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视野下的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法治论文,青少年论文,视野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提高我国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扩展中学生安于社会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种价值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实现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型人格,形成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参与精神,进而促使学生能够参与到民主生活中,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30多年的历史已经使美国的法治教育形成以学生为本、多管齐下、多方互动、注重实效的法治教育模式。可见,美国的法治教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是多元互动的结果。本文拟梳理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以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法治教育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是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所秉承的基本理念。鉴于此,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都是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体系下展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
公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当代,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一种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和文化范畴。很显然,奴隶制以及封建君主制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公民的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在欧洲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人们在教会的统治下,都成了上帝的“子民”、“臣民”,神性代替了人性,根本没有公民的存在,公众是以臣民而非公民的身份而存在的。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以及文艺复兴运动的勃兴,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空前的位置,人的世俗性得到张扬,个性逐渐得到解放,个体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于是表现出参与国家事务的渴望。
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开辟新大陆到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等,在多元文化传统和契约精神影响下美国人形成了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特性为美国的中小学校公民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1] 美国人崇尚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的命运,强调个人的价值,而且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美国精神。[2] 伴随着公立教育的逐渐普及,公民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一目标服务的。美国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的美国公民。成为尽到公民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属于树立法律意识的体现。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从法律关系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构成要素。
二、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美国的法治教育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体系,而且教育部门注重通过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美国的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这就为法治教育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社会支持。以下着重介绍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分析其法治教育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一)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真正独立的个体,而教师只是充当“引路人”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方向以及答疑解惑,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而不是把学生禁锢在老师预设标准答案内,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的目标是把学生头脑中的创造火花点燃,因此有教师是火把之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潜能的发挥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只有学生真正理解的东西他才会很好的掌握,才能逐渐把所学到的东西纳入他的认知结构。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与教师是平等的。我们要改变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条文的解释会显得比较枯燥,与学生的年龄特点不相适应。如果过分关注既定的理论的“外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容易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归根结底,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是要注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这样才能为学生所接受。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行动与实践参与
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贯穿知行合一的原则,强调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律意识的形成打下基础。美国许多学者认为,单纯的法律规范的灌输无助于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真正有效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逐步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
美国通常将真实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老师往往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讲解逐渐向学生阐释法的精髓。法治教育工作者认为应该避免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这样不易形成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等弊端。美国教育大纲规定,法治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部门经常定期组织大型的法治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去体味法律的实施环节,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
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立在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基础上的。就学校教育而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规定了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且环环相扣。
层次性,是指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的始终,内容随着年级而改变难易程度,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完整性是指法治教育涉及的广度,法治教育涉及民事法律、权益保护等。连续性是指内容从纵向上来说是一个整体,这样可以保证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内容要有合理的依据、符合逻辑规律,要符合生活实践的需要。美国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保证了法治教育内容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容易为教育者所操作。
(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的能力
毋庸讳言,参与法律实践需要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需要后天认真努力才可以达到的。一般来说涉及到的相关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参与清楚表达有关法律问题的思想、信念与意见;发展与来自各种背景和环境的人交流互动的能力;劝说他人关心与法律有关的信念与行动;集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目标的确定;通过商量、谈判、妥协与冲突的解决来达成共识;与他人一起就假设的或真实的法律及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做出决定。教育者往往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有趣的情境来引导学生获得上述技能。这些技能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要掌握相关的语言和人际关系技巧。当然这些能力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但是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达到相应的程度。
其次,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如何反映以及塑造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而这些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又是如何地反映以及塑造法律;法治教育同时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能够增进社会凝聚力以及影响社会变革。批判地评价法律与法律问题;发展理解并评价法律问题中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的能力。[3]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
美国大部分的学校除了开设有专门的法治类课程以外,其法治教育的内容还分散在其他文理各科课程中,如历史课、职业道德课、社会研究课、政治课、人文课等,都有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讲述,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实施法律的渗透式教育。渗透式教育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和对青少年社会化的长期影响,能使法治教育充斥所有的教育时空,使教育对象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就能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力量上能十分系统地、稳定地、有机地、全面地实现整合,教师应在此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
此外,互动的、参与性的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正式课程的一种必要补充。它通过将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经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是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4]
(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教学技巧,采取丰富的教学策略,突出情景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课程一般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教师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体系。这就保证了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与此同时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比如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充分保证了教师结构的多元化。
教师在课堂上非常重视教学材料的呈现,这些材料往往能够引发学生激烈的争论,其中老师充当裁判,通过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逐渐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真谛。适当材料的选择使学生在对法律的尊重与对法律的实际应用的建设性批评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可以对法律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平衡的处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避免将法律系统以完美无瑕或者一贯正确的形式呈现,而是为学生提供质疑教师的可信性和内容实用性的机会。
美国的法治教育在课堂上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不能让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因此,在法治教育中经常使用一系列的互动策略:模仿审讯和上诉,到立法机关听讼,了解在逮捕和搜查情景下警察机关的程序,解决冲突和进行调解工作,集体解决问题,同社区中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等。特别是情景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场景,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且感受到法律不是那么的神秘和高不可攀。这种互动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给予学生参与和表达的机会。因此学生自己的真实体验将积极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的形成,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挖掘多种教育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将课堂中所学法律知识内化。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激发学生兴趣以及相关教育资源开发,在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过程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赋予学生自主发挥的空间和对经历进行积极反思的机会;向学生展示社区中司法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律、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祛神圣化”。[5]
(八)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实施民主的家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的阵地,但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变学校的个体孤立教育为家庭、社会与学校全方位配合的教育,才能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她们的法制观念、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学生主体性人格和法治意识的形成。一般来说,父母的教育子女类型可分为放纵型、强制型和接纳型,其中最后一种是较为民主的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儿童的天性得以发挥。美国家庭则是采取启发式的教育,家长一般不把自己的观点、立场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启发、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人崇尚自由、民主,不相信权威,强调精神和思维的独立性。家长从孩子小时候起就让孩子拥有许多家庭中的权利,让孩子有选择的自由,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家长更注重鼓励孩子去实践去摸索,美国教育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一般不灌输某种既定的观念、规范,而是由每个人通过独立思考,自由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如何进行选择。
(九)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美国既有官方的法治教育网站,也有来自民间的法治教育网站,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在互联网上,全美国的法治教育教师都能够从每月更新的法治教育专题中获取课时计划和策略。
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的支持,这包括课时计划、课程指南、评估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法。在课时计划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得到与学生面临的民主问题有关的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这些问题包括美国弱势群体法案、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和争端的解决等,这些丰富的材料为教师的备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随着高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教育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美国充分为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案件的模拟场景,包括提供大量的法律信息。
三、美国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一)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淫,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三)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四)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显然,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五)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在学校法治教育中,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做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六)摒弃法治教育灌输化倾向,坚持对话互动原则
用这一思想来观照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学校和教育者把学生当作“机器人”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或把学生当作“管教对象”进行强化制度管理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人眼中,学生仿佛是没有生命、缺乏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有那些诸如管制、批评、惩罚、督促等手段作为辅助器,才能促使他们正常运转,而不考虑他们的主体性人格因素,从而导致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缺失以及健全人格缺损。我们说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关系,只有两者真正建立起对话关系,进行良性互动,才能使法制观念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中去。
(七)摒弃法治教育课程化倾向,坚持多渠道原则
法治教育单靠课程来进行,那么不会产生多大的实效性,只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包括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区队伍活动当中,通过“模拟法庭”、“我来当法官”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兴趣和参与性,能够从心底对法治精神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且转化为自我认知结构中的一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八)摒弃法治教育单一化倾向,坚持多元化原则
法治教育不能单靠学校教育、依靠教师来进行,而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多种资源,包括专职律师、法官以及其他志愿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法治教育中来。我们可以在课堂中适当地使用律师,法官,警察和立法者等资源。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加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兴趣,使学生以浓厚的兴趣投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注重“储备”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
另外多元化原则也是指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单一迈向多元,教师可以采取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参与兴趣。
(九)摒弃片面化原则,坚持网络性原则
使法治教育由点到面,呈现网络化趋势。只有各个部门互相联合,包括积极的社会支持,法治教育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否则单靠学校单兵作战,则不会取得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美国的法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进行整合,确保法治教育的理念不发生偏差。要积极地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教育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如丰富的古代法律思想,几千年的优秀教育成果,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其中的优点,推陈出新,积极扬弃,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法治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
[收稿日期]2007—04—01
基金项目:2006年上海市教育科学一般项目《从启蒙教育到和谐互动:中美青少年法制教育比较研究》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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