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定义新人种?——美国的“多种族人”风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种论文,族人论文,美国论文,风潮论文,多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的人口统计方法从建国开始不断演化。最初政府把美国人分成三大类:自由白人男性、自由白人女性和奴隶。这一人种分类方法保持了将近70年。内战中黑奴制被取消,黑人成为自由民,于是有了黑人一族。以后人口统计中又逐渐加入了其他类别,首先是承认了美洲印第安人,其后又加入了华裔美国人以及其他一些亚裔美国人。1980年,人口普查时首次加入了西班牙裔美国人这一新的人种。现在,临近2000年的人口普查,人们正在激烈讨论,是否要定义一新的人种,即“多种族人”(Multiracial Category),以适应人种结构的变化。什么是“多种族人”呢?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混血儿。但是,这种“多种族人”,又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混血儿,他们不仅具有两个以上不同种族的血统,而且往往是不同肤色的种族间通婚的产物。目前,公开承认自己属于这一范畴的美国人大概占美国总人口的1%—1.5%(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New &.World Report), 1997年7月14日,第23页。),实际数目远远不止这些。
“多种族人”的说法提出后,人们反应不一。赞成者和反对者闹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赞成者认为,这是弥合种族裂痕、改善种族关系的灵丹妙药,因为它肯定了种族间的认同,是多种族社会里不同种族走向融合的希望。反对者则认为,“多种族人”一旦被定义为新人种,就会使现有的少数种族团体人数骤然下降,从而削弱这些少数种族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造成新的政治纠纷和混乱。本文拟探讨“多种族人”大量产生的历史和文化缘由,人们对是否要定义这一新的人种的看法,以及定义这一新人种的现实意义和对未来美国社会的影响。
一、少数种族概念的变迁
在讨论“多种族人”的产生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少数种族”这个概念在美国历史上的变迁。今天我们所理解的美国少数种族和过去的概念是不尽相同的,过去的“少数种族”概念范围要远大于今天。
北美的最初移民大多是盎格鲁—撒克逊族,也就是西欧和北欧的移民。这些信奉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种人(WASP, 即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s)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一直占据了绝对优势,成为美国人口结构的主体。从建国开始一直到本世纪初的两百多年时间里,除了这部分人以外,其他一切种族都被看作是属于少数种族的范畴。这部分少数种族中,既有白种人(比如来自南欧的罗曼民族,来自东欧的斯拉夫民族、犹太人、爱尔兰人),也有有色人种(如黑人、印第安人、亚洲人)。属于少数种族范畴的白人,虽然被称之为白种人,却和来自亚洲的黄种人、北美最早的土著居民以及戴着锁链的黑奴一样,早年都是盎格鲁—撒克逊白种人歧视和压迫的对象。
盎格鲁—撒克逊族白人对其他非本民族白人的歧视源于他们对异教徒的不信任。从16世纪西欧宗教改革运动以来,新教和天主教之间冲突不断,互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于是顺理成章地反映到美国的早期移民中。美国的白人新教徒一直怀疑爱尔兰人是罗马天主教皇派来颠覆以盎格鲁—撒克逊族新教徒为主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注:罗纳德·L.约翰斯通:《社会中的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5页。)。 于是,歧视和迫害在所难免。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历史上多次出现反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逆流。对犹太教徒也是如此。保守的基督教认为,“犹太人是需要拯救的,但是只有他们接受基督是救世主才可能获得拯救”(注:罗纳德·L.约翰斯通:《社会中的宗教》,第307页。)。 基督教和犹太教之间的教义分歧使得反犹主义一直甚嚣尘上。宗教的分歧导致这些非主流宗教信仰者的白人被看作是劣等民族,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公正的待遇。不过由于新教徒和这些白人异教徒彼此间有着共同的肤色,所以,这部分被称之为少数种族的白人的遭遇比起黑人等有色人种来说,还是要好得多。
所谓的教皇阴谋最后发现并不存在,基督教和犹太教也并非不可相安共处。于是,同肤色的白种人之间的关系随着宗教间的宽容而得到改善。以新教—天主教—犹太教为基础的多元主义宗教形式的最终确立使得白人不同种族间互相认同。从20世纪以来,盎格鲁—撒克逊族以外的白种人也慢慢不再被看作是少数种族。现在我们经常谈论的美国的少数种族,主要是指有色人种,即土著美国人(印第安人)、非洲裔美国人(黑人)、西班牙裔美国人(拉美移民)以及亚裔美国人(如华裔等)。现在,这部分少数种族约占美国总人口的25%。而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多种族人”就是指这部分有色人种和白人之间错综复杂的混血关系。
二、种族间的通婚导致“多种族人”的出现
今天,当一部分美国人填写履历表格时,往往对于自己属于何种种族感到困惑,这不仅因为他们自己是混血儿,他们的父母可能也是混血儿,或许他们的祖父也是如此,所以到了他们这一代,血统成分显得异常复杂而且无法用传统方法来界定他们的种族属性。他们中有一些人可能既有白人血统,又有黑人血统、亚裔人血统和土著美国人血统。这部分人就是今天称之为“多种族人”的那部分美国人。
在美国,统计人口时以肤色为分类办法。这是因为美国是移民国家,种族成份过于复杂,采用肤色来划分各个种族,既简单又明了。过去,同肤色不同种族的人通婚是非常普遍的事。上面讲到少数种族概念的时候,提到许多白种人曾经也被作为是少数种族,所以如果说“多种族人”早就大量存在的话,是指同肤色不同种族间的通婚。白人之间跨种族的婚姻在美国历史早期就比较普遍,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但是,在这种方式下出生的混血儿不是我们今天要谈及的“多种族人”,因为他们仍然属于白种人的范畴。
不同肤色的种族间往往由于历史、文化背景悬殊,他们之间的通婚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地为社会所接受。他们通婚生下的混血儿也就是美国人现在正为之困扰的“多种族人”问题。这样的混血儿从本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美国越来越多。过去对于这部分人是按照传统方法来划分他们的种族归属的,即往往把他们简单地划归某一人种,例如只要有一点黑人血统就把他们划归黑人一族。但是由于他们具有多种族的血统,这种划分办法显然不合时宜。由于这部分人人数越来越多,人们正在商讨是否要在2000年的人口普查中加入新的类别,即“多种族人”。
这种不同肤色种族间通婚的混血儿——“多种族人”,也很早就存在,但过去为数不多,他们的出现是美国社会各个种族彼此通婚的直接结果。在北美移民的早期,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种族占了绝大多数,以黑人为代表的有色人种在整个人口结构中仅仅是少数。而且,黑人也好,印第安人也罢,在这个社会中是没有社会地位可言的。所以白种人中和有色人种结婚者是微乎其微。在黑奴制合法的年代,黑人和白人通婚不仅在法律上绝对不允许,也往往遭到白人至上论者的敌视。马里兰州就曾经规定过这样一条法律:任何被解放了的黑奴,如果胆敢与白人结婚,就得准备终生为奴(注:乔恩·谢泼德和哈文·沃斯:《美国社会问题》,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9页。)。虽然敢于如此做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但还是有一些黑人和白人冲破法律的枷锁和传统习俗的束缚,勇敢地追求跨种族的爱情和婚姻。他们生下的孩子是最早的混血儿。此外,在那个罪恶的时代,白人奴隶主兽性大发的时候,黑人女子也经常成为他们的猎物。但她们因此怀孕生下的孩子仍然被看作是黑人,奴隶主本人竟然也毫无愧色,残忍地把他们的这些亲骨肉看作是黑奴的来源之一。
法律的强制性约束随着内战的结束而基本结束了,大部分州取消了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律。但视黑人等少数种族是二等公民的这种落后观念并不是法律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传统和社会习俗的压力通常远远大于法律的压力。黑人与白人通婚在种族歧视猖獗的美国需要克服无比巨大的社会压力和传统障碍。但是仍然有许多年轻人敢于挑战传统。黑白混血儿虽然一直都存在,但他们的数目毕竟是少数。而这样的混血儿,由于白人的歧视,往往被看作是黑人。跨种族婚姻的广泛出现是在本世纪60年代以后,这成为20世纪美国婚姻和家庭结构变化的一大特色。随着60年代民权运动的高涨,越来越多的白人和黑人在追求平等的斗争中结为夫妇。在更广泛意义上的一场反主流文化运动中,“与传统决裂”成为人们的口号,于是跨种族婚姻也越来越易为公众所接受。一些较为激进的妇女在同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中则把和黑人男子通婚视为妇女解放的一大标志。从70年代以来,不同种族的人通婚已非常普遍,白人和黑人可以冠冕堂皇地结为夫妇。1970年,不同种族的人通婚的比例占婚姻总数的0.6%,到1980年,这个比例达到了1.3%,到90年代,这个比例已经超过2%。现在,约有6%的黑人和其他种族的人结婚,1/5的亚裔美国人和异族通婚(注:《新闻周刊》(Newsweek),1997年5月5日,第35页。)。
多种族人的出现是美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多种族人”的数量变化就可以看出社会观念在更新,人们已经从过去强烈反对跨种族婚姻转变到今天逐渐接受这一事实。今天,虽然美国仍然是一个种族歧视极其严重的国家,有关种族间冲突的报导也屡见不鲜,但是,许多人不再轻易受制于传统观念的桎梏,也不再因为种族、肤色的差异而互相排斥,年轻人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情侣。在这种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下,“多种族人”的大量出现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
三、“多种族人”冲击波
不同种族的人通婚的结果就是混血儿的产生。据美国人口统计局估计,目前,全美大约有200万混血儿(注:《时代》(Times),1997年5月5日,第33页。)。但是如今,混血儿的成分越来越复杂。比如,一个意大利裔美国人和黑人生下的混血儿如果和一个有亚洲人和法国人血统的混血儿通婚,那么他们生下的孩子就拥有1/4的黑人血统,1/4的亚洲人血统和1/2的白人血统。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混血儿如果再跟有同样复杂血统的混血儿通婚,他们的孩子的血统成分就更复杂,更微妙了。事实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孩子如今在美国为数不少。正因为这种新人种的大量出现,人们不得不面对这一问题,即是否应该把他们定义为一个新的人种——“多种族人”。
过去,一个孩子只要拥有一点黑人血统往往就被看作是黑人。白人和黑人通婚,他们的孩子天经地义就是黑人。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儿也属于黑人,除非这个孩子的印第安人血统占特别明显的优势。而白种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一般被看作是印第安人。人们也普遍接受了这样的分类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种族歧视时代的产物。今天,内战结束已经130多年,种族隔离政策也已废除了40多年(指1954 年联邦最高法院的布朗决议案),就人种划分而言,如果一个只有1/4甚至更少黑人血统的孩子还被看作是黑人显然不合适,也欠公平。而白种人成分要远远多于印第安人血统的混血儿仍被看作是土著美国人,显然也不合时宜。许多混血儿抱怨,由于现存人种划分范围的限制,他们不得不否定自己多种族的血统,而被迫人为地选择一个种族作为自己的归属。这种迫于强制性作出的选择使得这部分人愤愤不平、牢骚满腹。
但是,如果让这些人有权自己作出选择的话,他们中有许多人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究竟属于哪一个种族。因为这往往意味着他们不得不罗列自己所有的种族成份。于是,有人提出来把这部分“新人”看作是一个新的少数种族,即“多种族人”。有几名议员已经考虑向国会提出一份类似的议案,希望在2000年的人口普查中加入“多种族人”这一新的人种。但是这种提法尤其遭到黑人组织的强烈反对。因为,今天被称为黑人的那部分美国人中至少有70%以上实际上是混血儿(注:《新闻周刊》,1997年5月5日,第36页。)。如果把他们归入“多种族人”,不再把他们看作是黑人一族,黑人组织的力量和影响无疑将会大大受损。传统的民权组织也都竭力反对定义新人种。拉雷乍(La Raza )国家委员会 ( 一个西班牙裔美国人权利组织)和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 Colored People)的代表们已经在国会举行的听证会上作出种种姿态,表明定义新人种只会“有损于政府帮助那些亟待需要帮助的少数种族团体的能力”(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1997年7月14日,第23页。)。
过去,黑人曾经被看作是“永远无法同化的少数种族”(注: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民主历程》, 生活· 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335页。)。承认“多种族人”的存在, 无疑是对这一看法的彻底否定。因为用传统方法定义的黑人,如今要是运用“多种族人”的定义方法,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无疑属于“多种族人”的范畴,纯种黑人已经是少数。由此可见,黑人并非无法同化,相反他们在不断地被同化,同时他们也在同化其他种族。这也导致今天“黑人”的血统成分异常复杂。“多种族人”的讨论无疑在促使人们重新思考关于种族、种族关系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同样,一部分白人与或多或少有一些有色人种血统的人通婚后生下的子女中,有一些人一向把自己看作是白人的混血儿,虽然他们不具有黑人血统,但是如果把他们转而看作是多种族人,就意味着他们要从白人一下子沦为少数人种。虽然成为少数种族有一定的实惠,例如可以享受一定的政府照顾, 尤其是根据1965 年通过的“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赋予黑人等少数种族在就业和社会福利等诸多方面以优惠和照顾,但是要从白人一下子转变为少数种族,这部分人在心理上难以轻易接受。
如今,是否要定义“多种族人”已经成为美国社会一个新的政治热点。用一位白宫高级官员的话说,“这个问题就象一只烫手的山芋”(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1997年7月14日,第22页。), 意即太棘手了。克林顿总统对国内这种多种族主义运动倒是兴致勃勃。他认为多种族主义的概念和他提出的建立一个超越种族界线的国家颇有雷同之处。他告诉他的朋友,多种族倾向“可以迫使美国人重新思考他们对种族的看法”(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1997年 7月14日,第22页。)。
四、种族融合的希望?
从建国到现在,美国人口普查中一直延用传统方法来定义一个人的血统。在就业、入学和填写各种个人资料表格时,政府一般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填写父亲或母亲的种族。根据传统的习惯,一般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儿都写上自己是黑人;二是填上其他类,如亚裔美国人、土著美国人(即美洲印第安人)等等;三是根本不填自己的种族,只填清楚父母的种族。第三种方法的问题在于许多混血儿的父母也是混血儿,他们的子女也说不清楚自己的父母到底属于哪个种族。面对这种情况,一旦“多种族人”一词得到政府认可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话,必将对美国的社会、政治等诸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虽然现在仅有1%—1.5%的美国人把自己看作是这种多种族人,但是一旦定义新人种,必将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把他们看作是属于这一范畴。美国一些社会学家认为,“承认多种族人是未来美国社会种族关系的希望所在。由于大家都成了同种人——多种族人,这有助于消除彼此间的差异,缓和种族间的矛盾。”(注:《时代》,1997年5月5日,第33页。)所以,如果多种族人的说法得到政府首肯,必将产生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根据这种看法,这种“多种族人”才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才是排除了种族间差异的群体,他们的存在才真正显示出美国历史和美国文化的独特之处。
对此,笔者倒也颇为赞同。“多种族人”从某种意义上讲,确实可以看作是地道的美国人,看作是美国文化和美国历史发展的见证人。美国国内的“多种族”风潮无论何时偃旗息鼓,都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即种族间正在走向平等,美国的种族文化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越来越宽容,到本世纪上半叶仍然猖獗一时的种族文化霸权主义逐渐失去市场和空间。“多种族人”的出现正是不同种族文化间走向宽容和认同的具体表现。美利坚民族只有到了今天,才真正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即使认可了“多种族人”这一新人种,也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来缓解美国社会在种族问题上依然存在的紧张气氛,仍然需要有长期的准备来接受面临的巨大挑战。习惯了把自己看作是黑人的那部分具有多种族血统的黑人,不会一下子背叛自己长期以来已经习惯的黑人种族,转而把自己看作是多种族人;具有多种族血统的其他少数种族和白人也是如此。从心理上讲,长期以来形成的“自我”概念根深蒂固,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少数种族的民权组织势力仍然非常强大。按照现有的人口划分方法,少数种族的人口将越来越多。现在,在美国的人口比例中,白人仍然占到73.6%,黑人占了12%,西班牙裔占10.2%,亚裔占3.3%。但是,据美国人口普查的预测, 到2050年,美国白人将占总人口的52.8%,西班牙裔占24.5%,黑人占13.6%,亚裔占8.2%。到那时,少数种族的人口将和白人不相上下。 由于人口结构的重新分布,少数种族人口的增加,必将导致少数种族地位的进一步上升。而这一切都需要维持现有的种族划分方法。如果一下子摒弃自己原先的种族归属,转而承认自己是多种族人,无疑会打破现有的种族政治格局和实际利益。这不是少数种族团体的领导人所愿意见到的。所以,他们会继续强调种族间的差异,强调种族间的不可融合。有的社会学家说,现在,黑人的种族主义大有超过昔日白人种族主义的势头。黑人中那些同白人交往过多的人被看成是叛徒,被看成是“汤姆叔叔”(即逆来顺受的黑人,汤姆叔叔是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主人公)。黑人作家卡尔·罗恩最近还刚刚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叫《美国的下一次种族战争》。密西西比州首府杰克逊的一个黑人团体就在号召打一场新的内战。看来,种族间走向融合还任重道远。
由此,笔者觉得,美国国内“多种族人”的争论何时能够告一段落并有个圆满的答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到诸多的现实问题,人们还将为此而争论不休。对此,笔者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