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走向不确定的内在根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确定论文,根源论文,走向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3)01-0053-06
现代社会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的关系正由过去的确定性走向不确定性。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时不断遭遇“困难”,正是这种转变的一种反映。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因素是促使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走向不确定的外在根源;而个人对教育的选择、学校办学以及劳动力市场工作搜寻的特征等是其内在根源。限于篇幅,本文只对其内在根源作些分析。
一、个人的教育选择导致的不确定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解释,个人进行教育投资的根本动机在于经济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即个人期图通过接受教育,使自己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最佳位置;而社会根据生产需要,期图通过使用教育提供的人才达到社会生产成本最小,利润最大。这样,社会将会把各种熟练劳动力和高级人才的需求信息输入劳动力市场,个人则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调整自己对教育的选择,与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达到一致,最终实现个人的经济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社会生产部门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调整需求。亦即个人与社会以劳动力市场为中介,各自不断调整需求,使二者达到基本一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正是个人对教育进行选择时的一些特征,导致了教育与就业之间的关系的不确定性。
1.个人选择动机的多样性
把个人对教育的选择仅仅看成是他出于理性,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无疑将人的行为决策过于简单化了。首先,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个人不具有搜集和整理其对教育选择的所有信息的能力,不可能作出使自己接受的教育对将来就业产生最大化收益的决策。因此,西蒙认为个人只能以“满意”的收益或效用作为自己决策的目标。[1]其次,个人的教育选择受教育资源、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抑制。无论个人拥有的教育资源,还是社会分配的教育资源,相对于个人的选择而言都是有限的,个人不可能完全出于自己的愿望对教育进行任意选择。第三,真实的个人在进行教育选择时,除了自利的特征以外,还具有其他多种特征。一是容易情绪化。个人不可能是一个刻板的“计算器”,不断地对自己的教育选择进行利益或效用等方面的计算。事实上,个人往往是出于对某种教育的喜好、对自己的自负,甚至是为了躲避恐惧等冲动,而作出对教育的选择。二是受知识的限制。个人在进行教育选择时是以一定的知识为基础的,不同知识背景的人所得出的结论是很不相同的,如对教育成本和将来就业收益的估算与比较等。三是初始条件不对称。个人进行教育选择时在经济条件、风险态度、学习偏好等方面存在差异,即使个人行为是理性的,其行为之间也缺乏可预测性。
现代社会的教育具有多种功能。面对多种教育功能,个人在对教育进行选择的时候,其内部动机往往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这构成了内在的矛盾和冲突。一般来说,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对自己认识的不断加深,个人可能需求教育为他的才能的发展提供机会。而现实社会中劳动力市场可能更多地需求应用型人才,迫于现实,个人可能对教育提出更为功利性或实用性的需求。人文的需求与功利的需求在一个人身上难以一致起来,甚至会产生冲突,冲突的结果可能是个人追求教育的功利价值,而放弃对人文价值的需求。但也有可能是相反。这种个人教育需求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也是常见的。这也说明个人在进行教育选择时可能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并不一致,其结果就是个人所接受的教育与将来的就业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让人无法确知。
社会学研究表明,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具有符号价值,即商品本身显示了与其他商品的不同,具有社会表现力。[2]教育,特别是正规的学校教育更是具有这种符号性,受教育者可以借接受某种教育来表现其个性、品位、社会地位、社会认同和未来价值等。实际上,对某些个人来说,选择接受教育如其说是考虑到教育与将来劳动就业的关系,还不如说就是凡勃伦所言的“炫耀性消费”[3]。
2.个人选择的博弈性
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曾经提出“合成推理的谬误”[4],即对于个人来说是对的,但对于总体或整个社会来说未必总是对的。(注:萨缪尔森以球迷看球为例,球迷为了看得更清楚而站起来看,可是当所有的人都站起来的时候,大家都不能够看得更清楚,认为“由于某一原因而对个体来说是对的,便据此而认为对整体说来也是对的,这就是合成推理的谬误”。)当劳动力市场某一规格或类型的劳动力供不应求时,个人的反应往往就是大量涌向这一专业或类型的教育。个人的这种反应是其理性所为,应该说也是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无可厚非。但个人是有限的,他无法知道别人,特别是和他一样年龄和处境的人,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个人也无法在整体上去规划或控制这种选择。这样,当个人接受了某种教育之后,即使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发生变化,也会发现其供求矛盾已经面目全非。曾经热门火爆的专业,现在却严重供过于求,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个人选择教育的专业类型与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供求之间存在着时差。个人在对教育作出选择时,无法知道将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譬如,现在假定个人面对A、B两个专业,A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报酬较高;B专业是一个常规专业,市场对这类劳动力的供求基本保持不变,但报酬一般(如图1)。根据“合成推理的谬误”,个人如果选择A专业,那么他无法确知自己毕业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可能是供求基本平衡,也可能是供过于求。当劳动力市场对这类人才供不应求或供求基本平衡时,其就业收益是4;当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时,其就业收益是1(或更低)。个人如果选择B专业,由于这是一个常规专业,就业收益基本保持在恒定的水平2。这样,个人在进行选择时有两种策略,即选择A专业或B专业,但结果却有四种可能。个人究竟该如何决策,最后教育对其就业收益影响的结果又如何呢?实际上最终的结果无法预先确定。
图1 个人不同专业选择的得益
退一步说,假定个人知道自己选择接受某种专业教育后,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一个报酬较高且自己满意的工作的概率为90%;自己顺利完成学业,拿到教育证书的概率也是90%;而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个人往往就会有足够的根据,满怀希望地选择这种教育,因为失败的概率为19%,对个人来讲实在是不高。但对整体而言,却意味着100名受教育者当中就有19名将不能从这种教育中获益,并存在失业的可能,教育与个人就业的关系势必难以确定。
3.个人选择的不可逆性
与其他投资相比,教育投资的不可逆性更为明显。即教育投资在时间上有着严格的先后顺序,是单维度的,个人在进行教育选择时,不能跳跃式前进,也不大可能停滞不前或后退。一方面,个人一旦选择接受了某种教育之后,往往不大可能再来选择退出,转而选择其他类型的教育。例如,“一个学生即使在看到中等教育比较欠有利,他也不可能再返回初等教育并在那里耗费更多的时间”[5]。另一方面,个人的教育选择受制于一定的先后顺序,个人不可能因为知道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就业价值,而跳过中等教育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假定持有较高教育证书的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上才会有较大的优势,个人教育选择的这种不可逆性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旦个人在阶梯结构的教育层级之间前进时受阻,即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那么个人先前的教育投入就形成了“沉没成本”(注:经济学认为,如果一笔已经付出的开支,无论个人或组织作出何种选择都不能被收回,这种成本就被称为“沉没成本”。),其先前所接受教育的就业价值就只能是忽略不计了。因此,个人对教育进行选择,就如同进入了迷宫(如图2)。在中考与高考两个节点上,个人都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结果会有三种,而获得就业收益只是其中的一种。个人无法确知自己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事实上,当个人进了学校的大门,没有人知道结果将会是什么,不可预见性是显然的。
图2 个人教育选择的迷宫
二、学校办学特征导致的不确定
当个人的教育选择无法导引出教育与就业之间的某种确定性的关系时,传统理论往往寄希望于学校教育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信息,通过自身的变革,调整教育结构,使劳动力供给在结构上适应经济结构的需求,从而使得教育能够解决人们的就业问题,改善个人的就业状况。然而问题是,学校能够这样去做吗?学校真的愿意这样去做吗?答案是否定的。
1.多元投资的异质性
教育投资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个人,而政府的教育投资与个人的教育投资是存在较大差别的。在物质表现形态上,政府的教育投资主要表现为学校建筑、教学设备等费用和教职员工的工资;个人的教育投资主要表现为学费以及放弃的收入。在行为动机上,政府进行教育投资是为了提供教育服务,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公共需要”,促进社会公平,弥补个人投资不足,协调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个人对自己进行教育投资是为了获得教育服务,其目的在于获得心理上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满足,以及将来的经济收益。[6][7]不同主体的教育投资,聚集到学校办学上来,构成了教育投资的异质性。
教育投资的这种异质性,使得学校的办学不可能以单一的受教育者将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值作为终极目标,政府所委托的政治价值与人文道德价值常常是学校办学的重要宗旨。在更多的情况下,即使学校知道教育规模的扩张,可能导致“教育性失业”,即不利于个人就业问题的解决,但对于社会来说仍然有着正的经济或非经济效益。譬如,政府可能为了协调社会经济发展,防止出现劳动力市场某种类型的劳动力短缺,而宁愿扩大这种类型的劳动力供给,宁愿接受劳动力市场出现一定数量的人才失业,所以愿意扩大教育规模。有时则相反,对于个人来说,即使不得不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个人也不得不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就业收益;而政府则可能从整体利益出发,不愿意看到受过教育的人毕业后出现失业的现象,为了防止失业而不主张扩大教育规模。又譬如,假定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根据劳动力市场信息,就比较容易确定“多少人”接受某一级别的教育,因而每个人(包括政府)可能都同意对进入该级别教育的入学人数加以限制,但问题是谁应该享有接受该级别教育的权利?由于毕业后个人可以从事劳动报酬较高的工作,政府有时不得不迫于社会公平的压力,而主张扩大该级别的教育规模,最终导致个人接受该级别教育后的就业前景并不乐观。
反过来说,如果学校办学纯粹按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来决定,那将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首先,教育活动将全面商品化,学校将成为市场的附庸,教育质量的衡量势必以物质和金钱为尺度;其次,有可能导致教育质量的全面下降,学校办学不得不向学生提供具有市场价值的课程,而人文道德教育将大大缩减,学生只关注就业前景,结果知识面势必非常偏狭。这与政府投资教育的初衷是不相符的。因此,学校办学不可能完全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学生将来的就业前景不是学校办学的惟一目标。
2.收益递增性
如果把教育过程看成是一个生产过程,那么学校办学存在着明显的收益递增性质,即生产过程的平均成本逐渐下降,收益呈递增趋势。(注:在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获得了一定的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地位,在经济方面也具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这既是事实,也应该得到保障。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假设学校办学也有着利己动机。)这主要是由教育生产过程的一些特点决定的。首先,大量的初始投资,小额的生产成本。由于教育生产过程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学校办学往往需要巨大的初始投资,如教学设备、学校建筑、师资配置等。但随着初期办学的确立,其后的办学就类似复制,成本很低,往往仅限于教师工资。譬如,学校新开设一个专业往往要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接受该专业教育的学生人数不是足够的多,那么平均成本将会很高。其次,随着学习曲线的作用,学校办学质量的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所需的费用,以及生产成本都将下降。第三,办学经验的积累和名誉的获得,有利于学校办学向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延伸,而且初始投资越来越少,进入更加容易。
这种收益递增的性质使得学校缺少进行专业调整的动力,因为开设新的专业,从专业设计、论证到教学设备的购置、师资的引进等,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资,而且缺乏一定的经验,因此在更多的情况下,学校办学宁愿“固守传统”。考虑到教育需求的无弹性,只要有固定的生源,学校更愿意继续原有的办学模式,获得递增的收益。即使迫于市场的压力,学校有时不得不开设一些新的专业或新的课程,但不难看出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
3.信息的私有性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学校、政府、求学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政府和求学者是委托人,学校是代理人,两者同为怀有利己动机的经济人,其行为目标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但作为代理人的学校与作为委托人的政府与求学者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一般来说,学校不可能无条件地将委托人的利益或效用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学校办学的真实情况,如教学设备、师资状况、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甚至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往往构成学校的私有信息,而作为委托人的政府与求学者并不完全清楚。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学校利己动机的共同作用,使得代理关系中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之前,作为代理人的学校可能借助媒体等手段发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如夸大自身的教学质量、毕业生实际就业率、劳动力市场实际需求等,来吸引求学者。当作为委托人的政府或求学者不具备识别潜在代理人禀赋信息时,越是劣质的代理人越容易成为现实的代理人,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后果,如求学者可能更愿意去追求时髦的专业,较少考虑或根本不知道某学校教育的实际效果;政府可能更愿意对一些具有市场实用价值的学科专业进行投资,而对其实际质量水平知之甚少等。“道德风险”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之后,作为代理人的学校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为自己最大限度地增进利益或效用,其结果是损害了求学者的利益,降低了教育质量,影响了求学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委托人的政府一般会派遣专门机构或专人对学校的办学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把结果向社会公布,以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的出现。因而以上分析是建立在缺少这种评估和监督制度,或这种制度不完善的基础上的。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受政府委托的评估和监督机构或专人也是具有利己动机的经济人,对政府和求学者而言,他们也具有信息上的优势,即拥有私人信息。这样,这种评估和监督机构或专人与学校之间具有“合谋行动”的可能,即评估和监督机构或专人接受贿赂,并向政府和求学者报告有利于学校的信息。特别是如果这种评估和监督属于内部评估和监督(注:所谓内部评估和监督是指组成评估和监督机构的成员都是来自学校自身或教育系统内部。我国目前对学校办学的评估和监督基本上是采取这种模式。),“合谋行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政府的评估与监督机构或专人与学校联手欺骗求学者,并非耸人听闻,至少具有这种可能性。此时学校即使不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调整自己的办学,对自己不但没有多大损失,相反还会获得递增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有着某种确定性的关系是难以指望的。
学校做不到也不愿意自觉地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的真实信息来办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学校搜集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是要付出成本的,学校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而学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求学者,政府的投资是根据入学人数来分配的,这样学校缺少搜集劳动力市场信息、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尽管毕业生的就业率关系到学校形象,但在短期内学校往往只注重学生的入学人数,而不顾及学生将来的就业前景,并且学校无须为此承担责任。此外,与个人进行教育选择时一样,“合成推理的谬误”在学校之间也是存在的。
三、劳动力市场工作搜寻特征导致的不确定
按照人们的一般认识,劳动者接受的教育培训越多,学历越高,就越容易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不过,当劳动者手持学历文凭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时,却可能感觉到并不那么容易,遇到的情形也有别于上述认识。
1.求职者的工作搜寻
在更多情况下,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搜寻职业一开始时,就会对工作环境、工资水平有一个起码的“心理价位”。即至少必须找到一个工资不能低于某个基数、环境不能差于某个标准的工作,同时对搜寻职业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也会有一个心理上的准备。因此,当用人单位开出的工资水平和工作环境超过求职者预定的“价位”时,求职者就会接受这个工作,否则就可能拒绝接受,宁愿暂时失业,继续寻找工作,直至找到理想的工作为止。于是,如果工作环境也可以折合成货币工资的话,这个“心理价位”就被称为“保留工资”(reserved wage),[8]它主要由三个基本因素决定:一是学历程度,学历越高这个保留工资水平就越高,这是由于为获得高学历而预付的直接货币成本和间接机会成本高;二是求职者所观察到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分布情况,比如从亲戚朋友、师兄师姐那里或其他途径知道的某些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资状况;三是寻找到超过保留工资水平的职业所需花费的成本,工作搜寻是有成本的,如交通费、邮费、电话费、化妆费等。
这样,假定求职者的保留工资是月薪两千元,现在有单位愿意月薪三千元聘用硕士学位持有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为硕士学位持有者的求职者自然一开始就选择该单位,而没有必要进行工作搜寻。但现实中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求职者不可能或很难知道究竟是哪一个单位的工资率高于自己的保留工资水平,因而遇见第一个有意接收的单位就马上签约显然被认为是不明智的,明智的行为是继续进行工作搜寻。这意味着如果求职者接受的教育越多,手中的学历越高,预先设定的保留工资就可能越高,从而自己愿意接受的职业或用人单位就可能变得十分有限,选择的范围并没有因接受的教育多、学历高而变得十分广阔,相反无形中变得十分狭小,找到满意工作的可能性也随之变小。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的最佳选择是先暂时委身于一个低于自己保留工资的工作单位,但边工作边搜寻合意的工作,一旦找到理想工作就马上离开原单位而跳槽到新的单位去。不过这是没有考虑工作转换成本的。事实上低薪单位招聘录用到一个高学历者是很不容易的,往往会规定服务期,不准报考更高学历等,否则要交一定的违约金,造成工作转换时的交易成本很高,因而可能是得不偿失的选择。于是求职者可能也会选择忍受失业但全力以赴地搜寻满意职业,或被迫降低保留工资水平。总之,即使求职者拥有高学历,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也不是很容易的。
2.雇主的员工搜寻
与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搜寻用人单位一样,用人单位也在搜寻自己将来的雇员。在一个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就业市场上,特别是在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明显的情况下,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高学历持有者越来越多,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学历要求也随之“水涨船高”,求职者不得不面对劳动力市场上高学历的优势逐渐减弱的现实。因为假定相同学历持有者的生产能力也相同,用人单位越来越不需要提高雇佣工资或延长搜寻时间来选择具有一定学历的求职者。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调换已经就业的原有员工和招聘录用新生劳动力,都是要花费成本的:一是支付被解雇员工的补偿工资;二是招聘录用新员工的搜寻成本,包括时间、选择和考核等费用;三是培训成本,原有员工通过在岗位上的“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职业技能和知识,要想使新员工与原有员工一样有效率地工作,就必须先投入大量的培训成本。如果还考虑到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用人单位在解聘员工时不得不面对的巨大社会压力和政治压力,那么即使原有员工的学历要远远低于求职者手中的学历文凭,随时解聘原有低学历的员工而招聘录用高学历的新生雇员也是不明智的行为。于是,拥有高学历求职者的职业搜寻范围,实际上被挤压到或者用人单位员工自然新陈代谢而产生的劳动力需求,或者生产规模扩大而产生的劳动力需求,或者新兴行业和新技术的应用而产生的劳动力需求等范围内。就是这样狭小的范围有时也是要打折扣的。由于我国大多数用人单位具有解聘成本高的特点,如果没有制度约束,除非特别急需而又无法替代,一般不会轻易聘用高学历者,即使有劳动力需求也会选择搜寻成本和解聘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低学历的临时工,甚至是民工。[9]
以上分析表明,教育对个人就业的积极影响只是“存在”而已,它并不是确定性地展示给每个人,无数的偶然,无数的可能,无数的作用方式,都有可能改变这种乐观的积极影响。考虑到教育发展和社会就业状况还要受到其他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制约,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复杂而不确定。不过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走向不确定,本质上是中性的。它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因为对有些人来说就意味着机会。虽然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对象性决定了人们不希望生活在不确定的世界,但不确定不等于不可知。认识到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的不确定性,并非意味着教育与就业之间的关系不可捉摸,人们对之无能为力。关键是要把这种不确定控制在适度、合理的水平,不能使其泛滥成灾。当前对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之间的不确定性实施控制,应该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转移和分散不确定性,防止出现较大规模的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的不协调。循此思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引导和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改变依靠国家计划替代个人教育选择的手段。引导是为了避免个人教育选择的盲目性,降低个人教育选择导致的不确定性;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是为了分散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关系的不确定性。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增强学校办学的开放性,努力形成办学特色,增强学校对于劳动力市场自我适应的能力。第三要放松和改进政府的教育管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政府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增强政府教育决策的透明度,以促使个人、学校、劳动力市场对教育和就业形成准确而稳定的预期,避免产生过高的不确定性。