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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04)02-0101-03
从讲坛、教科书所讲的马克思主义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似乎与马克思主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但倘若从完整的马克思文本的角度看,近25年来由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有几个重要方面在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是一致的,并且越来越一致。
诚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比之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迥然有别。然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还有一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极为相似、迄今鲜为人知的论述。现择其要者加以论证。
其一,马克思除了设想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过渡过来的社会主义模式之外,还对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占统治地位的民族或国家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举措,作出了天才的预测。譬如,他在致(俄国)<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件中曾明确指出,在特定情况下,前资本主义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但在“跨越”之后,必须努力吸取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创造出来的“一切肯定成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9卷第436、451页)。中国人民在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的情况下,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实际上是不自觉地实践了马克思的“跨越论”(中国老一辈共产党人还不知道马克思的跨越论一说,所以说是不自觉或不谋而合的)。但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不知道在跨越之后,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国家的肯定成果,视资本主义文明成果为洪水猛兽,因而竭力加以排斥,致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未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与显现。邓小平的高明之一,在于他率先看到这种做法不行,认为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努力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出来的一切文明成果,因而取消了闭关锁国政策,代之以改革开放政策。这样,就为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敞开了大门。
其二,根据马克思的文本,资本主义制度可以跨越,但商品经济及作为它的成熟形态的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阶段却不可逾越。在马克思看来,任何民族或国家,其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必须依次经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共产主义经济(以每个人的生产能力作为每个人本身的唯一财富的经济)这三大阶段,并且强调“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详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6卷上卷第104页)。邓小平的高明之二,在于他通过总结近现代各国的历史经验,率先看到: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开放性的、适应商品化、社会化、国际化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手段,作为一种以法制、规则为规范,以优胜劣汰为规律,以社会福利政策为社会稳定的保障的经济运行机制,是一种最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体制,资本主义可以采用,社会主义也可以采用,而且非采用不可。因此,他有十几次强调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而且自1978年以后,他就率领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从而为党的十四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所阐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奠定了坚实的政策、理论基石。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主要体现在把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市场经济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一点上面。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比社会主义本质论更具根本性和标志性。
其三,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强调对立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以及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实,这是斯大林主义的翻版,与马克思的文本毫不相干。(1)诚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有类似上述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提法,但是当我们细读《序言》之后就会发现,马克思只是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到冲突地步,就会爆发革命,并没有认为上述矛盾越激烈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后二者的发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列宁语)相反,马克思认为,只有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稳定的要求,生产力才能顺利发展,并且强调指出: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当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任何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在它的基本物质条件还没有在旧社会的胎胞中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马克思说,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2)马克思在他的代表作《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实际上是把它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来分析。系统论的创立者也指出这一点。所谓“有机系统”,用系统论的话说,就是有序优化的系统。系统论令人信服地证明,系统的各要素,只有当它们的相互作用处于有序优化良性互动状态时,才能充分发挥它的系统功能,使系统功能大于各组成要素功能之总和。这就表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之间,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自然环境之间,并非越矛盾越能促进社会的发展,而是它们之间越和谐、适应、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越能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由上述可见,三中全会以前,那种以斗争促发展,以矛盾为发展动力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在社会主义的物质、精神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急于过渡到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做法,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陆续进行的化解各种矛盾,把稳定置于压倒一切的地位、实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概括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以及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统一关系,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等理论和实践,堪称真正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动力和规律论、以及社会主义论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其四,以往的马克思教科书和舆论,大批特批人本主义,把人本主义、人权当作唯心主义、资本主义的货色加以摒弃,认为马克思是通过摒弃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而实现了向唯物史观的过渡的。这种做法和理念,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文本。诚然,马克思是通过批判费尔巴哈而实现了从空想社会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过渡的。但他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是批判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和世界观上的“旧唯物主义”(一种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的作用的唯物主义),而不是批判人本主义本身。这从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得到印证。(1)马克思十分强调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但这与强调人本的作用并不矛盾。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实质就是“人们的实践力量”,就是“人们自身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页),就是“劳动本身的生产力”(同上书第23卷第190页)。所以,有些论者把马克思强调生产力的作用看成马克思摒弃人本的作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2)马克思毕生追求的是人类解放,使人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社会。而马克思所说的解放,就是把人从受侮辱、受奴役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就是“把人的关系和人的世界还给人自身”(《神圣家族》)。马克思在这里虽然没有使用人本一词,但其思想内涵,却闪烁着以人为本、关爱人、尊重人的光辉,这是不言而喻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理论,从忌讳谈人性(马克思认为人性即人的需要)、人本,到逐渐形成了“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再到形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方针,以及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写进中央的重要决定,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对马克思文本的再认识的结果,是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尤其是作为我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和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是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其五,在马克思的文本中虽然没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具体提法,但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形成“两个适应”,社会机体才能顺利发展的重要观点,以及他提出的两种生产论和偶尔提及的“政治文明”,已蕴含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萌芽。党的十六大明确地把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确定为重要战略方针,是对马克思主义这个理论萌芽的重大创造性发展。政治文明的外延很广,其发展水平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制约。但它作为文明的示范、辐射、调控中心,又会极大地促进两个文明的发展(拙作《政治文明:文明的普照之光》已对此作了论证,兹不赘。详见《跨世纪探索》第二辑)。在社会主义阶段,政治文明的根本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包括文明执法和行政)的有机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前提,人民当家作主是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途径,三者互相依存。离开了党的领导,在现阶段的中国,就无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但党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就要加强党自身的文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和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总之,如果人民不能当家作主,党就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党的领导就坚持不下去。所以,在现在,加强党自身的文明建设,坚持反对腐败,是一件关系到党的兴衰存亡的大事。
其六,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和主导舆论,把股份制当成资本主义的货色加以批判和排斥,并认为这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殊不知,《资本论》在论述未来共产主义时,就已把“重建个人所有制”,使工人从无产变为有产者作为前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离开个人所有的公有,实际上是一种空有制(对人民而言),这种公有制必然会变为官有或权有制。这已被实践所证明。唯有重建个人所有制,让人民中的多数变成中产阶层,才能发展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股份制。对股份制,马克思早在130多年前,就给予肯定的评价,认为它是未来社会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佳经济组织方式。他在《资本论》中强调指出,没有股份制,恐怕世界上第一条铁路要等很长时间以后才会出现。而一旦采用股份制,许多私人连想也不敢想的大型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一下子就解决了。股份制的出现,表明生产已开始社会化、国际化;股份制的普及和扩大,表明了市场经济进入了成熟阶段,开始发挥它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发展。而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交往关系的普遍发展,恰恰是消灭资本主义异化和过渡到(高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参见《马恩全集》第3卷第39—40页)。股份制是社会化国际化生产力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因而,从根本上说,它属于生产力范畴或经济手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逐渐加深对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终于确立“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指导思想。这也是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还可以列出几条,如生产与消费的辩证统一,劳动与享受的辩证统一,生产、流通、消费的辩证统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辩证统一等等,兹不赘述。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来,党中央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非但没有背离马克思,而是源于马克思,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论、市场经济论、社会发展动力论和党建理论。
“人类不能没有马克思主义”。这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共识。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而言,更不可能没有马克思主义。所以,中国共产党从建立到现在,一直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放在指导思想群中的首位,并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看成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这种认识是很有道理非常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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