性受到破坏。目前,深沪股市正处在高速扩容阶段,而股价指数又以全部上市股票作为编制范围,使得样本股票无可选择(既避不开价格波动不正常的新股和扩容老股,也避不开流通量大大小于发行量的大盘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股本加权股价指数的固有缺陷,使得股价指数的走势失去连续性和可比性。
任何一个股市的股价指数编制方法都应与本国的具体环境相适应,不能完全照搬他人做法。深沪股价指数的设计具有明显的超前性,只有当我国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全部上市流通,才能说符合国际惯例,以发行量为权数的股价指数才是真正与成熟股市的指数编制方法一致。而现实是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发行量与上市流通量两者相差极大,目前以发行量为权数的股价指数不可能描绘出每种股票对股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相反只能得到被扭曲的信息。以上海股市为例,沪市有十几种5亿股以上的大盘股,发行量为234.4亿股,占所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3%,而它们的流通量仅26.2亿股,只占市场总量的5.8%。 那些大户只要联合起来把占发行量半数以上的大盘股拉高或压低几分钱,股价指数便会上升或下降数个点位。大户根据这种股价指数“杠杆原理”,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拉高指数出货,然后又打压指数建仓,而散户则往往迷信指数的权威性,盲目跟进导致损失严重。实践也是如此,最初上海股市机构争相控制金杯股票,继而控制申能股票,直到控制石化股票。据测算,石化每涨跌3分钱,就能使上证指数升降一个点位, 它就象一个巨大的杠杆能左右上海股市,以达到实现自我意志的目的。利用大盘股的价格变化,采取特殊的炒作手段,就能以较少的成本使上证指数上窜下跳,造成中小投资者恐慌抛售和盲目跟风,达到拉高出货,砸跌吃进的目的。由此可见,在我国股市尚不成熟条件下,以发行量为权数的股价指数,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交易量对股价指数的影响,也是我国股市投机盛行的技术原因之一,其结果影响了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因此,改进我国股价指数编制方法,已经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改进我国股价指数编制方法的探讨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股市远未成熟,因此,编制股价指数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国际上著名股价指数成熟经验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实用、简便的原则优化计算方法,形成我国股价指数的特色。
从发展的角度而言,改进我国股价指数编制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思路:
(一)根据代表性、广泛性、敏感性原则,合理筛选样本股票。同时根据市场规模的变化,合理选择基期,以便使股价指数与平均价格相近或经营保持一定的比例的关系,目前我国深沪股价指数是采用全部上市的股票编制的,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上市股种会越来越多,编制指数时要纳入全部股种,一方面由于人力物力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办到,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随时可能发生倒闭或被兼并现象,该类股票有可能消失。再者上市交易的还有许多小企业,其股价变动对指数影响很小。因此,只有合理筛选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票,才能编制出较好的指数。在股种选择上,我们既要借鉴他人的经验,又要形成自己的特色。筛选样本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1 )要充分考虑各种股票所属产业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要使股价指数真正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指示器,对其样本股票的构成选择极为重要。一般来说,对国民经济发展起重要影响作用的产业,如能源、交通、运输等应在股价指数中占较大比重。(2)所选股票应异常活跃。 它能表明股市上投资热点所在,以满足股票经营者决策其投资活动需要。(3 )要充分考虑各行业发展状况,尽量使国民经济各重要行业能在样本采选单位中占有一席之地。(4)所选样本总股本和流通股本不宜太小。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有关国计民生的主导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所选样本就该具有一定的规模,否则由于权数作用,对股价指数将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而削弱股价指数的指示器功能。
(二)改进我国现行股价指数的编制公式
1.腾落指数——校正股价指数的大势研判工具。在深沪股价指数改进之前(深市尽管推出了改良的成份股指数,但原深证指数仍在使用并继续占据主导地位),笔者建议将股价指数与国外广为流转的腾落指数配合起来运用。腾落指数原称涨跌线指标(The Advance Decline LineIndicator,简称ADL),是指一定时期内股市涨跌家数差额的累计数。其计算方法是:首先分别统计每个交易日所有上市股票中价格上涨、下跌的股票家数(不涨不跌的不予统计),并用上涨家数减去下跌家数,然后逐日累加,求各个交易日股票涨跌家数差额的代数和。用公式表示为:
ADL=(第i日上涨股票家数—第i日下跌股票家数)=n日涨跌股票家数差额
式中n表示所选定的计算周期日数,根据ADL的计算方式不同有两种取值方法:若ADL 从选定的基准日(如股价指数基期)到计算日连续计算,则n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若ADL按某一固定周期(通常为6 个或10个交易日)移动计算,则n的取值固定不变。由上式可见,ADL计算方法简单灵活,资料易于取得,既使证交所不公布ADL数据, 但投资者也可以随时根据有关资料计算求得。
腾落指数是研判股市大势发展趋向的指标,它的分析是建立在下列理论基础之上的:第一,股市中的每种股票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即假定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大盘股的影响;第二,股市中的各种股票都是相互影响的,任何股票价格的涨跌,对其他股票的价格都有着程度不同的影响作用;第三,所谓股市大势就是多数股票构成的共同趋势,若大多数股票价格上涨,大势亦有向上发展的动力,若大多数股票价格下跌,大势亦会受迫而向下挫;第四,作为显示股市大势的指标,一个交易日腾落指数的大小一般并无任何特殊意义,只有其变化的趋势才对研制大势有指导作用。
作为一种“股种指数”,腾落指数在研判大势方面具有弥补股本加权股价指数缺陷的作用。投资者可将腾落指数与股价指数相结合,着重分析两者之间的不同点,以对大势的动向进行推断。经验表明,腾落指数通常是牛市顶部的先行指标,熊市底部的同步或落后指标。
2.“理想公式”——改进我国股价指数编公式的现实选择。目前,有不少学者提出按成交量加权编制股价指数的方法。其实此法仍不尽人意:(1)以成交量作权数涉及权数的固定期,若将权数固定在基期,则削弱了实际交易量对指数的影响;若将权数固定在报告期,则计算公式就是派许公式:
它存在“权偏误”,不符合优良指数的选择公式原则;(2 )以成交量为权数也不能真实反映股价实际变动情况,因为我国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重太小;(3 )以成交量为权数编制股价指数反映的是流通总股本变化情况,不反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对此,笔者认为,根据我国股市的特点,可从考虑运用以下公式编制股价指数:
该公式具有以下优点:(1 )改进后股价指数由按基期发行额加权计算的指数和按报告期成交额为权数计算的指数之积组成,既保留了总股本在股价指数中的权重影响,又考虑到报告期成交额对股价指数的影响,较好地解决了一般股价指数不能同时兼顾发行量和成交量因素影响的不足。(2)公式的前一部分与现行深沪股价指数相同, 便于进行历史相比,而后一部分强调成交量的影响作用,可用于研究成交量影响的指数分析。(3)发行额和成交额资料并不要求分别搜集P和Q的资料,它通过股市可直接取得,便于编制股价指数的实际操作。(4 )该公式脱胎于著名统计学家费雪的“理想公式”,既无“型偏误”,也可使“权偏误”平均化。因而较易通过指数选择的优良标准。
(三)我国应将股价指数的编制从证券交易所的业务中独立出来,由非证券交易机构来编制和发布。综观世界各国许多著名的股价指数,大多数是由各种研究机构和公司编制的。如道·琼斯指数是由美国《华尔街日报》的出版者道·琼斯公司编制;普尔股价指数由美国著名的投资顾问公司美国标准普尔公司编制;日经·道式指数由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金融时报指数由伦敦《金融时报》社编制;恒生指数由香港恒生银行编制等等。把股价指数从我国现有的证券交易所的业务中分离出来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保证股价指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二是把编制指数的繁琐任务分离出来可使交易所的精力集中到交易的业务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